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痴与起士蛋糕

    电话铃响。

    有个生性嗜睡,并且已经将一只脚伸进被窝的人,喃喃咒骂着起来接电话。她瞄了一眼墙上的钟,指针明明白白指的是十点五十九分。(晚上哦!)基本上会在这种时候打电话给别人的人,其公民道德和生活与伦理两科都该被“死当”。

    “喂……是你啊!嗯,写序啊……喔!好啦,好啦……什么?明天交!”

    她颤抖的将电话挂上,哀戚的看了眼空留余温的床,以及墙上的钟。十一点零四分。(算深夜了!)

    说到这个淑芬,你们八成都没见过她吧!其实没见过也好啦!不不不……你们千万别误会,我的意思呢,这个……留给读者一点想像的空间,保持一点神秘感总是比较好,你说是不是?

    不过,我知道你们一定还是对她很好奇,没关系,我可以约略的描述一下。她嘛──嗯……头发短短的,个子小小的,瘦瘦黑黑的。不过,你们可千万别小看她的个子小,我告诉你,她的胃口可是颇大的,尤其是看到起士蛋糕,马上失去理智。啧啧啧!那简直可以说是卯起来吃,我甚至还必须请服务生赶紧收掉空盘子,才能阻止她去舔盘里的最后一丁点残屑。我说这话可是一点也不夸张!还好她吃不胖就是了──说到这里,我觉得有点饿了……

    她放了一包爆米花到微波炉里,等了三分钟再捧着一大袋香喷喷、热呼呼的爆米花回到座位。

    其实我没有吃宵夜的习惯,因为通常在这个时间,我早就睡得不省人事了,哪里还会想到吃?再说我也知道晚上吃东西最容易发胖,所以我很少熬夜,还是早早上床睡觉比较保险……

    我也不知道淑芬到底忙还是不忙?只知道她有事没事就叫叫叫的,好像真的整天埋首苦写,很辛苦用功似的。可是如果我同她最近有什么电影,她又如数家珍,这部好看、那出不好看,鉴赏的水平直逼那些专栏上的影评人,所以依我看,她是游手好闲的时候居多。当然,她一定不肯承认的。不过我想她除了电影院也没什么地方好跑,为什么?哈!她是“路痴”嘛!因为她是住在忠孝东路六段,所以全台北市那么多条道路,她比较有概念的也只有那一条,而且如果跟她约在忠孝东路起头的一、二段碰面,那对她而言,还算是高难度的哩!

    好啦!我们今天不谈淑芬的迟顿,因为那可能会聊得太晚……

    ──作品清新慧黠,当然啦,这是大部分读者的反应,可是就我个人而言呢,我比较佩服的是她绝对精准的叙事能力。例如,把一个简单的接吻,写成*#¥%……嘿!你们别以为这是没什么。要不,你们现在就试着写写看……怎么样?我就说这不容易嘛!说真的,要达到这等铺陈、形容的功力可不简单,而一本小说除了大纲与结构之外,整篇故事内容的精采性与紧凑性几乎就靠这些了。所以说,光想是没用的,那也是为什么有许多人老是说自己的脑袋里有许多好故事,但偏偏就是写不出来的原因,这下你们明白了吧!

    噢,我的爆米花吃完了,现在几点?

    她看了一下墙上的钟。

    天啊!两点!这么晚了!不不不!我一定要睡了,再不睡就真的对不起自己了。我不说了……什么?还没说完?那有什么关……废话!这还用说,当然是充足的睡眠比朋友来得更重要!

    她以最快的速度熄灯、上床。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