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富兰克林

北纬五十一度二十九分,西经零度零分

伦敦,一八四五年五月

他曾经是,而且永远都会是那个“吃自己鞋子”的人。

在启航的四天前,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终于染上早在流传的流行感冒。他很确定,他不是从水手或伦敦的码头工人,也不是从他一百三十个船员与军官身上(他们都和拖车的马一样强壮健康),而是从珍恩夫人社交圈中的某位爱拍马屁的病猫那里感染到的。

吃自己鞋子的人。

依照传统,到北极探险的英雄人物的妻子都会织一面旗,让丈夫带去插在他们到达的最北点,或者让丈夫在完成走通西北航道的使命后将旗子高高升起。富兰克林回家时,他的妻子珍恩已经快要完成她的丝质国旗了。约翰爵士进到客厅后就半瘫在马毛沙发上,靠近她坐的位置。他不记得自己有没有把鞋子脱掉,不过显然有人帮他脱了,不是珍恩就是他的仆人,因为不久之后他就整个人躺在沙发上呈半昏睡状态。他的头很痛,肚子比他在船上时还不舒服,而且皮肤发烫。珍恩在跟他谈她那天有多忙,自己一个人没间断地说话。约翰爵士试着去听,但是他的高烧却像起伏不定的潮水带走他的意识。

他是吃自己鞋子的人,而且已经二十三年了。自从他第一次走陆路横越加拿大北部想要找出西北航道没完成任务而于一八二二年回到英格兰,这称谓就跟着他了。他还记得他回来时,人们的窃笑及对他开的玩笑。富兰克林吃了他的鞋子,在历时三年的凄惨行程里,他还吃过更糟的东西,包括岩粥,用从岩石上刮下的苔藓煮成的恶心稀粥。

在外面待了两年后,他们没有东西吃了,他和他的人(富兰克林在茫茫然之下把他的军队分成三组,自己带一组,然后让另外两组人自生自灭)为了生存,就拿靴子和鞋子的上面部分煮来吃。约翰爵士――他那时候还只是约翰而已,因为后来又做了一趟长途的内陆航行,加上一段差劲的海路北极探险而被封为爵士,虽然任务还是没完成――在一八二一年,许多日子除了咀嚼没有鞣过的皮革碎片外,什么都没得吃。他的手下们连水牛皮睡毯都吃了。接着有些人继续去吃其他东西……

不过他从来没有吃过人。

直到今天,富兰克林还是怀疑他那支探险队里的其他人,包括他的好友及首席中尉约翰·理查森医生,是否也都能和他一样成功抗拒诱惑。当他们分成几组各自挣扎,想尽办法要穿过北极的荒地及林地,回到富兰克林的临时小要塞冒险堡以及真正的要塞天佑堡与决心堡时,发生了太多事。

九个白人和一个爱斯基摩人死了。一八一九年,三十三岁、粗短身材、开始秃头的年轻中尉约翰·富兰克林从决心堡带了二十一个人出来,但后来死了九个,沿途吸收的当地向导也死了一个,富兰克林先前不愿意让这个人离开探险队自己找粮食的。两个人被残忍地谋杀,当中至少有一个人毫无疑问是被其他人吞食掉。但是只死了一个英格兰人,只死了一个真正的白人,其他人都是法国船工或印第安人。

探险算是成功了――只死了一个英格兰白人,即使其他人几乎都变成讲话含糊不清、满脸胡子的枯瘦骨架。他们之所以能活下来,都是因为那可恶、性欲过剩的准尉乔治·贝克穿着雪鞋走了一千两百英里路把补给品带回来,而且带来更多比补给品还要重要的印第安人,让富兰克林和他这票快死掉的同伙有得吃,而且有人照顾。

珍恩·葛瑞芬在一八二八年十二月五日、芳龄三十六岁时,嫁给刚封爵的富兰克林爵士。他们到巴黎去度蜜月。富兰克林并不特别喜欢那城市,也不喜欢法国人,但是他们下榻的旅馆倒是相当高级,食物也很棒。

富兰克林一直有点害怕他们到欧陆旅行时会碰上那个叫罗热的家伙――彼得马可·罗热,就是因为打算出版一本鬼扯的字典或什么的,而得到文学界注意的人。他曾经向珍恩·葛瑞芬求婚,但是和她年轻时的求婚者一样被她拒绝了。富兰克林后来曾经偷看过珍恩在那时期写的日记(他还为自己的罪行找了借口:她希望他去找出并且浏览她许多本用小牛皮装订的日记,不然为什么要把它们放在那么显眼的地方?),让他读到她在爱人罗热最后娶了别人后,用细密、娟秀的笔迹写下的一段话:“我一生的罗曼史已经结束了。”

乔治·贝克准尉和一群印第安人打猎回来时,他的伙伴罗伯·胡德准尉和绿袜子已经连续在六个几无止尽的北极夜里发出做爱的声音。于是两个人安排在隔天日出时(大约早上十点)来场一决生死的决斗。

富兰克林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位肥胖的中尉连粗野的船工和态度轻蔑的印第安人都没办法约束,更别说去控制顽固的胡德和冲动的贝克了。

两位准尉都擅长绘画,也都是地图绘制专家。从那时候起,富兰克林就不再相信艺术家了。巴黎雕塑家为珍恩夫人做手部雕塑时,或伦敦一位爱洒香水、有性怪癖的人花了将近一个月时间为她画油画时,富兰克林都不让他们单独与珍恩相处。

贝克和胡德在晨光乍现时要一决生死,富兰克林却无能为力,只好躲在木屋里,祈祷最终伤亡的结果不会让已经做了许多妥协的探险变得毫无原则。他的任务指示并没有明确告诉他,在这趟长达一千两百英里的内陆、沿海岸、顺河流的北极之旅,他应该要携带食物。他只好自掏腰包,提供食粮喂饱十六个人。他假设印第安人接下来会为他们打猎,好提供他们充足的食物,就像向导们会帮他背袋子,并且替他划桦树皮独木舟一样。

选择采用桦树皮独木舟是个错误决定。事情过了二十三年,他终于愿意承认,至少对自己承认。在进入有冰块阻碍的水中,沿着北边海岸线才走没几天,脆弱的船就开始要解体了。那时他们离开决心堡已经超过一年半。

富兰克林双眼紧闭、眉头发热、头部肿胀,一面听着珍恩喋喋不休地闲扯,一面回想那个早晨,他躺在厚重的睡袋里,当贝克和胡德在木屋外各走了十五步,然后转身要开枪时,他用力把眼睛闭起来。该死的印第安人和该死的船工,他们原始野蛮的天性把生死决斗看成余兴表演。富兰克林还记得,绿袜子那天早晨容光焕发,全身闪现出性爱的光芒。

即使躺在睡袋里,双手捂住耳朵,富兰克林还是听得到起步、转身、瞄准、发射的口令。

接着两个扳机声,然后是群众大笑。

负责下决斗口令的苏格兰老水兵约翰·黑本个性难搞、没半点绅士风度,他在前一天晚上就将两把特别预备的手枪里的火药和子弹取走了。

在拍膝大笑的印第安人及一帮船工的不断取笑下,泄了气的胡德与贝克分道扬镳。不久后,富兰克林命令乔治·贝克回决心堡去,向哈得逊湾公司买更多生活必需品。贝克一去几乎是一整个冬天。

富兰克林吃了自己的鞋子,也靠着岩石上刮下来的苔藓维生,这种粘滑食物连有教养的英格兰狗吃了都会吐。不过,他从没吃过人肉。

在那场决斗后,又过了漫长的一年。与富兰克林的小组分头出发后,理查森的小队发生一件事。参与探险的乖戾、半疯狂的易洛魁族印第安人麦可·泰罗霍,射杀了艺术家兼地图绘制员罗伯·胡德准尉,子弹正中额心。

在谋杀案发生前的一星期,印第安人带回一块味道强烈的腰腿肉给那群饥饿的人吃。他坚持那只狼要不是被驯鹿用角刺死,就是被泰罗霍用鹿角刺死,印第安人的故事总是变来变去。一小队饿坏的人将那块肉煮熟吃了,不过理查森医生还是在肉被吃光之前发现,那块肉的皮上有些刺青。医生后来告诉富兰克林,他可以确定泰罗霍带回来给他们吃的,是那星期死在途中的一名船工的尸体。

理查森在刮岩石上的苔藓时听到枪声,饿坏的印第安人刚好与被枪射死的胡德单独在一起。自杀,泰罗霍坚称,但是理查森医生之前处理过不少起自杀案,知道子弹射进罗伯·胡德脑中的方式,不会是自己开枪造成的。

现在这名印第安人拥有的武器包括一把英国刺刀、一枝毛瑟枪、两把装满火药随时可以发射的手枪,以及一把和他前臂一样长的刀子。还活着的两个非印第安人黑本和理查森,合起来只有一把小手枪和一枝不可靠的毛瑟枪。

理查森现在是英格兰最受人尊敬的科学家与医生,也是诗人罗伯·彭斯的朋友,不过当时他只是一位有潜力的探险队医生与自然学者。他一直等到麦可·泰罗霍某次从外面搜寻粮食回来,确定他的双手都抱着柴火时才举起手枪,冷血地把子弹射入那印第安人的脑袋里。

理查森医生后来承认他吃了胡德的水牛皮毯,但不论是黑本或是理查森――那小队唯一存活的两个人――从没提到之后那个星期,在他们艰苦跋涉回冒险堡的路上,他们可能吃了什么东西。

在冒险堡里,富兰克林和他那组人已经虚弱到无法站起来或走路。相较之下,理查森和黑本看起来有元气多了。

约翰·富兰克林可能是个吃自己的鞋子的人,但是他从来没有……

“厨师今天会准备烤牛肉,亲爱的。你最喜欢的。因为她才刚来――我可以确定之前那个爱尔兰女人会虚报斤两,偷窃对爱尔兰人来说和喝酒一样自然――我就提醒她,你的牛肉一定不能太熟,牛排刀一碰到时应该要渗出血来。”

富兰克林在逐渐退逝的热潮中浮沉,尝试理出思绪来回答她,但是头痛、恶心及高热的巨浪还是令他无法招架。汗水穿透他的贴身衬衣及高领。

“海军上将汤马士·马丁的夫人今天寄来一张可爱的卡片和一束很美的花,我完全没料到,但我必须承认那些玫瑰放在玄关真的很漂亮。你看到那些花了吗?你参加酒会时有时间跟马丁上将说话吗?当然,他也不是那么重要,不是吗?即使他的身份是海军总司令?他当然没有部长或首席参谋们优秀,更不用与你那些北极议会的朋友相比了。”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有很多朋友。每个人都喜欢他,却没有人尊敬他。几十年来,富兰克林很清楚前面那点,却避免去想后面那点,不过现在他知道了:每个人都喜欢他,但没有人尊敬他。

在范迪门陆块之后就没人尊敬他了。在塔斯马尼亚监狱事件以及他拙劣的处理方式之后,就没人尊敬他了。

他的第一任妻子伊莲娜在他离开她去第二次重要探险时,开始走向死亡。

他知道她即将死去,她也知道她即将死去。她的肺病,以及双方对于她会在丈夫死于战争或探险之前就先病死的共识,在他们结婚当天就已经像第三者一样出席典礼了。在他们二十二个月的婚姻中,她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他唯一的小孩,小伊莲娜。

他的第一任妻子身材娇小、脆弱,却拥有惊人的意志力及体力,曾经要求他继续第二次探险,去寻找西北航道,还说这趟陆海路并用的探险应该要沿着北美洲的海岸线走。她说这话时嘴里已经咳出血来,她也知道她人生快到终点了。她说,在她人生结束时,如果他身在别的地方,对她而言会比较好一点。他相信她。或者说,至少他相信对自己会比较好一点。

约翰·富兰克林是个非常虔诚的信徒。他祈求上帝让伊莲娜在他出发前就先过世,但她撑过去了。他在一八二五年二月十六日出发,在前往大奴隶湖(注:加拿大第二大湖)的途中写了很多封信给他的爱妻,在纽约市及奥伯尼(注:美国纽约州的首府)把信寄出。四月二十四日,他在彭圭森英国海军基地得到她过世的消息。她在他的船离开英格兰后没多久就过世了。

一八二七年,他结束探险回来,伊莲娜的朋友珍恩·葛瑞芬已经在英国等他了。

海军上将的酒会到今天还不满一个星期,不,是刚好一个星期,在这该死的感冒之前。当然,约翰·富兰克林爵士以及幽冥号与惊恐号的所有军官和副官都参加了酒会。此外,参与这次探险的一些非军职人员――幽冥号的冰雪专家詹姆士·瑞德,惊恐号的冰雪专家汤马士·布兰吉,以及几位发饷官、船医及主计官也参加了酒会。

穿着崭新的蓝色燕尾服及蓝色金边长裤,配上饰有金穗的肩章、典礼佩剑以及纳尔逊时代的三角礼帽,富兰克林看起来相当风光。他的旗舰幽冥号的船长詹姆士·费兹坚常被称为全皇家海军最英俊的人,当时看起来就和这位战争英雄一样抢眼有礼。费兹坚当晚几乎风靡众生。法兰西斯·克罗兹则和平常一样,看起来僵硬、笨拙、忧郁,并且带着一点醉意。

但是珍恩弄错了,北极议会的会员们并不是富兰克林的朋友。事实上,北极议会根本不存在。它只是个名誉学会,不是真正的组织,不过它还是全英格兰最难入会的“老男孩”俱乐部。

酒会时他们全混在一起:富兰克林、他的领导军官们,以及传奇的北极议会里那些高个儿、消瘦、灰发的成员。

要成为这个议会的会员,基本条件就是带领一支探险队走向北极圈的最北端……而且活着回来。

拥有会员资格的那一长排人当中,富兰克林的排名算是落尾端。他只能为自己的毫不起眼感到汗颜及结舌。梅尔维尔子爵在其中最值得注目。他曾经是海军部的部长,也是这次探险的赞助人约翰·贝罗从前的赞助人。不过梅尔维尔并不是北极探险老手。

那天晚上的富兰克林有点紧张,对他而言,北极议会这些大多是七十多岁的真正传奇人物比较像是《麦克白》里十三个女巫,或类似群聚的灰色幽灵,不像是活着的男人。他们当中每一位都比富兰克林更早去寻找西北航道,而且都活着回来,不过都只剩半条命。

那天晚上富兰克林在想,在北极圈过冬后,有人还能真的活着回来吗?

约翰·罗斯爵士的苏格兰尖脸上棱面比冰山的棱面还多,眉毛向外突出,就与他的侄儿詹姆士·克拉克·罗斯从南极旅行回来后所描述的企鹅颈毛与羽毛一样。罗斯的声音粗哑,像拖着一块沙石划过破裂甲板的声音。

约翰·贝罗爵士比上帝还老,而且权力是上帝的两倍。他是英国专业极地探险之父。当晚在场的所有人,即使是白发的七十几岁老人,都只能算是男孩――贝罗的男孩。

即使与皇室成员相比,威廉·裴瑞依然是绅士中的绅士。他曾经四次试图穿越西北航道,却只是去目睹船员们死亡,他的怒气号被冰挤压、碎裂、沉没。

刚被册封为爵士的詹姆士·克拉克·罗斯适逢新婚。他的妻子要他发誓不再从事探险。如果他愿意,这次探险的总指挥会是他,而不是富兰克林,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罗斯和克罗兹站在一起,离其他人有些距离,他们喝着酒,谈话声却轻柔得像在密谋似的。

那可恶的乔治·贝克爵士!要与曾经是他手下的小小准尉(还是个好色之徒)同享爵士头衔,富兰克林一直无法释怀。在这欢庆的夜晚,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几乎希望黑本在二十五年前没把火药及子弹从决斗用的手枪里取走。贝克是北极议会中最年轻的成员,即使经历了皇家海军惊恐号被猛烈撞击而且几乎沉没的悲惨事件,他看起来还是比其他人都快乐且自鸣得意。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本身滴酒不沾。在喝了三个小时的香槟、葡萄酒、白兰地、雪利酒及威士忌之后,其他人都开始放松,他身旁的笑声愈来愈大声,大厅里的谈话也愈来愈不正经。富兰克林却变得更加镇定,他明白,这次酒会以及这些金质钮扣、丝绸领结、闪亮肩章、精致美食、雪茄及笑容,都是为了他而准备。这一次,全部都是为了他。

所以,当老罗斯冷不防把他拉到一旁,在雪茄的烟幕及水晶酒杯反射的闪闪烛光中,咆哮着向他发问时,他吓了一大跳。

“富兰克林,你是根据什么鬼理由要带一百三十四个人去啊?”他的声带像沙石磨过粗糙的木板,发出刺耳声。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眨了眨眼。“这是一次重要的探险,约翰爵士。”

“天杀的十足重要哪!如果你问我,我会这样说。如果发生状况时,光是带三十个人横越冰地,进到船里,然后回到文明世界就已经够难了。何况一百三十四个人……”老探险家发出粗鲁的声音,像要吐痰似地清了清喉咙。

富兰克林微笑点头,希望这老人不要再缠他。

“而且你的年纪,”罗斯继续说,“你已经六十了,知不知道啊?”

“五十九,”富兰克林生硬地说,“爵士。”

老罗斯浅笑着,看起来比之前更像一座冰山。“惊恐号是多少?三百三十吨?幽冥号大约是三百七十?”

“我的旗舰是三百七十二吨,”富兰克林说,“惊恐号是三百二十六吨。”

“两艘船的吃水都是十九英尺,对吗?”

“是的,爵士。”

“真他妈的疯了,富兰克林。你这两艘船是有史以来到南北极探险的船舰中吃水最深的。所有关于这两个区域的证据都显示,你们要去的地方水并不深,而且到处都是浅滩、岩石及暗冰。我的胜利号吃水只有一英寻半,九英尺而已,已经驶不出我们过冬时待的浅水湾了。乔治·贝克指挥你那艘惊恐号时,还几乎把他的屁股都摔到冰上去呢。”

“两艘船都已经巩固了,约翰爵士。”富兰克林说。他感觉汗水正从他的肋骨和胸部流到他肥胖的肚皮上。“它们是目前世界上最坚固的履冰船。”

“那么关于蒸气机及动力引擎的那些胡扯又是怎么一回事?”

“那并不是胡扯,爵士。”富兰克林说,他可以听到自己声音中的压抑。他完全不懂蒸气机,不过他的探险队里有两位好工程师和费兹坚,后者是新成立的蒸气海军部门的成员。“这些引擎有非常强大的动力,约翰爵士。它们能让我们在船帆失效时破冰前进。”

约翰·罗斯爵士哼了一声。“你的蒸气机甚至不是航海用的引擎,我没说错吧,富兰克林?”

“不是,约翰爵士。但是它们是伦敦与格林威治铁路公司能卖给我们的最佳引擎,而且已经改装成船用引擎。它们是两头威力强大的野兽啊,爵士。”

罗斯啜了一口威士忌。“是啊,威力强大,除非你打算在西北航道上架设铁道,然后让动力车头在上面行驶。”

听到这里,富兰克林耐着性子轻笑了几声,但是他看不出这评语有何幽默之处,而且粗俗的言语对他而言是莫大的侮辱。他常常无法分辨别人的玩笑话,一点幽默感也没有。

“但也不是真的那么威力强大,”罗斯继续说,“他们塞进你的幽冥号船舱的那部一点五吨重的机器,只能产生二十五匹马力。至于克罗兹那部引擎更没有效率……顶多二十匹马力。但是,要把你们拖离苏格兰的那艘船拖运者号,它的蒸气引擎较小却可以产生两百二十匹马力。为什么?因为那是一部船用引擎,是专为航海设计的。”

对于这点富兰克林不置可否。他笑了笑,为了填补片刻的沉默,他向端着香槟刚好走过身旁的侍者招手,拿了一杯。因为喝酒有违他的原则,他之后就拿着杯子一直站在那里,偶尔望着气泡渐稀的香槟,想找机会在没人注意时把酒处理掉。

“想想看,如果没有那两部引擎,你那两艘船的底舱还可以多塞进多少补给品啊!”罗斯抓着话题不放。

富兰克林环顾四周,好像要找救兵,但是每个人都兴高采烈地在跟人交谈。“我们已经有足够三年用的存货了,约翰爵士。”他最后说。“如果缩减每日的配额,我们还可以撑上五到七年。”他再次露出微笑,试着要软化罗斯僵硬的表情。“而且幽冥号和惊恐号都有中央空调系统,约翰爵士。我确信你会希望你的胜利号也有这种装备。”

约翰·罗斯爵士暗淡的眼神中发出一道冷光。“胜利号像一颗蛋一样被冰层压碎,富兰克林。你那先进的蒸气中央空调对此也没辙,不是吗?”

富兰克林再次环顾四周,希望费兹坚能看见他,甚至克罗兹也可以,谁来解救他都行。只是,似乎没人注意到老约翰爵士和胖约翰爵士正聚在此热烈地(或是单向地)对谈。一位侍者经过,富兰克林把没动过的香槟放回托盘上。罗斯眯起眼睛打量富兰克林。

“光是要让其中一艘船在北极有一天的暖气,就要烧掉多少煤炭,你知道吗?”这个苏格兰老人继续追问。

“嗯,这我真的不清楚,约翰爵士。”富兰克林带着一丝胜利的微笑。他真的不知道,也不特别在乎。工程师们会去负责蒸气引擎和煤炭的事,海军部会事先帮他们计划好。

“我知道,”罗斯说,“光是要让热水保持流动,使船员们的起居区有暖气,你一天就需要用掉一百五十磅的煤,而光是要让蒸气引擎保持运转,你一天就要用掉半吨你的宝贵煤炭。假设这两部丑陋的炮舰能有四节(航速单位,一节等于每小时一海里)的速度,那么你一天就要用掉两到三吨的煤。如果你还要船破冰而行,你要用掉比这更多更多的煤。你船上带了多少煤?富兰克林?”

约翰爵士船长舞了舞他的手,才发觉那动作有点轻蔑,甚至没有男子气概。“哦,差不多是两百吨吧,爵士。”

罗斯再次眯起眼看他。“准确地说,幽冥号和惊恐号各九十吨。”他粗声地说,“而且那是在你刚离开格陵兰岛,还没穿过巴芬湾之前,根本还没碰到真正的冰。”

富兰克林笑而不答。

“假设你到了要过冬的冰封之地,而九十吨煤炭的百分之七十五还没有烧掉,”罗斯继续说,就像船穿过软冰一样向前进逼,“你的蒸气机在正常而不是在冰封情况下,可以再运转多少天?十二天?十三天?还是十四天?”

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完全没有概念。他虽然专业而且熟悉航海,但基本上不会去考虑这种事。或许他的眼神反应出他一时的恐慌,不是由于煤炭,而是由于他在约翰·罗斯爵士面前表现得像个白痴,因为那个老海员正用钢钳般的手指抓住富兰克林的肩膀。罗斯倾身靠近时,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闻得到他口里喷出的威士忌味。

“海军部要怎么计划搜救你,富兰克林?”罗斯粗声问。他的声音很低,四周都是宾客们在酒酣耳热之际的笑声及闲聊声。

“搜救?”富兰克林眨了眨眼。两艘全世界最先进的船只,为了在冰中航行,船身做过结构补强,以蒸气为动力,装载了五年或更多冰地所需的补给品,船上人员全都是约翰·贝罗爵士亲自挑选,会需要或有可能需要别人的救援?富兰克林做梦也没想过,这想法实在太夸张了。

“你有没有打算在沿途经过的岛上贮藏一些东西,设立补给站?”罗斯轻声说。

“贮藏?”富兰克林说,“把我们的生活必需品留在沿途?我怎么可能做这种事?”

“如果你必须走冰地来脱困,你的人员和小船就有食物和庇护所。”罗斯语气强烈,眼睛闪着光。

“我们为什么要走回巴芬湾?”富兰克林问,“我们的目标是走通西北航道啊!”

约翰·罗斯爵士将头退了回去,把富兰克林的上臂抓得更紧了。“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搜救船或搜救计划?”

“没有。”

罗斯抓住富兰克林的另一只手,使劲捏压,让庄重的约翰爵士船长几乎皱了眉头。

“那么,小伙子,”罗斯轻声说,“如果我们在一八四八年还没有听到你的消息,我一定会亲自去找你。我发誓。”

富兰克林猛然醒来。

他全身被汗浸湿。他觉得眩晕而虚弱,心脏怦怦跳,随着每声心跳,头就痛得宛如教堂大钟在他头颅里撞击。

他惊骇地看着自己。他的下半身正盖着一条丝巾。

“这是什么?”他紧张地大叫,“这是什么?有一面旗子盖在我身上!”

珍恩女士站在一旁吓呆了。“你看起来很冷,约翰。你一直在发抖。我就拿它当毯子帮你盖上。”

“我的天啊!”约翰·富兰克林爵士船长大喊,“天啊,女士,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你难道不知道国旗是盖在死人身上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