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集体婚礼

    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季有城前后看看,又侧转脸去张望了一下姜贻琴,他有点新奇,同时又有种抑制不住的荒诞感觉。

    姜贻琴也把脸转过来,在与季有城相握着的左手上稍微使了点劲,她含情脉脉地瞧瞧自己的新郎,用这个细小的动作来表示心中的幸福和紧张。

    季有城摸了摸西装口袋的内侧,里面放着小小的锦盒。待会儿,他要从里面取出一枚漂亮的戒指套进姜贻琴纤细的手指,为了这个瞬间,他已等待了很久。但想到与他一起做这个动作的新郎将有九十九个之多,他不免又有些泄气。原本属于两个情侣的神圣庆典,却变成了那么多对恋人的共同联欢,季有城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不明白姜贻琴怎么会喜欢这样的方式,和那么多素昧平生的人共同使用一个地点、一首乐曲,甚至一个证婚人。这算怎么一回事呢?设计操办这次“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的人简直是发了疯,而他自己,也在未婚妻千娇百媚的纠缠下跟着昏了头。

    不过,季有城是一个比较有涵养的人,虽然从一开始他就打内心里反对这件事,但最终,他仍充分尊重了姜贻琴的选择。他是这样考虑的,没有必要因为婚礼形式上的分歧而与未婚妻闹得不愉快,既然姜贻琴觉得开心,大不了牺牲自己当一回陪练。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心理基础,季有城没有在姜贻琴面前流露出任何不满的情绪,当然你也可以认为季有城的表现只不过说明了男人的虚伪,但同时你也得承认不是每个男人都愿意这样做,因为虚伪背后受到伤害的毕竟是季有城本人。

    季有城的目光重新停留在姜贻琴的身上,她穿着一件嵌有宽边蕾丝的白色婚纱,看上去十分俏丽动人。在季有城心目中,她是一个标准的东方美人,这是季有城追求她的一个原因,也是经常迁就她的一个原因。据此你也许又要说,这只不过证明季有城是个没有原则的人,他在未婚妻面前的各种妥协是迷恋美色所导致的结果。如果他不改掉这个毛病,姜贻琴总有一天会爬到他头上去把他踩扁。这一点请你不用担心,通常情况下,像季有城这类富有心机的男人在婚后会缓慢而有效地打磨掉妻子身上的骄娇二气,牢固地树立起在整个家庭事务中的权威地位。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集体婚礼的现场。平心而论,这的确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美好回忆的地方。它原本是解放前某位著名人物的私人会所。主体建筑是西洋古典式的,一排联体,半拱形的房檐用廊柱连缀起来,宽阔的铺满天然大理石的地面足有两个排球场那么大。尽管如此,一百对新婚夫妇和不少于三十人的礼宾队伍仍使空间显得有些局促,所以更多的来宾以及前来采访拍摄的记者只能聚集在地势稍低的草坪上。他们脚下,品种优良的矮草铺成了松软厚实的地毯。草坪的面积足够开一个两千人的露天派对,但由于人实在太多,如此空旷的地方似乎并不显得很大。在草坪的中央,一条红地毯笔直地通向与主楼遥相对应的一座小教堂,红地毯两侧每隔五米左右就有覆盖着乳白色台布的方桌,共有十张,每张上面都摆放着十层的塔式蛋糕。为了渲染喜庆的气氛,草坪边缘的树上用色泽热闹的气球和飘带作了装饰,使整个区域产生出酣畅淋漓的节日效果。

    依照既定的程序,婚礼将按事先精心布置好的顺序依次进行。在此之前,筹办这次活动的机构给每对新人打印了一份结婚当日的进程表,叮嘱他们务必熟稔于心,免得届时手忙脚乱。季有城是个过目不忘的人,他很快就记住了这份菜单:下午一时整,婚礼开始。先由司仪致辞,然后是有关嘉宾说话,紧接着特邀嘉宾李副市长将代表全市人民向新人们表示祝贺。随后每对新人缓步沿着红地毯走向教堂。由于教堂内部不可能容纳这么多对新婚夫妇,所以宣誓和交换戒指的步骤只能在门口完成。做完这些,新人们在飘洒而起的彩纸屑中回到大草坪中央,分成十组围在塔式蛋糕前。新娘们举起预备在方桌上的不锈钢西餐刀,十个人同时去切蛋糕,新郎们则在旁边摇晃起香槟酒,让泡沫将橡木瓶塞冲击出来,把活动推向高xdx潮……

    这个方案谈不上十分富有创意,它无非套用、借鉴了一些好莱坞电影的婚礼镜头,只是把规模扩大了一百倍而已。但是从后来的完成程度来看,它却是成功的,基本上做到了当初组委会所承诺的几点:欢乐、吉祥、隆重还有社会知名度。而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圆满的结果,难得的好天气帮了大忙。整个仪式进展中,天空洁净,万里无云,正如当天晚报新闻上所描述的那样:“全市人民瞩目的‘百对新人集体婚礼’今天举行,婚礼相当成功。原来人们担心天不作美而影响这一筹备已久的露天盛事,但事遂人愿,天也多情,晴好的天气伴随百对新人度过一个可待追忆的美丽的日子……”

    现在,让我们重新回到婚礼现场。李副市长的贺词讲完以后,新人们开始秩序井然地走向百米以外的小教堂,红地毯上很快就形成了一条蔚为壮观的情侣长龙,这段画面后来出现在电视节目里,成为活动中具有经典意味的镜头。的确,我们可以联想一下,一百个轻纱如云的新娘挽着一百个礼服笔挺的新郎,给予视觉的冲击力将是何其强烈呀。

    季有城走在队伍中间,他有点走神,刚才转身的时候,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将他刺了一下。那是个盘着堡式发髻的新娘,他肯定在哪里见到过她。但这一刻却想不起来,季有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个女人于他是时间久远的记忆,而且自己与她仅仅有过一面之缘。

    季有城不能确定那个盘着堡式发髻的新娘是否也看见了自己,眼下她就走在后面,与他相隔五六对情侣的距离。队伍缓缓地朝前移动,在小教堂门前整齐地排成四列。趁着大家调整队形,季有城重新把目光投向了那个女人。但是,他立刻把眼锋避开了,因为对方的目光同样在注视着他。四目相对,季有城猛地认出了她,而从女人的眼睛里,他知道自己也被认了出来。

    于是季有城面对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处境,他相信那个女人此刻的感受与自己一样是慌乱的。季有城努力命令自己镇定下来,可他的脸禁不住仍然有点发烧。幸好这时证婚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姜贻琴的注意力都在证婚人身上,没有发现他神态里所发生的微妙变化。

    交换完结婚戒指,队伍按照既定的程序回到草坪中,切蛋糕开香槟。由于是十对新人一组,季有城与那个盘堡式发髻的女人,刚巧被分配在了一张方桌前。这个女人和其他新娘一起举起西餐刀的时候,新郎们也开始摇晃起香槟酒。季有城偷眼去看那个女人的新郎,他不是荆一丁。他当然不是荆一丁,如果他是荆一丁,季有城就没有理由脸红了。

    荆一丁以吊儿郎当著称。当年在第二师大,人们经常可以看见一个长发男生骑着老爷自行车在校园内疾驶,他就是荆一丁,数学系里的抒情诗人兼学校诗社的社长。作为他的同班同学,季有城对他那件永远洗不干净的破牛仔衣印象很深。他似乎很愿意以这副桀骜不驯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除此之外,他还是个好出风头的人。

    但这并不影响季有城与他成为好朋友,虽然从表面上看,两个人的性格完全背道而驰。季有城是个内敛的人,而荆一丁则始终是一副张牙舞爪的嘴脸。不过这种天性上的反差反倒形成了互补,使他们的友谊能一直保持在亲密的水平线上。

    吊儿郎当的荆一丁是从外省考过来的学生,每年寒暑假都要北上回家探亲,但是有一年暑假他没有回去,他从集体宿舍搬出来,在季有城住的地方暂居,那套住房是季有城当小学校长的父亲两年前增配的,离第二师大不是很远,虽然是只有一间房间的半独用的单元,但对在校的大学生来说已经是很奢侈了。荆一丁搬过来后,在原本局促的房间里搭了张钢丝床,然后就在外面忙着打工挣钱。后来季有城才知道他的好朋友没有回去探亲是因为他的父母离婚了。虽然这件事早有预兆,荆一丁从感情上还是接受不了,他拒绝了父母的道歉,发誓再不要他们一分钱,而要靠自己的能力修完学业,然后留在这个城市,不准备回去了。

    荆一丁打工的单位是一家快餐连锁店,有一天他神秘而快活地对季有城说,他与连锁店的一位女职员好上了,她比荆一丁大一岁,人长得蛮清秀蛮有女人味的。过了几天,荆一丁把她带了来,她是个腼腆的姑娘,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长相一般,但确实很清秀。她话不多,晚饭以后就一直坐在沙发里埋头翻阅杂志。很晚了,荆一丁把季有城拉到一边,请求他回避两个小时,季有城心领神会地露出了笑容,他朝沙发那儿瞥了一眼,那个姑娘把头埋得更低了。为了成人之美,季有城离开了房间,用一场电影把无聊的两个小时打发掉,等他重新回到住处,荆一丁已经把那个姑娘送走了,以后荆一丁就没有再带她到季有城这边来,荆一丁说,她不好意思再见到你,怕你对她有看法。

    季有城说,别是你得手以后就不要人家了吧。荆一丁笑了笑没吱声,过了一段日子,暑假结束了,季有城的快餐店打工生涯也就自然而然地告了一个段落,那个姑娘则像鸟儿一般,在他的生活中匆匆停栖了一下又匆匆地飞走了。

    若干年后,这只鸟儿却又从时间的枝头突然显现了出来。

    泡沫芬芳的香槟酒在新郎们剧烈的摇晃下从瓶口喷薄而出。季有城听到周围响起了大片的鼓掌声,他去看方桌上的塔形蛋糕,但是出现在他眸子中的却是那个盘堡式发髻的新娘,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却是她一段隐私的知情者。他对自己眼下的处境感到茫然,他不知道该以何种表情去面对她的眼睛,他知道她此刻心态的复杂程度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都不愿在这样的场合遇见对方,对这两个原本就是陌生的人来说,永远不要见面是避免难堪的唯一方式。

    塔形蛋糕被新娘们像征性地划出一些浅沟,由于蛋糕体形较大,要放入盘中食用需另外用刀零碎切割,但这样一来势必会弄脏婚纱和手,新娘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动作都做得十分文雅,轻轻点到为止,随即不约而同地后退一步,与自己的新郎站到一起。

    四处的宾客聚集过来,孩子们冲在前锋,他们都是来分享甜美的蛋糕的,吃完这块蛋糕大家就可以离开了,这是在草坪上的最后一个程序。

    但是新郎新娘们的仪式尚未结束,他们还要留下来参加专为他们举办的大型舞会。

    舞厅在一幢独立的建筑里,风格是巴洛克式的,细部装饰考究而繁琐。走进大厅,人们都情不自禁地仰起脖子向上看,足有五层楼高的圆顶具有某种上升的牵引力。圆顶中央悬挂下来的巨型吊灯,有一种滑稽的美感,它的造型实在是复杂透顶,与现代人的审美已很难吻合了。

    大厅左侧放着一架乳白色的大钢琴,一个背影修长的女子在弹奏。鱼贯而入的新人在座位上坐下来,有若干情侣直接就走进了舞池,在钢琴的伴奏下跳起了舒缓的慢四步舞。这其中就有季有城和姜贻琴,前者是被后者硬拉进去的。

    姜贻琴终于发现季有城有点走神,她轻声取笑他,喂,你在找什么?是不是看到过去的旧情人了?

    季有城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也用玩笑的口吻说,对,要不要给你引见一下。

    姜贻琴不甘示弱地说,等这支曲子跳完了,我就去见她,我真的想知道你的旧情人是怎样的美若天仙。

    季有城笑着说,但愿不让你失望。

    一曲终了,姜贻琴拉着季有城的袖子说,走,带我去看看吧。

    季有城只好赔着笑脸说,别闹了,我哪有旧情人。

    姜贻琴说,不是因为她长得难看,怕被我取笑吧。

    季有城说,是,是,她是世界上最丑的丑八怪,你是世界上最美的美女,我真是不敢让你去见她,怕把你吓出病来。

    姜贻琴扑哧笑了出来,用手指捅了下季有城的腰。然后他们找个角落坐了下来。

    姜贻琴对季有城说,你看跳舞的都是一对对新郎新娘,好像没有人去邀请陌生人跳。

    季有城说,自己的新娘子在旁边,怎么好意思再去邀请别人的新娘子呢?

    姜贻琴说,可要老是自己两个人跳,又有什么意思?

    季有城说,我估计这个局面很快会打破的,只要有一个新郎去邀请别的新娘,气氛就会活跃起来。

    季有城的推测在两支舞曲以后得到了印证,当大厅里响起人们熟悉的《交换舞伴》的旋律时,蠢蠢欲动的新郎们开始试探性地邀请别的新娘。其中的一位还走到了姜贻琴面前,这是个戴着金边眼镜的新郎,他谦恭地向姜贻琴欠了欠腰,随即转过脸来问季有城,可以吗?

    季有城笑着点了点头,金边眼镜将姜贻琴带进了舞池。

    季有城在大厅里搜寻着,他看见了她,她就在并不太远的地方坐着,她的新郎也找别的新娘跳舞去了。她低着头安静地坐着,季有城来到面前她仿佛并不知道。她慢慢抬起了头,仿佛并不吃惊,仿佛知道季有城会来请她跳舞,仿佛作好了准备。

    但是在整个跳舞的过程中,他们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到过对方,他们与身边那些素昧平生的舞伴没有区别,仅仅是跳了一支舞,目光有时碰撞一下,更多的时候却在眺望远处的某一处景致。她跳得很好,比他跳得要好。舞曲结束了,他将她送回原来的座位,说了声,再见。她似有若无地笑了一下,也说,再见。

    季有城往回走,他看见金边眼镜已经把姜贻琴送了回来。他迟疑了一下,拐了个弯,他走进了洗手间,拧开水龙头,把脸洗了一遍。他满面水珠地看着镜子,他看见了荆一丁,他那件永远洗不干净的破牛仔衣沾满了血污,撞击他的盒饭车停在一旁,那辆老爷自行车给彻底毁了,可怜的荆一丁躺在地上。季有城闻讯赶来的时候,他的脸已经变成了一张白纸。

    季有城有点淡淡的遗憾,刚才跳舞的时候,他应该和她有一些对话,但他却只是与一个陌生的舞伴跳了一支舞。他离开了洗手间,站在远离舞池的位置。钢琴声又响起来了,盛装的新人们开始翩跹起舞。季有城在人影攒动的舞池中看见了一对沉醉的男女,男的一身卓尔不群的牛仔装束,女的穿着米黄色的连衣裙,他们踩着舒缓的节拍,旁若无人地摇曳在幽静的灯光下面。

    写于199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