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静动 第十章 丽赛对抗疯子(好兄弟)

1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丽赛在地上爬行,脑中一直回荡着这句诗。她一路慢慢往前爬,从“记忆角落”一路爬过她丈夫生前那间长长的工作室中央。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恐怖的痕迹:那是从她的鼻子、嘴巴和血肉模糊的胸部流出的血。

这些血迹恐怕永远洗不掉了,她心想,脑中又浮现出那句诗: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没错,这篇故事里确实有个疯子,不过她听到的那个声音,不是嗡嗡声,不是隆隆声,也不是沙沙声。她听到的只有自己的惨叫声,因为吉姆·杜利拿起那把开罐器,像拿着医疗用放血器一样从她左胸划过,她惨叫一声之后便昏了过去。接着杜利又甩了几耳光将她打醒,并抓起她的肩头提醒她一件事,说完后放开手让她倒回地上,然后不厌其烦地把她那件断掉的胸罩扯掉,再帮她把上衣扣好,还在上面别了张纸条,以免她忘了他交代的事。其实那张纸条根本就是多余的,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你最好祈祷教授今晚八点会跟我联络,否则下次你会更惨。还有,夫人,你身上的伤口就自己处理吧,听懂了吗?要是你敢告诉任何人,我就宰了你。”她衣服上那张纸条还补充道: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这样我们都会愉快一点。你的好朋友“扎克”敬上!

后来丽赛又昏了过去。她不知道自己昏过去多久,只知道当她醒来时发现那件被扯烂的胸罩丢在垃圾筒里,那张纸条别在她的衣服上。衣服左胸口被血浸湿了一大片。她解开一两颗纽扣,刚好可以把衣服掀开一点点。她略微瞄了胸口一眼,不由自主地哀号一声,立刻撇开视线。伤口血肉模糊,比阿曼达自己拿刀割出来的伤口还要严重,甚至比她肚脐上的伤口还要惨不忍睹。那么,有多痛呢……她只记得痛到难以形容,痛不欲生。

手铐已经拿掉了,杜利甚至还帮她倒了杯水。丽赛迫不及待把水一口喝干。然后她试着站起来,可是两腿抖得太厉害,根本撑不住。于是她只好在地上爬行,爬出吧台间,鲜血掺杂着汗水一路往下滴,把地毯都弄脏了(唉,反正她从来就没喜欢过这片灰白色地毯,一蘸到什么脏东西,看起来就很刺眼),头发黏在额头上,满脸都是干掉的泪痕,鼻头、嘴唇和下巴上全是凝固的血块。

一开始她本来想爬向电话机。她心想,虽然杜利威胁她不准报警,而且堡景镇警局的保护行动一开始就出了问题,不过她还是觉得可以打个电话给奶油呆瓜副警长试试看。

接着,那句诗……

(与疯狂对峙)

……又开始浮现在她脑海,而且她看到老妈那个柏木盒翻倒在地毯上,就在斯科特那张“傻大个”书桌和楼梯口中间的位置。柏木盒里的东西撒了满地,乱成一团。这时她突然明白,那个柏木盒,还有那些撒了一地的东西,才是她真正想要的。尤其是她现在看到的那个黄色的东西。那本紫色的鹿角旅店餐厅菜单卷成一团,而那张黄色的东西就盖在上面。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那是斯科特写的一首诗中的一句。他写的诗不多,而且几乎从来没有出版过——因为他说那些诗写得不好,而且他只是写给自己看的。可是丽赛一直觉得那首诗写得非常好,尽管她并不完全看得懂,甚至摸不透那首诗究竟在描写什么。她特别喜欢第一行,因为有时候你会听到某些东西好像有着动静,不是吗?那些东西会崩塌,一层层的崩塌,露出一个洞。你可以从那个洞看到另一边。或者有时,如果你不小心,甚至会陷进去。

小宝贝,静动。你就快找到兔子洞了,所以,好好上紧发条吧。

一定是杜利把老妈那个柏木盒拿到工作室来的,因为他以为那里面一定有他要的东西。这时她想到格德·埃伦·科尔,那个号称“金毛小子”,或是“寻找小苍兰的疯狂怪客”的家伙。像杜利或格德·埃伦·科尔这种人,他们会认定任何东西一定和他们想要的扯得上关系,不是吗?他们的梦魇,他们的恐惧,他们半夜灵光一现的天启。

杜利究竟在想什么?他以为柏木盒里有什么东西?斯科特手稿的秘密清单吗(说不定是用密码写的)?天知道。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他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了出来,搞了半天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全是些无聊的女人玩意儿(至少在他看来很无聊)。于是他就把兰登的未亡人拖到工作室,趁她醒过来前先找个地方用手铐铐住她,水槽底下的水管正好派上用场。

丽赛慢慢爬,爬向那堆盒子里散落出来的东西,眼睛死盯着那张黄色编织方巾。她不知道是否能靠自己找到答案,她觉得好像不太可能,她脑子里已经塞满太多记忆。可是现在——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好像是这样。如果那片紫色帘幕终究要落下,那么它也会发出同样轻柔的沙沙声吗?如果是的话,她一点也不意外。刚开始时就像蜘蛛吐丝结网。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回想起太多东西了。

别再继续了,丽赛,你没有那种胆量。嘘。

“嘘你自己吧。”她嘶哑着声音说。她胸部的伤口阵阵刺痛,热得像火烧。斯科特的胸部也受过伤,现在轮到她了。她又想起那天晚上,斯科特从她家后院草坪那边走上来,从那团阴影中走出。隔壁的狗布鲁托吠个不停。斯科特举起一只手,那只手简直不像手了,只见一团血肉模糊,还有几根看起来像手指的东西。斯科特告诉她那是血秘宝,是要送给她的。后来斯科特把那只血肉模糊的手泡在水槽里,里头装满了稀释的茶水。他告诉她那种东西是……

(保罗发明的)

……他哥哥教他做的。他告诉丽赛,兰登家的人受伤之后,伤口愈合都很快,因为他们非愈合不可。过了一会儿,刚才那幕记忆中的景象又被另一幕取代了。她想到四个月后,她和斯科特坐在那棵“嗯嗯树”下。斯科特告诉她,血整个喷出来,像一片血幕。丽赛问他,后来保罗有没有把手浸在茶水里,斯科特说,没有——

嘘,丽赛——他没有那么说。你根本就没问他,他也根本没说。

可是她真的问过斯科特。她什么大大小小的事都问过斯科特,而斯科特也都回答了。只不过,他不是当场回答,不是在那棵“嗯嗯树”下,而是后来,那天晚上在床上。那是在鹿角旅店的第二晚,他们亲热过后。她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丽赛在那张灰白色的地毯上躺了一会儿,休息一下。“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她说,“答案就在那片紫色的帘幕里,在那片帘幕后面。我没有忘记。”她紧盯着那条黄色方巾,又开始往前爬。

丽赛,我很确定万灵茶是他后来才发明的。没错,我确定那是后来的事。

斯科特躺在她旁边,嘴里吸着烟,眼睛看着一缕烟丝盘旋而上,越飘越高,最后消失无踪,就像理发厅旋转灯里的条纹。而斯科特自己有时也会消失。

我知道,因为当时我在算数学题目,分数。

在学校里吗?

丽赛,不可能吧?他的语气似乎还有另一种意思,意思是,丽赛应该很清楚的,怎么会问这种笨问题呢?他们的爸爸“热火”兰登根本不是会把小孩子送去学校的人。我和保罗都是在家自学的。爸爸说学校根本就是“养驴场”。

可是那天保罗不是被爸爸割伤了吗——就是你从板凳上跳下来那天。他不是伤得很重吗?应该割得不轻吧?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看着烟雾往上飘,盘旋袅绕之后飘散无踪,只剩下一股香香辣辣的气味。后来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句:爸爸割得很深。

他回答得如此明确,似乎无须继续追问了,于是丽赛没说话。

接着他又说:好了,你想问的不是这个吧?丽赛,想问什么就问吧,干脆点,我会告诉你的,不过你得先开口。

她似乎想不起来后来怎么样了,不过也可能是她不愿去想。但是现在丽赛想起来了,她想到当时他们是怎么从那棵“嗯嗯树”下出来的。在那棵有如一把白色雨伞的树下,斯科特抱住了她,然后转瞬间他们已经在外面了,站在风雪中。而此刻,她在地上爬,爬向那个翻倒的柏木盒。所有的记忆……

(疯狂)

都消散了。

(在轻柔的沙沙声中)

她内心深处有另一个自己,一个深藏的自己,而那个自己长久以来一直都知道真相,此刻的丽赛终于也接受了那个真相。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并没有在那棵“嗯嗯树”下,也没有站在外面的风雨中,而是在另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很温暖,弥漫着朦胧的红晕,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鸟鸣,空气中飘散着一股热带气息。有些气味是她熟悉的——例如,赤素馨花,茉莉花,九重葛,含羞草,还有泥土地上飘散的湿气。他们跪在泥土上,那模样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而他们也确实深爱着对方。可是,有些最香甜的气味她却闻不出是什么。她拼命要想出那些花的名字。她记得当时她想开口讲话,但斯科特却用掌缘抵住她的……

(嘘)

……她的嘴。她还记得,当时她觉得很奇怪,在这种热带地方,他们怎么会穿着冬天的衣服。而且她注意到斯科特看起来很害怕。后来,转瞬间,他们就已经在树外面了。十月的暴风雪疯狂地打在他们身上。

他们在那个“中间地带”停留了多久呢?三秒钟吗?说不定更短。其实,此刻丽赛只不过希望自己至少能坦白承认这个事实。但此刻她实在太虚弱,受到太大的惊吓,根本站不起来,只好在地上爬。那天他们回到鹿角旅店后,她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自己相信,那件事不是真的。只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永远磨灭不了。

“那种现象后来又出现了,”她自言自语道,“后来又出现了。”

她口好渴,渴得他妈的受不了。她好想再喝杯水,快想疯了。只可惜吧台间已经在后方很远很远,如果想喝水,她恐怕爬错方向了。她又想到,那个星期天,他们开车回家的路上,斯科特一边开车,嘴里一边哼着汉克·威廉斯的一首歌,一整天,放眼望去,眼前是片寸草不生的荒地。一整天,嘴巴没有沾到半滴水,那清凉的水。

小宝贝,等一下你就可以喝到水了。

“喝得到吗?”她的声音还是很嘶哑,几乎喊不出声音,“有杯水可以喝当然很好。我伤得好重。”

那个声音没有回答。不过好像也不需要那个声音回答了。她已经爬到那个翻倒的柏木盒和那堆散落的东西旁边。她伸手去拿那块黄色编织方巾,把它从那本紫色菜单上扯下来,紧紧抓在手上。她用没有受伤的那边侧躺着——然后拿着那块方巾仔细端详,看着上面的线条和流苏,看着那一缕缕线头。她的指尖上有血,把毛线弄脏了,不过她几乎没注意到。老妈用这种毛线编织过好几件阿富汗毛线衣。红灰双色,金蓝双色,橙绿双色。那是老妈的看家本领,每到晚上她就往电视机前一坐,眼睛看着七嘴八舌的谈话节目,指间的毛线针打个不停,毛衣就会一件接着一件从她的指间编织出来。

小时候,丽赛总是把“阿富汗毛线衣”说成“非洲毛线衣”。她有很多表姐妹堂姐妹(比如安格顿家、达比家、维更斯家、华许朋家,当然还有德布夏家,数都数不清),每个人结婚时,妈妈都会送这种大衣当做他们的结婚礼物。德布夏家的姐妹每个人至少都有三件,而每件毛线衣都会附带一条花样色泽相同的编织方巾。老妈说这条附带的编织方巾叫“欢喜巾”,原本是用来当桌上装饰的,或是用来框裱挂在墙上的。那件黄色的阿富汗毛线衣是老妈送给丽赛和斯科特的结婚礼物,斯科特很喜欢,而丽赛就把那条附带的“欢喜巾”放在柏木盒里。

此刻,她躺在地上,血流到灰白色的地毯上,手上拿着那条方巾。她不再挣扎,不再刻意遗忘那些事情了。她心想,秘宝找到了!游戏结束了!然后,她哭了起来。她知道自己没办法把那些记忆连贯起来,不过没关系,等到以后有需要时,她自然会理出头绪。

对了,当然还要先看她还有没有“以后”。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兰登家的人,包括历代祖先,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的。

难怪斯科特一眼就能看出阿曼达有什么毛病——那种自残行为他有第一手经验。斯科特究竟自残过多少次呢?丽赛不知道。和阿曼达不一样的是,他身上看不到什么疤痕,因为……呃,因为……丽赛亲眼看到他自残,只有那么一次——那天晚上他用温室的玻璃割自己。不过光只这一次就够触目惊心了。这是跟他爸爸学的。他爸爸“中邪”时,会先拿刀割自己,如果这样还不足以将体内的邪释放出来,他就会开始割自己的孩子。

不是“失魂”就是“中邪”。每个人一定会面临其中一种命运。总有一天一定会发作。

那么,如果斯科特躲过了“中邪”的悲惨命运,那么,他会怎么样?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时,天气突然变得奇寒彻骨,而斯科特也开始不太对劲。他本来已经计划好,来年年初要到各大学巡回演讲,包括德州、俄克拉荷马州、新墨西哥州,还有亚利桑那州(他开玩笑说,那叫“斯科特·兰登一九九六年西部大行动”),可是后来,他打电话给经纪人,取消了所有行程。承包演讲会的经纪人叫苦连天(高达三万美金的演讲会泡汤了,难怪他们要叫),但斯科特还是坚持取消。他说他根本没办法做巡回演讲,他说他病了。他确实病了,仿佛那个冰冷的冬天侵入了斯科特体内,于是斯科特·兰登病倒了。其实早在十二月初,丽赛就已经知道他有点……

2

丽赛知道他有点不太对劲,而且也知道那根本就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支气管炎。他没有咳嗽,而且皮肤摸起来凉凉的。所以就算他不让丽赛帮忙量体温,甚至不让丽赛在他额头上贴探温贴条,丽赛也能确定他根本没有发烧。那似乎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不是身体有毛病。丽赛被吓坏了。有一次,丽赛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建议他去看伯琼大夫,斯科特气得差点就要“把她的头扭下来”,骂她根本就是看医生看上瘾了,“跟她那几个神经病姐姐一样”。

那么丽赛该怎么应付他呢?他究竟有什么症状?有哪个医生会把他的症状当成生病?恐怕就连那个最有同情心的伯琼大夫也不会吧。首先,他写稿时不听音乐了。第二,他写得比较少了。这点更严重。当时他正在写一本新小说。虽然那本小说注定得不到评论界青睐,可是丽赛非常喜欢。那本小说的写作进度越来越缓慢。本来他写稿的速度就像百米冲刺,但现在简直就像在地上爬。还有更严重的是……老天,他的幽默感跑哪儿去了?他本来爱闹爱开玩笑,可是突然间,他的幽默感彻底销声匿迹,整个人变得阴森森,令人毛骨悚然。

那感觉就像看老式丛林电影,土著的鼓声突然消失了,整个丛林陷入一片死寂。他酒也越喝越凶,经常喝到三更半夜。丽赛总是比他早上床——而且早很多。不过只要他一上床,丽赛还是感觉得到,而且闻得到冲天酒气。平常丽赛都会看看他工作室的垃圾筒里有什么东西。当时丽赛越来越担心他的状况,于是每隔两三天一定会去看一下。从前丽赛在他的垃圾桶里看到的,总是空啤酒罐,偶尔是一整堆啤酒罐。他很喜欢喝啤酒。可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到一九九六年一月初这段期间,丽赛看到的却是威士忌酒瓶。那段期间,斯科特经常宿醉,吃了不少苦头。不知道为何,这件事最令丽赛担忧。有时斯科特会在屋子里晃来晃去——脸色苍白,沉默不语,一副病恹恹的模样。斯科特经常这样晃到下午三点左右,然后才打起精神开始工作。有好几次丽赛听到他关上浴室门,在里面呕吐。药柜里的阿司匹林消耗速度惊人,所以丽赛心里明白,他头痛得厉害。

也许你会说,这没什么大不了,只不过,老兄,从晚上九点到半夜十二点这三个钟头里,一人喝掉一整箱啤酒或是一整瓶威士忌,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也许喝酒宿醉头痛很正常,可是对斯科特来说这可不太寻常。她和斯科特在大学会客室认识的那天晚上,她发现斯科特的西装外套口袋里藏着个小酒瓶(斯科特甚至还分给她喝)。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斯科特喝酒喝得很凶,可是他宿醉头痛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严重。最近他正在写一本叫《歹徒的蜜月》的小说,稿子就在他那张大书桌上。每次丽赛看到他的垃圾桶里全是空酒瓶,可是小说的稿子却只多写了一两页(有好几次连一个字都增加),丽赛免不了要想,除了她看到的酒瓶之外,他是不是还喝了更多?

年底那一阵子,他们到外地度了个假,圣诞节那天还跑到人潮汹涌的街上血拼。唯有那几天,丽赛才稍微放心了点。斯科特一向不太喜欢逛街购物,就算店里生意清淡没什么人,他也一样不喜欢。可是今年他却兴致勃勃,开始疯狂血拼。他每天跟丽赛出门,到奥本购物中心,或是城堡岩市的商店街。他常被人认出来,于是有人就会发现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以要到独一无二的签名。只不过他会笑着婉拒要求签名的读者,对他们说,要是现在不把握机会陪太太,他恐怕得等到复活节才有办法再和她见面。也许他的幽默感不见了,可是丽赛却从来没看过他发脾气。有时尽管有些人纠缠不休,非要斯科特签名不可,他还是不会发火。这时丽赛就会觉得他似乎还好。虽然他酒喝得很凶,虽然他取消了巡回演讲,虽然他新书写作的进度很慢,但至少看起来他还是原来的他。

圣诞节是个欢乐的日子,两个人交换一堆礼物,而且还在光天化日下上床,使尽浑身解数翻云覆雨。圣诞晚餐是在坎塔塔和理查德家里办的,上甜点时,理查德对斯科特说什么时候要找本他的小说拍成电影。理查德说:“那才有真正的油水可捞。”只不过他好像忘了,斯科特的小说已经有四本被改编成电影了,可惜其中三部票房惨淡,唯一卖钱的那本是《空虚的恶魔》,但丽赛从来没看过。

在开车回家路上,斯科特忽然又把他的幽默感发挥到极限,简直就像B-1轰炸机丢下一颗大笑弹。他模仿理查德讲话的样子,害丽赛笑到肚子痛。他们一回到苏克塔丘的家里,又立刻上床翻云覆雨一番,第二回合。事后,丽赛有种感觉,如果斯科特这样也算生病,那么也许更多的人应该染上这种病,这么一来这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丽赛突然很想上厕所,于是醒了过来。当时丽赛发现他又不在床上——她顿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过,这次丽赛不再认为他消失了。虽然当丽赛想到他……

(消失了)

……想到那种现象,想到他会去什么地方,她也并不是真搞得清楚那究竟是怎么回事,不过就算搞不清楚,丽赛也已渐渐明白他并没有消失。

丽赛尿尿时,眼睛还是闭着,耳朵听着屋外风声呼号。光听着那风声都令人觉得发冷,然而丽赛还不知道什么叫冷。她还没真正见识到。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会知道了,再过几个星期,她就什么都懂了。

上完厕所,她瞄了浴室窗外一眼。从浴室的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得到谷仓,还有谷仓楼上秣草棚改装成的工作室。每当斯科特半夜睡不着觉,通常都会跑到工作室去。假如他现在人在那里,应该看得到灯光,说不定隐约还会听到热情欢乐的摇滚乐。可是今晚谷仓里一片漆黑,丽赛唯一听得到的声音只有呼啸的风声。丽赛觉得有点不安,脑中隐隐浮现一个念头……

(心脏病)

……可是那念头实在让人很不舒服,丽赛不愿认真去想。可是那个念头似乎越来越强……想到他最近那些异常举动……丽赛实在很难完全甩开这个念头。所以尽管睡眼惺忪,但她没有走回房间,而是从浴室的另一个门走出去。那扇门通往楼上的走廊。丽赛喊着他的名字,可是没听到他响应。不过她看到走廊尽头那扇门下泄出一道黄色的光芒。现在,她隐约听到非常微弱的音乐声从那房间里传出来。那不是摇滚乐,而是乡村音乐。是汉克·威廉斯。汉克·威廉斯正在唱“咔哇——里加”。

“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一声,但他还是没有回答。这时她开始走向那扇门,边走边把眼睛前面的头发拨开,光秃的脚丫踩在地毯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那条地毯一路延伸到阁楼。她心头隐隐弥漫着一丝恐惧,却又说不出到底在怕什么。难道……

(消失)

……一切都结束了,或者说,结果已经无可避免了。德布夏老爹要是在这里,一定会搬出那句名言:“大势已去,听天由命。”这句话是老爹从那个“池子”里捞上来的。我们每个人都会到那个池子里喝水,到那个池子里捞东西。

“斯科特?”

丽赛在那间客房门口站了一会儿,心头浮现出不祥的预感:他坐在电视机前的摇椅上,已经自杀而死。丽赛怎么没有事先想到这个结果?种种异常迹象不是已经出现了一整个月,甚至一个多月了吗?斯科特一直压抑,一直忍到圣诞节才动手。斯科特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都是为了她,可是现在——

“斯科特?”

丽赛转动门把,推开门,发现他果然如丽赛想象般坐在摇椅上,只不过他活得好好的,整个人包在老妈那件阿富汗黄色毛线衣里。电视音量开得很小,正在播放的是他最喜欢的电影:《最后一场电影》。斯科特一直盯着屏幕,完全没有转头看她。

“斯科特?你还好吗?”

他眼睛一动也不动,一眨也不敢眨。丽赛快被吓死了,潜意识里开始模糊地浮现斯科特说过的那个怪异字眼……

(失魂)

……那个字眼就这么突然冒了出来,而她拼命要把那个字眼压回潜意识里,同时嘴里还……

(他妈的!)

……大声咒骂一句。丽赛走进房里,又喊了一次他的名字。这次他终于眨了一下眼睛——谢天谢地——转头看着丽赛,对她笑了一下,斯科特·兰登式的招牌笑容。当年他们初次见面,丽赛就是因为他的笑容才爱上他的。尤其是他一笑起来,眼珠就会斜向眼角的样子。

“嗨,丽赛,”他说,“你跑上来干什么?”

“我也正想问你同样的问题。”她边说边转头看看四周,看看有没有酒瓶——也许是一罐啤酒,也许是只剩半瓶的威士忌。不过她倒是没看到酒瓶。很好。“你不知道现在已经很晚了吗?很晚了。”

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仿佛在盘算该怎么回答。后来他终于开口:“我被风声吵醒了。风太大了,屋檐旁边的排水槽被风吹得撞到墙上,吵得我没办法睡觉。”

丽赛正要开口说话,想想又吞了回去。如果你结婚结得够久——到底多久才算久,恐怕因人而异,不过他们结婚十五年了,应该够久了——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心电感应。现在丽赛心里有数,他还有别的话要说,所以她不说话,等等看,看她猜得准不准。她猜对了,斯科特开口要说话了。可是就在这时屋外骤然吹起一阵狂风,接着她听到了——那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很低沉、很快,听起来就像两排大钢牙咬得格格作响。这时斯科特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微微一笑……但笑得有点不自在……那种笑就像隐瞒了什么秘……然后斯科特的嘴巴又闭了起来。丽赛不知道他本来想说什么,但他现在决定不说了。他转头回去看电视。电视上是杰夫·布里吉——当年的他看起来好年轻,电影正好演到他和最好的朋友正在车上,在前往墨西哥的路上。等到他们回来时,“狮子”山姆已经死了。

“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丽赛问他。可是他没有回答。这时丽赛开始害怕了。“斯科特!”丽赛又喊了他一声,口气不由自主地变得严厉起来。接着斯科特又转头看看丽赛(丽赛觉得他好像很不情愿,奇怪,那部电影他明明已经看过几十次了)。于是,丽赛很快又问一次:“那你现在睡得着了吗?”

“应该可以吧。”斯科特乖乖投降了。这时丽赛看到某种东西,让她觉得很害怕,很难过。她看到斯科特露出害怕的表情。“要是你肯让我黏在你身上睡的话。”

“天气这么冷,你在跟我开玩笑吗?来吧,关掉电视,我们去睡吧。”

于是斯科特乖乖地跟她回房睡觉了。丽赛躺在床上,听着屋外呼号的风声,享受着男人剧烈运动后身上散发出的温暖。

这时丽赛眼前开始出现飞舞的蝴蝶。每次她快睡着时,都会看到那种东西。她看到巨大的红蝴蝶和黑蝴蝶在黑暗中展翅飞舞。她又想到人快死时是否也会看到某种东西,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开始害怕,不过还好只是有点怕而已。

“丽赛?”她听到斯科特在叫她。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丽赛感觉得到,他也快睡着了。

“嗯?”

“它不喜欢我跟你讲话。”

“什么东西不喜欢?”

“我也不知道,”斯科特的声音听起来好微弱,好遥远,“可能是风吧。冷冰冰的北风,那阵风是从……”

斯科特大概想说“从加拿大吹来的”吧。不过丽赛已经没办法问清楚了,因为她已陷入昏睡状态,斯科特也一样。他们没办法一起进入梦乡,所以丽赛很害怕,怕这也是一种死亡的征兆。死亡的世界里有梦,可是,永远没有爱,永远没有家。日落时分,成群鸟儿从黄澄澄的太阳前面飞掠而过时,永远不会有人握住你的手。

3

有一段时间,大概两星期吧,丽赛拼命说服自己情况已经逐渐好转。只不过,过些时候,她一定会痛骂自己,怎么会笨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盲目到这个地步,怎么会犯这种错。当时斯科特拼命挣扎,因为他舍不得这个世界,想抓住这个世界(还有她!),可丽赛却误以为他千辛万苦的挣扎是情况已经改善的表现。当眼前只剩干草能抓的时候,你也只能拼命抓住了。

而那几根干草也真是够粗够牢固。一九九六年初那一阵子,斯科特似乎已经完全不喝酒了,只在吃晚饭时偶尔喝杯红酒,而且他每天都会到工作室奋斗。这样的模式持续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后来——后来,后来,一直到后来,就像小时候的这句顺口溜。小时候,在游泳池边的沙堆上,她们几个姐妹第一次堆“文字城堡”时,嘴里哼的就是这句顺口溜——一直到后来她才发现,那段时间,他那本新小说的手稿还是毫无进展,一个字也没写。那段时间,斯科特除了偷偷喝威士忌,吃了一堆薄荷糖,写了一堆无厘头的笔记之外,什么事也没做。他平常用的是台麦金塔电脑,有天,她发现键盘下塞了张纸——一张信纸,顶端打着一行字:“斯科特·兰登专用。”信纸上有一行笔迹潦草的字:拖拉机的链条说一切都太迟了,速克达,速克达,现在一切都太迟了。那寒风,当那刺骨的寒风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席卷而来,在屋外呼号,丽赛才终于发现他双手掌心上的新月形疤痕。那伤痕一定是他自己的指甲抓出来的,一定是因为他挣扎着想抓住自己的生命,抓住自己残存的理智,就像登山客在暴风雪中拼命抓住岩壁,所以才会抓出那种伤痕。一直到很久以后,丽赛才发现他偷藏威士忌空酒瓶的地方,总共有十几瓶。能找到那些酒瓶,她还真要为自己拍鼓掌,因为那些酒瓶藏得可真隐秘。

4

一九九六年初那阵子,天气暖和得异乎寻常。老一辈的人说那叫做“一月融雪”。不过,一月三日那天,气象播报员警告大家,天气要变了,而且是剧烈转变。一道强烈冷锋即将从加拿大中部那片冰雪覆盖的荒原席卷而来。他们警告缅因州居民,务必要把油箱装满,水管外一定要用绝缘材料包起来,而且一定要给家里的动物准备“温暖的地方”。气温将会降到摄氏零下三十二度,不过,低温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飓风。飓风会导致“风寒指数”低到零下五六十度。

丽赛一再提醒斯科特,斯科特却显得漠不关心。丽赛吓坏了,只好赶紧打电话给营造商。盖里叫她放心,他说兰登家的房子是全堡景镇最坚固的。他说他会特别关照丽赛那些姐妹(不用说,特别是阿曼达)。另外他还提醒丽赛,在缅因州,天气冷本来就是家常便饭。他说,熬过几个晚上的天寒地冻后,春天很快就会来了。

然而到了一月五日那天,气温开始降到零下几十度,刺骨寒风开始呼号,丽赛体会到的却是她这辈子最恐怖的梦魇,从小到大最恐怖的梦魇。小时候,连闪电打雷都会被她当成世界末日,天上飘点雪花就被当成暴风雪,每熬过一次,她都会觉得是自己的福气。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都不算什么。她把家里所有自动调温装置都设定在摄氏二十四度,暖气炉全天不熄火。

可是从一月六日到九日之间的三天里,室内温度始终没有超过十七度。风势之猛,不光是把屋檐吹得噼啪响,甚至很像有个女人惨遭疯子凌迟,被一把钝刀千刀万剐,那凄厉的惨叫声惊心动魄。前阵子“一月融雪”时,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积雪,现在那些积雪被时速高达四十英里的狂风吹得漫天飞(阵风甚至高达时速六十五英里,已经足以将缅因州中部和新罕布什尔州那五六座无线电塔吹垮)。飞雪高速掠过原野,仿佛飞舞的鬼魂。狂风夹带着飞雪猛烈撞击防暴风窗户,那些细小的雪花发出的撞击声简直就像硕大的冰雹。

这场加拿大超级寒流来袭的第二天晚上半夜两点,丽赛忽然醒来,发现斯科特又不在床上了。她跑到那间客房,发现他果然又在那里,还是一样用老妈那件黄色大衣把全身裹得紧紧的,一样在看那部“最后一场电影”,背景音乐一样是汉克·威廉斯的《咔哇——里加》,而电影已经演到“狮子”山姆死掉的段落。丽赛不太敢叫他,最后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叫了一声。她问道,你还好吗?斯科特说,是啊,我没事。斯科特叫她看看窗外,说窗外好漂亮,可是也叫她要小心,千万不要看太久。“我爸爸说光线太刺眼的时候,眼睛会被烧坏。”他提醒丽赛。

看到窗外美丽的景象,丽赛不由得倒抽了一口气。整个天空仿佛一面飘飞起伏的电影银幕,色泽变幻莫测,一下由绿而紫,一下由紫而红,一下由鲜红变成一种怪异的无法形容的血色。也许该说比较接近黄褐色,可是又不完全是。丽赛心想,恐怕没人说得出那是什么颜色。后来斯科特扯了一下她睡袍后摆,对她说够了,不要再看了。这时她瞄了录像机显示屏一眼,看到时间数字时不由得吓了一跳。原来刚才她隔着那扇结霜的窗户看着外面的北极光十分钟之久。

“别再看了,”斯科特说话的音调拖得很长,很像在说梦话,“我们回去睡觉吧,小丽赛。”

丽赛巴不得赶快回去睡觉,赶快把电视关掉,不要让他再看那部可怕的电影。她巴不得赶快把斯科特从那张摇椅上拖起来,赶快离开这间冷得像冰库的房间。丽赛牵着他的手,拉着他沿着走廊往前走,走到一半,听到他说了几句话,丽赛瞬间全身汗毛直竖。“那风声听起来好像拖拉机链条的声音,而且那拖拉机链条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我爸爸,”他说,“会不会我爸爸没死?”

“斯科特,你在胡说什么?”她说。可是在这夜半时分,这种话听起来不像是胡说八道,不是吗?尤其屋外狂风呼啸,而天空变化万千的色泽仿佛在回应风的呼啸。

第二天晚上,屋外依然狂风呼号。到了半夜丽赛又醒来了,这一次她跑到客房去时,发现电视没开,可是斯科特的眼睛却盯着电视。他坐在摇椅上,身上裹着那件大衣,老妈的黄色大衣。丽赛叫了他一声,可是这次他没有回答,甚至没有转头看她。斯科特就坐在摇椅上,可是斯科特已经不在了。

他已经“失魂”了。

5

丽赛倒在斯科特工作室的地上,她翻身仰躺,盯着头顶天窗的阳光,感觉胸部阵阵抽痛。她不自觉地拿起那条黄色编织方巾压住胸口。一开始比原来更痛……过了一会儿,她慢慢觉得比较舒服了。她喘着气,看着天窗外的亮光。她闻到一股汗水与泪水的酸味,而且皮肤浸泡在血泊中,散发出一股血腥味。她不由得呻吟起来。

兰登家的人受伤后,伤口都会很快愈合。我们非愈合不可。假如这是真的——她已经相信这是真的——那么此刻她渴望自己不再是里斯本瀑布镇的丽赛·德布夏,不再是德布夏家老爹老妈意外的“爱的结晶”,而是兰登家的人。她从来没有这么渴望过。

别忘了自己是谁。她耳边又回荡起斯科特充满耐性的声音。你是丽赛·兰登。我的小丽赛。可是她好热,而且好痛好痛。现在轮到她想要冰块了。无论斯科特的声音有没有出现,斯科特·兰登似乎一直没有真的死去。

静动,小宝贝。他的声音不厌其烦地出现,可是听起来好遥远。

好遥远。

那张“傻大个”书桌上有部电话,只要爬到电话旁就能求救了。但现在,就连那部电话看起来都好遥远。那什么东西比较近呢?一个问题。简单的问题。问题是,看到姐姐目前那种“失魂”状态,她怎么会没有联想到当年的斯科特呢?一九九六年,强烈寒流来袭那年,斯科特不就像现在的阿曼达一样,陷入同样的“失魂”状态吗?

其实我想到了。她躺在地上,看着上方天窗外的光,胸前那条编织方巾已经被鲜血染红。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脑中轻轻回荡。其实我想到了。可是只要一想到斯科特坐在摇椅上的模样,就会想到“鹿角旅店”。只要一想到“鹿角旅店”,就会想到那天,那天我们从那棵“嗯嗯树”下走到外面的风雪中,那短短的一刹那发生了一件事。想到那件事,就一定会想到他哥哥保罗的悲惨遭遇。想到保罗,就会想到那天晚上,在那间客房里,刺骨寒风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席卷而下,从黄刀山脉席卷而下,在屋外呼号,整片天空都是灿烂缤纷的北极光。你还不明白吗,丽赛?这一切都有关联,一直都有关联。一旦你跨出第一步,开始把这一切联结起来,就如同推倒第一张骨牌——

“我会发疯,”她啜泣着自言自语,“就像他们一样,就像兰登家的人一样,就像兰登家的祖先一样,就像所有知道这些事的人一样。难怪他们会发疯,因为他们知道有另一个世界紧邻着我们这个世界……而两个世界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不过那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令斯科特“中邪”的东西,那个有绵延无尽杂色斑纹的东西——

“不要!”丽赛大叫一声,声音回荡在空荡荡的工作室里。虽然一叫起来,浑身就一阵剧痛,但她还是不顾一切地大吼着:“噢,不要!别再想了!别再想了!别再想这些了!”

可惜已经太迟了,那个世界实在太真实了,就算自己很可能发疯,她都无法再否认。那个世界真的存在。在那个世界里,天黑之后,食物会馊掉,有时甚至会具有毒性。在那个世界里,那个身上有斑纹的东西,也就是斯科特所说的那个“高个子”……

(那东西转头看旁边时,会发出一种声音,我学给你听)

……可能是真的。

“噢,好吧,是真的,”丽赛喃喃嘀咕着,“我看过它。”

空荡荡的工作室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鬼魅的气息。丽赛开始啜泣,就算现在,她也无法确定那个东西究竟是不是真的……不过,感觉起来好真实。而且,就算是真的,她也无法确定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看过的。丽赛觉得自己就像癌症病人。每到下午三点,药都吃过了,吗啡注射器里的剂量也用光了,可是痛苦不但没有减轻,反而一英寸一英寸深入体内。病人会清醒地感觉痛苦正啃噬着全身每一根骨头。而他却还活着。活着,但满怀恨意,感觉饥渴。每当这时,病人模模糊糊瞥见床边的玻璃水杯,就会产生希望破灭的感觉。

此刻丽赛就有这种感觉。她相信丈夫一定尝试过借着喝酒摆脱那东西,可是却失败了。他一定试过很多方法来摆脱那东西,例如强颜欢笑,例如写作。那天晚上屋外寒风呼号,但是那间客房里静悄悄的,她丈夫茫然地盯着电视,电视却没开。丽赛似乎在他空洞的眼神中看到了那个东西。斯科特坐在……

6

斯科特坐在那张摇椅上,全身裹在老妈那件桃黄色毛线衣里,裹得密不透风,只露出那双直愣愣的眼睛。他凝视着丽赛,但视线却仿佛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她身后某个遥远的地方。丽赛一次又一次喊着他的名字,越喊越急,可是他却完全没反应。丽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打电话找人帮忙吧。丽赛心想,也只能这样了。于是她迫不及待地沿着走廊回到房间。坎塔塔和理查德到佛罗里达去了,要二月中旬才会回来,不过黛拉和麦特就住在同一条路上。她最先想到的就是打电话给黛拉,而且现在根本没有心思顾虑三更半夜打电话会不会吵到他们。她非得找个人讲话不可,她需要帮助。

可是没人帮得了她。风势猛烈,奇寒彻骨,即使她身上穿着法兰绒睡袍,外面还套上一件毛衣,也依旧抵挡不住那股寒意。地下室的暖气炉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转,整栋房子发出嘎吱嘎吱声,甚至偶尔发出一种可怕的爆裂声。那奇寒刺骨的冷风从加拿大席卷而下,吹断了堡景镇某处的电话线路。她拿起电话时,只听到话筒里传来持续的嗡嗡声。她下意识地用指尖猛按话机上的挂断键,按个不停,虽然明知这动作毫无意义,但那是本能反应。没错,确实毫无意义。

她孤零零一个人在苏克塔丘路这栋古老的维多利亚式大宅里,屋外温度已低到难以想象,天空仿佛一片五彩缤纷的光之布幕。能不能到隔壁的加洛韦家求救呢?她心里明白,要是贸然跑出去,她很可能会冻掉一只耳朵,或是一根手指,甚至好几根手指。说不定刚跑到他们家的门廊,还来不及叫醒他们,她就已经冻死了,这种恐怖的天寒地冻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把电话放回挂钩上,然后匆匆沿着走廊跑回斯科特身边,脚上的拖鞋摩擦地面,发出吱吱声响。斯科特还像刚才那样坐在摇椅上,房间里飘扬着“最后一场电影”片中的音乐。那是五〇年代的乡村音乐,哀凄的旋律在夜半时分听起来很恐怖,不过,寂静更加骇人,不对,不只更骇人,而是天底下最骇人的东西。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飓风撼动了整栋房子,整栋房子仿佛要被连根拔起(她简直不敢相信现在屋里居然还有电,不过恐怕也撑不了多久了),这时她才猛然发现,为什么飓风反而让她松了口气:因为更恐怖的是,她听不到斯科特的呼吸声。斯科特没死,脸颊上还有淡淡血色,可是丽赛真能确定他没死吗?

“亲爱的?”丽赛怯生生地叫了一声,“亲爱的,跟我说话好不好?看看我好不好?”

斯科特没吭声,也没看她。丽赛伸出冻僵的手指摸摸他的脖子,发觉他的皮肤摸起来温温的,而且丽赛感觉得到他表皮底下大动脉的脉搏。还有别的,丽赛感觉到斯科特在向她求救。平常在大白天,甚至奇寒彻骨的白天,狂风呼号的白天(她忽然想到,“最后一场电影”里的场景就像这样,所有外景都是狂风大作),要是斯科特向她求救,丽赛一定会笑他,但此刻丽赛不会笑他的。现在丽赛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斯科特需要人帮忙,就像那天在纳什维尔一样,需要丽赛救他。那天他被那个疯子开枪射杀,倒在热腾腾的地上,浑身发抖,哀求丽赛拿冰块给他。

“我该怎么救你呢?”丽赛自言自语嘀咕道,“我该怎么救你呢?”

这时丽赛脑中有个声音回答了她,是黛拉。那是黛拉十几岁的声音——德布夏家老妈形容她是“发春似的,一肚子坏水”。这话骂得超乎寻常的难听,显然妈妈是被黛拉气坏了。

你不会去救他的。你怎么会说什么要去救他呢?黛拉的声音在质问她。黛拉的声音听起来好真实,丽赛仿佛听到她在吹那种强力泡泡糖,仿佛闻得到她身上科迪牌粉饼的味道。黛拉只能用那种牌子的粉饼(因为她脸上有伤疤)。对了!黛拉曾经去过那个语汇之池,撒网捕捞,捞了很多东西回来!丽赛,他已经不正常了。他已经火山爆发了,已经疯了。如果你想帮他,唯一的方法就是等电话线路一通,立刻打电话找那些穿白衣的家伙。丽赛看着坐在摇椅上目瞪口呆的丈夫,脑海深处似乎听到黛拉在笑——那是十几岁女生的得意笑声。救他!黛拉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救他?老天,饶了我吧。

不过丽赛还是觉得自己救得了斯科特,丽赛觉得自己有办法。

问题是,救他的办法可能有点危险,而且丽赛也没什么把握。坦白说,她自己心里明白,有些问题是她造成的。她偷偷把某些回忆隐藏起来,比如说,那天他们从“嗯嗯树”下出来时,经历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此外她的脑中仿佛有道帘幕,帘幕后面隐藏了一些令人难以忍受的真相——比如说,他那个品格高尚的哥哥保罗;帘幕后有某种声音……

(呼噜呼噜,老天,那咕噜声听起来好低沉,好恶心)

此外,丽赛也隐约看见帘幕后面有某些东西。

(十字架,坟墓,血光中的十字架)

有时她很好奇,不知每个人脑中是否都有一片那样的帘幕,而那片帘幕后面是个“别去想”的区域。每个人应该都有,因为那样很方便。别去想就不会常常睡不着觉。在她脑中的那片帘幕后面,藏了不少尘封了多年的狗屁倒灶事情。比如说这个,比如说那个,比如说另外很多很多个。总而言之,乱成一团,令人眼花缭乱。噢,小丽赛,你实在太棒了,老天……还有,那些小孩说了什么?

“别进去。”丽赛嘀咕道,可是她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会进去。她心想,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可以救斯科特,可以把他带回来,她就非进去不可……无论那里面是什么样的地方。

噢,只不过,那个地方就在你身边,一点都不远。

这才是最令人害怕的。

“你一直都很清楚,对不对?”说着,丽赛开始啜泣。其实刚才她并不是在问斯科特。斯科特已经到那“失魂”的世界去了。很久很久以前,在那场怪异的十月暴风雪中,他们躲在那棵“嗯嗯树”下。当时斯科特说,他写小说只是种释放,释放内心的疯狂。而丽赛并不这么认为——丽赛是个实际的人,对她来说,世事一切正常。于是丽赛对她说,你并不懂我的过去。那是你的福气,小丽赛,但愿你永远都能那么幸福。

可是今夜,天寒地冻的飓风从极北的黄刀山脉席卷而来,在屋外怒吼,整片天空布满变幻莫测的光彩。丽赛的福气已经用完了。

7

丽赛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躺在斯科特的工作室里,手上抓着那条血淋淋的“欢喜巾”压在胸口。她自言自语道:“我坐在他旁边,把他的手从毛线衣底下拉出来,紧紧握住。”说着,丽赛咽了口唾液,喉咙发出咕噜一声。她想多喝点水,可是不相信自己站得起来。现在恐怕还不行。“他的手摸起来很温暖,可是地板……”

8

尽管丽赛身上穿着丝质内裤、法兰绒长内裤和法兰绒睡袍,可是坐在地板上感觉依旧冷冰冰的。这间客房和楼上其他房间一样,墙脚板都有暖气孔。她一手握着斯科特的手,那么如果她伸出另一只手,就能感觉到那股热气。只不过就算感觉到了,也没什么帮助。

地下室的暖气炉二十四小时不停运转,把暖气送到楼上,然后再透过墙脚板的暖气孔吹送出来。热气从墙脚板散放出来,沿着地面扩散了六英寸左右……然后,咻!没了。就像理发店旋转灯上的条纹,转到最上方就没了。就像烟头缭绕的烟雾,飘到半空中就散了。甚至就像她丈夫,有时会消失。

别管地板有多冷,别管你的屁股会不会冻成冰块,如果你想为他做些什么,那就动手吧。

可是丽赛能做些什么?该从哪里开始呢?

这时一阵飓风撼动屋子,她想到了。对了,先帮他泡一盆“万灵茶”吧。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该怎么泡,因为我——从来没有——问过他。”这句话如闪电般划过她的脑海,整句话串在一起,仿佛是个很长的外国字汇。

只不过这个外国字汇显然是骗人的。那晚在“鹿角旅店”激情过后,他们躺在床上,丽赛曾问他万灵茶的问题,而斯科特也告诉过她了。丽赛问了他两三个问题,可是第一个问题最重要最关键,而且也最简单。斯科特本来可以简单回答是或不是,可是你何时听到斯科特·兰登回答问题时,说是或不是这么简单的答案呢?但这个问题成了一个瓶塞。因为要扯到保罗身上去了,而只要一谈到保罗,就免不了牵扯到他是怎么死的。而保罗的死又会牵扯到——

“不,不要了。”她喃喃嘀咕道。这时她赫然发现自己把他的手捏得太紧了。当然斯科特并没有任何反应。套句兰登家的专用术语,他已经“失魂”了。这样说听起来有点好笑,就像搞笑综艺节目里的笑话。

嘿,巴克,罗伊跑到哪去了?

呃,米妮,老实告诉你吧——罗伊跑到“失魂”的世界里去了!

(现场观众哄堂大笑)

可是丽赛笑不出来。她不再需要脑中那个声音告诉她,斯科特已经跑进“失魂”的世界去了。丽赛要是想把他救回来,就得先跟着他一起进去。

“噢,老天,不要!”她呜咽着。她知道记忆深处的某个东西已经开始浮现。那是个全身用布裹住的巨大形体。“噢,老天,噢,老天,难道我真的非去不可?”

但老天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事实上,丽赛也并不需要他回答。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或者可以说,至少她知道该从哪里着手:她必须回想他们待在“鹿角旅店”的第二个晚上。当时他们刚亲热过,已经开始昏昏欲睡。那时她突然想到,应该没什么关系吧,我想知道的是他那个圣人般的大哥,又不是那个邪恶的老爹。开口问他吧。于是她真的开口问了。此刻丽赛坐在地板上,抓着他的手(他的手开始变凉了)。屋外寒风呼号,整片天空布满狂乱绚烂的光彩。她在自己脑中升起那道帘幕,就是为了掩盖她最不堪、最困惑的记忆。此刻她正从帘幕的缝隙中往内偷看,看到当年的自己开口问他“万灵茶”的事。丽赛问他……

9

“那天晚上在我家,你把手浸在茶水里。那当年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保罗是不是一样在茶水里浸泡伤口?”

他们在床上,斯科特躺在她身边,被子拉到腰际,因此丽赛可以看到他鬈曲的阴毛。斯科特正在抽他所谓的“棒透了的事后烟”。房间里唯一的亮光是他那边床头桌上的台灯。淡淡的粉红光晕中,香烟的烟雾袅袅上升,然后消失在黑暗中。看着眼前的景象,许多问号忽然闪过丽赛脑际……

(当初我们从那棵“嗯嗯树”下走出来时,有没有听到一种声音?一种空气爆开的劈啪声?)

她想到了一些事。那是她长久以来一直拼命想忘掉的事。

这时两人都没再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丽赛心想,他一定是不肯回答吧。不料斯科特却突然开口了。听他的语气,丽赛感觉得到他一定是经过仔细考虑,所以才会拖那么久。“丽赛,我很有把握,万灵茶是他后来才发明的。”说着斯科特又想了一会儿,然后点点头。“没错,我可以确定,因为他发明万灵茶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学计算分数了。1/3+1/4=7/12,诸如此类。”他咧嘴笑了起来……可是丽赛越来越懂得解读他的心思了。但丽赛知道他露出那种笑容时,心里是很紧张的。

“学校教的吗?”她问。

“当然不是,丽赛。”斯科特的语气仿佛在嘲笑她明知故问。后来斯科特又开口说话时,她听得出来,那种令她害怕、含混不清的小孩口音又出现了……

(我拼命试,试了好几次)

……那种口音又出现了。“我跟保罗,我们没有上学,我们在家里自学。爸爸说学校根本就是‘养驴场’。”床头桌的台灯旁摆着一本《第五号屠宰场》(无论到什么地方,斯科特一定随身携带这本书,绝无例外),烟灰缸就摆在书上。他把手上的烟按熄在烟灰缸里。屋外狂风呼号,那间老旧的小旅店被风刮得嘎吱作响。

丽赛觉得这时好像不该问他这个问题,也许她该翻个身乖乖睡觉。不过她一向三心二意,好奇害死猫。“那天——就是你从板凳上跳下来那天——他伤得很重吗?会不会只是浅浅的几道割痕?我的意思是,在小孩眼里,什么事看起来都会比实际上可怕……比如说,看到水管漏水,就会以为闹水灾了……”

说到一半,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斯科特又是好一会儿没再说话,只是愣愣地看着烟雾袅袅上升,飘出灯光范围之外,然后消失无踪。后来斯科特终于又开口说话,这一次,他的口气冷冷的,淡淡的,可是很坚定。“爸爸割得很用力,伤口很深。”

她本来想说几句场面话敷衍一下,结束这个话题(此刻她的脑中已经警铃大作,仿佛有成千上万个红灯闪个不停),可是她还没开口,斯科特就抢先说了。

“好了,我知道你想问的不是这个。丽赛,不管你究竟想知道什么,尽管问吧。我一定会告诉你的。我不会对你隐瞒任何事——自从今天下午我们经历过那件事之后,我不会再隐瞒任何事了。不过你得自己开口问,我才会说。”

今天下午他们经历了什么事?根据逻辑,她似乎应该问这个问题,可是丽赛心里明白,这样下去根本谈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他们讨论的问题根本就不是正常的问题。他们讨论的是疯狂,而现在她自己也成了那个疯狂世界的一部分。斯科特带她去过某个地方,而且她心里很清楚,那绝对不是她平空想象出来的。只要丽赛开口问他,从前发生过什么事,斯科特一定会告诉她。斯科特亲口答应过……可是,这样是不对的。刚才亲热过后,丽赛本来昏昏欲睡,但现在整个人完全清醒了。丽赛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斯科特,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

“爸爸亲了我一下,说那是爸爸给你的奖品,表示血秘宝已经找到了,游戏结束了。”

“对,我知道,你告诉过我。保罗被割伤了,那你从板凳上跳下来后,保罗有没有……他有没有跑到某个地方去治疗伤口?是不是因为他去过,所以过没多久,他才能跑到店里去买两瓶可乐,然后跟你绕着屋子跑进跑出,藏秘宝让你玩游戏?”

“没有。”斯科特把香烟按熄在书上的烟灰缸里。

听到他说了“没有”这么简单的答案,丽赛的心情忽然变得复杂:一方面她松了口气,感觉很愉快,但另一方面她却又感到深深的失望。仿佛有雷电在丽赛的胸腔里爆开。丽赛突然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不过,“没有”这两个字意味着丽赛不必再想了——

“因为他办不到。”斯科特的口气还是一样冷冷的、淡淡的,一样的坚定。“保罗办不到。他没办法‘去’。”虽然最后那个字说得有点含糊,但丽赛听得一清二楚。“必须靠我带,他才有办法去。”

这时斯科特忽然转过身来抓住她……只是抓住她的手臂。斯科特的脸贴在她的脖子上,丽赛感觉好热,丽赛感觉得到他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有个地方,我们都叫它‘异月之湾’。我忘了当初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那里平常看起来非常漂亮。他受伤时,我带他去过那里,他死掉时,我也带他去那里。可是,他‘中邪’的时候,我就没办法带他过去了。他被爸爸杀了之后,我把他带到那里,到‘异月之湾’去,然后把他埋在那里。”

这时斯科特终于崩溃,开始轻声啜泣,虽然他把嘴唇闭得很紧,哭声听起来没那么明显,不过啜泣的力道却导致整张床都开始摇晃。有那么一会儿,丽赛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紧抱住他。过了一会儿斯科特突然叫她把灯关掉,丽赛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故事的结局是我一直说不出口的。可是,丽赛,只要你抱着我,我就有勇气告诉你。不过,灯一定要关掉。”

丽赛从来不曾这么害怕——比很久以前的那天晚上更害怕。那天晚上,斯科特从黑暗中走出,满手血肉模糊。此刻丽赛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还是伸出一只手,伸得很长,把床头台灯关掉。丽赛探过身子关灯时,胸部正好压在他脸上。很久以后,那个名叫吉姆·杜利的疯子把她的胸部割得血肉模糊。灯一关掉,房里立刻陷入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等瞳孔慢慢适应之后,丽赛又渐渐看得到房间里的家具了。而且月光从疏落的云间遍洒而下,她仿佛看到家具散发出淡淡的、幻觉般的幽光。

“你以为保罗是被爸爸谋杀的,对不对?你以为故事结局就是这样吧。”

“斯科特,你不是说他拿着来复枪——”

“可是那并不是谋杀。要是当年上了法庭,一定会有人指控他谋杀。不过当年我在场,所以我知道那不是谋杀。”说到这里,斯科特停了一下。丽赛以为他应该会再点根烟,可是他没有。屋外狂风怒吼,旅店的老建筑嘎吱作响。有那么一刹那,房里的家具陡然亮了起来,不过只是微微亮了一下,然后又陷入一片黑暗。“当然,爸爸确实很可能杀了他,这我明白。有好几次要不是因为爸爸被我挡住,保罗很可能早就被他杀了。只不过最后的结局并非如此。丽赛,你知道什么叫‘安乐死’吗?”

“人道毁灭。”

“没错。爸爸就是让保罗安乐死。”

这时丽赛又看得到床铺四周的家具了。房间里又短暂地亮了一下,那些家具微微颤动,然后又陷入一片黑暗。

“保罗中邪了,你明白吗?保罗也像爸爸一样中邪了。只不过保罗的情况实在太严重,就算爸爸拿刀子割他,都没办法把他体内的邪释放出来。”

丽赛有点懂了。她心想,长久以来,他们的爸爸之所以多次拿刀割自己的儿子——还有割自己——其实就像在打某种古怪的预防针。

“爸爸说,中邪的家族遗传通常会间隔两代不发作,不过轮到的那一代一旦发作,情就况会加倍严重。爸爸告诉我:‘速克达,那种感觉就像拖拉机的链条压在脚上’。”

丽赛摇摇头,她实在听不懂他说什么。丽赛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根本不想听这些。

“当时是十二月,”斯科特说,“有一天突然来了一道强烈寒流。那是那年冬天的第一波寒流。我们住在偏僻的乡下农场,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田野,附近只有一条路通往穆利百货商店,通往马腾斯堡镇。我们几乎是与世隔绝,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你懂吗?”

丽赛懂,她真的懂。她能想象,每隔一段日子就会有邮差沿着那条路过来,而这位“热火”兰登也是沿着那条路到……

(美国石膏公司)

……去上班。不过会在那条路上进出的人,顶多就是他们了。学校巴士绝对不会出现在这条路上,因为我和保罗不上学,我们都在家里自学。学校的巴士只会开到“养驴场”去。

“大风雪已经很糟了,而那种天寒地冻的冷更要命——我们被困在屋里。不过,那年刚开始时,我们日子过得还不算糟,好歹家里还摆了棵圣诞树。有好几年,爸爸都会中邪……就算不中邪,也会很不对劲……这样一来,家里就不会有圣诞树,我们也不会有圣诞礼物。”说到这里,他干笑一声。“有一年圣诞节,他不让我们睡觉,逼我们熬夜读《圣经·启示录》,熬到半夜三点。我们读到的部分,就是罐子被人打开了,跑出了很多东西,例如瘟疫,还有很多骑着不同颜色的马的骑士。最后,他把《圣经》丢进厨房,对我们大吼大叫:‘这种他妈的狗屁是谁写的?还有,哪些白痴会相信这种狗屁?’丽赛,每次他冲动起来大吼大叫时,看起来就像《白鲸记》里的亚哈船长。那艘捕鲸船快要沉没前,亚哈船长就是这样嘶吼。不过那年圣诞节过得似乎还不错。你知道我们做了什么吗?我们全家一起到匹兹堡大采购,爸爸甚至带我们去看电影——是克林·伊斯威特的电影,演个警察在某个城市大开杀戒。当时我看得头都痛了,而且吃爆米花吃到肚子痛,不过那是我他妈生平看过最棒的电影。那天晚上回到家后,我模仿那部电影的剧情写了篇故事,然后念给保罗听。那篇故事可能烂到不行,可是他说我写得很好。”

“听你说来,他还真是个好哥哥。”丽赛小心翼翼地说。

只不过丽赛的顾虑根本是多余的,斯科特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我要说的是,有好几个月,我们相处得很愉快,就像正常的家庭一样。天底下真有正常的家庭吗?我很怀疑。不过……不过。”

斯科特又不说话了,仿佛在思考什么。后来,斯科特又开口了。

“后来,有一年快到圣诞节时,那天我在楼上自己的房间里。那天天气很冷——我快冻僵了——好像快下雪了。当时我躺在床上读历史课本,后来我转头看了一下窗外,看到爸爸怀里抱着满满的木头,穿过院子走向屋子。我立刻从后楼梯跑下去,想帮他把木柴堆在木材箱里,以免木材上的树皮掉满地——每次树皮掉在地上,他都会抓狂。而保罗当时……”

10

保罗当时坐在厨房的餐桌旁,他那十岁的弟弟正沿着后面的楼梯跑下来,运动鞋的鞋带没绑,噼里啪啦,甩来甩去。弟弟的头发实在该剪了。斯科特正想开口问保罗,要不要到谷仓后面山坡上玩雪橇。等一下把木头堆好之后,要是爸爸没有交代他们别的家事,他们就可以去玩了。

保罗·兰登的个子高高瘦瘦,才十三岁便已十分帅气。他面前有本摊开的书,书名是《代数概论》。斯科特心想,保罗一定是绞尽脑汁在解那些X方程式吧。他根本不可能预料到保罗有什么异状。这时保罗猛然转过头来瞪着他,他才觉得苗头不对。保罗出现怪异举动的那一瞬间,斯科特还在楼梯上,距离地面只有三步。

从小到大,保罗甚至连抬手打弟弟的举动都不曾有过。但此刻,保罗忽然一个箭步冲向弟弟。在这举动出现前的短短一刹那,斯科特就已发觉苗头不对了。不对,保罗并不是静静坐在那里;不对,保罗并没有在看书;不对,保罗并没有在研究数学。

保罗仿佛猛兽般低着头,虎视眈眈,伺机而动。

保罗猛然从椅子上窜起,力道之猛甚至把椅子都震得往后飞出,撞上墙壁。这时斯科特注意到哥哥的眼睛,那不是空洞茫然的眼睛,而是中邪的眼睛。此刻保罗的眼睛已不再是平常那双蓝眼睛,仿佛他脑袋里的血管爆开了,两眼一片血红,眼角布满血丝。

换作普通小孩,看到眼前的景象可能早就吓呆了,然后就会被那头猛兽生吞活剥。不久前,他哥哥还很正常,满脑子想的都是功课,不过也有可能在想,如果他和斯科特把扑满打碎,到了圣诞节可以送爸爸什么礼物。然而此刻,他哥哥已经变成一头猛兽。还好斯科特和他哥哥一样,也不是普通小孩。有“热火”兰登这样的爸爸,普通小孩根本活不了多久。另一方面,也许正因为长年累月和这疯狂爸爸在一起,此刻斯科特才有机会死里逃生。他知道“中邪”是怎么回事,一眼就看得出来。他根本不会浪费时间愣在那里发呆。他立刻转身想往楼上跑,可是才跑三步,两腿就被保罗抓住了。

此刻保罗仿佛一头地盘被侵犯的猛兽,喉头发出低沉的嘶吼,从下方一把抱住弟弟的小腿。斯科特立刻紧紧抓住栏杆,然后大喊一声——“爸爸救命!”然后就没再出声了。大喊大叫只会浪费力气。他必须把全身的力气用来抓住栏杆。

可是他的力气当然不够大,抓不住栏杆,因为保罗比他大三岁,而且比他重五十磅,比他强壮得多。而且保罗已经失去理智,虽然斯科特反应已经很快,但还是被哥哥抓住了。保罗拉扯的力道好大,万一他抓不住栏杆,很可能会受重伤甚至死掉。不过还好,保罗并没有真的抓住他,只是抓住他那条灯芯绒裤,还有脚上的运动鞋。刚才他从床上跳下来时,忘了绑鞋带。

(一直到很久以后,他们到新罕布什尔州,住在鹿角旅店二楼的房间里,那天晚上,他们躺在床上,斯科特才告诉太太:“要是当年我的运动鞋绑了鞋带,今晚我们大概就不可能躺在这里了。丽赛,有时我会想,我这条命好像全靠那个小东西——一双七号运动鞋。”)

保罗用力拉住斯科特,结果却把斯科特的裤子扯掉了,一只运动鞋掉在凹凸不平的油布地毡上。保罗整个人往后一跌,撞上那张椅子。大约一个钟头前,那个帅气的小伙子还坐在那张椅子上计算直角坐标。保罗大吼一声,斯科特则挣扎着想往上爬,想趁机跑到二楼的楼梯间,可是楼梯踢脚板太滑了,他脚上的袜子一滑,一边膝盖撞到楼梯板上,整个人滑到楼下。那条破内裤被扯到大腿上,他感觉一阵冷风钻进他的屁股缝,这时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老天,求求你,我不想这样莫名其妙露出屁屁死掉。

接着那个变成怪物的哥哥又冲上来。他把那条裤子丢开,发疯狂的咆哮。保罗冲上来,从那张餐桌旁擦撞而过,桌上那本代数概论没被撞掉,但糖罐被撞到地板上了——他们的爸爸可能会说,撞得乱七八糟。接着,保罗扑到他身上,他拼命挣扎,拼命想挡住保罗的手,感觉到保罗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一声木头碰撞的巨响,听到一个嘶哑的声音大吼:——放开他,你这个该死的王八蛋!操他妈的该死!

他几乎忘了爸爸。刚才他的屁股被一阵风吹得凉飕飕的,那是因为爸爸正好抱着木头走进门。接着,他被保罗抓住了,保罗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他变得像婴儿般脆弱,整个人被往后拉,手已经抓不住栏杆了。他知道,保罗马上就会开始咬他,因为他中的是很可怕的“邪”,穷凶极恶的“邪”,跟爸爸从前中邪时不一样。爸爸中邪的时候会产生幻觉,会看见不存在的人,会拿刀子割他自己,或是抓两兄弟其中一个来割,借此释放出“血秘宝”(后来斯科特越长越大,爸爸越来越少拿刀割他)。

但这次保罗的“中邪”很不一样,这次的“邪”真是会要命的。很久以前,兰登家的祖先很富有,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离开法国,抛弃所有财富,抛弃自己的土地呢?这个问题他和保罗问过爸爸好几次,但爸爸总是摇头苦笑。他们一直不懂那是什么意思。现在斯科特懂了,因为保罗已经扑过来要咬他了,此刻,保罗就快咬到他了,啊——

后来保罗并没有咬到他。他感觉到左边屁股上方腰部的皮肤裸露出来,感觉到保罗呼出的热气,接着他又听到一阵木头碰撞的巨响,原来是爸爸又举起木材往保罗头上用力一敲——他用双手举着木头,用尽全身力气打下去。接着他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那是保罗松垮垮的身体滑倒在厨房油布地毡上的声音。

斯科特翻过身来,摊开手脚仰面躺在楼梯最底下那几层。他的身上只剩一件法兰绒旧衬衫,还有一条内裤和脚跟破洞的白色运动袜。他的一只脚已经快碰到一楼厨房的地面了。他已经吓得忘了要哭,他觉得嘴里好苦,那种味道很像扑满里的味道。

爸爸第二次打保罗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怕。他超人般的想象力立刻在脑中描绘出一幕景象,看到保罗躺在血泊中。他很想哭,可是他受的惊吓实在太大,整个肺都瘪了,哭不出半点声音。后来他眨了眨眼,发现地板上看不到半点血迹,只看到保罗趴在地上的那片砂糖上,旁边是那个破掉的糖罐。糖罐裂成四块大碎片,还有一些零零星星的小碎片。他们永远没办法再跳探戈了。每次有东西打破,比如玻璃杯或盘子,爸爸都会冒出这句话。不过此刻爸爸什么话都没说。他身上穿着那件黄色工作服,站在那里看着地上昏迷不醒的儿子。他的肩头和凌乱的头发上有些雪花,而那些原本白茫茫的雪花已逐渐变得有点灰暗。他戴着手套,其中一只手上抓着那根木材。原先抱在怀里的那堆木柴掉在门口,乍看之下像是散落满地的棍棒。门还开着,阵阵冷风猛灌进来。这时斯科特终于看到血了。不过只有一点点。一丝丝鲜血正从保罗的左耳渗出,流到脸颊上。

——爸爸,他死了吗?

爸爸把那块木材丢进木材箱里,伸手拨了拨后脑勺的头发。他脸颊的胡碴上有几滴融掉的雪水——没有,他没死。没这么简单。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后门,砰的一声关上门,把风挡住。他的每个动作都充满憎恨,不过这并不是斯科特第一次看到爸爸这个样子——每当他接到税单、学校入学通知之类的东西,就是这副德性。他很清楚爸爸真正害怕的是什么。

爸爸从后门边走回来,走到那个躺在地上的儿子身边,低头看着他。爸爸脚上穿着皮靴,身体左右摇晃着,晃了好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斯科特。

——斯科特,帮我把他拖到地下室去。

当爸爸叫你做什么事,你如果聪明的话,就不会问为什么。可是斯科特实在太害怕了,而且他几乎是半裸着身子。他走向厨房,开始穿裤子。——爸爸,为什么?保罗这样子,你打算怎么办?

奇迹出现了,爸爸竟然没打他,甚至连吼都没吼一声。

——鬼才知道怎么办!我们先把他拖到地下室去,然后我再想想。快点,他很快就会醒来了。

——他真的中邪了吗?兰登家族的人都会这样吗?西奥叔叔也是这样吗?

——你想呢,斯科特?好啦,把他的头抬起来,如果你不想他的脑袋一路撞到地下室去,那就赶快抬起来。我警告你,他随时会醒来,而且一旦他又开始发作,你的运气恐怕就不像上次那么好了,而且连我自己都会遭殃。人中邪的时候,会变得力大无穷。

斯科特乖乖把保罗的头抬起来。现在是一九六〇年代的美国,航天员很快就要登陆月球了。然而他们家里却有个孩子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头疯狂的怪兽,让人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做爸爸的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小儿子虽然一开始饱受惊吓,心里十分疑惑,但也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才刚沿着楼梯走到地下室,保罗就开始有动静了,他的喉咙开始发出咯咯的低吼。“热火”兰登掐住他大儿子的喉咙,想把他掐死。斯科特吓得尖叫起来,拼命想抓住他爸爸。

——爸爸,不要!

“热火”兰登掐住保罗的脖子已经有好一会儿了,接着他松开一只手,下意识地用手背甩了小儿子一巴掌。斯科特被他打得往后直退,撞上桌子。那张桌子在地下室脏兮兮的地板中央,上面摆了台老式手拉柄印刷机。保罗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居然把那台报废的印刷机给修好了,然后用来印斯科特写的故事。那些是他弟弟最早期的出版品。那是台重达四分之一吨的庞然大物,斯科特往后一退,背部正好撞上那根拉柄。他痛得皱着眉头倒在地上,看着爸爸继续掐住哥哥。

——爸爸,别杀他!求求你不要杀他!

——我没要杀他。兰登头也不回地说,我应该杀了他,可是我不会。反正我还不会杀他。我再怎么糊涂也知道他是我儿子,我他妈的大儿子,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杀他的。不过到头来我可能还是得杀了他。操!不过现在时候还没到,必要的时候我会杀了他。还有,一旦他醒过来,想杀他就难了。你从来没看过,所以你不知道这种东西的可怕,不过我见过。刚才在楼上算是走运了,因为我正好在他后面。换成在地下室这里,我恐怕追两个钟头也追不到他。他会沿着墙壁爬到他妈的天花板上,然后等他扑下来……

这时兰登放开保罗的喉咙,眼睛死盯着那张惨白的脸。从保罗耳朵渗出的血丝似乎已经止住了。

——好了,怎么样,你他妈,你他妈的臭小子?他又昏过去了,可是能撑多久?你去楼梯下面把那卷绳子拿出来。暂时先绑住他,然后等一下去车库拿铁链。接下来我就不知道了,恐怕要看着办了。

——爸爸,看着办是什么意思?

他好怕。这辈子他有这么害怕过吗?没有。而且爸爸瞪着他的那种眼神更可怕。他感觉得到,爸爸看穿了他的心思。

——斯科特,意思是全看你了。有好几次是你救了他,治好了他……你眼睛瞪那么大干吗?以为我不知道吗?老天,你不是很聪明吗,怎么会笨到不明白我的意思呢?说着,他转头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可以让他的情况改善。说不定这次你也有办法赶走他中的“邪”。我从来没见过中邪的人还有办法恢复正常……尤其这种穷凶极恶的邪更是不可能……可是我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小孩,所以说不定你有办法。我老头常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反正现在先去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就对了。还有你这他妈的小懒虫,现在马上去,因为他……

11

“因为他又开始动了。”丽赛自言自语道,她躺在工作室灰白色的地毯上。“他……”

12

“他又开始动了。”丽赛说。她坐在客房冷冰冰的地板上,握着丈夫的手——他的手虽然温温的,可是松软无力,没有血色。“斯科特说……”

13

在一阵沙沙声中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

那是死神的唱片播放出的死亡之声。

随着片断记忆飘扬而来。

当时,我转身问你记不记得,

当时,我在床上转了个身……

14

丽赛听他说这些事情时,两人躺在床上,在“鹿角旅店”。那天,白天时丽赛亲身经历了一件完全无法解释的事。他们躺在床上,看着浓云渐渐疏散,月亮浮现在云间,好像近在咫尺,而房间里的家具若隐若现。黑暗中,丽赛紧紧抱着他,听他说话,但心里却不太愿意相信(很不愿意相信)他说的话。这位年轻人再过不久就要成为她的丈夫。当时斯科特告诉她:“爸爸叫我到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还有你这他妈的小懒虫,现在马上去。’他说。‘因为他很快就会醒过来了。等到他醒来……’”

15

——等到他醒来,他就会变成“大恶虫”。

大恶虫。就像“速克达”和“中邪”一样,“大恶虫”也是他们家里的私房话。后来在他创造力源源不绝的短暂一生中,他连做梦都会梦到那些话(说话也不知不觉受到影响)。

斯科特从楼梯底下把那卷绳子拿出来,交给爸爸。爸爸简直像在跳舞般动作飞快地把保罗捆起来。天花板上有三盏七十五瓦的灯泡,转盘式开关就在地下室上方的楼梯口。在灯光映照下,爸爸飞舞的身影投射在地下室的石墙上。他把保罗的手臂反绑在身后,绑得好紧,隔着衬衫都看得到保罗凸出的圆形肩头。斯科特虽然心里很怕,但还是忍不住又说话了。

——爸爸,你绑得太紧了!

爸爸瞥了斯科特一眼。虽然只是瞬间一瞥,斯科特看到了爸爸眼中的恐惧。那眼神斯科特他害怕,不,是让他震惊。他敢说,除了学校的教学委员会和他妈的入学通知,他从来没看爸爸怕过什么。不过此刻,爸爸不再那么无所畏惧了。

——你懂个屁。你就乖乖给我闭嘴!我可不想看到他挣脱!万一他挣脱了,也许他没办法很快杀了我们,不过在他得逞前,我一定得先杀了他!我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斯科特看着爸爸捆绑保罗的双腿,先绑住膝盖,然后再绑住脚踝。这时保罗又开始动了,喉咙又开始发出低沉的嘶吼。斯科特心想,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并不确定保罗会怎么样,你只是在猜。不过他倒是很清楚爸爸很爱保罗。或许爱的方式很怪异,不过爸爸真的爱他,而且爱得很深。爸爸要不是因为爱保罗爱得太深,也不会去猜保罗最后会怎么样。爸爸会拿那根木柴猛打保罗的头,打到他死为止。有那么一会儿,斯科特内心深处(他内心的阴暗面)闪过一个疑问:当时爸爸当着速克达的面拿刀割保罗,割得他血流如注,但小速克达却还是不敢从三英尺高的板凳上跳下来。如果今天出事的是小速克达,爸爸也愿意这样冒险吗?但斯科特很快就把这个疑问抛到脑后,抛到黑暗中。中邪的人不是他。

至少现在还不是。

地下室的梁柱是几根涂了油漆的铁柱,最后爸爸把保罗绑在其中一根铁柱上。——好啦,他边说边从柱子旁边走开,那气喘吁吁的模样仿佛刚才在牛仔竞技场里捆绑了一头小公牛。这样应该可以撑一下子。斯科特,你到外面的车库去,把挂在门后的小铁链拿过来,还有,左边有个放卡车零件的隔间,里头有拖拉机的大链条,也一起拿过来。你知道我说的是哪里吗?

这时全身被绳子捆住的保罗拼命挣扎,他猛然坐直,那股病态的力道让他的头狠狠撞上柱子,斯科特看得眉头一皱。然后保罗忽然转过头来,用那双一个钟头前原本湛蓝的眼睛看着他。斯科特咧嘴露出狰狞的笑容,但他的嘴角咧开到……简直不可能……几乎咧开到接近耳垂的位置。

——斯科特。爸爸叫了他一声。

但斯科特根本没听到。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不到爸爸叫他。此刻,哥哥的脸看起来好像万圣节的南瓜鬼头。斯科特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张脸,整个人仿佛被催眠了。保罗咧开嘴,露出两排牙齿,舌头伸得老长,在两排牙齿间飞蹿,发出一阵啪啦啪啦的声响,回荡在地下室潮湿的空气中。接着他的裤裆忽然变暗了。他竟然尿湿了裤……

头顶上方仿佛有股力量,逼得斯科特连连后退,又撞上后面那张放印刷机的桌子。

——别看他,傻蛋!看着我!那只大恶虫会催眠你,就像蛇催眠小鸟一样。操他妈的清醒一下,速克达——他已经不是你哥哥了。

斯科特目瞪口呆地看着爸爸,接着他们身后那个绑在柱子上的怪物突然惊天动地大吼一声。那声音实在太大了,根本不可能是人类的胸腔能发出来的。不过那不是人类的声音。根本不是人类的声音。

——速克达,快去把链条拿来,两种链条都要。动作快一点。绳子绑不住他的。我要到楼上去拿我的.30-.06猎鹿枪。万一你来不及拿链条回来,他就挣脱了——

——爸,求求你不要开枪杀他!不要开枪杀保罗!

——快去把链条拿来,我们再想办法。

——可是那条拖拉机链条实在太长了!太重了!

——用单轮推车。那台大推车。快去,快点。

斯科特边跑边回头瞄了爸爸一眼,看到爸爸正一步步后退,退向楼梯。爸爸的动作好慢,看起来好像刚表演完的驯兽师正要退出笼子。天花板亮着一颗灯泡,灯光照在保罗身上。保罗的后脑勺不断猛撞柱子,速度十分惊人,那快如闪电的动作让斯科特想到手提电钻。斯科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保罗的身体如此激烈地扭动,却没流血,也没昏倒,但他真的就是不会流血也没昏倒。斯科特这才发现爸爸是对的,绳子根本绑不住保罗。要是他继续这么挣扎,绳子一定绑不住他。

爸爸想到一个办法,现在正要去做(去把前面衣柜里的枪拿出来),而斯科特要做的是另一件事(把他绑紧一点)。这时斯科特心想,保罗挣脱不了的,要是继续这样撞自己的脑袋,他会撞死自己的。可是他又想到,刚才那阵惊天动地的吼声,根本不可能是人类的。他不敢相信刚才那声音是哥哥发出来的。

他身上没穿大衣,屋外却是天寒地冻。他忽然明白保罗可能是怎么回事了。每次被爸爸割伤之后,他都会跑去一个地方,而如果是保罗被割伤,他也会带保罗去那里。没错,他们去过好几次。那地方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例如那里的树很漂亮,那里的水可以治疗伤口。不过那里也有些不好的东西。一到晚上斯科特就尽量不去那里,就算非去不可,他也尽量不出声音,而且快去快回。因为在小孩的心灵深处,那些可怕的东西都是在夜里出没,一到夜里它们就会出来寻找猎物。

既然他有办法去那个地方,那么是不是很有可能,某种东西——某种很“邪”的东西——会跑进保罗体内,然后跟着他们回来?说不定某种东西早就盯上保罗了,在他身上做了记号?或者,会不会是某种该死的细菌从鼻孔钻进保罗体内,侵入了他的脑子?

如果是这样,那是谁的错?一开始是谁带保罗去那个地方的?

斯科特到了车库,把那条小铁链丢进推车里,那很容易,一两秒钟就搞定了。可是拖拉机链条就没那么简单了。拖拉机链条“大得吓死人”,他拉了半天,铁制的链条挤压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巨响。链条的铁环足足有小铁链的两倍重,他的手臂不停发抖,根本就抱不住,铁链一直往下滑。

后来他又试了一次,结果铁链上好像有什么尖尖的东西刺到他,在他手上割出一道血痕。后来,他再试了第三次。这一次,他好不容易把那堆二十磅重的铁链抱到推车旁,眼看就要放进去了,结果他手一滑,铁链没有摆在推车正中心,却掉在边缘,结果推车翻了,整堆铁链滑下来砸在他脚上,痛得他哀声惨叫。

——速克达,你是不是要等下辈子才要进来?爸爸在屋里大吼。如果你想进来,最好马上给我进来!

斯科特看向屋子的方向,瞪大眼睛,满脸惊恐。接着他赶快把推车扶正,弯腰去抓那堆油腻腻的铁链。事后,他脚上的淤青肿了一整个月,而那种疼痛则纠缠了他一辈子(痛苦是如影随形的,不管去什么地方都摆脱不了)。不过除了刚才的短暂剧痛,目前他倒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他又开始把铁链装进推车里,感觉到自己汗流浃背,感觉到一股刺鼻的臭味迎面袭来。他心想,要是此刻听到一声枪响,那就意味着地下室里的保罗脑袋被打烂了,而那全是他的错。

这时他觉得时间仿佛变成了实体,像泥土一样,像铁链一样,感觉好沉重。厨房那边泛出昏黄的灯火,斯科特开始踩着沉重的脚步,推着推车往灯火的方向移动。他好希望爸爸再从屋子里大声吼他,可是爸爸却没有动静。他开始害怕了,那是另一种害怕:说不定保罗终于挣脱了。而此刻倒在地下室臭气熏天的泥巴地面上肚破肠流的,说不定是爸爸。他已经被那个哥哥变成的怪物开膛破肚了。而保罗说不定已经爬上楼梯,躲在屋子里的某个地方,就等斯科特进门。然后保罗会开始玩他的寻宝游戏,只不过这一次,奖品是斯科特。

但这当然只是他平空想象出来的。他那该死的想象力总是天马行空,盲目乱窜。这时爸爸从屋里窜出来,冲到门廊上,但沉湎在幻想中的他,眼里看到的不是安德鲁·兰登,而是保罗。保罗露出狰狞的笑容,乍看之下有如森林里的小妖精。斯科特开始尖叫,立刻抬手护住自己的脸,那台手推车差点又翻了。还好这次爸爸及时伸手抓住推车。接着爸爸抬起一只手想甩他一巴掌,可是又把手缩了回去。现在还不是打他的时候,也许待会儿再说。现在爸爸需要帮手。所以,爸爸没有打他,而是在右掌上吐了口唾沫,然后搓搓双手。爸爸仿佛感觉不到外面的天寒地冻,身上只穿着一件内衣。他弯腰抓住推车前端。

——速克达,我要把推车抬上来,你要抓住把手,控制好方向,别让推车又他妈翻了。刚刚我又把他打昏了——没办法了。不过恐怕还是撑不了多久。要是这些链条又被我们弄翻了,我真不知道他能不能活过今晚。我非杀他不可了,你明白吗?

斯科特明白,他哥哥的命完全系于眼前这台装满链条的推车,而这整台推车的重量足足是他体重的三倍。有那么一会儿,他真的很想就此逃之夭夭,用尽全力拼命逃跑,逃进那狂风怒吼的黑夜里。不过,他还是抓住推车的把手,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泪眼盈眶。他对爸爸点点头,爸爸也对他点点头。那是种生死交关的默契,彼此心照不宣。

——一,二……把推车拉直,你这小兔崽子……三!

“热火”兰登大吼一声,口中喷出一阵白雾,把推车从地面抬到了门廊上。他内衣的一边腋下裂了开来,露出一撮金黄色的腋毛。推车一抬起来,忽然朝左倾斜,然后又朝右斜了一下,这时小男孩拼命大喊,你他妈千万别翻了,你这个狗娘养的兔崽子。推车一歪,他便立刻用力扶正,嘴里疯狂呐喊着,千万别推得太用力,他妈的千万别搞砸,你这白痴兔崽子,他妈的中邪的王八蛋。没想到,他的呐喊竟产生了效果,但“热火”兰登根本没时间称赞他。“热火”兰登把那台推车拉进屋里。斯科特一瘸一拐地跟在他后面,两只脚肿得跟气球一样。

一进厨房,爸爸立刻把推车调转方向,推向地下室楼梯口。楼梯口的门关着,而且上了门栓。推车的轮子在撒了满地的砂糖上压出一道痕迹。斯科特永远忘不了那一幕。

——斯科特,把门打开。

——爸爸,万一他……他躲在门后面?

——那我就用这玩意儿把他撞烂。好了,如果你真想救他的小命,那就别再跟我废话,赶快他妈的把门打开!

斯科特拉开门栓,把门打开。保罗没有躲在门后。斯科特看到保罗巨大的身影还绑在柱子上。他紧绷到极点的情绪终于稍微放松了点。

——好了,小子,站到一边去。

斯科特乖乖站到旁边。接着爸爸把推车推到地下室楼梯口,然后哼都没哼一声就把推车把手抬起来,让推车往前倾,然后一脚踩住轮子煞车,以免推车往后倒。铁链发出一阵刺耳的匡啷巨响,砸碎了两片楼梯板,然后一路滚下楼梯。爸爸把推车放倒,然后自己走下楼梯,走到楼梯中间,把卡在那里的铁链用力踢到底下的地板上。斯科特跟在他身后走下去。就在他踩到第一片破掉的楼梯板时,他看到保罗全身瘫软地倒在柱子旁边,看到他左半边的脸上全是血,嘴角无意识地抽搐着。肩头的衬衫上有颗牙齿。

——爸,你把他怎么了?斯科特差点大叫起来。

——我拿块木板打了他。不打不行。爸爸的语气有点像在为自己辩护。他又醒过来了,你却不知道在车库里磨蹭什么。他不会有事的。你很难伤得了中邪的人。

斯科特几乎没听到他说的话。一看到保罗满脸是血,他就把刚才厨房里恐怖的那一幕完全抛到脑后。他想绕过爸爸身边冲到哥哥面前,可是爸爸一把抓住了他。

——除非你不想活了,否则最好别靠近他。“热火”兰登说道。事实上,斯科特之所以停住脚步,并不是因为爸爸抓住他的肩膀,而是因为爸爸说话的语气竟是如此慈祥和蔼。因为一旦有人靠近,他就闻得到。就算他陷入昏迷,只要一闻到你的味道,他就会立刻醒过来。

小儿子抬头看着他,于是他对小儿子点了点头。

——没错,他现在就像野兽一样,一头吃人的怪兽。要是我们没办法绑住他,那我们就得杀他了。你明白吗?

斯科特点点头,发出一声啜泣。那声音好大,听起来像驴子的哀鸣。爸爸还是异乎寻常地慈祥和蔼,伸手帮他擦掉脸上的鼻涕,甩到地上。

——好了,别哭了,帮我把铁链拉起来。我们把铁链绑在中间那根柱子跟那张放印刷机的桌上。那台他妈的印刷机少说有四五百磅重。

——万一这样还是绑不住他呢?

“热火”兰登缓缓地摇摇头。

——那我就不知道了。

16

斯科特和妻子躺在床上,听着“鹿角旅店”的老旧建筑在狂风中嘎吱作响。他说:“还好撑得住,至少撑了三个星期。那年我哥哥保罗就是在那里过了他的圣诞节,还有他这辈子最后一个新年。那是他这辈子最后三个星期——在那间臭气熏天的地下室里。”斯科特缓缓地摇着头。丽赛能感觉到他的头发在她身上摩挲,感觉到他的头发好湿,因为他满头满脸都是汗,同时混杂着泪水。她分不清汗和泪。

“丽赛,你绝对无法想象那三个星期我是怎么过的,特别是爸爸上班时,家里只剩他和我,它和我——”

“你爸爸还会去上班吗?”

“你忘了我们也要吃饭吗?而且我们还是得缴电费,因为我们不可能完全靠烧木头取暖。不过我们真的尽力了,最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起疑,这些爸爸都跟我解释过了。”

那还用说,他当然得解释。丽赛心里暗暗嘲笑,嘴里却没吭声。

“我叫爸爸拿刀子割他,就像从前一样,把他体内的邪毒释放出来,可是爸爸说,那已经没什么用了。拿刀子割他半点用也没有,因为邪灵已经侵入他的脑子。我心里明白,爸爸说得没错。可是那怪物身上还残留着保罗的意识,至少还有一点点。每当爸爸不在家,那怪物就会叫我的名字。它会跟我说,它藏了个秘宝要让我找,一个好秘宝,最后的奖品是根棒棒糖,还有一罐可乐。有时候那声音听起来真的好像保罗,所以尽管我明知道很危险,但还是会跑到地下室的楼梯口,耳朵贴在门板上仔细聆听。

“爸爸说那东西很危险,叫我不要听它讲话,而且家里只剩我一个人时,绝对不要靠近地下室。另外他还叫我用手指把耳朵堵起来,然后嘴里要祷告,越大声越好,或是放声大喊‘操你妈的,操你妈的王八蛋,操你妈的跟你骑的那匹马。’因为不管是祷告还是咒骂,效果都一样,而且至少它一听到我在咒骂或祷告就会马上安静下来。不过千万不要听它讲话,因为爸爸说,保罗已经不在了,地下室里那个东西不过是个从‘血秘宝之地’来的‘秘宝恶魔’。

“而且爸爸还说,‘斯科特,那个恶魔会蛊惑人。世上没有人比兰登家的人更懂得恶魔蛊惑的本事。一开始恶魔会蛊惑你,最后它会把你的心脏挖出来吃掉。’平常我都很听他的话,可是有时候,我会走到地下室的楼梯口偷听……我会假装那个人是保罗……因为我爱他,我好希望他变成我哥哥,当然,我不是真的相信……所以我从来没把门栓拉开……”

说到这里,斯科特迟疑了好一会儿。他的头发在丽赛的脖子和胸口不停摩挲,丽赛感觉他的头发好重。后来,斯科特又开口了,声音很小,嗫嚅的语调听起来很像小孩。“呃,有一次我……我把门打开了……之前我从来没开过地下室的门,除非爸爸在家。还有,爸爸在家的时候,保罗通常只是大吼大叫,把铁链扯得劈啪响,有时候还会发出猫头鹰似的咕噜咕噜的叫声。有时候,当他发出那种声音,爸爸也会学他咕噜几声……你应该不难想象,他们两个咕噜来咕噜去,好像在开玩笑……爸爸在厨房里……而,呃……那个怪物被锁在地下室……而且虽然明知道他们只是在开玩笑,但我还是好怕,因为我觉得他们两个好像都疯了……都疯了,而且像冬天的猫头鹰一样咕噜咕噜地交谈……我也想过,‘这个家里只剩一个人还是正常的,那就是我。只剩一个小孩没有中邪,而这个小孩才十一岁。要是他跑到穆利百货商店,把一切经过告诉他们会怎么样?’只可惜,想穆利商店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如果他在家,他会追上来把我拖回家。如果他不在家……要是他们相信我说的话,跟着我到家里来,他们一定会杀了我哥哥……要是我哥哥还在里面的话……然后他们会把我带走……丢在孤儿院。爸爸说,要是没有他照顾我和保罗,我们两个早就被丢到孤儿院去了。在那里要是不小心尿床,他们就会在你的小鸟上装铁套子……至于那些年纪比较大的孩子……你还得整晚帮他们吹喇叭……”

说到这里斯科特停了下来,仿佛在挣扎,仿佛被困在过去与现在之间的某个地方。“鹿角旅店”外狂风怒吼,老旧的建筑被风吹得嘎吱作响。丽赛拼命想说服自己,刚才斯科特说的一切都是骗她的——那不过是小孩子过度丰富的想象力,不过是些恐怖的妄想。可是丽赛心里明白,他说的都是真的。每句话都是真的,真实得可怕。后来斯科特又开口说话了。这时丽赛听得出来,他拼命想让自己恢复大人的正常声音。那个成年的自己。

“精神病院里有些出现动物行为的病患,那些人通常都有严重的脑额叶创伤。我读过那类文章。可是那种症状通常是在体内潜伏很多年后才会出现,而我哥哥是一转眼间说变就变。而一旦他出现那种行为,一旦他越过那条线……”

说到这里,斯科特咽了口唾液,喉咙发出啪啦一声,好大声,听起来好像打开电灯开关的声音。

“那一次,我端着他的食物到地下室——那是装在馅饼烤盘里的肉和蔬菜,我感觉自己很像在喂大丹狗或德国牧羊犬之类的大型狗。柱子上有两条铁链,一条铁链绑在他脖子上,一条绑在腰上。我一走到下面,他便立刻猛冲过来,嘴角淌着白沫,四散飞溅,但他立刻就被铁链扯住,整个人飞起来。这时他就像秘宝恶魔一样,还是吼个不停,但仿佛脖子被勒住了,声音变得有点嘶哑,他要好一会儿才会回过气来。你能想象吗?”

“我想可以。”她嗫嗫嚅嚅地说。

“盘子一定要放在地上——我一弯下腰,立刻闻到一股泥巴的酸臭味。我直到现在还记得那气味,永远都忘不了。盘子放到地上后,必须往前推,推到他拿得到的地方。我们都用一根断掉的草耙柄推盘子。千万不能靠得太近,万一靠得太近,他的手会像爪子一样抓住你,说不定会把你拖过去。这用不着爸爸提醒,我也能想象,万一被他抓住了,我会在惊心动魄的惨叫中被他生吞活剥,吃到只剩骨头。而这就是我哥哥,藏秘宝给我玩的哥哥,最爱我的哥哥。要不是他,我不可能活得到今天。要不是他,我大概不到五岁就被爸爸杀了。那倒不是因为他真的想杀我,而是因为他自己也中邪了。我跟保罗一起熬过来了。我们是兄弟,生死与共,你懂吗?”

丽赛点点头。她懂。

“可是那年一月,我的兄弟被铁链绑在地下室——一头绑在柱子上,一头绑在放印刷机的桌上。那是个弧形的世界,你应该不难想象,那有多么狭小……一个粪便围成的圆弧……一旦超出这个范围,他就会被铁链扯住……他只能在这狭小的世界里活动……吃喝拉撒睡。”

这时斯科特抬起手,用手掌的下缘揉着眼睛。他脖子上的血管暴胀,他张开嘴喘着气——全身微微颤抖,又深又急地喘气。丽赛想,这种默默压抑悲伤的技巧,他是在哪里学的呢?这大概不用问了。等他渐渐恢复平静后,丽赛才开口问道:“一开始,你爸爸是怎么把铁链绑在他身上的呢?你还记得吗?”

“丽赛,我什么都记得,可是这并不表示我什么都知道。我可以确定的是,他曾经有五六次在保罗的食物里放了某些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某种动物用镇静剂,不过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到的。除了绿色蔬菜之外,不管我们塞什么给保罗,他一定都狼吞虎咽吃得一干二净。只要吃了东西,他力气就来了。他会大吼大叫,跳来跳去。他会拼命往前冲,一直冲到被铁链扯住——他大概是想挣脱铁链吧,我猜。此外他也跳得很高,会拿拳头打天花板,打到指节流血,我想他说不定是想把天花板打穿,也说不定只是为了好玩,有时候他还会躺在泥巴地上打手枪。

“不过偶尔有几次,他那激烈的动作只持续了十到十五分钟,然后他就安静下来。我想那几次一定是爸爸在食物中放了药。他会蹲下来,嘴里喃喃嘀咕,侧身躺在地上,两手夹在两腿之间,然后就睡着了。他第一次躺下来时,爸爸把他做的两条皮圈套在保罗身上。

“不过,我想你一定会说,保罗脖子上的皮圈叫项圈,对不对?那个皮圈后面有铁环,爸爸把铁链穿过铁环中间。小铁链串在颈部皮圈后颈部位的金属环上,而那条拖拉机链条则串在腰部皮圈上。然后他再用手提焊枪把铁环接缝焊死。保罗就是这么被绑住的。他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铁链绑住时,气得横冲直撞,硬拉猛扯,差点就把房子给拉垮了。”说到这里,斯科特那特有的宾州乡下口音跑出来了,听起来有点平板,鼻音很重,很像德国人。

“我们站在地下室上方的楼梯口看他。我哀求爸爸把保罗脖子上的皮圈拿掉,免得他扯断了脖子,或是窒息而死。可是爸爸说,他不会窒息的。后来事实证明爸爸是对的。三个星期后,那张桌子居然被他扯动了,连地下室中央那根支撑厨房地板的柱子都被他扯得摇摇晃晃。然而,他的脖子始终没有折断,他也从来没有窒息过。

“另外那几次爸爸之所以把他迷昏,是为了看看我有没有办法把他带到异月之湾去——你知道那个地方吗?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和保罗都叫那里异月之湾?”

“告诉过,斯科特。”现在丽赛也在哭了。她任由眼泪往下流,因为她不想让斯科特看到她伸手去拭泪,不想让斯科特看到她好心疼当年那个农场男孩。

“爸爸很想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带他去那个地方,让他恢复正常,就像从前一样。有好几次,爸爸拿刀子割他。有一次,爸爸用钳子戳他的眼睛,保罗痛得哭个不停,以为眼睛看不见了。有一次,我的鞋子沾到春天雪融后的泥浆,踩脏了屋里的地板,爸爸对我大吼‘速克达,你这小兔崽子,你这小王八蛋!’然后把我推倒在地,害我摔伤了尾椎骨,几乎没办法走路。于是我跑到那个地方,拿到一个秘宝……你应该知道,一个奖品……然后,我尾椎骨的伤就复原了。”说到这里,斯科特对她点点头。

“后来爸爸发现了,就亲了我一下,然后对我说:‘斯科特,你真是万中选一的奇葩。你这小王八蛋,我爱你。’于是我也亲他一下,然后对他说:‘爸爸,你也是万中选一的奇葩,你这大王八蛋,我也爱你。’于是爸爸开始大笑。”说到这里,斯科特往后一仰。虽然房间里一片昏暗,但丽赛还是看到他的脸。此刻,他眉开眼笑的样子好像个孩子。“他笑得好开心,差点从椅子上掉了下来——爸爸被我逗笑了!”

丽赛心里有数不清的疑问,可是什么都不敢开口问,因为她实在没把握自己能问得出口。

斯科特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揉了几下,然后凝视着丽赛。转眼间,斯科特又恢复原来的模样。斯科特说:“天啊,丽赛,我从来没跟别人说过这些事,从来没有,任何人都没有。你还受得了吗?”

“我很好,斯科特。”

“你真是个勇敢的女人。你是不是已经开始告诉自己,我刚才说的全是鬼话?”斯科特咧嘴一笑,那笑容有点不自在,但十分真诚。丽赛突然觉得他好可爱,顿时有股冲动想亲他一下。丽赛先亲了他一边的嘴角,然后再亲另一边,让两边平衡。

“噢,我试过了,”丽赛说,“可是我没办法不相信。”

“今天下午,你亲身体验到我们是怎么从‘嗯嗯树’下‘秘动’出来的,是不是因为这样呢?”

“你们都把那叫做‘秘动’吗?”

“那是保罗帮‘瞬间移动’取的名字。从一个地方瞬间移动到另一个地方。那就叫秘动。”

“就像秘宝一样,只不过后面那个字不一样。”

“没错,”他说,“或者就像秘密,只不过后面那个字不一样。”

17

可能要靠你了,速克达。

爸爸是这么说的,那些话一直在斯科特脑中萦绕不去。

可能要靠你了。

救哥哥是他的责任,斯科特必须救他的命,必须让他恢复正常——说不定还得拯救他的灵魂。圣诞节过去了,新年过去了,接着是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的一月。这段时间,对一个十岁小男生来说,这么重的责任压得他寝食难安。

有好几次,是你救了他。只要一碰到你,他的情况常常就会得到改善。

是没错,可是他们先前面对的状况从来不曾这么可怕。斯科特发觉自己根本没有食欲,除非爸爸站在他旁边硬逼着他把东西吞下去。他常听到地下室那个东西在低声啜泣。斯科特本来就睡得很不好,听到那带着浓浓鼻音的啜泣声,他更是辗转反侧。不过大多时候他倒也还能忍受,因为那啜泣声毕竟只在他脑中留下了一些时而苍白、时而鲜红的梦魇。

有好几次,在夜半的梦魇中,斯科特发现自己一个人在天黑后来到异月之湾。有时他会发现自己置身在坟场中,旁边有一潭水池。那是一片荒野,布满了石头墓碑和木头十字架。他听到阵阵狂笑声,而空气中的气味也不一样了。空气中原本飘散着阵阵清香,然而当风拂过凌乱的矮树丛,那气味就开始变得污秽腥臭。其实倒也不是天黑之后就不能到异月之湾去,只不过最好别去。要是你来到这里,发现天空升起一轮满月,那就最好他妈的不要出声音。不过在那几次梦魇中,斯科特来到异月之湾时,老是忘了要保持安静。他发现自己竟然放开嗓门高唱《强巴拉亚》,把自己吓了一跳。

说不定你有办法驱散他体内的邪。

可是,斯科特才试了第一次,就明白自己可能没办法了。那东西蜷成一团,窝在铁柱下的地面上,鼾声如雷,臭气熏天。斯科特犹豫了半天,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伸手摸它一下,那一刹那,他明白了。那种感觉就像叫他把平台钢琴背在身上跳恰恰一样。从前,他和保罗总能轻而易举地来到另一个世界(很久以后,他才告诉丽赛,其实那种感觉就像眼前的世界是个口袋,而去另一个世界就像把口袋翻出来)。可是这一次,那躺在地上打鼾的东西就像座大铁砧,像银行的金库门……就像叫个十岁的小男孩去背一座平台钢琴。

他走回爸爸身边,心想爸爸一定会打他,不过这次挨打他没话说,他觉得是自己活该,甚至更严厉的处罚也是罪有应得。不过爸爸没有打他。爸爸坐在最下面那层阶梯上,一手拿着一根木材,眼看着这整个过程。他没有拿那根木材打斯科特,也没有抡起拳头揍他,他只是伸手摸摸斯科特的头,把他脖子后面硬邦邦脏兮兮的头发拨开,然后慈祥地亲了他一下。斯科特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

——这在我意料之中,速克达。他中的邪已经根深蒂固了。

——爸爸,保罗的灵魂还在吗?

——我也不知道。他张开双腿,让斯科特坐在穿着绿色工作裤的两腿中间,双手轻轻搂着斯科特的胸口,下巴靠在斯科特肩上。父子俩凝望着那沉睡的怪物,那怪物蜷成一团,躺在柱子旁的地上。他们看看铁链,看看那个大便围成的圆弧。整间地下室里,他只能在那个范围中活动。——你认为呢,斯科特?你心里有什么感觉吗?

他本来不想和爸爸说实话,但那个念头转眼就消失了。此刻,被爸爸抱在怀里,他怎么说得出谎话?此刻,他完全感觉得到爸爸的爱,不再有任何怀疑,仿佛在夜里聆听WWVA广播一样清晰。爸爸的爱是真实的,就像他的愤怒与疯狂一样真实,只不过斯科特很少有机会感受得到,因为爸爸不那么常表现出来。此刻斯科特心里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是却不太想说实话。

——小朋友,我们没办法再这样耗下去了。

——为什么不能?至少他还会吃东西……

——早晚会有人跑到这里,听到声音,发现他在下面。说不定哪天会有该死的业务员上门推销东西,比如“清洁大王公司”之类的。只要一有人上门,那就完了。

——他不会出声的。邪灵会有警觉,不会让他出声的。

——也许会,也许不会。邪灵会怎么样,没人真能说得准。此外,还有那个味道。虽然我可以把石灰撒到让自己脸色发青的窒息,不过那股粪臭味还是会从厨房地板渗出来。还有,最可怕的是……速克达,你有没有注意到他干了什么?那张放印刷机的该死的桌子,你看到没?还有那根柱子,那根该死的柱子,你看到没?

斯科特转头过去。一开始他看不太出来有什么异样,当然,那是因为他不愿接受眼前看到的景象。那张大桌子被拖离了原先的位置。虽然上面放了一台五百磅重的老式手拉柄印刷机,但桌子竟然还被拖离了三英尺远。他看得到硬邦邦的泥巴地上残留的桌脚痕迹。更可怕的是那根铁柱。铁柱上端本来抵着一片扁平的金属凸缘,而那片漆成白色的凸缘则顶着一根横梁,横梁上方就是厨房地板,而且正好是餐桌的位置。斯科特发现,那片漆成白色的金属片上被刮出一个右斜角,意味着那根铁柱已经偏移了原来的位置。斯科特用肉眼测量那根铁柱,看看有没有歪斜,不过实在看不出来。他还不行。不过如果那个怪物继续用他那非人的力量拉扯那根铁柱……一天又一天……

——爸爸,我可以再试一次吗?

爸爸叹了口气。斯科特伸长脖子转头看他爸爸,看那张他痛恨、害怕、但也深爱的脸庞。

——爸爸?

——尽人事听天命吧。爸爸说。尽力而为,愿老天保佑。

18

谷仓楼上的工作室里静悄悄的,而且很闷热。丽赛的伤口很痛,而且她的丈夫已经不在了。

那间客房里静悄悄的,而且冰冷刺骨。她的丈夫已经“失魂”了。

“鹿角旅店”的房间里静悄悄的。斯科特和丽赛依偎着躺在床上。现在,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一九九六年斯科特“失魂”了,二〇〇六年斯科特过世了,而当年在鹿角旅店那个还活着的斯科特只好替他们诉说往事。与疯狂对峙,但最后还是输了,不但输了,而且全军覆没。一切都是老样子。

19

他们在鹿角旅店的房间里。屋外狂风怒吼,天上的云越来越稀疏。房间里,斯科特好一会儿都没再说话。他拿起床边的玻璃水杯喝了一口,他总会在床边摆一杯水。刚才他仿佛被催眠似的,深陷在往日回忆里,停顿一下之后,他似乎恢复清醒了。后来他继续往下说,这时的他已不再深陷其中,比较像在诉说一件往事了。丽赛松了一大口气。

“后来我又试了两次。”他说。现在那孩子般的口音消失了。“我从前一直认为,最后那一次我试着想把他体内的邪逼出来,结果反而害死了他。一直到今天晚上,我一直都这么认为。不过刚才对你说了这些故事——也听自己说了这些故事——之后,我突然想通了。真不敢相信。那些搞精神分析的心理医生老是要病人诉说陈年往事,现在想想,这种治疗方法还真有点道理,对不对?”

“我不知道,”而且丽赛也不在乎,“你爸爸有没有怪你?”她边说心里边想,当然会怪他。

当年在宾州马腾斯堡,在那座与世隔绝小山丘上的农场里,历经多年岁月后,他们父子之间逐渐发展出一种错综复杂的三角关系。而丽赛似乎低估了那种关系,因为斯科特犹豫了好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没有。如果当时他把我抱在怀里,告诉我那不是我的错,不是任何人的错,一切只是因为保罗中了邪,就像癌症,或是脑性麻痹之类的毛病一样,那我心里可能会好过一点——就像我第一次的尝试时那样。只不过他没有抱抱我,只是伸出一只手把我拉开……当时我愣在原地,就像一具断了线的傀儡戏偶……从此以后,我们就只有……”昏暗的房间已渐渐亮了起来,斯科特比了个很可怕的动作。那动作已足以说明为何他绝口不提自己的过去。他伸出一根手指抵住自己的嘴唇,动作持续了好一会儿——那根手指在他大大的眼睛下方,看起来很像一个苍白的惊叹号。那动作意味着:嘘——

丽赛也想到,当年乔德莎怀孕离家出走时,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于是她对斯科特点点头,那是种无言的默契。斯科特满怀感激地看了她一眼。

“我总共试了三次,”他继续说,“试过第一次之后三四天,我就试了第二次。当时我竭尽全力,可是结果还是跟第一次一样。此外当时我已经看得出那根绑着铁链的铁柱已经有点倾斜,而且地上那圈粪便圆弧外又多了一圈,因为他把桌子拉得更近了,铁链的活动范围变大了。虽然桌子也是铁制的,但爸爸已经开始担心它很可能会扯断桌脚。

“试过第二次后,我告诉爸爸,我可以确定问题出在哪里了。我之所以失败——没办法带它去那里——是因为每次我靠近它时,它都已经被打昏了。接着,爸爸说:‘嗯,那你打算怎么样呢,速克达?它清醒的时候就像头疯狂的怪兽,难道你想在那时候抱住它吗?它可是会活生生扯掉你的脑袋。’我说我知道。而且,丽赛,我知道的还不只这些——就算它没在地下室里扯掉我的脑袋,到了另一个世界,到了异月之湾,结果还是一样。所以我问爸爸能不能想办法把它迷倒,但不要让它完全昏迷——你该知道我的意思,让他陷入昏沉就好。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靠近它,抱住它,就像我今天在‘嗯嗯树’底下抱住你那样。”

“噢,斯科特。”丽赛轻轻惊呼一声。虽然明知斯科特后来一定安然无恙,虽然明知他后来还是长大了,变成了现在躺在她身边的年轻人,但想象当时的场面,想到他当年只有十岁,丽赛还是不禁为他感到害怕。

“爸爸说那样很危险。他说:‘斯科特,你是玩——火。’我知道,可是已经没别的办法了。连我都看得出来,我们已经没办法继续把它关在地下室里,撑不了多久了。后来爸爸——他摸摸我的头发说:‘上次叫你从板凳上跳下来,你都不敢,像个小窝囊废,怎么现在完全变了个样?’当时他中邪中得好厉害,没想到他竟然记得那件事。我觉得好骄傲。”

丽赛心想,当年他们的人生是多么凄凉悲惨啊。这样的爸爸。只要能讨他欢心,居然都足以让一个小孩感到骄傲。不过回头一想,当年他也不过十岁。十岁,而且好几次在地下室独自面对一个怪物。更不用说那爸爸自己也是个怪物,不过至少有时候爸爸还有点理智,爸爸这头怪物至少还懂得偶尔亲亲孩子。

“后来……”斯科特说着,看着眼前的一片昏暗。月亮从云层后方露了一下脸,苍白的月光瞬间映照在他脸上,就像只爪子顽皮地拂过他的脸庞。接着,月亮很快又被云层掩盖住。“爸爸——你知道吗,每次我去过那里,爸爸从来不问我看到什么,去过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而且他也从来没问过保罗——我不知道保罗究竟记不记得自己去过那里,或者记得多少——不过当时爸爸朝我走来。他说:‘斯科特,如果你那样抱着它,万一它突然醒来,你会怎么样?它会就这样突然恢复正常吗?万一它没恢复正常,恐怕连我也救不了你了。’”

“我想过了。我想了又想,想了很久,后来,我终于想通了,”斯科特用手肘撑起上半身,转过来凝视着丽赛,“我和爸爸一样,心里都很明白,这一切必须尽快结束。说不定我比他更明白。看看那根铁柱,看看那张桌子,还有,看看它的模样。它变得好瘦,而且皮肤都溃烂了,因为它没办法吃它该吃的东西——我们会喂他吃蔬菜,可是除了马铃薯和洋葱外,它会把所有东西全部扫开。而且它有只眼睛——被爸爸戳伤的那只眼睛——已经变成了灰白色,旁边布满血丝。它还掉了很多颗牙,而且有只手肘已经扭曲变形了。丽赛,被关在地下室里,它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而且,就算它晒不到太阳、吃不到该吃的东西也还能苟延残喘,但到了最后它还是可能被打死的。你懂吗?”

丽赛点点头。

“所以我想到这个办法。我把这个办法告诉爸爸。他说:‘你这小鬼,今年才十几岁就他妈自以为很聪明吗?’我说不,我不觉得自己聪明,不觉得自己什么都懂。我还说,要是他想得到别的办法,更安全更好的办法,那当然最好。只不过,他想不出来。他说:‘虽然你才十岁,不过老实说,我觉得你真他妈聪明,而且,我发现你还满有种的。希望你不会临阵退缩。’”

“‘我不会退缩的。’我说。”

“接着他说:‘你不需要退缩,速克达,因为我会拿着我他妈的猎鹿枪站在楼梯最底下……’”

20

爸爸站在楼梯最底下,手上拿着他那把.30-.06猎鹿枪。斯科特站在他身边,看着那个怪物。那怪物被铁链绑在铁柱和那张放印刷机的桌子上。斯科特拼命克制自己,让身体不要发抖。他右边口袋里有根细细的东西,那是爸爸给他的,一支针头有塑料盖的针筒。

不用爸爸提醒,斯科特也知道那东西很脆弱。万一发生扭打碰撞,很可能会破掉。于是爸爸想到一个办法,把那支针筒放在一个从前放钢笔的硬纸板盒里,可是要把针筒从盒子里拿出来,至少得花上几秒钟的工夫,而面对那被铁链绑在铁柱上的怪物,几秒钟便生死攸关。

就算他能顺利把它带到异月之湾,一旦到了异月之湾,爸爸就没办法再用那把猎鹿枪保护他了。一旦到了异月之湾,就只剩他和那个怪物了。那个怪物钻进了保罗体内,保罗成了个套在怪物体外被窃据的皮囊。一旦到了异月之湾,就只剩下他们俩在“情人丘”上了。

那个曾经是他兄弟的怪物,摊开手脚躺在地上,背靠着地下室中央的柱子。它身上除了从前保罗穿的那条内裤外,几乎一丝不挂,脚腿肮脏不堪,体侧沾满一块块干粪。装食物的烤盘就在它脏兮兮的手边,被舔得干干净净,连油污都不剩。盘子里本来放着一块特大号汉堡肉,转眼间就被那保罗变成的怪物吞了下去。可是为了在汉堡肉里动手脚,安德鲁·兰登已经头痛了将近半个钟头。第一块肉被他自己丢到外面去了,因为他觉得里面塞的“东西”可能太重。所谓的“东西”就是白色的安眠药片,就像电视广告里那位老爷爷吞的那种。有次斯科特问爸爸,那些药片是哪来的,爸爸说——好奇宝宝,你能不能闭嘴?再不闭嘴,那我就自己动手让你闭嘴。每当爸爸说出这种话,你如果足够聪明就知道该怎么做。爸爸把药片放在玻璃水杯底磨碎,他边磨边说话,有点像在自言自语,也有点像在跟斯科特说话。当时隔着厨房地板,他们可以听到地下室惊天动地的吼叫声。那只被铁链绑在印刷机上的怪物肚子饿了——想把那东西迷昏,有的是办法。爸爸看看那堆白色粉末,再看看那块圆圆的肉饼,嘴里嘀咕着——当然,更简单的办法就是干脆杀了那天杀的祸胎,不是吗?可是我没有,我不杀他,因为我实在太笨了,竟然想出这个办法,让他有机会杀了另一个还没中邪的小子。操他妈天杀的,孬种都该去死。

他用小指侧边从那堆药粉中划出一小条,动作细腻得惊人。然后他捏起一小撮,像撒盐般撒在那块肉上,再用手揉一揉,把药粉糅进去,接着又捏起一小撮药粉,再揉进那块肉里。他甚至懒得把那块肉拿去“烧一烧”,因为这是地下室那怪物要吃的。他说,反正那怪物本来就爱吃生的——肉黏在骨头上,还很有弹性,而且摸起来温温的。

此刻,斯科特站在爸爸旁边,手上拿着针筒,看着那只可怕的怪物。那只怪物懒洋洋地靠在铁柱上,打鼾时还会龇牙咧嘴。它的嘴角一片灰白,灰白逐渐往外扩散,眼睛微张,不过看不到瞳孔。斯科特看得到它晶莹闪烁的眼白……只不过,那眼白的颜色看起来已经和平常不一样了。

——天杀的,去吧。爸爸边说边在他肩上拍了一下。既然你已经决定要做,那就赶快动手,免得我穷紧张,心脏病发作……还是你觉得它在演戏?只是假装昏倒?

斯科特摇摇头。他感觉得到,那怪物不是假装昏迷——他一脸惊讶地回头看了爸爸一眼。

——什么事?爸爸不耐烦地问,你到底想怎么样?

——你真的——

——我是不是真的怀疑?你想问的是这个吗?

斯科特点点头,觉得很不好意思。

——没错,我怕得要死。你以为我只见过它一个怪物吗?好了,眼睛闭起来,把该做的事情做了吧。我们该把这件事了结掉了。

他永远搞不懂,为什么当爸爸承认他也会害怕时,他自己反而比较不怕了。他只知道,自己真的变勇敢了。他往地下室中央那根铁柱走去,边走边又摸了一下口袋里的针筒。他先来到第一圈粪便圆弧外围,跨过去,然后往前再跨一步,跨过第二圈圆弧。圆弧里面可以算是怪物的地盘,那里更是臭气熏天:那已经不再是粪便味,也不是人体皮肤和毛发的气味,而是动物皮毛的气味。那怪物的阴茎看起来比从前保罗的阴茎大。保罗的鼠蹊部本来是一片淡淡的绒毛,如今却已变成一片粗硬浓密的兽毛。而且保罗的脚看起来有点内弯,仿佛脚跟的骨头扭曲变形了,看起来很怪异(只有那两条腿看起来还算正常)。丢在屋外被雨淋湿的硬纸板,斯科特突然想到这句话,用这个来比喻好像还蛮贴切的。

接着他看向那怪物的脸——看向它的眼睛。它的眼睛微张,看不到瞳孔,全是布满血丝的眼白,而且呼吸的样子还是跟刚才一样。不过斯科特明白自己已经踏进危险区,现在退缩已经来不及了。那怪物随时都会闻到他的气味,随时会醒过来。尽管爸爸已经在汉堡肉里塞了很多“东西”,但它还是很可能醒来,所以要是斯科特能办得到,要是他能把那个窃据哥哥身体的怪物——

斯科特继续往前走,但腿已几乎没有知觉。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我一直告诉斯科特,他正一步步走向死亡,而且他甚至没办法“秘动”。一旦那个像保罗的怪物抓住他,他就动不了了。不过无论如何,他还是一步步走进怪物的活动范围,走进臭气熏天的核心地带,然后,他伸手按住怪物那赤裸的、湿湿黏黏的侧腹。他心里默念着……

(保罗,跟我来吧)

还有

(秘宝异界,异月之湾,甜美甘泉)

……在那短暂的一刹那,令人心碎的一刹那,斯科特差一点就办到了。那是种熟悉的感觉,感觉四周事物开始飞逝。他听到虫鸣,闻到“情人丘”上的树白天时散发出的清香。这时怪物那两只指甲锐利如爪的手突然掐住斯科特的脖子,它张开血盆大口,狂吼一声,异月之湾的虫鸣声顿时消失无踪,而它嘴里呼出的强烈腐臭味驱散了异月之湾的清香。斯科特觉得好像有人丢了颗炽热火红的鹅卵石到一片正逐渐成形的网子上,而那片网子就是斯科特的……他的什么?他之所以能到另一个世界,并不是因为意念的力量。严格说来,那并不是意念的力量……然而现在已经没时间想那些了,因为他已经被怪物抓住了。它抓住他了。爸爸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它的嘴张得好大,那是最恐怖的梦魇中才会见到的景象,它的下巴仿佛脱离了头部,往下拉到……

(胸骨)

……拉到胸骨的位置,那张脏兮兮脸整个扭曲变形,已完全看不出保罗的模样——已完全不像人类了。那就是“邪灵”原本的面貌。斯科特这时竟然还有时间想到,它会把我的脑袋一口吞掉,就像吞掉棒棒糖一样。怪物的嘴越张越大,在天花板灯泡的照耀下,血红的眼睛闪闪发亮。斯科特已无处可逃,他死定了。怪物的头往后一仰,撞到铁柱,然后往前一扑。

但斯科特忘了还有爸爸,爸爸的手突然从黑暗中伸出来,一把抓住怪物保罗的头发。怪物的头竟被他拉得往后一扭。接着,爸爸的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拇指扣住猎鹿枪的枪托握把,食指扣在扳机上,他把枪口顶住怪物高高抬起的下巴。

——爸爸,不要!斯科特放声尖叫。

安德鲁·兰登不理他,他也没时间理斯科特。虽然他紧紧抓住怪物的头发,但怪物最后还是挣脱开来。怪物发出一声如雷咆哮,那声音如此惊心动魄,与斯科特喊出的那个字同样骇人。

爸爸!

——下地狱去吧,你这操他妈的邪灵。“热火”兰登大喊一声,然后扣下扳机。在密闭的地下室里,.30-.06的枪声震耳欲聋。后来那嗡嗡的耳鸣在斯科特的耳里持续了两个多钟头。怪物脑袋后方突然喷出一道血雾,凌乱的头发整片飞起,血红的脑浆溅满那倾斜的铁柱。怪物的腿像卡通人物般一踢,然后就不动了,而掐在斯科特脖子上的两只手往内一缩,整个身体倒了下去,两只手掌仍高举在空中,倒在泥巴地上。爸爸赶紧将斯科特抱了起来。

——你还好吗,速克达?你还能呼吸吗?

——爸爸,我没事。他被你杀了吗?

——你没长脑子吗?

斯科特被爸爸抱着,全身松软无力,虽然明知很可能会是这种结局,但他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好希望自己现在能立刻昏倒。他希望——有点希望——死掉的是自己。

爸爸摇了他一下。——它差点就杀了你,不是吗?

——是——是啊。

——那你跟他一样王八蛋。老天,速克达,他想尽办法终于把你抓住了,想尽办法掐住你的喉咙!

斯科特知道这是真的,可是他也知道事实真相不止于此。

——爸爸,你看看他——看看他!

有好一会儿,他全身瘫软地垂挂在爸爸手上,活像个布娃娃,又像断了线的傀儡戏偶。后来兰登慢慢把他放下,这时斯科特知道爸爸已经看到自己要他看的东西了:躺在地上的只是个小男孩。一个天真无邪的男孩被铁链绑在地下室里,凶手是那疯子爸爸,而弟弟是帮凶。他们不给他东西吃,害他瘦成皮包骨外加全身溃烂。那可怜的男孩拼命想要挣脱,而且真的把那绑着铁链的铁柱扯松了,也把那张沉重无比的桌子拖离了原来的位置。那男孩像犯人一样,在地下室里度过噩梦般的三个星期,最后还是被人在脑袋上开了一枪,死了——我看到他了,爸爸说。他的口气冷淡无情,就和他的表情一样。

——爸爸,为什么他看起来不一样了?为什么——

——你这白痴,因为邪灵已经走了。他话中的讽刺意味,就连一个饱受惊吓的十岁小男生都听得懂,何况是天赋异秉的斯科特。讽刺的是,保罗死了,被人用铁链绑在地下室的柱子上,然后被枪打得脑浆迸裂,看起来不正常的反而是爸爸。万一被别人看到他这样子,我恐怕会被人活活打死,就算没有,也会被抓进韦纳斯堡州立监狱,或被关进里德威尔精神病院。我们得把他埋起来,不过这里的土硬得跟石头一样,要把他埋起来恐怕会要人命。

斯科特说——爸爸,我带他去。

——你要怎么带他去?你连他活着时都没办法带他去!

此刻斯科特不知该怎么解释。对他来说,把保罗背在身上,只相当于多穿一件衣服,长久以来一直都是这样。不久前,那个怪物还被铁链绑在铁柱上,重得像铁砧,像银行的金库门,像平台钢琴,但现在沉重的感觉消失了。此刻那被铁链锁在铁柱上的怪物变得像玉米壳般轻飘飘的。斯科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于是他只说了句——我现在有办法带他去了。

——你这爱吹牛的小鬼。爸爸嘴里嘀咕着,但还是把猎鹿枪放下,靠在那张摆印刷机的桌子旁边。他伸手摸摸斯科特的头发,叹了口气。斯科特突然觉得爸爸老了,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去吧,斯科特,姑且一试吧,反正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爸,你转过去不要看。

——操他妈你说什么?

听爸爸的口气,他好像又想打人了,不过这次斯科特没有畏缩。他不是怕爸爸看到他怎么去。他不在乎被爸爸看到,他只是不想让爸爸看到他手上抱着哥哥。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他马上就要哭出来了,就像热天午后的春雨,晚春时节能让人提早尝到夏日滋味的午后阵雨。

——拜托你。他尽可能轻声说道,拜托你,爸爸。

有那么一会儿,斯科特很确定爸爸就要冲过来了。他就要从地下室另一头冲到他儿子所站的地方。三盏灯泡将会照在他身上,投映出三道影子飞掠过石墙。爸爸会反手甩斯科特一巴掌——说不定会把他打倒在地,摔在哥哥的大腿上。斯科特不知被爸爸反手甩过多少次巴掌,平时光是想象那画面就足以让他畏缩,可是现在,他直挺挺地站在保罗分开的两腿之间,直视着爸爸的眼睛。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他还是努力鼓起勇气。因为他们携手度过一段艰难而恐怖的岁月,而且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们必须严守秘密:嘘——所以他有资格提出要求,他有资格盯着爸爸的眼睛,等爸爸回答。

结果,爸爸不但没有冲上前来,反而深深吸了口气,再慢慢吐出来,然后往后转——接下来你大概会交代我什么时候该去把地板洗一洗,把厕所刷一刷。他嘴里嘀咕道。斯科特,我从一数到三十……

21

“我从一数到三十,然后我就要转过来了,”斯科特告诉丽赛,“我敢确定,当时他最后说的就是这句话。不过我没有亲耳听到,因为我已经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不久之前,我已经把保罗身上的铁链解开,于是保罗也跟着我到了另一个世界。他已经死了,所以我能轻而易举地带着他一起走,就像从前一样。说起来或许比从前更容易。我敢打赌,爸爸一定没有数到三十。不过管他的。我甚至还敢打赌,他会连数都没数就转过身来看。因为他会听到一阵铁链丁丁当当的声音,听到咻的一声。那声音是因为我和保罗突然消失时,四周的空气立刻补满那个空隙发出来的。然后他会发现整间地下室只剩他自己一个人。”说到这里,斯科特放松下来,靠在她身上。他的脸上、手臂上,还有身上的汗都干了。故事说完了,他内心深处最可怕的记忆已经释放出来,呕吐出来了。

“那个声音,”丽赛说,“你知道吗,我常会想到,当年在柳树下,我们正要……怎么说呢……从里面出来时,我究竟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

“我们秘动的时候。”

“对,我们……的时候。”

“丽赛,我要听你亲口说。说吧,我们秘动的时候。”

“我们秘动的时候。”她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也有点怀疑他是不是疯了,甚至怀疑疯狂是不是真的会传染。

这时斯科特才真的又点了根烟。火柴的亮光照亮了他的脸,他脸上的表情如此真挚而好奇。“丽赛,当时你看到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丽赛也不确定。她说:“我只记得一座小山丘,斜坡上有一大堆紫色的东西……我感觉到一些形状,感觉好像我们身后有些树,可是一闪就过去了……大概只有一两秒钟……”

斯科特大笑起来,伸出一只手搂了丽赛一下。“你刚才说的地方就是情人丘。”

“情人?”

“那是保罗取的名字。那些树被一大堆泥沙环绕着——软软的,很深。我想那里可能永远不会有冬天——我就是把他埋在那里。我就是把哥哥埋在那个地方。”他看着丽赛,神情庄严地说:“你想去看看吗,丽赛?”

22

尽管伤口很痛,但丽赛还是躺在工作室地板上睡了一觉——

不对,她没有真的睡着,因为伤口这么痛,怎么可能睡得着?没有止痛药是不可能睡得着的。那么她是怎么了?

沉迷。

她想了一下这个字眼的含义,后来还是觉得这个词最贴切。她陷入双重(甚至三重)的回忆中。记忆交会。但此刻其中的两个记忆已经模糊了。一个是当年在那间客房里的回忆。那天晚上狂风怒吼,天寒地冻,她发现斯科特陷入失魂状态。另一个记忆是当年鹿角旅店的记忆。他们躺在旅店二楼那张嘎吱作响的床上(鹿角旅店的记忆比前一个记忆还要早十七年,可是反而比较清晰)。你想去看看吗,丽赛?斯科特问她——要,要——可是接下来的记忆陷入一片耀眼的紫色强光中,隐藏在那片帘幕后面。每当她想探触那个记忆,童年时代那些充满权威的声音(老妈、老爹,还有那几个姐姐)就会开始警告她。不行,丽赛!够了,别再继续了,丽赛!该停了,丽赛!

这时丽赛吓得愣住了。(当初她和心爱的斯科特躺在一起时,有没有被吓得愣住?)

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她很确定斯科特将她抱在怀里时,她的眼睛也睁得很大)。

无以数计的羽扇豆绽放着灿烂耀眼的紫,后来那片耀眼的紫色消失了,变成六月灿烂的晨光——二十一世纪的六月之光。晨光一亮起来,她那伤痕累累的胸部也跟着痛了起来。她感觉到那片晨光,听到脑海中那些讨人厌的声音在警告她,不准她再继续,不过她还来不及反应,就听到有人在谷仓楼下叫她。她吓了一大跳,差点发出尖叫。要是那个声音叫她夫人,她一定会尖叫出声。

“兰登太太?”那声音迟疑了一下,“你在上面吗?”

那声音没有南方腔,而是北方佬那种拖得老长的声调,听起来像是“你——在——上——面——?”丽赛一听立刻知道来者是谁了,是艾斯顿副警长。他答应过丽赛会经常回来查看,现在他果然来了。现在是个好机会,丽赛可以响应他,她在上面,躺在地板上,身上在流血,因为那个遗稿狗仔黑暗王子把她割伤了,艾斯顿应该马上打开车上的警告灯和警笛,马上把送她到诺索帕去,因为她的胸口得要缝几针,很多很多针,而且她需要人保护,二十四小时保护——

不行,丽赛。

那是她自己的意念(她很确定),仿佛黝黑的天空闪过的一道强光(呃……她几乎可以确定),可是此刻跟她说话的却是斯科特的声音。斯科特的声音对她的影响比较大。

斯科特的声音一定产生效果了,因为她听到自己只喊了一声:“是的,副警长,我在上面。”

“一切正常吗?我是说,你还好吗?”

“一切正常,确认。”她发现自己居然还能表现出“状况良好”的口气,感到十分意外。此刻她的衣服已被鲜血浸湿,左胸痛得像……呃,实在很难形容,反正就是痛。对一个处在这种状况的女人来说,她的表现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楼下——丽赛估计他应该就站在楼梯口——的艾斯顿副警长笑了起来,用赞赏的语气说:“我正要去凯许角镇,正好路过你家。他们那边有栋小屋失火了。”还是那拖得老长的北方腔。“亚森有点担心,你已经一个人在家里好几个钟头了,不知道有没有怎么样?”

“我很好。”

“手机带在身上吗?”

她的手机确实带在身上,而且她好希望此刻就是用手机讲话,因为要是继续这样朝着楼下大喊,她可能很快就要昏倒了。“确认!”她又大喊了一声。

“真的吗?”他的语气有点怀疑。老天,要是他跑上来看到,丽赛该怎么办?到时候他一定会更加怀疑。后来他又开口说话了,不过,从声音听得出来,他已经越走越远了。丽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会为此高兴,然而她真的很高兴。既然事到临头,她就要亲手把整件事做个了结。“好吧,如果有什么需要,随时打电话给我。我待会儿再回来看看你。如果你要出去,麻烦在门上留个纸条,这样我才知道你平安无事,知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好吗?”

这时丽赛已经能预见到——隐隐约约预见到——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她喊了一声:“了解了!”她知道,下一步她必须先回屋子里去,不过不管接下来要做什么,她都必须先喝杯水。要是她再不喝水,她的喉咙很快就会像凯许角那栋房子一样着火。

“兰登太太,等一下回来的路上我会经过帕特超市,你要我帮你带点什么吗?”

要!当然要!六罐装的冰凉可口可乐,还有一整条赛伦淡烟。

“不用了,副警长,谢谢你。”要是再继续说下去,她的喉咙可能会哑掉。就算没有哑掉,副警长也会听得出她的声音不太对。

“你不想吃个甜甜圈吗?他们的甜甜圈很棒。”从声音听得出来他在笑。

“我在减肥!”她不敢说太多。

“哦——哦,我明白了,”他说,“那就祝你一切顺利,兰登太太。”

噢,老天,别再说了。她暗暗祈祷,然后又回了一句:“你也顺利,副警长!”

咚——咚——咚——咚。他走了。

丽赛全神贯注留意车子的引擎声,过了一会儿,终于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但隐隐约约非常轻微。副警长一定是把车子停在信箱旁边,然后沿着车道走上来。

丽赛在原来的地方躺了好一会儿,让自己恢复体力,然后坐起来。杜利在她胸口斜斜划了一刀,向上划到腋窝的位置。那条歪歪扭扭的刀痕上,血迹已经开始干涸,而且伤口已经收缩了一点。然而她这一动让伤口又裂开了,她立刻感到一阵剧痛,丽赛惨叫一声,可是叫过之后反而更觉得痛。她感觉到鲜血沿着肋骨往下流,眼前又开始发黑。她猛眨眼睛想强打起精神,一次又一次暗暗祈祷,后来她终于越来越清醒了。她的祈祷词是:我一定要办到,我一定要走进那片紫色的帘幕。我一定要办到。我一定要走进那片紫色的帘幕。我一定要办到,我一定要走进那片紫色的帘幕。

没错,走进那片紫色的帘幕。情人丘上,整片斜坡都是羽扇豆,然而她脑中的那道紫色帘幕却是她自己创造出来的——当然,这是斯科特默许的,而且,也许他也帮了忙。

我从前进去过。

是吗?确实进去过。

我相信可以再进去一次。走进去,或是如有必要,干脆把那该死的帘幕扯掉。

问题是:自从鹿角旅店那晚之后,她和斯科特究竟有没有再谈过“异月之湾”呢?丽赛觉得好像没谈过。当然,他们之间有私房话,而且有几次在大卖场或杂货店里,她找不到斯科特时,偶尔会听到斯科特在那片紫色帘幕后面跟她说些私房话……对了,更别提那次在他妈的医院里,护士发现躺在病床上的他不见了……还有那次在大学停车场上,格德·埃伦·科尔开枪打他之后,他躺在地上,嘴里喃喃嘀咕着什么“高个子”……还有,在肯塔基州……在博灵格林,他快要死了……

够了,丽赛!她听到那些声音同时警告她。别再想了,小丽赛!他们大喊,老天,你没那个胆量!

一九九六年冬天之后,她曾试过好几次,想把异月之湾抛到脑后。当时——

“后来我又去了一次。”她的声音回荡在斯科特的工作室里,听起来干枯嘶哑,不过十分清晰。“一九九六年冬天,我又去了一次,去把他带回来。”

就在那里,不过那不是世界末日。也没有穿白袍的人从墙中冒出来把她带走。事实上,她甚至觉得舒服多了。也许这没什么好惊讶的。说不定当你碰到那个长着短毛的地方,秘宝就在那里,而它满脑子想的就是要出来。

“好吧,它出来了——有一部分跑出来了。保罗那个部分——所以我可以喝杯他妈的水了吗?”

没人说不行。她用手撑住那张“傻大个”的桌缘,挣扎着站起来,这时她眼前又是一片昏黑。她立刻低下头,让血液尽量流向脑部。这一次,她清醒得更快了。她开始沿着自己先前留下的血迹,一步步朝吧台间走去。她两腿张得很开,一步一步慢慢走。她心想,现在她看起来一定很像个拐杖被偷走的老太太。

后来,她终于走到了。一路上,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吧台间,什么都没留意,唯一的例外就是地毯上那个玻璃杯。她飞快地瞄了那玻璃杯一眼。然而,她这辈子绝对不会再碰那个玻璃杯了。她从柜子里拿出另一个玻璃杯,然后用右手转开冷水的水龙头——她左手还抓着那块编织方巾按在胸口上。这一次,水管完全没有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水很快就流了出来。她拉开水槽上方镜柜的门,很快就看到她想找的东西:一瓶斯科特的头痛药。而且那个药瓶没有儿童安全盖,所以她很快就能打开来。瓶子一开,一股醋酸味便冒了出来,她不禁皱起眉头。她看了一下有效期限:七月五日。噢,老天,她心想,有些事,没有女人就是会出乱子。

“应该是莎士比亚说的。”她哑着声音说道,然后吞了三颗药丸。她实在没把握这些药丸会有什么效果,不过,那水喝起来有如天堂之泉。她一口接一口猛灌,喝到最后肚子忽然一阵绞痛。丽赛站在死去丈夫的吧台间里,抓着水槽边缘,等那阵绞痛消退。后来肚子终于不痛了,只剩下被打肿的脸还在痛,还有胸口的伤口深处阵阵抽痛。

屋里还有别的药,比斯科特的头痛药效果更好(当然并没有比较新鲜),比如说,阿曼达先前自残时用的强力镇静剂。黛拉那里也有些药,而且坎塔塔那里也有一瓶给阿曼达用的麻醉剂。她们几个姐妹完全没经过讨论就达成某种共识,那就是:绝对不能让阿曼达拿到这种强效药品,因为她只要一不高兴,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所有的药都塞进嘴里。你可以说那就像她的特殊鸡尾酒,她的“龙舌兰日落”。

等一下她会想办法走回屋里——顺便去找那瓶强力镇静剂——但不是现在。此刻丽赛一样张开双腿小心翼翼往前走,一手端着一杯半满的水,另一手抓着那条编织方巾压在胸口上。她一步步走到那堆杂志前面,然后坐在上面,等着看那三颗头痛药会不会使疼痛减轻。她坐在那里等待时,思绪又回到天寒地冻狂风怒吼的那一夜。那天晚上,她在那间客房里找到了斯科特——他人在客房里,可是却已经“失魂”。

我一直觉得我们只能靠自己。外面的风,那他妈的风……

23

她听着那冰冷刺骨的风在屋外怒吼,听着小雪块打在窗玻璃上。她心里明白,他们只能靠自己了——正确地说,她只能靠自己了。她仔细聆听,思绪再度回到新罕布什尔州的那一夜,半夜三点,月光断断续续从云间洒落,阴影时隐时现。她还记得当时她开口想问斯科特究竟要怎么做,要怎样才能真的带她去那个地方。丽赛未能问出口。她心里明白,这种问题只有在想办法拖延时间时才会问……那么,不是只有两个人处于对立状态时才需要拖延时间吗?

我们要同舟共济。她记得当时自己心想,要是我们打算结婚,那么就非得同舟共济不可。

可是,有个问题她非问不可,也许那是因为,在鹿角旅店的那天晚上轮到她从板凳上跳下来了。“万一去那里时正好是晚上呢?你说过那里一到晚上就会有很不好的东西。”

斯科特对她微笑。“亲爱的,那里不会是晚上。”

“你怎么知道?”

斯科特摇摇头,脸上还是挂着笑容。“我就是知道。就像小孩养的宝贝狗一样,时间到了它就会跑到信箱旁边等,因为学校巴士很快就要来了。那里现在已经快黄昏了,经常都是黄昏。”

丽赛搞不懂,不过她不想问——根据她的经验,一个问题永远都会引发另一个问题,然而问问题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如果丽赛愿意信任他,那么就不需要再问问题了。于是丽赛深吸一口气,然后说:“好吧,就当是我们预度蜜月好了。带我去吧,只要不是新罕布什尔州,随便哪里都好。这次我会好好欣赏一下风景。”

斯科特把那根抽了一半的烟捻熄在烟灰缸里,然后轻轻握住丽赛的两只上臂,眼中闪烁着兴奋和幽默的光芒——丽赛永远忘不了那天晚上斯科特的手指碰触在她身上的感觉。“小丽赛,你的胆量还真不小——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好了,抓紧我,仔细瞧。”

接着,是他抓住我,丽赛心想。此刻丽赛坐在那间客房里,握着斯科特苍白冰凉的手。斯科特虽然还在呼吸,可是已经变得像个植物人。不过丽赛注意到他脸上泛着神秘的微笑——小丽赛,大声笑——心里纳闷,他的笑容究竟持续多久了?他抓住我。我很清楚是他抓住我。不过那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了,当时我们还很年轻,胆子很大,而且有他陪在我身边,我很有安全感。可是如今,他已经不在了。

不过他的身体还在。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没办法再像小时候那样了,他的肉体已经没办法再去那个地方了?丽赛知道,自从认识他以来,他偶尔会跑去那个地方。当年在纳什维尔的医院里,护士找不到他时,他就是跑到那地方去了。如今,他是不是已经没办法再去了?

丽赛握着他的手,感觉到他的手握紧了。他的动作非常轻微,几乎无法察觉,然而斯科特是她心爱的人,所以丽赛感觉得到。斯科特全身裹在那件黄色毛衣里,只剩眼睛露在外面。他的眼睛依旧茫然地瞪着电视屏幕,不过,真的,丽赛感觉得到他的手在握她的手。那种感觉仿佛斯科特是隔着很远的距离在握她的手,那么有什么不对吗?尽管斯科特的躯体在她身边,但已经离她很远很远了。尽管如此,斯科特还是有那个力量从另一个世界握住她的手。

丽赛的脑中突然浮现出强烈的直觉:斯科特帮她打开一条通道,让她随时可以过去。天知道斯科特得费多大的力气才办得到,天知道他能撑多久,不过丽赛只知道斯科特为她做了这件事。丽赛放开他的手,跪下来。丽赛两条腿有种针刺的感觉,已经快麻掉了,但她不在意。屋外狂风呼号,震撼着整栋房子,但她已经快要感觉不到了。她把那件毛衣掀开一点,让自己的手能伸得进去,伸进斯科特体侧和瘫软的手臂中间,让自己的手摆在他背后脊椎的位置,环抱住他。丽赛的表情看起来很急迫,她把脸凑近斯科特茫然的眼睛前方。

“带我去吧。”丽赛轻声对他说,然后轻轻摇他一下。“斯科特,把我带到你那里去吧。”

结果没有半点动静。于是丽赛越喊越大声。

“该死的,带我去吧!带我到你那里去,我才能带你回家!快点!要是你想回家,那就赶快带我到你那里去!”

24

“结果,你真的带我去了。”丽赛喃喃嘀咕道。“你办到了,我也办到了。如今,你已经死了。你不是像那次在客房里那样,只是失魂了而已。如今,我他妈永远没机会搞懂你是怎么办到的了。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不是吗?所有的一切。”

不过她倒是约略知道斯科特是怎么到那里去的。在内心深处,丽赛知道。真相就藏在她脑中的帘幕后面。总之,就在那里。

就在这时,头痛药发挥药效了,虽然不够强,不过也够了。她已经有办法走到谷仓楼下而不至于昏倒,也不至于摔断脖子。要是她有办法走到楼下,她就能走回屋里。更好的药就收在那里……不过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效。但愿有效,因为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地方要去。而且有些地方很远,真的很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丽赛桑。”她自言自语道。那是她在那堆杂志里看到的一句话。

于是她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往前走,走向楼梯口。她抓住栏杆,一步一步慢慢走,足足花了三分钟才走下楼梯。中间有两次她突然觉得头晕,停下来休息了片刻。不过,她终于还是走下来了,而且没有跌倒。她在那张“老天床”上坐了一下,喘口气,然后又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一段更长的路,走回她家的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