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章:阳性

  已经过了整整十二天了,该来的却始终没有来。我终于去了医院,挂了妇产科的号,对医生说了四个字:“我要验孕。”而医生也还了我四个字:“去验尿吧。”

  阳性。

  我拿着化验单愣了愣,俯身去问坐在化验窗口里的大夫:“阳性是什么意思?”大夫从诸多盛着排泄物的小杯子中抬了头:“意思是说你要当妈妈了。”

  二楼,我选择了乘电梯下楼,因为我脚下细细的鞋跟令我随时可能发生不测,而这也意味着,我随时可能失去我的孩子——壮壮。是的,我早早就为孩子取好了名字:壮壮。我希望他是一个男孩儿,一个身体强壮,今后能为我遮风遮雨的男孩儿。而他会随了我的姓:何。

  上个月,我和史迪文上过三次床,而壮壮,自然是这三次中某一次的产物。在我和史迪文发生这三次姓行为之前,他都问了我同一句话:“唉?***呢?我明明就是放这儿了啊。”而我都用某种借口搪塞了他,比如“你记错了吧”,比如“算了,等会儿我吃药好了”,再比如“不会一次就中奖的”。而实际上,正是我,三次把***扔到了床底下,并且没有吃下“事后”避孕药。

  史迪文是我的同事,我们同在一间叫“宏利”的外汇公司工作,他在交易部,而我在市场部。我讨厌“宏利”这个名字,它太俗,却自认为大气而喜庆。我也讨厌史迪文这个名字。我们第一次在公司见面时,工龄比我久两年的他亲口对我说:“我这个名字洋气吧?史迪文,Steven,既是中文名,又是英文名。我太佩服我的爸妈了,他们太有国际观念了。”而我耸耸肩:“是吗?不过我听到你名字后的第一反应却是,这是一类昆虫。”“什么?昆虫?”“嗯,史迪文,生长在屎地里的蚊子。”

  “那你叫什么?”史迪文梗着脖子问我。

  “何荷,如何的何,荷花的荷。”我泰然自若。

  “何荷?何荷。”史迪文重复了两遍,笑着走开了。他的笑令我不安,以至于我怀疑他刚刚并不是在重复我的名字,而是在干笑:呵呵,呵呵。

  第二话:母性初绽放

  我隔着玻璃窗对香宜挥手时,香宜正在弹钢琴,而那群胖嘟嘟的小孩儿正和着她的钢琴声跳舞。那舞蹈太简单了,摆手,再摆手,颠着脚尖儿旋转,再旋转。而我却看着看着就入了神:不知壮壮今后有没有宽宽的额头,黑亮亮的眼珠,有没有莲藕般的四肢。

  香宜走出来时,我还在发怔。她对着我的耳朵叫:“喂!”我吓得一哆嗦。

  “干吗呀你?眼神贪婪,想拐骗我的小朋友啊?”

  我揉了揉耳朵:“哼,我不但不拐骗,还打算给你添新的呢。”以后,我可以把壮壮也送到这儿吧。郑香宜是我的表妹,小我三岁,今年芳龄二十五。她所住的这个居民区是片新区,距市中心不近,周边建设尚不完善,所以,她自己开办了这间幼儿园,接收附近的孩子,管吃,管玩儿,管教学。香宜眉清目秀,却不乏活泼,再加上她在学生时代学的就是“幼教”,所以随着这片居民区的日益繁荣,“香宜幼儿园”的孩子数也已经近三十了。

  “怎么?你要介绍谁家的孩子来啊?”

  我家的。这话到了嘴边,又被我活生生吞了回去。我虽已年近二十八,生个孩子无可厚非,可毕竟,我未婚,而且,在我父母和香宜的眼中,我连个男朋友也没有。那么,我该如何阐述壮壮的存在呢?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了,我走了。”我小心翼翼地扭身,打算先回家,先除下脚上这双高跟鞋。

  “喂!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说这么几句莫名其妙的话呀?”香宜一把揪住我的背包带。好在,我的行走速度慢,她这一揪,我只不过是止了步而已。

  “不是啊,我就是来看看小孩儿。”我实话实说。

  “那就更莫名其妙了。”香宜双臂交叉抱胸:“表姐,你最近来看小孩儿的频率实在是过高了,我长这么大,听说过赏花赏鸟赏古董,还真没见过你这赏小孩儿的。要我说啊,你真该找个男朋友了,赶紧结婚,赶紧自己生一个,想怎么看,就这么看。”

  第三话:传宗接代

  “我怀孕了。”我回了我爸妈家,在饭桌上,我直接把这句话扔给了他们。我妈一个没接住,筷子向后翻在了地上。倒是我爸,面不改色:“嗯?嗯。”我妈顾不上拾筷子,厉声道:“谁的?”我弯腰,替她拾:“我的。对了,我已经是个孕妇了,以后这弯腰捡东西的活儿,您自己来吧。”

  “什么叫你的?你一个人能怀孕?我是问那男的是谁。小张?小李?”我妈翻开了我的旧帐。她曾见过我的两员男友,一个姓张,一个姓李。他们如同张三李四似的,早已在我生命中渐渐默默无闻,不了了之了,只是偶尔被我妈念叨念叨罢了。

  “都不是。这一个,可比他们俩的基因好一百倍。”史迪文是出色的,无论是外形,还是大脑,他皆属上等。

  “那你什么时候带他回来让我和你爸见见啊?你去见过他爸妈了吗?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我妈的喜悦已溢于言表,仿佛并不认为我的未婚怀孕有什么不妥。

  “这辈子是没那个时候了。爸,妈,我不打算结婚,我想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我说得郑重其事,不苟言笑。说完,我撂下筷子,出了门,回了我那一个人的家。他们需要时间去消化壮壮的降临,也需要空间去思考和争辩我的不婚。不过,我笃定,他们无法强迫我结婚,更无法阻止壮壮的存在,因为他们比我更期盼那个小生命,更甚于期盼我的婚姻。

  我那一个人的家是一套二室一厅的二手房,说是二手,其实也有九成新。两年前,我倾囊买下它,搬离了我爸妈,同时,我换了新工作,步入“宏利”,认识了史迪文,开始了新生活。生活之所以有“新”,自然代表有“旧”。旧时,我与诸多未婚女青年并无大异,与父母同住,工作时间工作,工作之余恋爱,时不时接受父母“催婚”的谆谆教诲。而我与其余未婚女青年之间的“小异”在于,我的任务并不是要把自己嫁作他人妇,而是要娶回来一个丈夫,一个倒插门的丈夫。

  第四话:金针菇VS香菇

  我的第一次呕吐是在整整一周后,那天早上,我照例洗脸,照例刷牙,之后,就迎来了第一次目眩,第一次反胃。我趴在水池边上干打雷不下雨地干呕了一会儿,就好了。我抬头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皮肤干燥,蜡黄,眼圈是青色的,鼻头是红色的。我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化妆了,据说,化妆品会影响壮壮的健康。

  “宏利”九点开工,我又是在八点就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有一句俗话是这么说的:早起的鸟儿有食吃。而我,图的是“早起的人儿在地铁上有座儿坐”。为了壮壮,我必须有座儿坐。

  我的直属上司——市场部的瞿部长是个干瘦的中年男人,瘦得像是病入膏肓。他头发稀少却长,遇上大风天儿,甚是滑稽。前两天,瞿部长对我的无妆上工表达了不满,他说:“你这本来面目,比我还影响公司的形象啊。”我说了谎:“最近皮肤过敏,实在不宜涂涂抹抹。”此外,瞿部长看在我天天早到晚退的份儿上,也就不跟我计较了。这叫功过相抵。而我之所以晚退,自然也是为了在地铁上有个座儿。

  今天,是史迪文由夜班倒白班的日子,换言之,今天,我们也许将在公司见面。在过去的一周中,我们谁也没有联系过谁。这就是伙伴,互不约束的伙伴,这就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京子贡献者,他不爱我,不纠缠我,更不勉强我,这令我可以完全地拥有壮壮。

  我所在的市场部和史迪文所在的交易部有一墙之隔,而交易部的大门常常是闭得严丝合缝的,所以就算我和史迪文有着同样的工作时间,我们见面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在茶水间,在楼道,或者在电梯里。

  在有壮壮之前,我享受于和史迪文在公司偶遇的时刻。有时我会故意让长发抚过他的脖子,有时他也会故意触上我的匈部,当然,我们的这等小动作都发生在人后。我们都享受这等“见不得光”的刺激感。不过当下,我已经有了壮壮,所以我并不乐于见到史迪文了。我虽能令他在我的身体里播种,却不能保证他不反对我孕育他的种。这就好比对于你欺瞒了的人,你还是敬而远之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