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二零零九年底,我照常到三亚过冬。居处离海很近,终日游泳、闲逛、吃海鲜,偶尔在电脑上敲几个字,不成篇章,只求有趣。慵懒闲散的午后,我常躺在椰子树下读书,读《国王的人马》,读金圣叹歪解唐诗,偶尔也会翻两页弗兰西斯的传记。海边阳光明媚,我晒得像个精壮剽悍的非洲恶棍。出版社的朋友催我抓紧时间写作,我口头答应,却迟迟不肯动笔,感觉一辈子游手好闲也挺好。

  有一天刚从海里爬上来,我的朋友小庞给我电话,问我了不了解什么是“连锁销售”。我说这有什么可了解的,麦当劳、肯德基都是连锁销售。他说不是这些,而是一种新事物,只要交三千八百元,再发放三次机会我打断他:“你到底销售什么东西?”他支支吾吾地回答:“也没销售什么,就是就是推广一种模式。”我有数了,说这肯定是传销,你千万别上当,赶紧回来。

  几天后,他回到三亚,对我大谈自己的经历。小庞口才不好,可还是把我唬住了,他讲的每一件事都难以置信,就像走进了《天方夜谭》的世界,所见都是宝瓶里的魔鬼、洞窟里的妖怪。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生活,据说每人每天只有三毛五的菜钱。我大为起疑,说这也太离谱了吧,三毛五能买到什么?连根针都买不到,怎么够吃?他一口咬定:“真的,不骗你,有时还不到三毛五呢。”

  这个传销团伙在江西上饶,小庞也是被人骗去的。他三十岁了,几次恋爱都不成功,现在很想找个姑娘结婚。有天他的前同事李新英给他电话,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小庞大喜,李新英说那女孩现在上饶,见不到真人,只能先看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叫小琳,小庞给我看过,很年轻,笑得很灿烂,眉眼有点像著名的美女曹颖。小庞很是着迷,用手机跟她聊了几天QQ,渐渐不能自拔。

  小琳说自己在上饶开了一家女人饰品店,生意很红火,一个人忙不过来,想他过去帮忙,好像还有一些肉麻的话,“同甘共苦”、“共创美好明天”之类。小庞也是昏了头,没搞清楚状况就辞了工作,买了张火车票直奔江西。到了之后才发现不对劲:根本没有店,小琳连份正式的工作都没有,和一群河南人住在一起,什么事都不干,天天在街上闲逛。他越想越起疑,有天忽然想起我来,于是就打电话向我咨询。

  一个月后,我向警方报案端掉了这个传销团伙,很多人都说我勇敢,还有许多过奖之辞:为民除害、冒死潜伏什么的,我听了很不好意思。其实我的动机没那么高尚,只是好奇心发作,就想看看一天三毛五能吃些什么。

  听着小庞的描述,我渐渐下定了决心,说我要混进去看看。小庞很犹豫,说恐怕会有危险,那伙人不简单,肯定有什么背景,让我慎重考虑。我一向胆大,而且很羡慕海明威那样的人生,自己也干过几件危险的事:在海拔五千米的山口迎风奔跑,在大风大浪中一个人游进深海,而且自恃练过几天散手,反应也算敏捷,没把这事想得多么危险。

  小庞还是犹豫,怎么说都不想回上饶,我干脆跟他摊牌,问他一个月工资多少钱,他说一千多。我说:“那就这样,你帮我混进去,一切费用由我承担,我再付你两个月工资。”他考虑再三,终于点头答应。

  小庞有苦衷:他跟小琳闹翻了。小琳以谈恋爱的名义把他骗去,却只担女朋友之名,绝不行女朋友之实不让碰,不让亲,连手都不让牵。最让小庞生气的是她的举动,据说有一天小琳装扮一新,跟某个帅哥出去了一整夜,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小庞盘问她,她还不肯老实交代,态度十分刁蛮,小庞醋劲大发,盘问良久,嘲讽良久,最后怒目相向,跟小琳泼天大吵一架,这个团伙不限制人身自由,小庞怒不可遏,提起行李回了三亚。

  我要混进去,第一件事就得让他们俩合好。小庞对女孩子没什么办法,还是我出的主意,让他给小琳发短信:昨天在海边走了一夜,一直在想你。等了半天没见回复,我想这事不能着急,太过急切说不定会引起对方的怀疑,先凉一下再说。没想刚回住处,小庞的电话就来了:“他们同意让你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