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旧赋》里的气氛酿造

《思旧赋》是《台北人》全集中最富诗意的一篇。作者在书前所引《乌衣巷》一诗的意境与画境,在这里,以小说形式得到充分的表达。而这份诗情画意的由来,是作者在这篇小说里对“气氛”(mood)的刻意酿造,与成功控制。

此篇故事情节并不复杂,说的是一个年迈体弱而已退休数年的老女仆顺恩嫂,拖着病体从台南来台北,回到主人李长官家探访的情形。情节动作囊括时间,相当短暂,很可能不出一二小时;故事内容之大半,由顺恩嫂和另一老女仆罗伯娘的对话托出,李家是旧日的名门贵族,有过“轰轰烈烈的日子”。但现在,由于时代改变,已经衰败没落不堪。夫人已在两年前去世。她一死,宅中两个曾经受恩的年轻仆人,便勾搭着盗了一箱玉器逃走,于是这一屋,里里外外的事,就全靠年迈七十的罗伯娘一个人“硬撑”。李小姐因为搞上一个有太太的男人,已经离弃了自己的家,长官变得多病多忧,一度闹着要出家当和尚。李少爷到外国以后,精神失常,现在回来在家里住。小说里面出现的角色,除了两个女仆,就只这个始终没说一句话的变了白痴的中年男子。

作者对于这个贵族家庭和这家庭所影射的中国旧传统文化、旧社会系统的没落与瓦解,怀着无止无尽的悼念心情。而这份悼念之情,在全文绝对客观的叙述中,藉由充塞弥漫其间的悠远苍凉气氛,有力地传达出来。现在,我拟就《思旧赋》里作者对人、地、时之选择与描写,叙述观点距离之伸缩,典故与象征的运用,神秘“冤孽”观念的介入,诸论点,来探讨作者如何酿造控制这篇小说的气氛,用以呈现“思旧”的主题,并用以促成小说整体内部的和谐,引发一种深远凄凉的美感。

为了呈现与影射李长官这个旧式贵族家庭与旧式社会秩序的日渐衰微,不合时代潮流,作者在小说开端描写李家住宅外观时,就特别强调古老残破的具体现象,两扇“旧得开了裂”的桧木大门,己“朱漆剥落……沁出点点霉斑”,房子“已经十分破烂,屋顶上瓦片残缺,参差的屋檐,缝中长出了一撮撮的野草来。大门柱上,那对玻璃门灯,右边一只碎掉了,上面空留着一个锈黑的铁座子。大门上端钉着的那块乌铜门牌,日子久了,磨出了亮光来”。而“李宅是整条巷子中惟一的旧屋,前后左右都起了新式的灰色公寓水泥高楼,把李宅这幢木板平房团团夹在当中”。这里,新式的公寓高楼,代表西洋潮流、新时代、新社会。这些高楼把已经残破不堪的李宅,“团团夹在当中”,急不待等它完全垮下,好并吞这最后的一块地盘。新势力对旧传统的压迫,竟是如此!

由于全文的旨意,与作者的态度,是思旧,而非迎新;是回顾,而非前瞻;是悲悼,而非庆贺。换句话说,由于作者要呈现的,是旧的结束,不是新的开始,所以作者十分强调“迟暮”之意,使故事发生在一个“冬日的黄昏”——冬,是岁暮;黄昏,是日暮。而出现在这样一个时分,面对着残破李宅的顺恩嫂,是个早已步人生命之暮的老妇:“背脊完全佝偻了;前额上的毛发差不多脱落殆尽……身躯已经干枯得只剩下一袭骨架”。裹在她那“一袭骨架”上的衣服,在冬日暮风中“吹得抖索索的”。这景象,给人何等萧瑟凄冷的感觉!

从李宅厨房走出,把顺恩嫂接进去的,也是一个“老妪”:“一脸的苍斑皱纹,重重叠叠,像只晒得干硬的柚子壳”;耳垂上穿吊的金耳环子,是老东西,“磨得泛了红”,但罗伯娘和顺恩嫂,除了“老”“古”相共外,除了忠于李宅的心理相共外,其他方面,比如长相和性格,却正巧相反。顺恩嫂多病体弱,枯瘦得“只剩下一袭骨架”,头颅瘦小,头发脱落,一双手“鸟爪般棱瘦”,声音微弱尖细,稍一动弹就“颤巍巍”“发抖”。罗伯娘却是个大胖子,面庞“滚圆肥大”,“一头蓬乱的白发,仍然丰盛”,“身躯有顺恩嫂一倍那么庞大”,“踏着八字脚,走一步,大肚子便颠几下”。她有一双“肥大粗黑的手”,“嗓门宏大响亮”,“粗着喉咙”喊叫。当顺恩嫂帮着扭干抹布,害得自己“两只细弱的手臂在发抖”,罗伯娘却猛力磨洗案台,“鼓着腮帮子,喘吁吁地,磨得案台上都是灰卤卤的油腻水”。

这两个老仆,对李家现今没落的情形,所起的反应,亦表现出她们性格的大异。顺恩嫂脸上“充满了悲戚的神色”,“嘴里喃喃念念”,“咂着干瘪的嘴巴直摇头”,“嗫嚅”地发问,话说一半就“咽住”,“十分凄楚”地叹气,“凄症”地呼唤。也就是说,她对目前李家衰败事实的抗议方式,只是无力的哀悼与哀叹。罗伯娘的抗议方式就激烈得多:她把抹布往水槽“猛一砸”,双手“往腰上一叉”,“肚子挺得高高的”,“冷笑了一声”。接着又在腰上“扎实的捶了几下”。当她叙述桂喜和小王盗窃玉器逃跑之事,她“拈起了案上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在砧板上狠命的砍了几下”,哼道:“我天天在厨房里剁着砧板咒,咒那两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天打雷劈五鬼分尸。’”罗伯娘十分吃力磨洗案台,洗除油腻,就是暗示她拼老命“硬撑”,要把我们今日这个现实世界的污垢洗掉。但,可想而知,“油腻”是每天都会再沾上的。而她的“老命”,恐怕是持不了多久的了。

作者把这两个老仆,在外貌、举止、说话口气上,塑造成相反的类型,是很有用意的。我已提到,在这篇小说里,李家的衰微,影射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与传统社会秩序的瓦解。而作者的基本态度是惋惜,悼念。于是作者,借用这两个同样“古”,同样“老”,但性格长相完全不同的人物,以她们相共的思旧怀古之情,来暗示缅怀传统社会文化的人,并不单限于某一类型。然而这些人,胖的、瘦的、壮的、弱的、刚的、柔的、悍的、驯的,却都同样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扭转时代趋势,在时间的激流里掉转船头划回往昔的日子。不论是凄楚无力的哀叹,或是痛心疾首的咒叹,普天下怀古的人,所能做到的,也仅是如此同声一叹!

如此,作者对人、地、时之适当选择与适当描绘,创造出小说的苍凉意境,与悲悼气氛。事实上,这篇小说前后一贯的凭吊语气,和小说题《思旧赋》的典故有关。这个篇名,取自魏晋交替时代的文人向秀(“竹林七贤”之一)的《思旧赋》。向秀好友嵇康得罪权贵,处死。后来向秀经过嵇康旧居,栋毁梁摧,时日薄西山,寒冰凄然,邻居有人吹笛,向秀闻声悲感,因作此赋以悼嵇康。白先勇用这个中国文学典故,做为小说题,一则取用“思旧”这两个字的字面意义,二则顺恩嫂和向秀一样,经友人旧居,物是人非,引起感触,三则取用其哀悼凭吊之语气。还有就是我说的,白先勇这篇小说是《台北人》里最有诗意的一篇。那么,把它比喻为“赋”,也是很说得通的。

而小说里这份“诗意”的造成,与气氛的固定,主要是靠小说的开始与结束。也就是说。除去了两个老仆对白部分的首尾两次景物之描绘。首先,我们注意到,这篇小说是用全能观点写成的。而“全能”的作者,却又完全客观,只描述呈现于外的景象,与听得见的对白,一次都没有探入任一角色的主观意识内。在这样前后一致的观点运用中,我们却不难觉出,作者用以观察的“透镜”,焦距之几次转换。小说一开头,“透镜”焦距颇远,于是我们随着作者的眼睛,见到一幅画,或一张黑白艺术摄影相片。背景:冬日黄昏。正题:一栋看得出曾经富贵堂皇,但现已残破不堪,被新式水泥高楼夹在当中的古旧木板平房。副题:一个全身黑色的小小干瘦老妇,抬头觑眼望着这栋平房的两扇朱漆剥落、霉斑点点的桧木大门。换句话说,我们好像从一段距离之外,看这一景象,因此能“尽收眼底”,捕捉这一画面。这一特殊景象所给予的整体笼统印象。

当罗伯娘出现,把顺恩嫂接进屋里,作者的透镜焦距就突然缩短。于是我们看到两老妇最细微的动作,听到她们最微弱的叹息。而从她们对白内容,我们得以一窥李家衰败的实际详情。直到接近小说末尾,罗伯娘和顺恩嫂到院子里去见李少爷,镜头焦距又遽然伸长,于是我们再一次看到一组给予整体笼统印象的景象画面。

小说里,占据大半篇幅的中间一大节对白,主动功用是供给故事情节。两老妇细谈李家衰败现况时,固然一直是用悼念的口吻,但这篇小说的苍凉悲哀气氛,主要还是靠首尾两次的“远景画”(或“远景艺术摄影”)酿造与传达。而结尾,比起开头,气氛又更强调一些。我们已谈过小说开头,现就让我们看看此文结尾。

《思旧赋》的主角,看起来好像是顺恩嫂和罗伯娘两个老仆,实际上却是李长官这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与其所影射之中国传统社会与文化。也就是说,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看不见的抽象观念。而作者将此抽象观念,予以具体化:表之于物者,即残破的李家住宅——这便是小说开端“远景画”的正题。表之于人者,即变成了白痴,与现实脱节的李家少爷——这便是小说结尾“远景画”的正题。

作者虽没确实说明,我们却可推测,这个少爷是李家惟一的男儿子,惟一可赖以“传宗接代”的人。而他之变成白痴,变成废人,不能传宗接代,象征李家的“绝后”,与一个时代的结束。也象征中国传统社会的瓦解,与传统文化的无人“接棒”。作者对此即将完全断绝的“过去”,既然满怀怆然之悼念,他便在小说末尾,把这个与现世完全隔离的白痴,安置在一个仿佛亦被现世遗忘了的苍凉荒芜的境界。

如此,当罗伯娘搀着顺恩嫂走进院中,“院子的小石径上,生满了苍苔……石径两旁的蒿草,抽发得齐了腰,非常沃蔓,一根根肥大的茎秆间,结了许多蛛网,网上黏满了虫尸”。她们走到石径尽头,“顺恩嫂才赫然发觉,蒿草丛后面的一张纹石圆凳上,竟端坐着一个胖大的男人,蒿草的茎叶冒过了他的头,把他遮住了。他的头顶上空,一群密密匝匝的蚱蜢正在绕着圈子飞”。李家既是古文化、旧社会的象征,代表李家的少爷,当然也免不了“古”“旧”之特色,所以他“裹缠着一件臃肿灰旧的呢大衣”(多么重的负荷!);“大衣的纽扣脱落得只剩下了一粒”(这最后一粒,就是他自己吧!)。从他那“差不多脱落尽了”的一头焦黄干枯的头发,我们可知他是个早已迈入中年的人。然而,露出的“粉红的嫩头皮”,“脸上两团痴肥的腮帮子”,以及他逗玩蒲公英花的动作,都暗示这个可怜的少爷,由于无法逆着时代潮流独力担当持续传统的大任,同时又不肯接受“这个时代就此完结”的残酷现实,而躲避到白痴世界,回返到婴童的心理年龄。

李少爷起先没认出奶他长大的顺恩嫂。他只“张着空洞失神的眼睛,怔忡的望着”。但当顺恩嫂凑近,在他耳边再轻唤他了声,“突然他咧开了大嘴,嘻嘻的傻笑起来,口水便从他嘴角流了下来,一挂挂滴到了他的衣襟上”。顺恩嫂替他拭口水,“忽然张开瘦弱的手臂,将胖男人那颗大头颅,紧紧的搂进了她的胸怀”。她呜咽干位,轻唤着他,“干瘪下塌的嘴巴,一张一翁在抖动,一声又一声,凄症的呼唤着”。

小说最后一段,由三四行文句组构的一幅生动远景画面,特别成功地酝酿出广漠苍凉的气氛:

一阵冬日的暮风掠过去,满院子里那些芜蔓的蒿草,都萧萧瑟瑟抖响起来,把顺恩嫂身上那件宽大的黑外衣吹得飘起,覆盖到胖男人的身上。罗伯娘伫立在草丛中,她合起了双手,抱在她的大肚子上,觑起眼睛,仰面往那暮云沉沉的天空望去,寒风把她那一头白麻般的粗发吹得通通飞张起来。

这段文字里,埋伏着隐约的死亡象征。罗伯娘“白麻般的粗发吹得通通飞张起来”。这句话,创造出一个意象,使人看到死亡的白网,在头上飞张开来。而顺恩嫂,“宽大的黑外衣吹得飘起,覆盖到胖男人的身上”,也给人类似印象,觉得看到死亡,或败亡,覆盖了少爷,覆盖了李家,覆盖了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事实上,作者在小说一开头,就小心经营制造这里的黑白死亡象征。头一段,作者描写顺恩嫂,就特别留意勾绘她这件黑外衣:“披着一件黑色粗绒线织成的宽松长外套,拖拖曳曳,垂到了她的膝盖上来”,连她携带的包袱也是黑色的:“她的左手弯上,垂挂着一只黑布包袱”(内包白蛋)。而罗伯娘一入场,作者也特别把她那一头蓬乱白发,比喻为“白麻织成的网子一般”。

但这篇小说里最明显的死亡象征,当然还是李夫人事实上之病亡。她的病亡,正如少爷之变成白痴,影射李家的崩溃,传统社会文化的崩溃。有一点很值得注意,李夫人死前说了一句话:“好冷。”,以象征含义来解释,促使她死亡的,促使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瓦解的,就是我们现今这一个“好冷”的世界——这个冷酷的,机器般的,为物质与功利而舍弃人情温暖的工商业社会。

然而,李夫人的死,另又牵涉到一个不大容易解说的问题,即隐匿在这篇小说里的那么一点“超自然”(Super natural)含义。首先,我们注意到,顺恩嫂和罗伯娘都相当“迷信”。一见久别的顺恩嫂,罗伯娘大喊一声“老天爷”,便说:“我的左眼皮跳了一天,原来却应在你身上!”顺恩嫂得知李夫人死前,最后说了一句“好冷”,便恍然大悟他说,难怪她一连三夜梦见夫人向她招手,要她拿件风衣来给她穿。得到夫人去世消息时,顺恩嫂在台南“烧了两个纸扎丫头给她老人家在那边使用”。当她得知李家衰败的现况,两次喊“造孽”,罗伯娘则喃喃批评:“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

这样的言谈与思想,当然,完全符合中国旧社会人物的实际情形,而构成十分成功的“写实”。但我认为作者除了写实目的,另又有玄妙含义,隐然向我们暗示,天地之间,蕴育着某种不能解释的,非理性的神秘力量,控制着人类命运。不论是一个人、一个家、一个国,或一个社会一个文化,一旦被这命运之神(或魔)烙上“孽”的标印,就不得不走上败亡之途,无可挽回。而作者这种玄奥观念与暗示,使《思旧赋》这篇小说又增添一份神秘不祥的恶兆(ominous)气氛。细心敏感的读者不难注意到,作者描写两老女仆,特别赋予她们一些常人想像中的“巫婆”特征:顺恩嫂背脊佝偻,“两片嶙峋的肩胛,高高耸起,把她那颗瘦小的头颅夹在中间”,双手“鸟爪般瘦棱”,手弯上垂挂一只“黑布包袱”,裹在“一袭骨架”上的黑色宽松长外套,在风中抖索。她“嘴里喃喃念念”,“瘦小的头颅前后晃荡”,来到李宅,她在后门厨房窗下试叫一声,于是,“那扇幽暗的窗户里,倏地便探出了一只头来”。这个罗伯娘,也是一个“老妪”,有“一头蓬乱的白发”,脸皮“像只晒得干硬的柚子壳”。

如此,小说里这两个老女仆,一方面是有血有肉,有长处有短处,十分忠于李家与旧社会传统的现实人物,另一方面又隐隐然是一对超乎自然的,无所谓好坏的,具有不祥性质的“命运之神”(或“魔”)的随从,或探哨员。而这第二种身分,在小说里的作用,和莎士比亚《马克白》悲剧里出现的三个巫婆,颇为类似。正如《马克白》中,巫婆的玄奥对白与神秘预言酝酿出一种震慑人心,令人敬畏的悲剧气氛,当罗伯娘站在长满芜蔓蒿草的院子里,喃喃自语“他们家的祖坟,风水不好”,我们不禁凛然生畏,恸于人类命运之不可理喻,人类欲望之不可强求,于是,“仰面往那暮云沉沉的天空望去”,我们怎能不“念大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作者的另一个神秘暗示,与我刚才提到的顺恩嫂的梦有关。顺恩嫂是在李夫人病逝之前就退休的,退休后一直住在台南,依赖儿子过活。由于身体虚弱多病,这次是数年来头一次造仿,两老仆谈话间,顺恩嫂若有所思地问起夫人死时有何遗言,当她得知夫人闭目前只说了一句“好冷”,她脸上顿时充满悲戚之色,恍然大悟地点着头,凄楚颤抖地告诉罗伯娘,她一连三夜梦见夫人站在以前南京清凉山那间公馆花园的牡丹花里头,向她招手喊道:“顺恩嫂,顺恩嫂,快去拿件披风来给我,起风了。”如此,作者显然向我们暗示,顺恩嫂这天来访,是受到李夫人灵魂的感召。可是,为什么?李夫人为什么召唤顺恩嫂?离开了世间的她,又有何求?

答案是有的,就在小说的末尾。“病昏了”的顺恩嫂,一直没晓得她奶大的李少爷,由于精神失常从外国回来的事。当她得知,而随着罗伯娘去院中见他,她看见这个可怜的白痴,在如此寒冷多风的冬天,“脱了鞋袜,一双胖秃秃的大脚,齐齐的合并着,搁在泥地上,冻得红通通的”。他“正抓着一把发了花的蒲公英在逗玩,蒲公英的白絮子洒得他一身”。这个景象,和她连做三夜的梦境,暗中相对呼应,站在牡丹花里的李夫人,由于起风天冷,招呼顺恩嫂拿件披风来御寒。坐在蒲公英白絮子里的李少爷,在寒大里挨冻,默然等待顺恩嫂带给他一点温暖。梦里夫人的呼唤,正是少爷心底无声的呼唤。母亲的“灵”,就是儿子的“灵”。母亲,就是儿子。

而顺恩嫂,顺着她的恩人李夫人灵魂的招唤,来到李宅,把温暖带给了与现实脱节的少爷,使得他那“张着空洞失神的眼睛”的“一点表情也没有”的脸蛋,突然问绽开了“嘻嘻的傻笑”。梦里夫人所求的披风,顺恩嫂真的带来给了少爷:我们岂不见,她那件宽大黑外衣,被风吹飘起来,“覆盖到胖男人的身上”!

然而有一点,非常具有反讽含义。就是,这件给予温暖的黑大衣,同时也正是死亡或败亡象征。作者如此暗示,惟独我们传统的人情社会,才能使人类感觉温暖。但这种社会,却因不合现代潮流,不得不败亡!

这里,含蓄着人世间的基本困境:注重精神,就导致肉体败亡;注重肉体,就导致精神败亡。而精神与肉体之间,又往往是取或舍的问题,不是常能折衷妥协的。西方工业社会的功利主义和社会的唯物理论,都只重视肉体现实,不重视或根本否认精神的存在。如此,既无“精神”的牵绊,社会繁荣得快,国家兴盛得快,一般平民的物质生活水准也很快提高。不幸的是,组合成社会国家的基本“个人”,却失去“心”,失去“清”,只是“肉”,只是“物”。人间变得“好冷”,人类心灵无法沟通。人,成了养得健康硕壮的行尸走肉。反之,我国传统的文化,与传统社会观念,一向偏重精神,偏重“清”,而十分漠视或轻视肉体现实。于是人间充满温暖;人,由于能够自别于动物和无生物,也就是说,因为是万物之“灵”,而能保持一份做“人”的光荣与尊严,但,正如一个人不能单靠精神过活,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文化,在长期漠视肉体现实的情形下,必然因贫血而不支倒下。难怪残破的李宅,位于“南京”“东路”,而房子大门柱上的一对玻璃门灯,“右边一只碎掉了”。

白先勇的冷静头脑,清楚明白,我们如果要在现世活下去,就必须接受肉体现实,重视肉体现实。然而他那痴情的心,却固执不肯放弃他显然认为比生命更可贵的“精神”。所以在他小说创作中,我们常可感觉到肉体与精神之间又强又紧的张力。他的人生观显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他完全是和中国传统文化认同的。我看过一篇登在香港某杂志上的讨论白先勇小说的批评文章,作者显然是左派,名叫李黎,论文题目是《殡仪馆的化妆师》。这“化妆师”,指的就是白先勇。李君抨击白先勇的小说题材与小说人物,并特举《思旧赋》为例,指责白先勇的“阶级观念”。李君十分赞成李小姐“唾弃了那个家”,也好像认为桂喜和小王两个年轻仆人,偷窃主人一箱玉器逃跑,是很应该的事。但,最使李君义愤填膺的,是白先勇把痛骂桂喜和小王的话,“塞进如此忠心耿耿的模范奴仆口中来说”,这,等于是作者“强迫被剥削的阶级也与他认同,一起来责备其他不甘于被剥削的人”。

对于这样的“文学评论”,我本来不愿浪费篇幅谈起,我之所以提及,是想用此做个引子,解释一下白先勇为什么选用两个老女仆,来抒发他的思旧怀古之情。

我已相当详细地讨论,这篇小说的真正主角,不是二老女仆,而是李长官家庭与中国传统社会文化。而李家既影射传统社会文化,那么,忠诚悼念传统社会文化的人,就不能是李家自己人,却又必须是十分忠于李家的人。这样的人选,没有比旧式家庭的老忠仆更适当的了。

而顺恩嫂和罗伯娘,正如美国“南方文学”里几个有名的黑人女仆,像《声音与愤怒》中的笛尔西(Dilsey),或《飘》里的“嬷嬷”(Mammy),一点都不认为自己的身分是卑下的“奴”。她们只觉得自己是帮助主人做工的朋友,而在这种身份中保持着一份尊严。于是,在她们心目中,主仆之间的恩情,价值远甚于抽象的“人权”观念(正如今日妇女,虽明知“女权”道理,却还为“情”自甘受缚)。我们一般人,谈到美国南北战争,常以为南方人是压迫黑奴的“坏人”,北方人是解放黑奴的“好人”。这实在是曲解了历史。南北战争的真正意义,是北部工商业社会与南部农业社会之争。美国有一大派历史学家,以查里斯·毕亚德(CharlesA.Beard)为首,坚持认为南北战争的成因是经济性的,成果是政治性的,而黑人之被解放,只是附带产生的结果,与道德问题毫不相干。所以,北方工商业社会的胜利,并不一定就是人道主义的胜利,而南方农业社会的失败,也不能说是贵族阶级该得的报应。世界上没有一种社会形态可能是完美的。各种社会都有优点,有缺点。一个社会的存亡,与“好”“坏”时常无关,完全取决于是否合乎时代趋势,时代需要。

美国南方文学作家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对于被时代潮流冲没的南方农业社会,心怀无限惦缅眷恋,我认为白先勇和福克纳的小说作品,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这点我已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一文里讨论过,现在不再赘述,另一个比较通俗的例子,是密契尔女士(Margaret Mitchell)的《飘》(Gone With the Wind)。读过《飘》的人,看到里面南北军作战情形,一定比较同情南军,讨厌“北佬”。而实际上,贵族出身的南军领导者李将军(Gen.Robert E.Lee),最后虽然战败,在历史上却成为一个有名的伟人。他的高贵气质,庄重风度和崇高理想,直到今日还被人赞美称颂。这种现象,在美国如此一个只重功利只计成败的现实社会,倒是不常见的。

话已说了不少,离题也远了,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