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吴彩虹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幸运,现在的她兴奋指数比中亿万乐透还激动亢奋百倍。

    追星六年,从没想到她有朝一日能接近那闪亮耀眼的王子。

    今年二十二岁,甫从大学毕业不久,正在找工作的她,竟从表姊口中知悉一份诱人的工作,二话不说立即向她交递个人履历表,还再三恳请她帮忙,让自己能有幸入选。

    大她四岁的表姊方颖婕,是位精明干练的女性,现担任某大牌歌星兼词曲创作的经纪人。

    以前她跟这位很早便来台北读书工作的颖婕姊并没什麽交情及往来,直到她也来台北念大学,家人便要她跟颖婕姊联络,不过因对方工作忙碌,两人其实也只见过几次面而已。

    因此很意外这次颖婕姊会主动联络她并询问她对这份工作的意愿,在尚未确定录取之前,她已是乐不可支,失眠数日了。

    此刻,一听到好消息,她兴奋尖叫,还掐自己脸颊,害怕是美梦一场。

    「只是小助理,有必要这麽高兴吗?」电话那头,等她迳自High完才又开口的方颖婕,不免怀疑将单纯的表妹拉进演艺圈是否妥当。

    「可以近距离看到王子耶!说不定还能摸到他,光想像就快流鼻血了!」吴彩虹心绪亢奋不已,捏疼了右颊再掐左颊,再度感到疼痛,她更觉得兴奋莫名。

    「王子只是在萤光幕前的幻象,私底下也许是魔鬼。」方颖婕理性提醒极度梦幻的表妹。

    她一直知道彩虹迷恋偶像,对对方非常热情且专一,还因此拒绝了身边的追求者,只因没人能像她心中的王子,令她悸动。

    对於彩虹仍存着单纯梦幻的少女心,她并不想纠正或反驳,不过现在倒要提醒她关於对方的一些真相。

    「王子靳个性龟毛高傲,颇为任性,脾气很大,要伺候他大少爷并不是件容易的差事。」虽没跟王子靳共事过,但好友是他的经纪人,她因此知之甚详。

    「王子本来就高高在上啊!我也没天真的以为自己会变成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睐,只要能在他身边近距离观看,甚至能为他端茶、洗衣,都是无比幸福的差事!」吴彩虹眯着眼,开心笑说。

    「好吧,你明天照约定时间去报到,等王子靳见过後才能确认你是否录取,记得我说的约法三章。」方颖婕交代完,结束通话。

    翌日中午,吴彩虹怀着紧张又兴奋的心情,前往方颖婕告知的经纪公司大楼。

    王子靳的经纪人李雯雯看到她出现,立即带领她前往他的专属休息室。

    追星六年的她,终於在此刻亲眼见到梦中情人!

    一身贵气的王子靳,坐在米金色缇花单人沙发,一双长腿交叠,左手翻着时尚杂志,右手端着骨瓷咖啡杯,姿态优雅地啜饮咖啡。

    眼前画面宛如一幅画,教吴彩虹看得怔怔然,一颗心不觉狂跳不已。

    她的王子比萤幕前、照片上还贵气耀眼,即使尚未真正面对面,已令她心神俱醉。

    「王子,这位是新来的助理吴彩虹,方颖婕介绍的。」李雯雯说。

    略侧着脸闲适看杂志的王子靳,这才抬眼,看向门口处。

    一双俊美长眸随意瞟一眼新来的小助理,对方模样有些傻气,个子娇小,穿着随便,要他选的话是不会想雇用的。

    不过,因她是李雯雯透过熟人所介绍,应该多少熟悉他的脾性,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他也懒得多挑剔。

    「嗯。」他只淡应一声,低头继续无聊地翻阅手中杂志。

    「吴小姐,请随我前往办公室,签定聘雇合约,另外我再向你告知一些注意事项。」李雯雯对神情有些呆愣的吴彩虹说道。

    要担任王子靳的助理,原就不是要找精明干练的人,那是身为经纪人的她才需具备的条件,而助理只要具有朴实又耐操的性格就可以,因王子靳的任性龟毛,常让他的随身助理难以应付,每任任期都不长久。

    她因此想找对他很有爱的粉丝来试试,可若开放徵才势必引起大麻烦,且也不是随便的粉丝都能胜任,她必须考量他的安全问题。

    当她与同为经纪人的好友方颖婕提起时,对方马上想到一个也许合适的人选—她表妹。

    而她在看过几个人选的履历自传後,也直接选定了吴彩虹,不过仍要让当事人王子靳点头才行。

    「那个……不、不好意思……我、我可不可以……请你签个名?」呆愣片刻的吴彩虹,这才回魂似的,紧张又口吃地开口要求。

    方才,当王子靳抬眼望向她,尽管没有四目相对,她却宛如被摄去魂魄,完全无法动弹。

    「什麽?」王子靳呐呐地抬眼,微愣了下。

    「我……我一直一直很喜欢你,从六年前看到你的广告後就成为你的忠实粉丝!」总算有机会站在爱慕已久的偶像王子面前,她鼓起勇气,大胆告白。

    「就那支在沙漠一直走的手表广告,虽然只有一句广告词,但真的超帅、超酷、超深情的!」吴彩虹愈说愈亢奋,咧嘴笑得开怀。

    王子靳黑眸微眯,斜睨站在一旁神情显得错愕的经纪人。

    「你确定这个人适合?」薄唇轻掀,他冷哼了下。

    「吴小姐,请问你是打算来担任助理工作,或只为藉机向明星要签名?」李雯雯不免狐疑地问道。

    「呃?我是要来工作的,可是……不能要签名吗?是我自己想要的也不可以吗?」吴彩虹眨了下眼,一脸困惑。

    表姊事前是有告诉她要担任王子靳助理的一些禁忌,其中第一遵守要件便是绝不能偷拍他的任何影像,也不能向周遭朋友透露她在他身边工作,可她不知道连要个签名都不行。

    「只是要个签名,你帮她签一下就是。」李雯雯转而对王子靳说。

    「只签一次。」王子靳神情高傲,先约法三章,可别要他一天到晚签名给身边的小助理。

    「吴小姐,王子答应给你签名了,有带签名板吗?」李雯雯提醒一脸呆愣的她。

    「呃?嗳!有、有!」吴彩虹一时太过兴奋紧张,忙低头翻找随身大背包。「只能签一次啊?那签什麽好咧?」她迳自问道。翻出特地带来的珍贵收藏,照片、海报、扇子、恤等,一时难以抉择该拿什麽给他签。

    王子靳有些不耐烦,看见携带许多印有他肖像的周边产品的忠诚粉丝,他没半点欢愉,唯有在外面他才需对粉丝佯装和颜悦色,而她既是以後要任他差遣的小助理,他自是表现最直接的情绪反应,心想早知道就不答应替她签名了。

    犹豫苦思许久,吴彩虹这才挑出第一次迷上他的那支广告海报,当初为这张海报可是煞费苦心才到手。

    她将卷起的海报摊了开,双手奉到他面前,心情再度兴奋紧张,诚惶诚恐。

    「这个不好签,拿照片过来。」王子靳瞥一眼瞬间又卷起的海报,没意愿费事签在卷曲的海报上,他只喜欢在贴於墙面上的宣传海报签名落款。

    「呃?喔!」吴彩虹先是一愣,点了点头。好不容易才挑出想优先签名的物品,只得再翻找照片了。

    「那个……能不能写上我的名字?」双手递出他的玉照,边收回海报的同时,她轻声问道。

    「什麽名字?」王子靳懒懒地问。方才经纪人虽有提到,可他根本没注意听。

    「是、是吴彩虹。口天吴,天上的彩虹。」吴彩虹向他介绍起自己名字,双颊无端一热,不敢大剌剌注视他,垂眼看着他握笔的手,心中赞叹他修长又漂亮的手指。

    站在他面前咫尺处,感觉四周空气高贵又优雅,教她不敢大口呼吸。

    「所以,是有彩虹还是无彩虹?」王子靳随口蹦出一句话,对她的名字有些莞尔。

    「呃?」吴彩虹怔愕了下。一时听不懂他的问话,可心口不由得怦跳起来。

    王子靳将签妥名字的照片交还给她,在她尚未开口道谢前,语气有些不快道:「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那支广告。」

    「欸?」吴彩虹抬眸,愣问。

    「那支广告害我在酷热高温的埃及待了一个礼拜,每天得搭吉普车去杳无人烟的沙漠狂走路,不仅天天吃了满嘴黄沙,最後还严重中暑、晒得一身黑。」想起曾受过的折磨,他一脸不满地抱怨。

    尽管待在沙漠进行拍摄工作时,身边有不少工作人员在伺候他,他也不是一直置身在炽热黄沙中被持续烘烤,每半小时就能进吉普车或帐篷休息、补水,可他仍受不了那次的酷刑,从此再也不接需长时间曝晒在烈日下的广告。

    听他直言抱怨,俊美绝伦的脸孔上出现嫌弃表情,令吴彩虹感到陌生又难解。

    王子靳自单人沙发站起身,交代道:「我突然想吃爆浆泡芙。」说完,他转身便步离个人休息室。

    「啊?」吴彩虹张口讶然,怔怔然望着他离去的高身影。

    李雯雯抬手看了下腕表,很轻地叹口气。

    「虽然我想先跟你谈聘雇合约,但现在已经一点十分了,你还是快去排队,准备抢购三点出炉的限量爆浆泡芙。」李雯雯边说,边拿出便条纸写下店家地址交给她。

    「搭计程车去,记得要车资收据,回来报公帐。」李雯雯对仍一脸莫名的吴彩虹催促道。

    「快去!就算插队、用抢的,也得买到一盒爆浆泡芙,否则你的王子会暴怒,稍晚的广告可能拍不成,你的工作也会不保。」李雯雯道出可能的严重後果。

    虽说王子靳不会因没吃到泡芙就罢工,只是够大牌且脾气十足大少爷的他,一旦开口要的东西,若无法顺利为他满足,势必让他有闹别扭的藉口,工作进度就不容易顺遂完成。

    现年二十七岁的王子靳,其实心性仍非常孩子气,也许因出身富裕家庭,踏入演艺圈星运又无比顺遂,轻松成为众星拱月的对象,让他更肆无忌惮的任性耍脾气。

    「这什麽鬼地方?」王子靳脚下踩着有些湿泞的落叶堆,俊眉紧拢,脸色难看。

    「Shit!是谁接的Case?怎没说清楚要来这种鸟不生蛋的亚马逊丛林拍外景?」尚未到达指定的外景地点,一行人愈往深山走,他的抱怨声愈不绝於耳,直考虑要掉头走人。

    「彩虹,去哄一下王子。」随行的李雯雯对一旁的吴彩虹使眼色。

    想当年她还担心这个憨傻单纯的吴彩虹能不能胜任龟毛任性王子的助理工作,不料她表现的比预期还好,无论王子提出什麽不合理要求或任性闹脾气,她总能笑笑的相应,也总有法子安抚王子的脾气,这让一干工作人员对原本不太起眼的吴彩虹另眼相待,也心生感激。

    「喔!好的,雯雯姊。」吴彩虹笑咪咪应道,便要追上王子靳的脚步。

    「你背包交给其他人拿。」李雯雯要她卸下背上重担。

    「没关系,里面有不少需要用的东西。」她笑说,小跑步跑向王子靳身边。

    「王子,等等我!走慢点,小心被地上树枝绊倒—啊—」话未完,一声,吴彩虹便被落叶堆里的树枝绊倒,直接向前趴跌在地。

    听到身後声响,满脸不悦大步走着的王子靳,陡然止住步伐回身望去,再度蹙拢眉头。

    他朝她折返几步,低头看着跪跌在地的她,闷声问道:「有没有受伤?」

    即使是跟在他身边两年的小助理,他也没有绅士风度的主动搀扶跌倒的她。

    他原就不是体贴的人,更是姿态高傲的主人,而她只是他的小女佣罢了。

    「嘿嘿,没事。」吴彩虹乾笑两声,连忙站起身,拍拍膝头及裤管。「幸好是落叶跟泥土地,不会痛。」她要他放心,但也知道他不是真会为她担心。

    跟在他身边工作两年了,她老早就对曾以为的完美王子形象幻灭。

    她崇拜数年,那个谈吐优雅、气质高贵的王子,只是萤光幕前塑造出的假象,私底下的他俨然是易怒的大少爷,半点苦也吃不得,非常任性自我,更常恣意差遣她,当小女佣般使唤。

    但即使发现他有许多常人难以容忍的缺点,她却无法讨厌他,就算真实的他,不是斯文优雅的完美王子,他依然是她迷恋的唯一偶像。

    她觉得自己有如中毒般,跟在他身边愈久,对他的爱意就更持续增加。

    他面对镜头时自信耀眼的光芒,能遮掩他一切缺点,教她即使被差遣使唤也心甘情愿,甚至因能跟在他身边照顾他的生活琐事,而心满意足,无比幸福。

    即使对他的感情愈来愈深,她也从没妄想得到他的回应,只要能像个粉丝般大方地迷恋他,近距离看着他,就已是许多人求不到的幸运事。

    「导演说前面那片竹林就是预计拍摄地点。」吴彩虹柔声说,试图安抚不耐烦的他。

    「而且,这里才不是鸟不生蛋的亚马逊丛林,这可是台湾的人间仙境司马库斯耶!」她赞叹着这块风景优美的人间净土,拥有原始森林、巨大神木群,空气无比清新美好。

    「我讨厌深山丛林—」话才说完,「」地一声,王子靳大掌就往自己左手背拍打下去。

    可恶!他痛恨蚊子,特别是会在他白皙皮肤留下长期红肿的小黑蚊。

    这一想,穿着长袖长裤的他,顿觉全身都痒起来,连额头都发痒了。该不会他俊美的脸蛋已被该死的蚊子给袭击了吧

    吴彩虹见状,忙从背包掏出防蚊液,就在他四周喷洒起来,连忙解释着,「别担心,这地方蚊子其实不多,还有我带着各种蚊虫叮咬药膏,赶紧搽个药就不痒了。」将防蚊液收入背包,她再拿出绿油精,拉起他左手,往他左手背搽抹了下。

    王子靳低头看着她搽药的动作,原本满满火气,因她的缘故不觉已消散大半,也不好对服侍周到的她再继续发脾气。

    不过稍後在广告拍摄过程中,他不时出现状况,一会儿因身边似有蚊子出没,教他难以专注;一会儿又不小心迎面穿过挂在竹林间的蜘蛛丝,令他霎时哇哇大叫、嫌弃不已。

    他匆匆抹着脸,又急又气地忙要求工作人员立刻为他彻底卸妆、洗脸,甚至要求连头发一并清洗,还是吴彩虹软言安抚,才免去更多麻烦,不过让化妆师再重新为他上妆,也耽搁不少时间,延误了今天该有的进度。

    一行人在司马库斯住了两晚,进行了三天的拍摄工作,而王子靳每天都抱怨连连,总要一旁的吴彩虹不断好声哄着才能继续进行拍摄,也才终於完成这次外景拍摄的广告案。

    「哇~王子你看!这广告拍得多好,把你拍得好帅气、好有灵气喔!」吴彩虹在看已剪辑制作完成的广告影带,对王子靳赞赏不已。

    「我保证这支广告一正式播放,肯定造成大轰动,又会迷倒一大票粉丝了!我可不可以先跟公司一张海报啊?」她转头朝他双手比出大拇指,喜孜孜地极力夸赞,愈说愈兴奋。

    即使她在现场观看过全部拍摄过程,但看到正式剪辑成果後,他那完美俊逸的影像,教她再度心迷不已。

    「我以後再也不拍要上山下海的外景广告。」王子靳脸色很难看,说得斩钉截铁,对於广告画面呈现出的完美效果半点也高兴不起来。

    因为几日前的外拍,在深山里待了三天,害他的细皮嫩肉被可恶的蚊虫叮咬好几处,尤其最不能容忍的是他完美脸蛋上那因小黑蚊叮咬而留下的红肿,至今仍未消退。

    即使在青春期,他脸上也未曾长过一颗青春痘,如今这碍眼的「红豆包」长在额头上,令爱美的他每次一照镜子,心情就特别烦躁。

    「唉唷~只是一丁点红肿,过两天就消了嘛!这麽爱计较。」吴彩虹见他摆臭脸,赶忙翻出消肿药膏,走到他面前,为他搽抹额上的红肿。

    「瞧,那只小黑蚊多有心,不偏不倚就叮在眉心正中央,不仅完全不影响王子的美貌,反倒更增加灵气,有如观世音眉心的朱砂痣!」吴彩虹略弯身,为坐在沙发上的王子靳搽药膏,边笑咪咪地安慰赞美。

    王子靳抬眸,睐她一眼,气闷道:「一、点、都、不、好、笑!」

    「好咩~不好笑。来,左手背伸出来,那里的红肿也还没消。」吴彩虹丝毫不介意他的坏情绪,迳自将他当孩子在哄,边拉起他左手,搽抹他手背上蚊虫叮咬的痕迹。

    回想起她第一次目睹迷恋已久的偶像时,当时光是和他处在同一空间,近距离相对,她就紧张到讲话结巴,兴奋到快昏倒,之後开始在他身边工作,她对他依旧必恭必敬,当他是高高在上、不可亵渎的王子在伺候。

    可在他三番两次耍任性、闹脾气後,她虽对偶像的完美形象有些幻灭,却也识出他的凡人性情,跟他相处不再那麽诚惶诚恐,也知道如何自然地面对他,甚至安抚他的脾气,偶尔还敢唠叨他几句。

    王子靳敛去脸上不悦,乖乖伸出左手,接着换右手,让她为他搽药,心绪顿时有些怔然。

    向来不太喜欢被人触碰的他,却自然而然接受她对自己的肢体接触。

    回想起来,好像是从那一回开始的—

    那一次,他抱怨睡不好而头痛,脑袋昏沉没精神,不想工作,懒洋洋地瘫靠在沙发上,她立刻从随身背包拿出一罐白花油,没问他意见就直接将白花油沾在自己指腹,便往他鼻前抹去,他惊吓一跳想斥责,她又往他两边太阳穴搽抹,然後一脸笑咪咪地说要为他按摩。

    莫名地,他没拒绝,任她为他服务。

    那之後,偶尔他嚷着头痛,她便马上拿出白花油帮他搽抹,还为他在太阳穴及肩颈简单按摩,她按摩技术其实差强人意,可他竟也没嫌弃,不知不觉有些依赖。

    这几日,他任她为他搽蚊虫药,身上外露的几个肿包,他其实随手就能自理,却有些任性地要她服侍,而每当她指腹轻轻抚触他眉心、手背时,彷佛也抚去他躁动的心湖,总能缓和他的抱怨怒气。

    尽管,他只当她是小助理、小女佣,但不知不觉中,她其实在他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