第二章 第一次飞跃——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业 第一节 春秋战国商业的新发展

自春秋后期以来,铁制农具的推广,牛力垦种的使用,耕作技术的改进,水利灌溉的发展,农业生产力步步提高。农业劳动者由奴隶转为农奴,再由农奴升为个体小农,生产积极性也步步增长。随着生产的增加,他们有越来越多的剩余产品要求出售,又越来越多地要求购回所需的生活、生产资料。与个体农民的成长相并行,许多手工业奴隶也得以解放,成为独立的手工业者,其产品更是以出售为目的,不投入市场就不能换到生活必需品和所用的原料。同时,山泽之利陆续开放,青铜、冶铁、煮盐等主要手工业在很多地区和很多时间内归私人经营,改变了过去手工业由官府垄断的格局。所有这些,都促进了商品交换,扩大了市场容量。再加上城市的兴筑,交通的开辟,政治局面的逐渐趋于统一(战国是七雄并立),物资得以在更大范围内畅顺流通,商业的发展更具备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

这一时期商业的发展重点落在剥削阶级居住和为它服务的人群集中的城市。城市之间的商品交换占主要地位。各国统治者所居的都城,以及位于交通枢纽的货物集散之处,都形成了繁荣程度不等的城市。如商业发达较早的齐国的都城临淄,春秋时已很热闹。相国晏婴之宅近市,“湫隘嚣尘”,别人劝他搬个新居,而他用“朝夕得所求”,买东西方便为词,予以谢绝。到战国中,临淄户数更达七万,“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古乐器,似筝〕、斗鸡、走狗、六博、蹋鞠〔taju 踏居,踢球〕者。临淄之途,车毂〔gu谷,车轮中心的圆木〕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史记·苏秦列传》)虽文学语言,不无夸张,但也可见临淄的繁华景象。像临淄那样或稍逊于临淄的城市,战国时还不下十几个,那里的商业都很活跃。楚国的都城郢(今湖北江陵),城内人挤人,有“朝衣鲜而暮衣敝”之说;连后起的秦都咸阳,也是“四方辐凑并至而会”,城市商业很像样子了。

在城市里,商品交换有固定的场所,叫做“市”。市的四周有“市门”,设官管理。市内列肆成行,分置商品归类。战国时的市上,有金铺、珠宝玉器铺、粮食铺、绸布铺、皮货铺、盐铺、药铺、鞋铺,上自卖良剑的,下至卖兔、羊、豚、鱼、鳖,卖茅草、黍种,卖浆,杀狗卖狗肉的,以至卖矛和盾的,无不具备;还有“悬帜甚高”招徕顾客的酒店;在牛马等大牲畜的交易中,为买卖双方评价说合的牙人已经出现。坐肆列贩卖的都是些小商人和自产自销的小手工业者。但从春秋后期以来,为了方便顾客,有的小手工业者已被允许在自己的住所的前屋接受加工订货。如宋相国子罕的南邻是“工人,为鞔(皮革制的鞋帮)者也”,子罕没有逼他家迁徙,因为这家“为鞔以食”已经“三世”,如搬走,宋国之求鞔者将不知其处了(《吕氏春秋·召类篇》)。工商合一,前店后坊,这是商品交换的一种补充形式,以后在封建社会中长期保留下来。


战国商业城市分布图

那时的市,是封闭型的,营业时间也有限制,市门朝开夕闭。交易时间主要在上午,过午则渐散,至夕而罢,罢市之后,市场即空,即所谓“市朝则满,夕则虚”。《韩非子》上有一个小故事说:郑国有个人要买双鞋,在家先量好了尺寸,忘记带到市上,回家取来鞋子尺寸再去时,“市罢,遂不得履”(《韩非子·外储说左一》)。此人如此呆傻,当然是个笑话,但由此也说明市场交易有一定时间,是过时不候的。

农民身份的提高,农业生产的发展,引起了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活动——“以粟易械器,以其械器易粟”的比前更多。农家许行的“并耕而食”、一切自给、不求外人的主张,已无法施行(见《孟子·滕文公上》)。事实上农村中的集市已比以前有所发展了。这种在城外农村中大道旁的空地上由交换而自发形成的定期市集,不同于城邑里的正规的市。西周末,农村中的市集,已使“妇无公事,休其蚕织”(《诗·大雅·瞻印》,印,通仰);春秋时这种现象较前更甚。“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已见之于《诗》,所谓“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诗·陈风·东风之枋》〔枋,檀木〕),说的就是女子停下手中绩麻的活儿,到“南方之原”的集市上婆娑作舞去了。逢集之日很热闹,有商品交易,也有歌舞行乐,这一风俗以后在许多地区保留下来。

在集市上,一般是产需双方的直接交易,但后来也有商人涉足其间。孟子所说:“有贱丈夫焉,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孟子·公孙丑下》)商人站高垄上、窥测市场动态的神情被描绘得活灵活现。那时农民的“余粟”、“余布”,很大部分就是通过商人之手,积少成多,像滚雪球地集中起来,供外地、供城市(手工业者及一般平民)消费的。因此,在战国时经营粮食已成为一种新兴的行业,500里以内粮食的贩运,正是以农村的集市为其起点。

地区间进行贩运贸易,距离更远、价值更高的还并非粮食,而是种类繁多的名贵的土特产品。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山林薮泽的大量开发,手工艺品的地域分工,各地区自然形成的特产品的丰富多彩,在水陆交通较前方便的条件下,商人们加强活动,充当了地区间经济联系的中介。那时的地区差价很大,甚至“市贾倍蓰〔xi喜〕”,相差一倍至五倍(《墨子·贵义》)。“其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管子·禁藏》)利之驱使,使商人们虽有“关梁之难,盗贼之危”而不顾(《墨子·贵义》)。有的大贵族也兼当大行商,楚国的鄂君就是其著名的代表。安徽寿县出土的四枚楚怀王时的鄂君节,正是鄂君启用舟车载运货物的水陆两路通行证(郭沫若:《关于〈鄂君节〉的研究》,《文史论集》)。一次可出动车50辆或船150艘,在规定的运输工具数量范围内,凭节可免税。舟行水程之节,航程分布地区包括今湘鄂两省的大部分,豫皖的一部分,还伸入到广西的一角。

中国历史悠久的名产丝织品,在春秋战国时已先后见于波斯、希腊和印度的市场上。这是经西北民族(如匈奴)之手辗转贩运出去的。公元前4世纪印度古籍中已有“支那产丝,其丝货有贩至印度者”的记载。国外考古发现:前苏联乌兹别克斯坦以南的许多墓穴中,有制作于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500年的丝绸衣物的碎片,表明中国与中亚之间那时就存在着一条古老的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