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2节

王传志和何琳是大三时在朋友聚会上认识的。传志憨憨的,身材挺拔结实,面相老实,肤色稍深,言行有些木讷,常成为女生掩口而笑的对象。农村考上来的学生大部分这样,早年家庭教育的缺失加,明显与更谙人际之道的城市少爷们不同。

何琳生于都市,家境相对殷实。她自小就是个乖乖女和娇娇女,母亲的清高劲儿也遗传了过来。可能看惯了城里公子哥儿的不学无术和拖拖拉拉,何琳认为他们太矫情,不懂得人生含义,王传志的出现让她心里一亮,那么羞涩与局促,光安静的眼神就与众不同,不由多望了两眼。

多少年了,高考像一张大网,大浪淘沙,把农村最优秀的人才网罗到城市里;多少年了,高考制度都是以分数为先,以高分论英雄,排排队分果果的年代,高考状元就让人想到:不简单,脑袋聪明智商高,单枪匹马过挤了独木桥。王传志就是一个农村地区的状元,还以前十名的身份在大学新生入学典礼上被校长点过名。这是一名脑袋好使的模范生。

何琳对这样的校园英雄有过无数憧憬,这来自她在大学当老师的母亲不偏不倚的态度和有意无意地念叨:这些孩子能从农村走出来,像鲤鱼跳龙门,从海量、人群中跳出来就不容易,上进心、积极性、不甘落后的冲劲也更明显。如果说何琳看中了这个农村青年什么,就是那种积极改变命运的姿态和韧劲特别打动她。

王传志也很喜欢眼前小巧珑玲的女孩,聪慧,苗条,白皙,温柔可爱,不是那种惊艳的漂亮,却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气质,特别是没有城里女孩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傲慢和势利。二人都属慢热型,先是不讨厌,后是好感,慢慢地就怎么看怎么顺眼了。

当然,二者稍有不同的是,何琳是属于观察型,慢慢找证据和理由说服自己,这个男孩是否真的优秀,真的可以托付终身?传志是观望型,自己条件不好,家境不好,有点自卑情结,觉得没有资本高攀城市小姐。好在爱情这种纯主观的情感有一种势不可挡的爆发力,可以轻而易举地逾越一切世俗的说教和偏狭的眼光。

他们也像所有校园里如温室花朵般的爱情一样,因没被风吹雨打过而更显娇艳,花前月下,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于是两人从毕业前的形影不离自然过渡到毕业后的谈婚论嫁。

第二天下班,王传志照例又去接何琳,逛逛街,找个地方随便吃点什么。王传志很节俭,像街头羊肉串、烤红薯、糖葫芦什么的,自己总是找借口不吃,或少吃,紧着何琳吃。何琳习惯了传志的囊中羞涩,每次要一两串,塞塞牙缝,欣喜的就是这种受宠的感觉。这是个有情饮水饱的罗曼蒂克时期。

何琳拿着一串羊肉津津有味地吃,传志帮她拿着另一支,从小街北头吃到了南头,然后走进超市。

何琳在前面走,传志推着小车在后面跟着。何琳没过过穷日子没缺过钱,眼光高,只买贵的好的,显然不太理会姨的话,中年妇女,小气得很啊。要龙井,二百多一盒,再加一盒;保暖内衣四件,未来婆婆一件,大伯哥一件,嫂子一件,大伯哥九岁的女儿招弟一件,共花去九百多;花旗参一盒,三百多——不知怎的,小姨的话又在耳边响,她迟疑了一下,回头看男友。传志正安静地看着她。她笑了一下,马上拿了两盒,再回头,男友在咧着嘴笑。又提了一瓶五十多块的金帝巧克力,在食品店买了多份糕点,当然北京特产果脯是少不了的。

眼见小车上的东西小山似的长了起来,传志小心地说:“我没那么多钱啊。”

何琳潇洒地亮亮卡,“从上面划,老爹给的。”

传志表现很安静,眉宇全舒展开了。

“哈,这样回去有面子吧?”何琳俏皮地看着他,“不过要提不动了。”

“放心吧,我有力气。怎么能让你这个弱不禁风的小女生提东西呢!”

后半句何琳爱听,最爱这种怜香惜玉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了。

十月一日前一天晚上,两人提着大包小包无比兴奋地上了火车。火车上那个挤哟,很多背井离乡在北京打工的人要趁七天长假回家看看,不回家的也外出旅游,呼朋唤伴,人一团一团的,到处是人头、大腿和大大小小的箱包,嘈杂声此起彼伏。

何琳虽长于北京,但外出机会并不多,孤陋寡闻,没见到过这么多人,战战兢兢的,怕一不留神少了包包。传志倒很习惯,大学四年每年回家比这拥挤的春节人潮来回就有八次,人多时火车外都挂满了人。

二人磕磕绊绊地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幸亏有一个靠窗。把行李放在头顶的架子上后,不相识的两排人就大眼瞪小眼地相面。相够了,何琳就赖着男友讲他家人的故事,提前热身。传志上有一姐一兄,下有一弟一妹。他说起小时候哥儿几个调皮,夏天爬树掏鸟窝掏出蛇来,人从树上掉下来差点摔残,冬天去水沟里踩冰不留神一只棉鞋陷进冰水里,回到家来,他妈妈就拿着擀面杖追着他们满街跑——

“鞋陷冰里够惨了,还让你妈追着跑?干吗?”

“挨揍呗!擀面杖打屁股,揪耳朵!大冬天的,鞋湿了你穿什么?打你一次,让你下次长点记性!”

“你挨了多少次啊?”

“无数次!我哥跟着我妈干活嘛,犯错误的机会不多,我负责照看弟妹,带着他们玩,到处走,弟妹小,也不太听话,反正他俩出了毛病都是我的错,我几乎天天都能被追到街上去,哈哈。”

想起小时候的好笑事,传志就乐得合不上嘴巴。何琳也觉得好玩,“你家五个就你在中间,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最易忽视还最不讨好,你对你妈有意见没?”

“棍棒底下出孝子,有什么意见?我们那边就那样,小孩不听话就揍,不揍不听,皮着呢!”

“你们兄弟姐妹都挨遍了?”

“干活多的挨的不多,我干活少,从小不愿干,自然挨揍多。不过我妈从此就有了一个错觉:认为我从来不是干活的料,所以才让我念书,从小学到中学的成绩又印证了我妈的错觉。嘿嘿,给你说,我家的人都是很聪明的,只是那时条件不好,没法都念书。说起来,我妈不容易啊,我和我弟两个学生把家里掏空了,多亏我妈任劳任怨,能干,我和我弟才能挺过来。”

何琳不由自主地对未来婆婆产生了莫大的敬意,将来一定要好好孝顺她,让老人过一个幸福安定的晚年。她生了这么一个好儿子,培养了他这么好的性格,劳苦功高,不能让这样的母亲后悔。

在绵密的铁轨声中,何琳靠在传志的肩膀上,朦朦胧胧入睡了。睡不实,兴奋、好奇、紧张和不安交织着,加上上厕所,喝水,后面的孩子哭,有人放屁,浑浑噩噩八小时后,十月一日凌晨,他们终于从火车上走下来重见天日了。

然后又大包小包地在一个区级城市找长途公共汽车。何琳这才意识到小姨的交代有对的成分,路途遥远,拿东西多,太累!虽然大件都挂在了传志身上,她只提两盒茶叶都觉得头晕眼花要一头栽地上了。

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后,又坐了半小时的蹦蹦车,那种凸凹不平的土路,把屁股都颠散架了。再一次昏头昏脑地抬头,如来佛祖保佑,传志心中安静古朴的王家庄终于在一声芝麻开门声中轰然出现了。

她眨眨疲劳过度的小眼睛,使劲看,没有想象中的落后,也不像网络上说的那么邋遢肮脏,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宽土路与外界连接。土路左边是一片茂密的树林,部分微红或微黄的树叶在土黄背景的大地上十分鲜艳夺目,树林边缘有几只静默的黄牛和一群吃草的山羊,土路上到处都有家畜粪便。土路右边是一座村庄,暗红色的砖墙中点缀着枣树和低矮的麦垛。村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和红薯地,苍茫辽远。至少看上去不是那么贫困的乡村。

村里小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有人扛着锄头拿着镰刀,迎面走过来,惊奇地与传志打着招呼,过去了还回头看。何琳知道是在看她,不由发窘。越走越深,要拐进一个胡同时,迎面一个半大孩子大叫一声:“来了来了!”回头就跑。

是报信吧。传志咧开嘴巴大笑。就见前面一个门里立刻涌出来好几个人,笑呵呵地等他们。一只灰不溜秋的京巴从众人脚下钻出来狂吠不止。随着狗叫声,胡同两边也三三两两站出了人,不是一般的热心啊,甚至有人正吃着东西突然从墙头上冒出来,目送他们。

只见一个穿着蓝色碎花夹衣的小老太太从人群里笑嘻嘻地走上来,惊喜连连,“传志,俺的儿啊,坐了一夜火车,累不?”

仪表堂堂,穿戴整齐的王传志当着众人给了他妈妈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一片惊叹声中,何琳有点搞明白了,在淳朴的乡村这种礼仪已属“前卫”、“电视上的”。然后传志介绍身后羞红着脸的女朋友,“何琳,一起来看你来了。”

老太太立刻抓住何琳的手,满脸核桃皮漾开了,“闺女,穿这么少啊,手都冰凉!快点回家喝点汤,别冻着了!”

由老太太招呼着,两边的邻居也都过来看“新媳妇上门”,全是毫不掩饰的好奇、艳羡的眼神,“这就是北京城里的孩子啊?”“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没干过活没在太阳底下晒过的!”“俊啊,又白,一白遮百丑。”

只有那只京巴不够客气,在脚边蹿来蹿去,叫嚣着还蹿到何琳的脚边使绊,给传志他妈一脚踢到墙边去了。

王家有三间红砖正房,东边两间厢房,西边是厨房,南边是围墙。院子中间摆了一张刚洗过的饭桌,一道道的抠过的印痕清晰可见,桌上有暖壶,缺口茶杯,还有盖着盖子的半锅鸡蛋汤。进了院子,何琳、传志作为主角就在小桌子两边就坐了。有点滑稽的是,小桌子上放了电影屏幕,前方站满了扇形的人群,一起向这边观望。

传志是村里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从邻居们艳羡和佩服的脸上就能读到“神仙”和“奇迹”。这一刻何琳也很兴奋,有点沾光的感觉,当然王传志有些得意北京普通和平凡的他,在老家却找到了不一般的尊重。

传志笑呵呵的,这个四年前的地区高考状元似乎早习惯了这一切,只是何琳第一次当女一号,突然被当作偶像追捧,被当作稀有动物围观,有点不知所措。

“哎,你在北京什么地方?能天天见到天安门毛主席不?”一个憨厚的男人的声音引来了周围人的附和。

何琳老实地回答:“不经常,离那里有些距离。”但声音太小,别人没听清。传志就热心地给众人解释,说她家在什么地方,离天安门有多远,倒几次车,花多少时间,语气中有点小小的不耐烦,同时也有点小小的炫耀成分。不过何琳不以为意,大家对她感兴趣呗。

“干净,瘦,漂亮!”

“瘦?在婆家吃仨月的红薯就不瘦了。”

第一次听到邻居对她的评价和调侃,然后接过未来婆婆递过来的鸡蛋汤,喝了一口,咸。喝两口,太咸。刚放下碗,那只一直游荡在外围的哈巴狗又蹿过来了,不是贪吃,而是亲热地将前爪搭在她膝盖上,狂蹭不已,很激情兴奋的那种。

何琳吓死了,窘迫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么骚包的狗狗呀!公然——好在桌子一角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她用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拨开了它。

忽然门外骚动,一个矮壮的黑脸膛男人笑咧咧地走进来。传志叫了声:“哥!”

婆婆马上介绍:“俺大儿子,王传祥,老实得很,不会说话。”

何琳不知该怎么招呼,只是忙点头示意了一下。

未来大伯哥嘴巴咧得更开了,“嘿嘿。”

老太太梗着语气问他:“你家里呢?赶紧过来搭把手做饭啊,没眼色劲的!”

“这就去找她。”王传志的大哥嘀咕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邻居们朝未来婆婆起哄:“传志的娘,有了城里媳妇感觉就不一样了,腰板直了腿也壮了,将来还不跟着儿子享福去啊!”

老太太的脸像一朵雏菊绽放开来,“还不赶紧攒钱让你孙子念大学,念出来也有福了!”

“孙子念中啥用?人家疼他娘去了,到头哪有咱老妈子什么事!隔一辈,远了,只有咱疼他,等到他能想到咱,黄土早掩到头顶了。”

半杯茶水下去,何琳想去厕所的念头更强烈了,但不知卫生间在哪里,不好意思开口,脸上憋不住了。王传志会意,和他母亲低语了几句,老太太便站起来赶人了:“坐了一夜火车累了,各位也回家歇歇吧,明后天我请大伙吃喜糖,散了吧散了吧。”

众人嘻嘻哈哈往外走,“传志娘,攀上了大城市里的亲家,得请喜酒啊!”

“新媳妇脸皮薄,不然现在就要酒喝!”

“这么喜庆的事,不能捂着呀,捂也捂不住啊!”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有摆桌子让你们掏份子的那一天!”

院子里逐渐安静了。何琳走进传志指向的茅房,露天的,到肩部的围墙,刚进去,喝的茶水和蛋汤差点全吐出来,由砖头砌成的四四方方的小凹坑里,挤挤压压蠕动着巨大的蛆虫。十月的天气还不太冷,这些小生物爬出粪坑,背着脊椎似的东西四处活动,仔细看看,周围土里树叶上全是!

何琳给吓跑了,一会儿又回去了,憋不住臭气熏天都是小菜了,顾不得蹲位了,随便找了个插脚不伤蝼蚁命的地方,闭着眼,转过身,半蹲半就稀里哗啦解决完,连滚带爬跑出来了。长舒一口气,下定决心:少喝、少喝,一定少喝水!

三间正房,有一道墙把东边一间隔开,中间开了一个小门。老太太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当成了贵宾,让进了这个小单间。何琳刚转身就看到带来的礼物都打开了,保暖内衣扯成一团,茶叶盒也开了条缝,茶叶撒了一地,一瓶巧克力好像被抓走了少半。

老太太开口大骂:“都是饿死鬼托生的,不能见人来,比狗鼻子都尖!到处翻、翻、翻!狗窝里可能搁得住油饼!什么都给你打开,不知她娘怎么教的!”

不知她娘怎么教的,大概是指不知她娘如何教养的吧。火车上一夜未睡好,何琳渐感周身疲乏,踢掉鞋子,爬到简陋的大床上,被子软软的还行。

“知道你们要来,俺晒了三天了,反过来正过来晒!”未来婆婆站在床前絮叨。这话让何琳感觉温暖,不得不说被人重视和呵护的感觉很好。

“哎呀,那上面是什么?”何琳忽然发现幽暗的墙上有一只大黑虫子在爬。

“夜狼蛛子。”未来婆婆不经意地说,“谁家没有几个夜狼蛛子啊,益虫,旮旯神。”

传志还是上去用塑料袋套着手把它抓了下来,是一只何琳这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硕大蜘蛛。在传志捏死之前被他妈妈要走了,要放生到东厢房旮旯角去,说是夜郎神,弄死它会有报应的。

未来婆婆关门离开时,何琳发现男友留了下来,在陌生环境中有个熟人陪着固然不错,但还有点不对劲——在大四那年一个令人兴奋的夏夜他们已经发生关系了,那时彼此都是处子之身,但两人以后还是规矩了许多,再没在一起。尤其是何琳,当教授的妈妈没少耳提面命大讲未婚同居的坏处,都是拿她的学生这种活生生的例子,一时快活,流产,心情抑郁,身心受伤害,尤其是女生,要自尊、自爱!

“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不过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嬉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便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