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地 七、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据说大虎远比赵红兵消失得彻底。从那次赵红兵挂掉电话后,大虎就开着车消失了。后来虽然大虎团伙的成员基本每天都能接到他的电话,但即使是大虎最亲密的兄弟,也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儿。

大虎当时怕的可能并不是赵红兵,而是赵红兵的兄弟——李四。

大虎清楚得很,一旦让李四抓到他,他或许不用死,但是下半辈子肯定要在轮椅上过了。李四有多毒,大家都知道。

赵红兵在南山之战后再也没参与过江湖上的是非。而大虎也认为,即使是南山之战,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也是张岳,而不是赵红兵。

大虎,根本就没意识到赵红兵的可怕。在大虎的眼中,虽然赵红兵当年也挺生猛,但毕竟是当年了。如果拿现在的赵红兵跟张岳和李四比,赵红兵简直就是善男信女。张岳现在折了,只要防备着李四,赵红兵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何况,人家大虎的手下养着一群曾经的重刑犯。这些重刑犯,犹如一群困在笼中的猛虎,只要放出笼,一定会伤人。

大虎手下的七八个刚释放没几年的重刑犯中,有个首领,绰号“迷愣”。“迷愣”是东北话,意思大概就是:迷迷糊糊,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大虎就是想让他带人去对付赵红兵。

迷愣虽然绰号叫“迷愣”,但只是外形比较迷愣,人可真不迷愣。据说在省属重刑犯监狱中,他是公认的两个大哥之一,在狱中的地位远比大虎要高。大虎当时只是个中队勤杂,一直对迷愣溜须拍马的。

迷愣当时约三十七八岁,从17岁开始,他的人生经历只需要两个词就可以总结:⒈跑路;⒉坐牢。也就是说,如果迷愣没在跑路,那么他一定在坐牢;如果迷愣没在坐牢,那么他一定在跑路。

由于迷愣不是在跑路就是在坐牢,在外面混的时间实在太短,不仅二狗没见过他,就连赵红兵团伙中的主要成员也没几个人见过他。但据说,此人的外型及性格都酷似李四,都是又黑又瘦,面颊骨很高,又都是每天一副睡不醒的架势,又都不爱说话。

这样的人是挺可怕。

虽然迷愣的人生可以简单到用四个字形容,但迷愣的一些经历也称得上传奇。

1980年,迷愣17岁,在省体校读书。据说他足球技术高超,早晚会是省队的队员,甚至有可能入选国家队。1980年夏,暑假回家时,他和当时在当地已扬名立万的张浩然一伙在市体委足球场看台下发生了冲突。迷愣在遭到张浩然毒打之后,去西郊的三姨家拿了个镐头,骑自行车回头去找张浩然拼命。

而后,就是一场血战。迷愣一人力战张浩然等七人。20世纪80年代初,正是张浩然一伙在当地最嚣张的时候,迷愣敢于一人和张浩然等人火拼,足可见其胆略。

那一场恶战,迷愣被打了个半死;迷愣也把张浩然手下的一个兄弟一镐把抡成了植物人。

后来官司打得不错,迷愣只在看守所里待了一年多就给放了出来,根本没进监狱。

从看守所出来以后,迷愣没球可踢,又身无长技,也开始混社会。20世纪80年代混社会不像是2000年后,那时候混社会的人经济来源就两样:偷和抢。

偷,迷愣是不屑干的,但他却收服了当地的十来个小偷,由这些小偷养着他。当时在当地小偷界名声最响的大民、二民哥儿俩,都是他的手下。迷愣出狱后不久,还不到20岁的他居然结婚了,据说老婆还挺漂亮。1983年他老婆还给他生下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是二狗的下下届校友。她继承了他爸爸的运动天赋,也继承了她妈妈的美貌,但学习成绩极差,是二狗所在高中特招的每级仅有的两个体育生之一。

这父女二人性格挺像,女儿的性格也很暴躁。由于此女每天下午都在学校操场练体育,常年穿着一条紧身的运动短裤,露出两条雪白浑圆的大长腿,再加上如花的容颜,基本上吸引了全校男生的关注。全校男生都将其戏称为“大白腿”。二狗和此女不熟,只知道她爸爸是迷愣,她真名叫“徐X”,仅此而已。

放下“大白腿”徐X不表,话题还是回到她爸爸迷愣。

在生下大白腿后不久,迷愣由于重伤害他人再次被列入通缉犯行列,只不过罪名不是很严重,他在当地的市内继续跑路。据说,迷愣在市内跑路的二三年中,连续犯了13起重伤害案。根据某些江湖中人讲:这13次重伤害,加在一起够判个死刑了,但是迷愣基本每次都不是主犯。尽管下手时他最狠最黑,但最后量刑的时候轻了不少。

二狗讲一下1985年底迷愣被捕时的那次事件,帮助大家了解一下迷愣这个人。

在市内跑路的迷愣,日子过得相当惨。1985年年底,有人出200块钱让他去修理东郊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兽医。

“修理”这个词可轻可重:可以是痛殴兽医一顿;可以是吓唬吓唬这个兽医;也有可能是把这个兽医打残。

迷愣拿到200块钱想都没想,直接选择了把这个兽医打残。

据说他拿到这200块钱后,先是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店里,请几个朋友饱餐痛饮了一顿,花了100块出头。然后自己买了双棉鞋,花了几十块。穿着新棉鞋,兜里装着剩下的几十块钱,怀揣一把宽背大砍刀,带着醉意直接去了东郊那个兽医店。

那个兽医也不是什么善茬,而且还会三拳两脚。虽然刚开始就被迷愣狠狠地迎面砍了一刀,但镇定下来以后,居然和迷愣徒手撕扯了起来。这个兽医不愧是成天和驴马打交道的,力气极大,在撕扯的过程中居然还把迷愣手中的宽背大砍刀夺了过来。迷愣手中的刀被抢过去以后,自己身中几刀,酒醒过来不少,回身拿起个气管子,和这兽医拼了起来。

此时,正好有一个警察路过。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地的警察有手枪,这警察看见两人在血战时距离他俩七八米,当时就鸣枪示警。他这一鸣枪吓到了那兽医,那兽医住手了,但人家迷愣却不住手,拿着气管子还朝兽医的头上猛砸。警察一看这“悍匪”连鸣枪都不怕,也恼了,当场又开一枪,直接命中迷愣大腿,迷愣当场倒地。

迷愣被捕,被以多起重伤害罪名起诉,判刑15年。迷愣入狱后约3个月,他老婆失踪。在当地,再也没有人见过他老婆。他的女儿大白腿由她爷爷奶奶抚养。也就是说:大白腿在没记事儿的时候,迷愣就已经进去了;在大白腿上高中以后,迷愣才被放出来。

从迷愣受雇伤人这件事儿的整个过程来看,迷愣这样的人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分子:不但凶狠暴戾,更可怕的是他好像根本就没打算活几天,每多活一天他都觉得自己赚到了。

拿半条命换来的200块钱不是攒着,不是好好去花,而是很轻易就花出去了——他可能觉得自己活不过明天,所以就先把它花了。正常人的生活计划是按年过,迷愣却是按天过、按小时过。

活完今天算今天,明天的事儿就不去考虑了。

入狱后,犯了14起重伤害案的迷愣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监狱生活。

由于迷愣早就活腻了,所以他在监狱里是人见人怕,毕竟像他这样活腻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狱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谁见到他都得递烟、叫大哥。

迷愣出狱以后还经常怀念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要不是我有个姑娘,我肯定还回去。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现在我爸我妈没了,我得照顾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听见没?啥人都有,还有怀念在监狱里的日子的。

迷愣出狱以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工资还不低。说是客户经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儿也不干,每天只是带着其他几个释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着吃饭喝酒的发票找大虎报销,到了月底领工资。

大虎每次都是乐乐呵呵地给他报销,三万两万连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当地占据一席之地,迷愣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这么可劲儿地养活着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狱以后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过得还不错。迷愣不管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儿让自己牵挂外,迷愣在这世界上什么都不留恋——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不留恋了。

二狗还听说过迷愣出狱后干的一件悍事,这事儿和大白腿有关。

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还是木制的,楼道里全是灰尘,没人打扫。大白腿的奶奶和爷爷已经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独自一人住在那儿。

迷愣出狱以后也在家住,但大白腿总赶他走,说他总半夜醉酒回家打扰她学习。她其实是想一个人住。她经常带男孩子回家,而且还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觉得自己在世上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就这么一个牵挂了,她说什么就什么吧!迷愣也没多问,让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让女儿继续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家。

大白腿这孩子二狗也算是认识,据二狗了解,此女虽然性格暴躁,但品质还算不错,在同学中人缘还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风流,喜欢帅哥,而且喜欢上谁一定要搞到手,两三个月就换一个男朋友。由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条件出众,俘获帅哥基本没什么难度。二狗估计学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帅哥不下十个。

据说有一天晚上八点多,在学生上晚自习的时候,迷愣忽然回五医院的家中去拿东西,结果他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静,随手关门,然后下楼。

半小时后,迷愣上楼,敲门:“完事了没?开门!”

大白腿和那个男孩子吓死了,谁也不敢开门。都琢磨着:这下他还不得杀人啊?

此事中的那个男孩子二狗不认识,说不清楚究竟是哪个人。但据二狗身边喜欢八卦同学说,此男绝对是个帅哥,是他们那个年级的“校草”。后来《流星花园》热播时,此男被我校女生称为“花泽类”。这花泽类平时很腼腆,一说话就脸红,学习成绩也一向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怎么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时间,大白腿几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

“没事,开门。”迷愣语气很温和。

门终于被打开了,大白腿开的门。据说那花泽类当时就坐在她家四楼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动手,他就跳楼。

“孩子,下来啊。”迷愣罕见的温柔。

“我……”花泽类本身就很腼腆,见到了江湖中传说的迷愣,更是连眼皮都不敢抬。

“下来啊!坐那干吗?下来,坐!”

“我……”花泽类从窗台上下来了,双腿颤抖,不敢说话。

“坐!”

虽然迷愣表现得很温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泽类还是大气都不敢出。

迷愣端详了花泽类半天,笑了。

“你小子长得不错,难怪我女儿会喜欢你。”

花泽类和大白腿还是不敢说话。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儿同岁。你怎么这么老实?”迷愣看出眼前这孩子被他吓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泽类和大白腿都吓坏了。

“叔……”花泽类颤抖着说。

“爸……”大白腿以为迷愣要动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样,叫我爸!”

“啊,叔……”花泽类一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你叫我啥?让你叫爸,没听见啊?”

“爸……”

“这还差不多,你得对我姑娘负责啊。”

“是,爸……”花泽类汗如雨下。他琢磨着如果和他女儿上次床就要负责的话,那迷愣至少得认十个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泽类这孩子。

这孩子不但满足他择婿的首要条件:老实。而且这孩子长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强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欢。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带着大白腿去了花泽类家,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纠结不谈,况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说说最后的结果:两人的婚事暂定,暂时由花泽类认迷愣当干爹,等两个人结了婚再改口。这也是当地的习俗。

腼腆的花泽类忽然多了个爹,而且还是混黑社会的爹。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⒈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⒉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眯眯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兵看得挺透。

尽管九哥已经洞悉了这个社会,但是他不像赵红兵这么有文化。他把赵红兵拉上了车,丰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飞驰了起来。

草原深处,像是海洋;一辆车开进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现在这里的黄羊,都是雪灾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长大的。它们的父母都已经回到了蒙古,可它们只能留下来,别无选择。这就是黄羊和人的区别,呵呵。你见过哪个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吗?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样。”

“要是带上羊羔,估计大的黄羊也回不去了。”赵红兵说。

“对,所以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九哥狡黠地朝赵红兵眨了眨眼睛。

赵红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说什么。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卑鄙了?”赵红兵明知故问。

“没什么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们都提着枪,到现在却一只黄羊都没打。咱就是来散散心,哈哈。”

“哈哈!”赵红兵已经明白该怎么对付迷愣了。

“这群黄羊,到了蒙古国就会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国打过猎,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黄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不太远,也不太近。”

“那这些黄羊还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对,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说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们离你不近,但也不会远。”

“哈哈。”赵红兵乐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里有枪。”赵红兵掂了掂手中的枪。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猎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话音没落,只听“砰”的一声,赵红兵朝窗外放了一枪。

“打什么呢?”

“打只野兔。”

“你枪法也不行嘛!就你,还侦察兵呢?”

“太多年没动这玩意儿了……”

打了两天猎,赵红兵和九哥提着三只兔子回省城了。当然,赵红兵收获的,根本就不只是这三只兔子。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在赵红兵和大虎电话对骂后的第六天。当地的某四星级酒店二楼的咖啡厅里,坐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鬓角斑白;另一个,满头白发。

老远一看,好像是俩老头子在喝咖啡。

仔细一看,这俩老头子都不超过40岁,看起来沧桑而已。

鬓角斑白的,是赵红兵。

满头白发的,是表哥。

没错,赵红兵的第一张牌就是表哥,曾经开枪废了陈卫东一条腿的表哥,曾经捅了严春秋一刀的表哥,曾经在省属重刑犯监狱坐牢近10年的表哥,曾经被赵红兵认为张岳团伙中唯一可成大器的表哥。

那所重刑犯监狱里,有两个大哥级人物。其一:迷愣;其二:表哥。

表哥30多岁头发就全白了。

那天,这两个头发都已经白了的人在一起谈话。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谈了些什么,只能从后面发生的事件去判断。

显而易见的是:这已经不再是一群青春少年的街头喋血,而是一群老谋深算的真正的江湖大哥间的较量。并且这是一场看不见对手的较量。虽然双方无时无刻都在算计对方,但在决出胜负之前,绝不会见面。

那段时间,表哥刚刚出狱不久。他身材相比以前更加瘦削,也略有些驼背了,深陷的眼睛、高挺的鼻子再加上那满头白发,倒有几分像欧洲人。表哥总穿着一件长长的黑色风衣。这行头,在当地也堪称独树一帜。

表哥之所以能够成为狱中的江湖大哥有如下几点原因:

⒈表哥入狱的原因是开枪要了陈卫东一条腿,又捅了严春秋。以这样的罪名进去,是能受到其他犯人“尊敬”的。

⒉表哥轻易不出手,只要出手,就有人留下终生残疾。这样的人,有几个人敢惹?

⒊表哥重义气,向来一诺千金。

⒋最重要的:自从表哥入狱以后,张岳、赵红兵为其花钱无数。

这样的人,在监狱里怎么能不是大哥?

据说,表哥在和赵红兵谈话后去找了一个人。表哥说:“我只要有一个人帮忙,应该就够了。迷愣的人是不少,但全是无能之辈。”

赵红兵说:“迷愣无牵无挂,早就活腻了。但是听说,他有个女儿。”

对,九哥对他说过: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

在和表哥对话以后,行踪飘忽的赵红兵忽然又出现在了二龙的病床前。据说,赵红兵看见二龙时,躺在病床上的二龙还戴着副墨镜。

当然,二龙戴墨镜不是为了装酷、装社会人儿,当地的江湖中人就没常年戴墨镜的。他戴墨镜的原因是:被谢老二打了个眼蓝。像二龙这样自恃会劈叉的高手,肯定羞于让人知道他被打了个眼蓝。

但躺在雪白的病床上戴副墨镜,也的确够滑稽的。

“二叔,来了。”二龙气息微弱。

“嗯,好点了吗?”

“好多了。”

“那就好。”

“二叔……”

“二龙,现在安排你转院去省城。现在就走,车我安排。”

“那……”

“别多说话了,这边的事儿,我来解决。”

“……”

“到你该回来的时候,我肯定通知你。”

赵红兵是要把自己队伍中最弱的环节暂时剥离出去,解除后顾之忧。在当地保护二龙这样的人,难度大了点儿。

跟二龙简单聊了几句以后,赵红兵再次消失了。

赵红兵团伙的几个核心成员,除了赵红兵消失以外,其他人一切正常。沈公子该有的社会交际继续打理,李四该在外面玩儿就在外面玩儿,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

沈公子心里有底:他虽然年轻时候没少参与斗殴,但他实在不算是一个江湖中人。现在沈公子绝对算是个来当地投资的外地企业家。他交往的都是些处级甚至厅级干部,他大虎敢对沈公子这样的红人下手?沈公子的名片,就是沈公子的护身符。大虎如果动了沈公子,那他就惨了。

和沈公子相比,李四心里就更有底了。上过战场,混过广东,什么阵势他李四没见过?迷愣再凶,还能凶过他李四?所以,李四依然每天下午两点起床,驼着背,夹个包,眯着眼睛先去自己的酒店转一圈,查查账;三四点钟再去自己的洗浴中心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事儿;到了五点多开始叫朋友一起吃饭;山吃海喝一通以后,九点左右再去位于市中心的一个演艺酒吧去看节目,继续喝酒。李四的行踪很固定,每天就这么几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