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亚利桑那州山上

  火星公主--第一章在亚利桑那州山上

  第一章在亚利桑那州山上

  我是个很老的老人了;我不知道我到底多么老。可能我已有一百岁,可能还要老些。我也记不起我的童年。据回忆所及,我一向是个男人,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汉。我今天的样子与我40年以前或40多年以前的样子一样,但是我感觉到我不能永远活下去,总有一天我要真正死去,死后再也不能复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怕死。我已经死过两次,可仍然活着。但是我仍然像从来没有死过的你一样,非常怕死;正是因为这种怕死的心理才使我深信我必死无疑。

  因为这种必死的信念,我才决定把我生活时期和死亡时期的有趣的故事记录下来。我不能解释这些现象,我只能用一个幸运士兵的话把我所遭遇的奇怪的事件记录下来。这些事件是在死去了的我躺在亚利桑那州的一个山洞里而没有被人发现的10年当中发生的。

  我从来没有讲过这个故事,在我永远死去之前也没有任何凡人看过这个手稿。我知道一般人不会相信他的理智所不能掌握的东西,因此当我把未来的科学能够证明的事实讲出来的时候,我决无意使自己受到公众的嘲笑,受到讲坛和报纸的谴责,使自己被人们当作大骗子揪出来示众。我在火星上所得到的启发,以及我能写在这本书里的知识,可能有助于我们初步理解我们的姊妹行星的神秘。对你是神秘的事情,但对我却不再是神秘的了。

  我名叫约翰。卡特,而弗吉尼亚州的杰克。卡特上尉则更为人所熟知。南北战争结束时,我发现自己有几十万美元(南部联邦的货币),还领受一个部队的骑兵兵种的上尉军衔,可这个部队已不再存在了。随着南部联邦的希望的破灭,我这个国家公仆也消失了。没有主人,没有金钱,赖以生存的战斗也结束了,于是我决定到西南去闯一条路子,设法通过找金子来挽回我失去的财产。

  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和另一个南部联邦的官员一起勘探金矿,那人就是里奇蒙的詹姆斯。K。鲍威尔上尉。我们的运气非常好,因为经过千心万苦之后,我们终于在1865年冬末勘探出最了不起的含金的石英矿脉,这简直是我们梦想不到的。曾经受过采矿工程师教育的鲍威尔说,我们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探出价值一百多万美元的矿石。

  因为我们的采矿设备非常简陋,所以我们决定必须从我们两人中选一个人回到文明地区去,购买必需的机械,组织足够的人力带回来,以便适当地开展采矿工作。

  因为鲍威尔熟悉文明地区,深知采矿需要那些机器,所以我们决定他跑一趟。我们一致同意,要坚持我们的要求,不让我们的采矿权受到游荡的探矿者的非法侵占,尽管这种侵占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1866年3月3日,鲍威尔和我把他的口粮装在我们的两只驴子上。他向我告别之后就骑上他的马出发,顺着山坡向山谷走去,走过山谷就开始踏上他的第一个阶段的旅途了。

  鲍威尔出发的那天早上,像几乎所有的亚利桑那州的早上一样,天气晴朗而美丽。我能看见他和他那驮运粮食的驴子顺着山坡向山谷走去。整个上午我都不时看着他和驴子,看着他们走上陡峭的山脊的顶上,或者走到一块平坦的高原。我最后一眼看到鲍威尔是在下午3点钟左右,那时他已进入山谷另一面的山脉的陰影里。

  大约半小时以后,我的目光碰巧偶尔扫过山谷,看到在我最后一次看见我的朋友和他的两匹驮驴的地方有3小点,不禁大吃一惊。我不喜欢无事烦恼,但是我越是使自己相信鲍威尔一路平安,相信我在他走过的山路上所看到的小点是羚羊或者野马,就越不能使自己放心。

  自从我们进入这块领地以来,我们没有碰到一个怀敌意的印地安人,因此我们变得非常粗心大意,竟把我们所听到的关于这些为数极多的抢劫者的故事视为笑谈。人们传说这些人在山路上出没,对每一群落入他们手中的白人加以杀戮或折磨。

  我知道鲍威尔是武装得很好的,而且是富于战斗经验的战士;但是我也曾在美国北部的印地安人中生活过、战斗过多年,因而知道他面对一伙狡猾的追踪他的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活下来的机会是很少的。最后,我忧心如焚,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便用两支柯尔特公司制造的左轮枪和一支卡宾枪把自己武装起来,身上绑了两条子弹带,跨上有鞍的马,沿着鲍威尔上午走过的山路出发。

  我刚走到比较平坦的地面,就催我的马跑起来。直到天快黑时,我发现了其他足迹和鲍威尔的足迹连在一起的那块地方。这些足迹是没有装蹄铁的矮种马的足迹,矮种马共有三匹,它们曾经飞跑。

  我循着马迹快跑,直到夜色已深,我不得不等待月亮上升,曾此时机思考我这样追赶是否明智。也许我所幻想的危险是不可能发生的,像神经过敏的老主妇的幻想那样。当我赶上鲍威尔,他会笑我庸人自扰的。然而,我并不是神经过敏,在我的一生中,不管责任感会导致什么,它始终是我崇拜的对象。是它让我嬴得了三个共和国赐给我的荣誉:一个强有力的老皇帝和几个小君主的勋章和友谊,在为他们效劳时,我的剑多次给鲜血染红了。

  大约晚上9点钟时,月光已经够亮了,使我能继续前进,使我能毫无困难地循着地上的印迹骑马快走,一直跑到半夜前后才停下来。那时我已跑到鲍威尔原先期望在那里扎营的水坑边。出乎意料之外,那里一片荒凉,没有新扎营的任何迹象。

  我注意到跟踪者的足迹(现在我确信他们必然是跟踪者)连续不断的紧跟鲍威尔,只是在那个水坑饮水时稍微停顿了一下,此外就是一直以与鲍威尔相同的速度追踪。我现在可以肯定,追逐者是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我确信他们想要活捉鲍威尔,残酷地折磨他来取乐,因此我催促坐骑以近乎危险的速度前进,妄想在红皮肤的恶棍攻击之前赶上他们。

  我前面很远的地方的两声模糊的枪声突然打断了我进一步的猜想。我知道现在是鲍威尔最需要我的时候了,便立刻催马以最快的速度在狭小难跑的山路上疾驰。

  我奋勇前进了也许一英里或更多一些的路程而没有再听到枪声,那时山路突然穿出山谷,进入山口顶峰附近的一块小的开阔高原。在我突然进入这块高原之前,我已穿过一条狭小的险峻的山峡,在高原上所看到的景象使我充满了惊恐和沮丧。

  这一小块平地上扎满了北美印地安人的圆锥形帐篷,呈现一片白色,大概有五百个红皮肤的武士集结在营地中心附近的某个目标四周,他们这样全神贯注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感兴趣的目标上,竟没有注意到我,因此我本来能容易地转身进入黑暗的山峡深处,把自己隐蔽在十分安全的地方。然而,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这个主意,这一事实使我无权要求得到英雄的称号,否则,我叙述这段故事时就可以把自己描写成英雄了。

  我认为,我并不是由构成英雄的材料做成的,因为,在我面临死亡的成千成百次的行动里,竟没有一次想到采取其他办法。我的头脑显然是没有经过耐心思考就潜意识地被迫走上尽忠负责的道路。不管我的头脑怎样,我对于我没有采取懦弱的办法从不后悔。

  当我看到现场的情况后,我就突然怞出我的两支左轮手枪,大喊大叫地向着整队的印地安武士冲去,左轮枪迅速射击。我单枪匹马,不能采取更好的战术。红皮肤的武士在受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认为他们受到不少于一团的正规军的袭击,因而转身向各个方向逃窜,去拿他们的弓箭和步枪。

  在亚利桑那州月亮的明亮的光辉照耀下,鲍威尔躺在那里,他的身体上猬集着那些武士们充满敌意的箭矢。我不得不认为他已经死了,可是我还要像拯救他的生命那样快地拯救他的遗体,使它不至于被阿柏支族印地安人的手斩成数段。

  我骑马走近他的遗体,从马鞍上俯身伸手抓住他的子弹带,把他提起来横放在马肩隆上。我回头望一眼就知道,如果我从来路上回去,那就比继续走过高原更危险。因此我用马刺刺我那匹可怜的马,向着山口的开口出冲去,在高原的这一边我看得见山口。

  那些印地安人这时已发现我是单人独骑,他们就用咒骂、箭矢和枪弹来追击我。除了咒骂之外,要想在月光下准确瞄准是很困难的,他们已被我出乎意料的突然袭击弄得晕头转向,再加上我是个迅速移动的目标,这一切使我不至于在敌人的致命的箭矢和枪弹的追击下丧生,使我能够在他们有组织有秩序的追捕之前逃到四周山峰的隐蔽处。

  我觉得我的马大概比我更知道通到山口的那条山路的准确位置,所以我的马实际上是在没有我的引导的情况下行走的。这样一来,它便碰巧走进一条不是通到山口、而却是通到山顶的隘路,而我的本意却是希望从山口走进山谷脱险的。然而,大概是由于改变了道路才使我逃出了一条命,使我在此后的10年中具有奇怪的经历,从事奇怪的冒险。

  当我听到从我左面传来的追捕我的野蛮人的叫喊声突然变得越来越模糊时,我就开始知道我没有走原来打算走的山路是对的。

  那时我意识到他们在高原边缘的凸凹不平的岩层的左面跑过去了,而我的马则驮着我和鲍威尔的遗体从岩层的右面通过。

  我在一块小而平的山角上勒住马,朝左俯视下面的山路,看见那伙追捕我的野蛮人在邻近山峰的四周消失了。

  我知道那些印地安人不久就会发现他们走错了路,而一旦他们找出我的足迹,就会朝着正确的方向重新收捕。

  当一条似乎是极好的山路展现在一座很高的峭壁的正面时,我只前进了一小段距离。那片山路平坦而又宽敞,它向上通到我想要前进的大概的方向。我的右边是高几百英尺的峭壁,而我的左面则是几乎垂直向下、深达七百英尺的岩石深谷。

  我循着这条山路或许走了一百码就突然向右转弯,走到一个大山洞的洞口。洞口高约四英尺,宽约三到四英尺,而洞口就是这条山路的终点。

  时间已经是早晨。通常没有天色微明的阶段,白天几乎使人毫无准备的一下子就来临了。这是亚利桑那州的惊人特色。

  我下马把鲍威尔的身体放在地上,但是经过最费力的检查仍然不能发现他有一线生机。我把水壶里的水用力倒进他的嘴里,洗他的面孔,同时磨擦他的两手。我虽然知道他已没有复活的可能,可是仍然花了半个多小时对他进行煞费苦心地救护。

  我很喜欢鲍威尔;他从各方面看来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他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南方绅士,一位坚定的、忠实的朋友。我怀着最深沉的悲痛终于放弃了想把他救活的愿望。

  我把鲍威尔的遗体放在岩石的突出部,自己则爬进山洞查看。我发现一个大房间,它的直径可能有一百英尺,高度则有三十和四十英尺,平滑的地面久经踩踏,再加入其它许多证据,足以说明这个洞袕曾住过人。洞袕背后太暗了,我看不清是不是还有通到其它房间的洞口。

  在继续查看的时候,我开始感到昏昏欲睡的块感向我袭来,我认为,这是由于我长途骑马劳顿,还由于战斗和追踪时过度兴奋的反应。我知道在现在这个地方,一个人可以抵敌一队人马,所以我有比较安全的感觉。

  不久,睡意向我袭来,我几乎不能抵御想躺在地面上休息一会儿的强烈愿望,但是我知道我决不能睡觉,因为这将意味着我肯定要死在红皮肤的武士的手里,他们在任何时刻都可能会袭击我。我奋力向洞口走去,不料却像醉汉那样摇晃着靠在洞袕的墙壁上,并从墙上面孔朝下地滑倒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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