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推理 福尔摩斯的魔力

有一次(1991年),贾库包斯基(Maxim Jakubowski)为推理小说迷们编了一本书叫《百家神探集》(100 Great Detectives)。贾库包斯基是谁呢?如果有一天你有机会到伦敦游览,不要忘了顺便去逛一逛位于查令十字路(Charing Cross Road)举世闻名的推理小说专门店<谋杀一店>(Murder One),那是一家足以让推理小说迷流连忘返的书店,而它的老板创办人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编辑贾库包斯基(他编写的推理小说合集与研究文集就超过二十五种)。

世代传承的百家神探

《百家神探集》是其中一个精彩的编辑构想,它邀请了一百位当今推理小说界的名作家与名评论家,每人写自己与一位书中神探的神交经验,而这一百位神探并不重复。从爱伦坡笔下的杜宾、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到今日詹姆士女士(P·D·James)笔下的女侦探葛蕾(Cordelia Grey)、以及劳勃·派克(Robert B·Parker)笔下的硬汉史宾赛(Spenser),都有他们的拥护者;有的作者既歌颂前辈所写的侦探,而他们笔下的侦探又被新的创作者礼赞,像基亭(H·R·F·Keating),他为文谈福尔摩斯,而他自己笔下的印度警探葛提(Inspector Ghote,Ghote要怎么发音呢?有权威参考书说应读做“锅贴”)又有梅尔维尔(James Melville)专文讨论。这样一来,就有着浓厚的世代传承的意味了,推理小说,毕竟是有历史、有传统的呢。

想想看,一百位神探,真可谓济济多士!而我心目中起码还有一百位神探没有列入,推理小说的文学娱乐遗产何其丰富,由此可以想见。

只可惜我们没有贾库包斯基的幸运与方便,我们没有一百位推理名家可以邀请,因为我只认得两三位对推理小说有丰富知识的人。但没关系,侦探小说榛莽初辟,荜路蓝缕,我们要有“以一当百”的精神,介绍百位神探的阅读经验与崇拜往事,我一个人就够了。

初勘福尔摩斯的魅力

然而一部百家神探史,要从何说起?

不用说,当然是从福尔摩斯说起。

我在十岁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福尔摩斯,立刻被迷住了,当时就反覆看了两遍。那是不是一个全译版本,我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是精装一大册,文分上下两栏,字体很小,有时还模糊不清;我相信那是大陆时期的译本,用字古雅,读来有点古怪的乐趣,动不动密斯脱、密斯脱地叫人,用起钱来则是金镑、仙令、辨士的单位,好玩得紧;故事不用说都是独特有趣,阅后难忘。尤其是短篇小说《红发者联盟》(The Red-headed League,当时译做《赤发团》),布局奇诡,构想巧妙,更兼气氛经营极有力量,最令人印象深刻。

二十岁大学时期又重读一遍,这次用的是英文本子(目的是学英文),当时英文书读得不多,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器用并不熟悉,柯南道尔又爱用毒物与化学品的名称,读来苦不堪言,几乎只记得猛查字典的行动,记不得太多的内容。因为这个痛苦经验,我后来买了一本书叫《谋杀、魔法与药物》(Murder,Magic and Medicine,牛津大学出版的,作者是John Mann),就是为了搞清楚当年弄不懂的各种毒药名称;有一次老朋友影评人焦雄屏小姐在我书架上看到这本书,啧啧称奇,连呼怎么会有人要读这种书,唉,实在是中了福尔摩斯的毒的缘故。

第一号福尔摩斯迷

三十岁的时候,志文出版社出了新的译本,我对照Bantam的英文版校看了一遍,这可能是最兴味盎然的阅读经验;此时我的读书经验已多,英文字识得多了,对英美国家各种时期的生活历史也有较多的常识,看书就显得左右逢源,如入无人之境了。柯南道尔的散文风格,此时才见识它的魅力;作者说故事的宛转曲折,以及描写创造两个主角的独特个性与绅士风度,此时也才有了欣赏的余裕。后来我一头栽入推理小说的收集与癖好,十几年中觅书逾千种,其中当然就包括各种福尔摩斯版本,福尔摩斯研究,柯南道尔传记等等,昔日一个意外的趣味,如今变成事业了,我最近着手策划福尔摩斯的最新译本,并预备为他撰写新书,但这是后话了。

福尔摩斯是十九世纪末所创造出来的虚构文学角色里最神奇的一个,在侦探间谍这一支文学传统里,福尔摩斯的知名度,可能只有二十世纪被创出来的第七号情报员詹姆士·庞德(James Bond,又译占士邦,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英国特务007)勉强可以比拟。

福尔摩斯vs007

这两个人物有相像的地方,福尔摩斯跟007一样,两人都很强悍、很坚定、有耐力,聪明机警,反应很快。不一样的是,福尔摩斯比较是会陷溺在一件事情上的人,譬如说当他钻入到一件案子时,他就不眠不休,尽心尽力到形容枯槁,甚至为了思考案子而吸毒(书中没有明讲他吸古柯硷,可是显然是有,所谓的seven percent solution,指的就是福尔摩斯使用古柯硷的稀释配方);而007就不会这样,他抽烟,但在50年代一个人一天抽几十根香烟,不是太稀奇的事(在目前这个拒抽二手烟的现代,才比较像怪物)。007也喝一点酒,但他不像是会染上酒瘾的人。

福尔摩斯对文学没什么兴趣,他最主要的娱乐是拉小提琴,心情好的时候也拉得很好,他似乎有这样一种特殊的美学偏好。007的美学偏好是很物质性的,他喜爱所有有‘品牌’的好东西,好的手表、好的打火机、好的香烟、好的香烟盒和好的酒。与福尔摩斯不同,007世俗一点,他爱女人。福尔摩斯一生只仰慕过一名女性,也就是《波宫秘史》(A Scandal in Bohemia)里的爱琳亚德楼(Irene Adler),却从未对她表白,只是常常在沈思时感慨的悬念着:‘啊,好一个女子!’(Oh,what a woman!)。007可不管这些,他勇于表达,则是多情到有一点无情的人,到处可以有露水姻缘,相当的肉体性。

崇尚理性的古典贵族

比起这位富于现代性风貌的詹姆士·庞德,福尔摩斯无疑是一位古典人物,他和华生医师同属于一个逝去的年代,他们是压抑情感,崇尚理性的末代贵族。福尔摩斯品性高贵,对社会有强大的责任感,对自己有极严格的要求,这是小资产阶级成熟期的产物,也是今天这种中产阶级当道,市民主义盛行时代的前驱;福尔摩斯当然未必是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但也有很多迹象证明,柯南道尔创造福尔摩斯有真人做蓝本),但他的思想风范却是某一个世代的典型。那个绅士时代是令人怀念的,每当我看不惯当今世人言行时,我就不禁更加怀念福尔摩斯那个世代。就好像每当我看着台湾电视频道上的政治新闻时,我实在无法不怀念起胡适之、梁启超那样的古典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