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国运之“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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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雨大,水浸街。

尽管北京已经严寒料峭,此时的广州却依然春光四溢。为了看看流光溢彩的“新”珠江,我们彻底地陷入了车的洪流,无法动弹。刚刚散场的亚运开幕彩排,令这座城市high到了极点,血脉贲张,到处都是高潮之后的疲态。

广州的朋友们尽管感觉到“盛会”带来巨大不便,却都还在坚守家园和工作岗位。“要知揾银最艰难,双眼通红声沙晒”,在北京2008年相当普遍的“避运”行为(避开奥运到外地),广州人做不到,为了生存,只能“受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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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国人而言,“受运”、“避运”,没有根本的区别。在“运”的洪流中,除了随波逐流,几乎没有别的选择。

1894年甲午战争失败,被“小日本”打趴下的“大中国”,痛定思痛,朝野上下认定了“只有”制度层面的变革,“才能”救亡图存。问题在于,他们几乎又同时认定,“只要”制度层面的变革,“就能”救亡图存。制度变革与救亡图存的关系,从“只有-才”的必要条件,变成为“只要-就”的充分条件,逻辑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之前第一轮改革开放(洋务运动)中对涉及国防、民生等基本面的关注退居二线,甚至消失了。人们都指望着通过体制上的改革,引进或建立一种什么主义,就可一举富国强民,全社会的资源被畸形地投放到这场“寻宝”运动中,自此清王朝进入了“主义”超越“问题”的运动年代,人们前赴后继地“转运”、“倒运”或“败运”,周而复始,绵绵不绝。

戊戌变法就是在极度的失落后一次盲目而操切的“转运”。光绪皇帝及其身边的一小撮年轻干部(即“四小军机”)儿戏般地发出了一百多道改革诏令,以文字上虚幻的快感取代了改革应有的审慎。而资历极浅的改革者们贸然地将重点放在了打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们的铁饭碗上。这种从组织人事上入手的休克疗法,令全国公务员尤其是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们人人自危,将他们中的大多数,无论是改革者还是保守者,都推到了这场改革的对立面。再加上康梁师徒为了争夺眼球,一味鼓噪,铺天盖地的“敏感词”深深刺激着官僚机器的神经,这场变法终于成为变法者自己的绞索。反改革势力全面回潮后,甚至在国际事务上也不再韬光养晦,贸然出击,两年内就酿成了义和团运动,乃至八国联军入侵。从1898年的“极右”到1900年的“极左”,中国在表面上似乎进行U形大转弯,但其实背后是相同的进退失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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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01年逃亡途中,大清中央政府宣示了继续改革的决心,随后发现,各项改革都难以推进,处处掣肘。几番折腾,多方考察,支付了巨额的“学费”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攻坚、推行宪政,成了大清中央政府的基本共识。当载泽、端方等人周游欧美、考察宪政回京之后,他们的一句话令慈禧太后悚然动容:宪政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保皇上世袭罔替”。在这么强烈的诱惑面前,老佛爷下决心来次政治体制大改革。随后,从干部人事体制改革(官制改革)入手,大清开始“政改保胎”。

执政者是真诚地希望通过扩大执政基础、开放政权来获得更多的合法性资源及民意支持。其所设定的9年预备立宪期被后世长期作为“假立宪”的证据,但这一期限不仅远远短于日本的明治维新,而且也被其批判者日后的行为所证实是必要的:抨击清廷“假立宪”的同盟会在以国民党的名义执政后,干脆将立宪过程分解成了军政、训政和宪政,远比其曾经痛斥的大清王朝更为“稳健”。

在当时,“改革”已经成了大清国的主流语汇。无论庙堂还是江湖、无论政治还是经济,改革的最大阻力早已不在于反改革的保守势力,而在于改革的旗号被滥用,成为权力斗争的新幌子。

宪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三权分立,以制约地方政府行政权为诉求的地方议会(谘议局)最为关键。太平天国运动后,地方诸侯权力膨胀,在组织人事、金融财政乃至军队建设和调动等各方面都对中央政府处处掣肘,成为政权建设的心腹之患。地方谘议局成立后,很快就对地方行政机构形成了巨大的钳制。

几次较量下来,地方督抚纷纷转而与谘议局合作,地方政权的执政基础得以迅速扩大。但是,合流后的地方势力却迅速将目标转向了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分配争夺上,中央政府与地方的矛盾更趋激烈,而且因为夹着谘议局这样的“民意机构”,动辄以人民的名义向中央政府发难(这在四川保路运动中最为明显,“7000万川民”成为地方势力的口头禅),中央政府在这些争斗中节节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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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的集权-分权冲突,加上中央政府日益微弱的掌控全局的能力,是导致清王朝土崩瓦解的最主要原因,宪政与否只是一层外包装而已。

在权力的逐鹿场上,执政者与在野者的考量角度是不同的:在执政者眼中,稳定压倒一切,没有稳定就不可能发展;而在在野者眼中,浑水才能摸鱼,越乱越有机会。章太炎就毫不隐晦地说过“但愿满人多桀纣”,因为如果满人中出了尧舜,革命就没机会了,执政者越腐败越好、越残暴越好。在野者没有执政的包袱,“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也不需要知道柴米贵,轻装上阵,可以喊出最为动听的口号,反正自己没上台前无法验证、也无从兑现,上台之后,谁还敢来验证、要求兑现呢?

秦始皇威武的仪仗过去后,刘邦感叹“大丈夫当如是”,而项羽则说“彼可取而代之”。这种取而代之的欲望是中国历史上主流的政治动力。晚清搞政治改革,宽容度之大史所罕见,非但没有能够凝聚全国人民的精神,反而导致了更为严重的离心散乱。因为,很多人趁此良机想“彼可取而代之”,无论打着什么旗号,核心目的就是夺权,主导口号就是“我能”。

打倒与推翻只能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至于经营的很多具体问题,不是“城头变幻大王旗”就能解决的。但是,从晚清直到改革开放,近七十年的社会资源除了应对外敌入侵外,被过多地耗费在了打倒与推翻的内耗、翻烧饼似的折腾,而没能集中在基本的政治制度(如文官制度、权力制衡等)及民生建设上。

无论改革还是革命,都只谈形而上,注重权力的掌控,而不关注形而下,忽视民生的提升,导致这种改革或者革命无法令普罗大众真正分享其成果,却要承担其巨大的成本和代价,埋下了“继续革命”的种子。

大清帝国的覆灭主要不在于立宪与否及立宪快慢与否,更不在于大清统治者的漠视民生,而是由于在错误的时机放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令天下群雄以为跑出来了一只鹿,纷纷追逐,将全社会特别是精英们的注意力都吸引到了逐鹿之上,民瘼民生当然就只能服从、服务乃至牺牲于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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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外的在野者总在想着“砸烂一个旧世界,缔造一个新世界”,当然这个新世界必须由他说了算;体制内的当家人也未尝不想改建扩建乃至推倒重建,当然前提是自己还是主人。李鸿章之流的“裱糊匠”,很难在中国历史上“伟大”起来,因为他的职场定位实在太缺乏鸿鹄之志了——尽管中国更需要的正是“裱糊匠”,而非“拆迁队”。

耶稣曾说,如果你自认为无罪,就可以拿石头砸死那个妓女,结果所有人扪心自问后都放下石头默默离开。但是在中国,最有可能出现的是,大家一哄而上拿石头砸死那个倒霉的妓女,然后回家说“我只是被裹挟了一次”而已。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一个政权垮台后,墙倒众人推,绝大多数都坚称自己“无责”,迅速地进行切割,仿佛自己从来没有在这个政权中生活过一般,账都要算在“万恶的×××”(代入原政权领导人的大名即可)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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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职业历史拾荒者”,我研究历史也有自己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就是以人性为中心,而不是以被夸大的神性或魔性为中心。在此中心之上,利益与权衡就是“两个基本点”,利益是外在的砝码与动力,权衡则是内在的行为与抉择。

无论是内生型改革,还是外生型革命,“自利”总是必然的第一目标。阿Q的革命理想就是摸摸小尼姑的光头、睡睡秀才娘子的大床,当然最好拖上吴妈。我相信,这才是大清国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显规则。承认显规则的存在就可能对利益进行制约,一旦显规则成了能做不能说的潜规则,非要把阿Q的欲望伪装成“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吴妈和小尼姑们就完全可能要为革命而牺牲自己,并且是默默地、或者是“被默默地”。

利益所系,小到清末上海股灾,中到四川保路运动,大到辛亥革命。利益是无数动人口号背后的真正目的。不去细细解剖这些利益的复杂细节,我们将完全迷失在历史的迷雾中。讲利益并不可笑,也不可耻,更不可怕。可笑、可耻而可怕的是,把自利隐藏起来,口蜜腹剑,听到的是口号,看到的则是拳头与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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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里的“君”其实就是公权力、已经掌握公权力或正在追逐公权力的人,如果将“君”放在第一位,当然是“民”的灾难。当权者如此做是“民”的当下灾难,夺权者如此想则等于是预约了“民”的下一场灾难。

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固本培元。

落雨大,水浸街……

雪珥记于2010年11月悉尼-北京-广州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