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1944年6月6日

这是四十五年以来最严寒的冬天。英格兰的乡村被大雪阻隔在外,泰晤士河也封冻了起来。有一天,从格拉斯哥到伦敦的火车足足晚了二十四小时才抵达。积雪再加上灯火管制,使开车变成一件分外危险的事。车祸倍增,人们开玩笑说,夜间在皮卡迪利大街开车,比开坦克越过齐格飞防线还要危险。

后来,春天到来了,天气晴朗了。防空气球在蔚蓝的晴空里随风飘动,威风凛凛;休假的士兵和身着无袖衬衫的姑娘,在伦敦的街头打情骂倘。

伦敦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一个处于战争状态的国家的首都。迹象自然还是有的,亨利·费伯骑着自行车从滑铁卢车站向海格特返回时,就注意到了那些战时迹象:重要的公共建筑外面都堆放着沙袋;郊区住宅的庭院中修起了安德森式掩体;到处都是劝导民众疏散到乡间和空袭须知一类的大型告示牌。费伯细心观察着这类迹象——比一个一般的铁路职员要留心和仔细得多。他看到公园中成群的孩子,就得出结论:疏散宣传没有成功。他默数着街上行驶的汽车的数量,暗读着汽车制造商宣布的新型号。他深知夜班工人鱼贯涌进工厂的现象意味着什么,仅仅数月之前,工厂里连白天班都没有足够的工作可干。但更令费伯全神贯注的是,军队沿英国铁路网调动的情形,全部铁路动向的报表都要经过他的办公室,他从这些报表中可以获得相当多的讯息。就拿今天来说,一大堆须经由他加盖橡皮印章的报表使他确信,一支新的远征军正在集结。他敢肯定,那支大军不下十万人马,去向是芬兰。

不错,在伦敦,战争的迹象是有的;但这里也同时存在着一些似乎是在开战争玩笑的景象:广播电台对战时规定的繁文缛节冷嘲热讽;人们在防空洞里举行合唱;时髦女郎把防毒面具放在名牌服饰公司的手提袋里逛街。人们在谈论这场令人生厌的战争时,既夸大其词,又轻描淡写,仿佛在讨论一场电影。所有的空袭警报,毫无例外全是虚惊一场。

费伯对这场战争持不同观点——不过那是当然,因为他是个不同类型的人。

他把自行车骑进了阿奇威路,因为是上坡,他把身体稍向前倾,两条腿不知疲乏地蹬踏着,如同火车头的活塞。就一个三十九岁的人来说,他算是相当健壮。只不过这个年龄是虚报的:为了小心起见,他在大多数事情上都不说实话。

他爬上斜坡,到达海格特时,已经大汗淋漓。他住的房子是伦敦地势最高的建筑物之一,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选择住在这里。他住的是一栋维多利亚式的砖房,位于一排六栋最后面的一栋。每一栋楼都是三层,外加地下室,那儿有一道专供仆人出入的门——十九世纪英国的中产阶级坚持要开这样一道门,尽管他们并没有仆人。费伯对英国人装腔作势的那一套嗤之以鼻。

六号楼的主人原先是哈罗德·加顿,但他开的那家小公司——加顿茶叶暨咖啡公司——在经济大萧条的年代破了产。以加顿先生的做人准则来说,欠债不还钱乃是一条十恶不赦的大罪,所以他破产后别无选择,只有自杀一途。这栋房子是他留给他太太的唯一遗产,加顿太太也只能靠着收房租度日。她虽然乐于当房东,但按照她所处的社会地位的要求,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引以为耻的样子。费伯租下了位于顶层的房间,屋顶有扇天窗。周一至周五他都会住在这里。他告诉加顿太太,周末他要去厄立特陪伴母亲。其实,他在布莱克希斯另外租了个住处。在那儿的女房东的认知里,他叫做贝克先生,是一家文具制造商的流动推销员,一周五天都要在路上奔波。

他蹬车骑上花园的小径,高大的前窗似是在不痛快地皱着眉。他把车子推进木棚,锁到剪草机上——不锁车是违法的。木棚周围箱子里做种子用的马铃薯块正在发芽。加顿太太把她的花园都种了蔬菜,算作为战争出了一份力。

费伯走进房子,把帽子挂到门厅的架子上,洗了洗手,坐下喝茶。

另外三位房客已经在那里进餐了:一个脸上长着粉刺的小伙子来自约克郡,正在设法参军;一个糖果推销员,头发已经花白;还有一个是退休的海军军官,费伯认为他已不啻是个废人。费伯跟他们点头打招呼,然后就座。

推销员正在讲笑话:“那名中队长开口说:‘你回来得可真早啊!’那位飞行员转过身来说:‘是啊,我把那些传单成捆地投了下去,难道不对吗?’于是中队长说:‘我的天!那也许会砸伤人的!’”

海军军官咯咯地笑起来,费伯也赔起笑脸。加顿太太端着茶壶走了进来:“晚安,费伯先生。我们未能恭候你,希望你别介意。”

费伯在一片全麦面包上涂上薄薄的人造牛油,一时盼着能有一块肥肠。

“你种的那些马铃薯可以移植了。”他对她说。

费伯匆匆用过了餐。其他人还在争论着,张伯伦是否该下台而由丘吉尔取代的问题。加顿太太不断发表宏论,并时时瞥着费伯,看他有什么反应,不过费伯却始终置身在争论之外。加顿太太是个脸色红润的女人,稍微有点发福。她跟费伯年纪相仿,却穿了件适合三十岁妇女穿的衣裙,他猜测她想再嫁。

加顿太太打开了收音机。嗡嗡响了一阵之后,便是一个播音员的声音:“这是英国广播公司的国内节目《又是那个人》!”

费伯听过这个节目,是讲述一名叫做范夫的德国间谍的广播连续剧。他托故告辞,起身上楼回房间去了。

《又是那个人》节目之后,餐厅里只剩下了加顿太太独自一人:海军军官随推销商去了小酒馆,约克郡来的小伙子本是个虔诚的教徒,去出席一个祈祷会了。她坐在餐厅里,眼前放着一小杯杜松子酒,眼睛望着灯火管制用的窗帘,心里想着费伯先生。她真希望他别老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她需要有人陪伴,而他正是她所需要的那种伴侣。

这种念头使她有一种罪恶感。为了平息这种感觉,她便去想加顿先生。种种记忆熟悉而模糊,如同一部老旧的电影,画面有点磨损,声音不清了。是啊,虽然她能轻易想起他在这房间里陪伴她的情况,但要记起他的面貌、他的穿着,或者想象他会在战争爆发当日发表什么样的见解,却实在太难了。他身材矮小,手脚利落,在别人面前他不苟言笑,床第之间却情意缠绵。她那时是多么爱他啊。这场战争照这样打下去,会有许多女人像她一样单身守寡的。她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费伯先生是个安静的人——麻烦也就出在这里。看不出他有什么恶习劣迹。他不吸烟,她也从未由他嘴里嗅到过酒气,每天晚上他都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听收音机里的古典音乐。他阅读大量的报纸,进行长距离的散步。她推测他相当机灵,虽然位卑职微:他在餐厅中参与谈话时,往往比任何人都显得深思熟虑。要是他想办法,一定能找到一个更好的职位的。他看起来并不想争取机会,去给自己谋个相称的差事。

他的外貌也给人同样的感觉。他是个身材健美的男人:高高的个子、厚实的肩颈,并不算胖,还有一双长长的腿。他有一副坚毅的面孔,高额头、长下巴,明亮湛蓝的眼睛;他称不上帅,不像电影明星,但那张脸对女性颇具魅力。只是那张嘴长得太小,嘴唇也薄,她可以想象他性格冷酷。加顿先生可不是个冷酷的人。

他那条旧西装裤子从来不烫(她倒情愿帮他这个忙,而且会兴致勃勃地去做,可惜他从来没要求过),还老穿一件不像样的雨衣,戴着码头工的平顶帽。他不留胡子,头发两周剪一次,理得短短的。似乎他就想摆出一副不引人注目的样子。

他需要一个女人,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他需要一个妻子来打扮他、振奋他。而她也需要一个男人来陪伴她和——唉,爱抚她。

然而他却毫无行动。有时她简直沮丧得想放声尖叫。她自信风韵犹存。她又倒了一杯酒,同时照起镜子。她有一张漂亮的脸蛋,满头卷曲的金发,还有引动男人想“掌握”的东西……想到这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

她啜着酒,考虑着是不是该采取主动。费伯先生有点羞赧,显然是生性如此而并非没有情欲——从那两次他瞅着她身穿睡衣时的眼神,可以看出这一点。或许她可以用自己的大胆放纵来克服他的羞怯。她会有什么损失呢?就假设他拒绝吧。是啊,那会很尴尬——甚至很丢人。那对她的自尊心将是一个打击。但谁又晓得发生过这件事?不过,他倒是不得不搬出去了。

想到可能会遭到拒绝,她就打消了整个念头。她一边慢慢地站起身,一边想,自己根本就不是那种厚脸皮的人。该睡了。如果她在床上再喝上一杯杜松子酒,就会安然入睡了。她拿着酒瓶走上楼去。

她的卧室在费伯先生房间的下面,她脱衣服时听得见他的收音机中播放的小提琴乐曲。她穿上了一件新睡衣——粉红色的,领口绣着花边,可惜没人来欣赏!——倒了最后一杯酒。她想不出费伯先生脱掉衣服会是什么样子。他大概没有小腹,乳头上长着毛,大概还能看得见他的根根肋骨,因为他很瘦。他的屁股可能也很小。她又咯咯笑了起来,心想自己真不要脸。

她端着酒杯上了床,拿起她的书,可是实在难以把注意力集中到白纸上的黑字。何况,她对阅读别人的风流韵事也厌烦了。她啜饮着她的杜松子酒,巴不得费伯先生能关掉他的收音机。现在简直像想在茶会跳舞时入睡一样难。

她当然可以请他关掉收音机。她看了一眼床头的钟:已经十点多了。她可以套上那件和睡衣相衬的晨衣,稍稍梳理一下头发,然后穿上拖鞋——式样十分精巧,上面还有玫瑰图案呢——然后就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那一段楼梯,然后嘛,只是轻轻敲一下他的门。他会打开门,大概穿着裤子和背心,这时候他会用看她身穿睡衣走进浴室的那种目光打量她……

“蠢货。”她出声地自言自语。

“你不过是找借口到楼上去罢了。”

这时她纳闷自己为什么还需要找借口。她是个成年人,这里又是她的房子,而且整整十年她都没遇到过第二个适合她的男人;她渴望有个强壮、硬朗和多毛的男人压在她的身上,揉搓她的乳房,对着她的耳朵吁吁喘气,用他那双宽大的手掌,分开她的大腿。而且,说不定明天就会有个从德国飞来的毒气炸弹,把他们俩都先毒死,要是今天不有所行动,她可就失去最后一次机会了。

于是她喝光了杯中酒,下了床,穿上她的睡裙,稍稍梳理了一下头发。她拿起备份钥匙,以防他收音机声音太大,听不见她的敲门声,可以自己开门进去。

楼道里没有人。她摸着黑找到了,楼梯,正想跨上那级会吱嘎作响的楼梯时,一不小心绊到了松动的地毯边缘,重重地一步踩到了楼梯级上;幸好,似乎没人听见,于是她一路爬上去,轻轻敲响上面的房门。她敲得很轻柔。房门锁着。

收音机声音关小了,费伯先生问道:“谁?”

他字正腔圆:既没有伦敦腔,也不带外省腔——真的,什么口音也没有,就只是一种悦耳的中性的声音。

她说:“我能和你说句话吗?”

他像是迟疑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已经脱衣服了。”

“我也是。”她咯咯笑着,用她的备份钥匙打开了房门。他正站在收音机前面,手中握着一把螺丝起子之类的东西。他下身穿着裤子,上身却什么都没穿,面色苍白,一副吓得要死的表情。

她迈进房间,并在身后关上了门,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突然想起一部美国电影中的一句台词,便说:“你肯不肯赏光给一个孤独的女郎买一杯酒?”这么说很蠢,真的,因为她清楚,他房间里没有酒,而她这身打扮也不像是要上街的样子;不过那勾引的意味昭然若揭。

看,出现了她期望之中的效果。他默不作声地向她慢慢走来。他的乳头上果真长着毛。她向前跨了一步,随后他就把她揽在了怀里,她阖上了眼睛,仰起了脸。他吻了她,她在他的搂抱中轻轻扭动着,之后,她便感到背上一下可怕的、难以忍受的刺痛,她张开嘴想叫喊出声音。

他之前就听到了她在楼梯上绊的那一下。如果她再等上一分钟,他就来得及把无线电发报机装回箱子,把密码本放进抽屉,也就不必要置她于死地了。但是没等他藏好证据,已经听到她在用钥匙开锁了,到她打开房门时,那把锥形匕首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中。

因为她在他怀里轻轻扭动,费伯没能一下子就刺中她的心脏,只好用手指扼住她的喉咙,制止她叫出声来。他又刺了一下,可是她又动了,刀锋扎到了一根肋骨,只在她皮肉上划了一道口子。随后血便涌了出来,他明白干得不够干净利落,只要一刺不中,就会这样的。

现在她挣扎得很厉害,一刀是杀不死了。他还用手封住她的嘴,同时用拇指抠住她的下巴,倒推着她向门撞去。她的头碰到木板门上,发出很响的声音,要是没把收音机的音量关小就好了,可是他又怎么会料到这一步呢?

他在杀她之前犹豫过,因为最好是让她死在床上——这样便于遮掩,他本来已经想妥了——但是他没把握不出声响地做到那一步。他扣紧了她的下巴,把她的头死死抵在门上,抡起锥形匕首,在她的喉咙上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切口不规则,因为那匕首不是把利刃,而且喉咙也不是费伯最熟悉的目标。

他向后一跳,避开喷出的第一股鲜血,然后立即又跨上前去,抓住了她,以免她倒在地板上。他把她拖向床,尽量不看她的脖子,把她放倒了。

他以前杀过人,因此他知道自己杀人后会有什么生理反应。他走到屋角水槽前,等待着。他可以在刮脸用的小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他面色苍白,两眼发直,他看着自己,心里想:杀手。随后他就呕吐起来。

吐完之后,他觉得好受了些。现在他可以去工作了。他清楚必须做些什么,甚至在他动手杀她的时候,就已经盘算清楚了。

他洗了脸,刷了牙,清洗了盥洗盆。然后坐到桌前,靠着他的无线电。他看了看笔记本,找到了地方,开始敲击发报键。电文很长,报告的是有关一支军队集结起来开赴芬兰的消息,刚才被打断时,他刚发了一半。电文是用密码写在拍纸簿上的。他把全文发完后,用了“向威廉致意”来代替签名。

他把发报机按部就班地装进一个特制的皮箱里,然后把其余的东西放进另一只箱子里,脱下裤子,用海绵擦去血迹,随后便洗了个澡。

最后他又看了看死尸。

他现在已经能够冷静地看待她了。这是在战时;他与她是敌我双方:如果他没杀死她,她会送了他的命。她始终是个威胁,如今,因为威胁已经解除,他唯一的感觉就只有轻松。她不应该来这里惊吓他的。

不过,最后一件任务实在叫他感到厌恶。他解开她的晨衣,撩起她的睡衣。她穿的是半短内裤。他撕开她的内裤,露出了阴毛。可怜的女人,她不过是想勾引他。但是他没办法做到让她在离开房间之前不看到发报机,而英国政府的宣传又已经使人人都警惕着间谍这回事了。不过说起来,英国人对间谍的疑神疑鬼也着实是荒唐可笑:如果德国情报机构拥有像报纸上推测的那么多间谍,英国早就战败了。

他退后一步,歪着头,看着她。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他设想自己是个色情狂:如果我对尤娜·加顿这样的女人急不可待地要发泄性欲,而且杀了她才得以上手,我下一步该做什么呢?

对!这种色情狂要看她的乳房!费伯俯向尸体,抓住睡衣的吊带,把睡衣一直捋到腰部。加顿太太那对丰乳登时裸露了出来。

法医很快就会发现,她并没有遭到奸污,但费伯认为这无关紧要。他在海德堡听过犯罪学的课程,他清楚,许多强奸都以未遂告终。何况,他并不想作假到那种地步,即使为了祖国,也不想那么过分。他并不是党卫军,有些党卫军会排着队去奸尸的……他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他又洗了次手,然后穿起衣服。已经快半夜了,他要再等上一个小时才离开:晚点走更安全。

他坐下来,静静地思考是怎么出的差错。

毫无疑问是他犯了错误。如果他的伪装完美无缺,他就会绝对安全。如果他绝对完全,就不会有人发现他的秘密。加顿太太发现了他的秘密——或者确切地说,她再多活上几秒钟就会发现了——这就说明他并非绝对安全,就是说他的伪装不够完美,所以说他犯了错误。

他应该在门上装一个插销。宁可让人以为他生性腼腆,也胜过由身穿睡袍的房东太太在夜间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悄悄溜进来。

这是表面上的错误。深层的毛病出在他根本不适合扮作单身汉。他深知自己是个颇有魅力的男人,实在找不出理由来说明白己为什么会是单身。他把思路转到设想一种伪装足以解释这点,以断绝加顿太太一类的女人想入非非的念头。

他想从自己的真实身份上获得启发。他自己为什么选择单身呢?答案很简单。那是因为出于职业需要。至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理由,他不想去弄清楚。

今天后半夜他要在露天里度过了,海格特丛林就蛮好。天一亮,他就把箱子寄存到火车站的行李寄存处,明天晚上他就到布莱克希斯的住处去。

他要换成他的第二种身份。他不大担心会被警察抓去,周末在布莱克希斯下榻的那个流动推销员跟杀死这位房东太太的铁路职员判若两人:住在布莱克希斯的推销员奢侈、庸俗、浮华,打着花哨的领带,梳着不同的发型,在酒吧里请人喝酒也毫不吝啬;警察要找的是一名小职员,按照描述,他邋邋遢遢,对呆鹅都不肯呸上一声,后来只因为一时欲火中烧而杀了人。谁也不会对一个身穿条纹毛料西装的帅气推销员怀疑地多看上一眼,他显然属于那种时时都充满了欲望的色鬼,而要女人在他面前裸露出乳房,是用不着他下手去杀她们的。

他需要再准备一种身份——他总是同时保持两种身份。他需要一个新工作,一套新证件——护照、身份证、配给证、出生证明。这要大冒其险了。该死的加顿太太。她干吗不跟往常一样喝完酒就睡觉呢?

午夜一点了。费伯最后看了一圈这间卧室。他不在乎留下什么痕迹——这房子里到处都有他的指纹,但谁都知道,凶手正是一个叫费伯的铁路职员。他也不会因为从此要离开住了两年的住所而伤感,他从没有把这里当成是家。其实,他从来不把任何地方当作家。

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只因为在这里他学会了要在门上装插销。

他关掉灯,提起箱子,爬下楼梯,走出大门,消失在黑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