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经济与法律 书名之寓意

关于《金瓶梅》书名之释义,一般读者多将三字分开来读,认为其代表书中三位女性,即“金”为潘金莲,“瓶”为李瓶儿,“梅”为庞春梅。鲁迅先生也持这样的看法。盖欲望与色欲,本为《金瓶梅》之一大主题。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皆为色欲所困而不悟,终至于死。作者从西门庆众多妻妾女子中拈出三人为代表,为她们作传,道理上自然说得通。

潘氏与李瓶儿不独局困于色欲,且彼此之间勾心斗角,明争暗伤,为作者着力烘染,分量极重,自不待言。庞氏春梅,虽为一婢女,却为西门庆呵护有加,是他唯一不敢轻易得罪之人,且其口角之伶俐,风神之异标,均足以与金莲、瓶儿诸人相埒。在前八十回中,此人若隐若现,至后二十回,春梅突然发动,一跃而成为故事的首要人物。可见作者此前故意将春梅写得影影绰绰,实则为后文留余地也。所以说,以金莲、瓶儿、春梅为代表,统冠全书故事,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

《金瓶梅》问世之后,虽只在坊间抄录流转,但影响甚大。好事者仿效其寓意、笔法,以承其余绪,自不奇怪。比如《玉娇梨》、《平山冷燕》诸作,不仅袭用其叙事大意,而且在结构和书名上,也踵其微义。《玉娇梨》之名,亦以书中人物名字如白红玉、卢梦梨等摘凑而成;而《平山冷燕》之书名,则是平如衡、山黛、冷绛雪、燕白颔四个人物的合称。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这两部作品,亦明言二书与《金瓶梅》“人物事状皆不同,惟书名尚多蹈袭”。

因此,《玉娇梨》、《平山冷燕》一类的作品对《金瓶梅》书名的蹈袭和仿效,客观上也使“金瓶梅”三字的读法及书名用意,渐渐成为定论。

然而,每次重读《金瓶梅》,对于书名释义,虽觉可以接受,但总是意犹未慊。若以妇女人物而论,小说中吴月娘、孟玉楼等人的重要性丝毫不在潘、李之下。在《金瓶梅》所有人物中,若单纯以笔墨分量而论,当以吴月娘为最。在全书一百回中,吴氏从开篇即出场,至全书收结还依然健在,实为除西门庆之外贯穿全篇的首要人物。李瓶儿死于第六十二回,潘金莲在第八十七回命丧打虎英雄武都头之手,就连西门庆本人也于第七十九回早早就命赴黄泉了,惟有吴月娘坚持到了最后。不仅如此,吴月娘的品性和行事方式,与他人绝不相类。她是一个“好好先生”,既无淫行,又时常吃斋念佛,实在没有理由让金、瓶、梅三人去代表。

如前文所说,欲望或色欲为此书一大关目。然而细绎全书大义,色欲只是最明显或最外在的旨趣之一。作者透过色欲展现世情人伦,透过世情来书写十六世纪中国社会的经济、商业、道德、法律、官场及种种世态,方为全书的关键。纵观中国小说史,《金瓶梅》堪称第一部全景式、多层次描绘社会人情及现实状况的旷世之作,就社会生活的全方位再现而言,即便是《红楼梦》也有所不及。若将此书放到十六世纪世界小说的大背景中去考察,也实在找不到一部作品可以望其项背。李劼人曾说,一直要到十九世纪中期,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福楼拜等人出现之后,西方小说才有资格与《金瓶梅》相提并论。

不过自《金瓶梅》问世之后,对它的指责、诟病乃至于口诛笔伐从未间断,至今犹未平息。即便是蒲松龄这样的卓越巨匠,也将它视为“淫史”(顺便说一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精彩绝伦,叙事极富想象力,然其“异史氏曰”的篇末议论,有时实在不太高明,与其刻意模仿的司马迁判若霄壤,甚至于充斥着卫道士之流的迂腐之论)。自《金瓶梅》成书以来,它的主旨即被有意或无意地狭窄化和庸俗化了。究其原因,固然极其复杂,但“金瓶梅”三字的传统读法及释义,也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一提到《金瓶梅》,读者必然津津乐道于此三人的言行。一提到三人之言行,则又往往以“潘金莲”作为当然代表。而一提到潘金莲,则又聚焦于一个“淫”字上,遂使一部别开生面、寄意深远的呕心沥血之作,成为坊间恶俗之谈资。

那么,“金瓶梅”三字有无别的读法与释义呢?

小说第六十八回,西门庆与应伯爵等人去院中郑爱月家喝酒取乐,果品酒馐摆上桌面之时,有“端的肴堆异品,花插金瓶”之句。此虽泛泛描写酒桌陈设,但每读至此,总要对“花插金瓶”四字玩味再三。这里的“金瓶”二字,显然指的是黄金、鎏金或金色的瓶子。既然作者本人在作品中视“金瓶”为清供装饰之器物,那么“金瓶梅”三字为何不能理解为“插在金瓶里的梅花”呢?若作这样的理解,这里的“梅”字当为复数,指代女人,也可暗指欲望之对象。这些女人不仅包括吴月娘、潘金莲、李瓶儿、李娇儿、孙雪娥、春梅等妻妾婢女,也可包括院中妓女李桂姐、李桂卿、吴银儿、郑爱香、郑爱月之辈,甚至也可以将宋蕙莲、王六儿、贲四嫂、如意等与西门庆长期有染的下人媳妇囊括其中。而“金瓶”则暗喻富贵之家的豪奢与淫靡,暗指整个社会环境中的金钱和财富,也可兼顾西门庆惟利是图的商业活动,特别是当时社会处于“资本主义萌芽”状况下对金钱过度崇拜而导致的道德变化。这样的理解,似乎能更好地概括“金钱与欲望”这一贯穿于作品中的重大主题。

将“金瓶梅”三字连读,将小说的名称解读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这一观点,近年来学界多有人提及,但较早提出这一说法的人当属清代的张竹坡。近日偶然翻检张竹坡对《金瓶梅》的诸多评论,忽见他在《金瓶梅读法》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金瓶梅三字连贯者,是作者自喻。此书内虽包藏许多春色,却一朵一朵一瓣一瓣,费尽春工,当注之金瓶,流香芝室,为千古锦绣才子作案头佳玩,断不可使村夫俗子作枕头物也。噫!夫金瓶梅花,全凭人力以补天工,则又如此书处处以文章夺化工之巧也夫。

张竹坡将“金瓶梅”读为“金瓶中的梅花”,并认为梅花暗指书中包藏的诸多春色。另外,他将“金瓶梅”之意象视为作者自喻,意为作者将春色、梅花,朵朵瓣瓣,费尽春工,制作成如金瓶梅花之清供,让千古锦绣才子做案头佳玩。张竹坡对作者用力用心之深、文章夺化工之巧大为叹服,并提醒读者,不可辜负作者以人力补天工之艰辛,不可像村夫俗子般将它视为枕头之物也。

张竹坡堪称《金瓶梅》作者的知音。他因书成癖,因爱成痴,且爱屋及乌,诸多圈点批评虽不乏精妙之辞,但也时有过犹不及之论。此处的议论亦属此例。说“金瓶梅花”是作者自况,显然是出于张竹坡本人的主观想象。

话说回来,我虽倾向于将金瓶梅理解为“插在金瓶中的梅花”,但也并不认为原先将金、瓶、梅三字并列,分别指代三个人物的读法就是错的,更不是要用自己的解释取代原先的成例。我觉得两种解读,于作者本意而言,恐怕兼而有之吧。作品名称含有复义、双关或多重指代,在文学史上十分常见,就算作者没有这样的意图,读者按自己的意愿去“望文生义”也是天然的权利。所谓的误读,有时也恰恰是阅读过程中固有的乐趣所在。

美国作家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是众所周知的名作。其英文原文为“A Farewell to Arms”,“farewell”为“永别”之意,没有什么疑问;但“arms”一词,则兼有“武器”和“双臂”(隐喻拥抱和爱情)两个意思,它们分别是海明威作品中的两大主题:战争与爱情。作者所要告别的,一是武器——寓意反战和对于战争的反思;一为爱情——则纯属人生悲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作者在为作品取名时,兼顾到了上述两层意思。而对于英文读者而言,透过书名,亦很容易理解海明威取名时的作者策略。可是将它翻成中文以后,译者对于以上两层意思只能二者选一,或者也可能用一个全新的书名代替它,这是很无奈的事情。

至于说《金瓶梅》之英文译名,不论是芮效卫(David Tod Roy)翻译的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还是艾支顿(Clement Egerton)翻译的The Golden Lotus,相对于将《西游记》译成《侠与猪》而言,都还算得上雅驯、贴切。而芮效卫将《金瓶梅》译为“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金瓶中的梅花),则尤其值得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