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街南绿树春绕絮,雪满游春路。

    树头花艳杂娇云,树底人家朱户。

    北楼闲上,疏帘高卷,直见街南树。

    扬州的烟花春色自古以来一直令骚人墨客叹嗫,尤其时值稻花百谷即将落种的二月天,农地里的耕夫——植下精齐有如尺量的禾苗列,连空气间也翻泄着泥土的清芳。

    大批游客涌进扬州,目的便为欣赏诗词中“绿树春绕絮”的情景,而江边飘酒的柳絮垂落一地,一眼望去像煞了初雪堆满游春的路径。

    临着运河水畔,“烟波阁”纤秀的庭楼亭亭如玉笋,凡是前来的扬州欣赏风花雪月的富贵人家,夜里下榻的地点往往以经间为第一优先。

    入了夜的扬州各处青楼、酒馆仍然荡漾着一片丝竹和欢笑的声浪。

    烟波阁的二楼上房,一抹绝媚的倩影倚着窗儿静静欣赏扬州的夜景,楼下经过的王孙公子若无意间抬头发现她的芳踪,莫不想尽办法吸引美人儿注意,哪怕只是得到短短的一瞥,心也销魂。

    蓦地,美人儿身畔多出一道伟岸的男子身影。

    大伙儿见到,登时死了心。名花有主,而且“主人”器宇不凡,显然凡俗男子的气质万万及不上,既然如此,还是花钱买个有价的伴儿一块游夜河吧!

    “还不睡?”闻人独傲打横抱起美人儿走向软铺,轻柔地卸去她的绣花鞋。

    “我在赏月。”以往星星、月亮、太阳的景观她从没放在心上注意过,直到三个月暗无天日的软禁生活折腾下来,她才惊觉大自然的秀美是多么值得珍惜。

    “你已经赏了十来天的月,还嫌不够?”他温暖的唇掠过她的樱桃小口。

    原本他仅想亲亲抱抱而已,然而两唇相接后,他才发觉仍然不过瘾,索性霸道地封住她所有言语,也不期望听到任何回答了。

    “唔……”朝云开口正想回答他,却被他入侵的舌满面春风纠缠住。

    闻人独傲顺势将她压在自己身下,铺榻的干净味道混合着她沐浴过后的体香,瞬时令他产生阳刚而强猛的亢奋,手掌已经溜进她胸口的丝帛前襟。

    她浑身酥软得无法制止他,只能倾吐出细声细气的娇喘。

    “你知道吗?”她贴紧他的嘴唇轻喃。“我一直觉得很过意不去。”

    “对我?”他不解地问。

    “不,对天哥。”朝云轻轻喟了一声。“过去这些日子里我反复自问,倘若今朝生还的人当真是天哥,而且与成亲之初同等的爱护我,我该如何抉择才好?”

    他的食指轻轻点住她的唇瓣。

    “即使生还的人当真是宋定天,我也不会将你还给他。”闻人独傲的眸中射出无庸置疑的肯定。“你是我的人,永生永世只能属于我闻人独傲,任何人都无法将你从我怀中抢走,无论宋定天也好,宋汉成也罢,明白吗?”

    多么霸道呵!

    她早该明白的。尽管外表冷静若磬石,其实内里的闻人独傲埋藏着火烈而执着的心,他会不计一切留住自己的珍藏,无论将会面临外在如何强悍的阻挠。他便是凭着这份决心闯出天下来的,不是吗?

    “我爱你。”她的耳语及时在四唇相接之前倾吐出来。

    他难缠的唇下决心不再浪费时间在说话上头。

    “等一下……”她努力躲避他温柔的侵袭。“告诉我,你找着曾老的孙女之后,打算如何安顿她?”

    话题涉及救命恩人的亲属,以及他们耗费半个月光阴前来扬州的目的,闻人独傲的神智终于恢复一点儿清醒。

    “难说。”他的工作性质必须大江南北跑通透,目前多了个家眷和未出世的孩子已经有些牵绊,总不能再添一个女娃娃吧。

    今日他们入境扬州城,打听到牛家塘的所在位置,便直接找上当处唯一一间姓曾的人家,然而敲了半天门,里头却没人应声,显然屋主外出去了,他们只好临时投宿烟波阁,等明儿早上再上门探探消息。

    不晓得曾老的孙女儿多大年纪了?乖顺不乖顺?机灵不机灵?她愿意与他们俩离开扬州吗?倘若答案是否定的,他只好雇个管家替小女娃打点家务,尽量让她过舒服日子,或者……

    嘿嘿!他俊秀的脸颊再度跳上坏坏的邪笑。

    “交给仲修烦恼好了,那小子方法多得很,请他替小女孩找个安身之处应该不难。”苦头全由他天下第一名捕吃遍了,请那小子帮忙处理一些后续余波应该很合理吧?

    “仲修?”她差点忘记这个人的存在。“大捕头,我要问你一件事,你可得给我老实听话。”

    通常以通牒方式作为开场白的问题,讨论起来决计不会让人觉得愉快。与柳大美人相处了将近七个月,他已然摸透她的脾气。

    既然如此,只好设法转移她谈话的兴致。

    不规矩的大手再度探进她衣领,盈握她丰润诱人的胸脯,热唇尾随着手掌行进的方向吮吻。

    两人的心跳同时加快速度。

    “嗯……”他含含糊糊的应声,一副“我很忙,你别吵我”的热中状。

    “别……”朝云奋战得相当辛苦,既要提醒自己保持清楚的神智,又要提防他回答得模棱两可。

    太困难了!不玩了!

    她忽然推开身上的男人,七手八脚地收拢敞开的衣襟,粉红色的娇躯美景立刻从他眼前消失。

    “闻人独傲,你可以选择老实告诉我仲修是谁,以及你和他究竟有什么关系,也可以选择从今晚开始每夜睡地板,你自个儿决定吧!”美人儿俏脸一摆,打算跟他来硬的。

    啥?闻人独傲锁起浓眉。她居然以床第之欢做为谈判筹码,简直超乎想像的恶劣。虽然他们尚未成亲,但她等于是他口中煮熟的鸭子,而且已经被他吃过了,肚子里甚至怀着他的“小鸭子”……这种譬喻似乎稍嫌不够写实兼悦耳。不管了!重点是她不能夺走他每夜睡在床上的权利,以及其他附加价值,这种选择题绝对有失厚道。

    “没理由我不能睡床。”他声讨自己的权益。

    “好,你要睡床也成。”姑娘她抱起枕头,起身走向房门口。“这间房让给你用,我吩咐掌柜的另外替我备妥单独的上房。”

    两人尚未成亲,便面临“分居”的命运。

    “朝云。”他飞快拉回未来的老婆大人。这种时候只得讨饶了。

    “你说不说?”她睥睨他。为了确立日后身为妻子的权信,她有必要在婚前对夫君大人下点马威。

    “我有不说的权利吗?”他点头的动作充满无奈,也包含了更多的委屈。天下第一名捕能常是很识时务的。“基本上,我和他及致虚的关系有点复杂——”

    “多复杂?”

    “复杂到我建议咱们明天再谈。”他兀自做垂死的挣扎。

    “好呀!”朝云大美人乐意配合。“我去找掌柜的要房间,咱们明天早上见。”

    还是她比较狠!

    “慢慢慢,我招了。”他连忙把心上人拉回床上,尽量让她与门槛保持三尺以上的距离,以免她溜掉,而脑中已描绘出自己后半辈子一年到头躺冷板凳的滋味。“我和致虚是同母异父的兄弟,而仲修与致虚则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我和仲修既不同父也不同母,我们俩是因为致虚的关系才变成名义上的兄弟。”

    “听不懂。”他这套绕口令谁能一听就懂?

    闻人独傲开始讲解细节。“我的母亲曹氏在父亲谢世之后改嫁给姓封的人家,替封家生下了子嗣,取名‘致虚’。”

    “目前为止还跟得上。”朝云颔首。

    “而致虚的父亲在娶进我娘之前,曾经发生过一桩奇遇,结识了一位身份特殊的美女。封老先生和那位美女彼此爱慕,却因为那位美女为有夫之妇,无法和他长相厮守,于是两人短暂的恩爱过一阵子,之后美女便被丈夫接回身边,从此再也没和封老先生见过面。”

    “接着美女发觉自己有了身孕,生下来的孩子就是仲修?”她自行推演下半段剧情。

    “没错。”

    “那位美女叫什么名字?”举凡天下容以出众的佳人,一旦听见夫婿在自己面前称呼其他女子为美女,多少都会产生探听敌情的心理。

    清俊的脸庞再度布满无奈。

    “又不能说?”她随时打算抱起枕头出门。

    “说了你又不认识。”闻人独傲为难地摊了摊手。

    “你怎么知道?”她没好气的堵得他说不出话来。

    “……她姓董,闺名兰心。”大捕头回答得不情不愿。

    “董兰心……”朝云偏首思索了片刻。好耳熟的名字!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

    她暗中比较着自己近来结识的三位男子。

    封致虚的气质属于狂放而不羁的,言行举止最讨厌被世俗的礼教规范所限制,是典型的闲云野鹤派。

    闻人独傲则沉稳多了,外表上永远维持冷淡、有礼、内敛,内心世界却火辣辣而真实,尤其擅长吃味。

    至于那位仲修则蕴藏着与生俱的尊崇和华贵,似乎做惯了运筹帷幄的大事件,很习惯以只言片语定夺众人的生死,颇有高官将相的神气。

    如此炯异却又突出的三名男子,竟然纠葛着不为人知的身世秘密,若在江湖中公布出来,只怕有不少人会跌破了脑袋。

    “好啦,我已经老实回答完毕,咱们可以入眠了吧?”他开始考虑延揽朝云美女进六扇门负责审问犯人,效果包准比青天老爷再世还灵光。

    不过,这也难说得很,她的威胁会俩可能只对他有效。

    基本上,他、封致虚和仲修之间的微妙关系,目前为止仅有三个当事人知晓,而且必须继续保持绝对机密,否则一旦消息泄漏出去,只怕江山会掀起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风波,甚至有可能换个主儿蹲龙座,所产生的后遗症绝对超乎众人预料,非同小可。

    “不得了啦!不得了啦!”大街上突然响起刺耳的惊叫,几名路人找来锣鼓,当当敲坏旅人们睡梦或夜游的兴致。“失火啦!牛家塘失火啦!”

    牛家塘!两人齐齐从铺榻上坐起来。

    曾老头的孙女正住在牛家塘。当地失火,她会不会连带出事?

    “过去看看。”闻人独傲二话不说,立刻抓起外衣、外袍。

    两人匆匆奔出客栈,直奔失火地点。

    距离牛家塘尚有十来丈,他们已然瞥见火焰熏红了半片夜空。

    奔近火场时,周围堵满了黑压压的人头,十多个壮汉连成一道人链,灭火的铁水桶逐一递传到尾端的大汉手中,泼向烈焰熊熊窜烧的屋宇。

    闻人独傲查案多年,光凭经验便能断定房屋是遭到人为的纵火,所以整片屋舍才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全被火舌吞噬。

    “曾家的祖屋给人放火烧了。”群众间流传着窃窃私语。

    “曾家的女孩儿逃出来没有?”

    “没看见人影呢!我看八成是没希望了。”看热闹的人摇摇头,提出不舍的评论。

    曾家?朝云与大捕头互相交换一个眼色。

    闻人独傲眼尖,眸角余光似乎瞟见对街的暗处有人探头探脑,对方一发觉有人看向他的方向,赶紧缩回巷子里。他轻轻向朝云打个手势,两人悄无声息地欺近对方。

    “唔……”才刚抵达暗巷入口,一阵明显被捂住嘴唇的挣扎声传入耳际,倘若闻人独傲的功力少练几年,说不定便听不见这串压抑的求助低吟。

    “得手了,快走。”两名五尺来高的矮汉子扛着一团拼命扭动的麻袋,回头招呼负责把风的同伴。

    第三个匪贼还来不及示警,颈中一麻,已经愣愣地昏了过去。

    “站住。”寂寂冷月中,瘦削潇洒的剪影挺立于暗巷口,冷然的气势如刀如剑般射向匪徒。

    男子身旁倚着娇怯怯的俏影,看似弱不禁风,却又和男子充满保护性的站姿搭配得完美无缺。

    “阁下是谁?”绑匪中较胖的一个率先开口。

    “奉劝阁下少管闲事。”较瘦的那人也不甘示弱。

    “在下闻人独傲,生平钟爱打抱不平,普天之下只怕很少有我管不到的闲事。”他的口气淡淡的。

    “闻人独傲?”

    “天下第一名捕?”两人惊问出类似的反应。

    匪徒俩对望一眼,微胖的汉子换上修饰过的礼貌口吻:“闻人名捕,咱们兄弟俩和你井水不犯河水,你老人家何不高抬贵手,放小的一条生路?”

    显然兄弟俩情知在他手下讨不了好,干脆采取软姿态应付。

    “麻袋里的人可是个年轻女孩?”平静的语气仍然听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我们受雇带她回去见一位大人物,见完便放她回来,绝不会平白无帮伤了她,请闻人名捕放心。”矮胖汉子的态度堪称恭谨。

    “太不凑巧了!在下特地赶来扬州,目的便是针对着这个小女孩,麻烦两位朋友还是放她下来吧!”从他们掘劣的步法,闻人独傲一眼断定这两人绝对只是拿人钱财办事的小流氓,问不出多少消息。

    瘦子失去了耐性。“闻人名捕,你与那位大人物作对未免太不智——”

    “二弟!”胖子忽然喝止瘦子的威吓。“看在闻人名捕的颜面上,咱们今晚收手便是,没什么好说的。”

    瘦子还想辩解什么,却被哥哥挥止了所有反驳。

    裹人的大麻布袋迎面丢向闻人独傲,趁着他接手的同时,两道人影一晃眼便消失街角。

    朝云快手快脚的解开束口,一颗圆灵骨碌的脑袋瓜子忙不迭透出来喘口气,嘴里仍绑着布条。

    暗苍的光线让两人无法看清袋中女娃儿的长相,不过她的嗓门倒是挺聒噪的,口中的白布才刚解下来,叽叽咯咯的娇俏语音已经连珠炮般吐出来。

    “哇!闷死人了,那两个没良心的浑蛋居然绑得那么紧,害我浑身酸痛,赶明儿遇上非让他们好看不可。”女孩拼命揉搓自己的手腕。

    “你认识他们?”朝云相当纳闷。

    “当然啦!王胖、柳瘦是扬州城内出了名的打手,只要任何人肯付银两,就能支使得了他们,谁会不认识?”女孩下意识回答她的询问,然后才想到自己也应该弄清楚救命恩人的来历。“你们是谁?”

    黑暗中,闻人独傲和朝云只能勉强分辩出她晶亮的眸光,水波流转之间透出十二分的机灵。

    “我们夫妻俩受令爷爷所托,特地前来扬州捎个讯儿给你。”闻人独傲预期泪水随时会从这双伶俐得过分的眼瞳中奔泄出来。

    “爷爷?”大眼睛瞪得越圆越可爱。“我爷爷早在我出生之前就过世了。”

    什么?两人面面相觑。难道他们找错了人?

    “姑娘,你可是姓曾?”朝云先试探军情。

    “是呀!”女孩非常合作,合作是因为他们才救下她的小命。

    “你爷爷大名叫曾金岳?”轮到大捕头亲自出马。

    “咦?你们研究过我家族谱?”女孩显然没料到自己乏善可陈的身世也能引发旁人的兴趣。

    倘若女孩的祖父早在她出生前就已过世,那么托他们前来扬州寻找孙女的曾老头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闻人独傲再和朝云对看一眼,两人同时感到情况掺杂着某种程度的诡异,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偏生唯一知情的主角已经过世,满腔疑问也无从问起,看样子眼前的年轻女孩并不比他们了解多少。

    “姑娘,有位朋友临终时嘱托我们代他安顿你的生活……”朝云不晓得该如何接口。

    “你们是谁?”女孩再问一次,这回的语气透露出些微的不耐烦。

    “在下闻人独傲。”他只好再报一次姓名。

    基本上,“闻人独傲”的金字招牌在江湖中响透半边天,然而听闻他大名之后,反应与这女娃儿相似的对象却从来没有出现过。

    “闻人独傲?”只见女孩原本就烁亮得动人的眼珠子,在聆见他的名号后,更灿放出光华四射的欢悦眼芒,简直比头一遭参见皇上的臣子更加兴奋数百倍。“你是‘那个’天下第一名捕闻人独傲?”

    “是。”闻人独傲自认他除了柳大美人外,对其他女性生物仍然以不了解的万分居多。

    “太好了。请你等一下,我马上准备好!不要跑哦!千万要等我一下。”女孩开始东摸摸、西摸摸。翻遍全身上下,终于找出一本烂兮兮的破账本和微秃的毛笔。“有了,在这里。”

    她把笔尖凑近湿濡的小舌头,用力刷了两下,连笔带本的递给他,眼中充满期待。

    这是干什么?他无声的向女拌询问她“同类”的行为动机。

    我也莫宰羊。阁下看着办吧!朝云耸了耸肩,算是回答他。

    “请你帮我签个名好吗?”女孩兴冲冲的公布答案。“我有个微不足道的兴趣,喜欢搜集天下知名人物的签名。麻烦你大人大量,也在我的记录本子上贡献一下心力吧!”

    签名!闻人独傲打从十七岁出道行走江湖至今,头一遭遇见崇拜者向他要签名。这是赞美?抑或是侮辱?

    “啊!”朝云突然选在关键时刻惊呼。她想起来了!名人!董兰心!

    “怎么了?”他紧张的扶住她身子。“是不是孩子又作怪?”

    “不是。”震骇的焦点对准他担忧的面孔。“我突然想起董兰心的身份。我晓得她和‘仲修’是谁了!”

    “是谁?”小姑娘刹那间提高警觉。倘若董什么心的具有天下知名的身份,或者她可以请这两位俊男美女代替她索取签名。

    朝云张口结舌,愣愣地迎上大捕头了然的眼光。

    董兰心是当今皇太后的闺名!

    那么仲修岂不是……

    “真的假的?!”她忍不住惊叫。

    “真的真的真的,一定是真的。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女孩的兴致比他们俩更高昂。

    闻人独傲含笑的眼不再看她,转而面对小姑娘。“姑娘,你还有其他亲人在世吗?”

    “没啦!两年前我娘过世后,我就孤零零的一个啦!”她仍然不肯放过前一个话题。“告诉我董兰心的身份嘛!我拿江湖高人令狐冲的签名和你们交换。”

    闻人独傲当做没听见她的问题。“既然你举目无亲,我们夫妇俩又受人之托要照顾你,你干脆和我们走一趟长安城可好?”

    “去长安城对我有什么好处?”其实她留在扬州也没地方可住了,跟着他们游历江湖也没有什么不好,再说人家可是堂堂天下第一名捕闻人独傲,她的偶像之一耶!能天天亲近偶像的感觉当然很痛快,所以嘴里虽然没有立刻答应,其实心里已经猛点一百次脑袋了。

    “长安贵为当今天子的落脚处,城内不乏知名的风流才子、高手侠士,一旦你到了当地,碰见成名人物索讨签名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了。”他因材施教,提出一个最能吸引小姑娘的条件。

    “对喔!”女孩开心得猛点头。“就这么说定了,我和你们一块到长安城玩玩。”

    “闻人!”朝云越想越不对劲。“你真的要请仲修帮忙?”

    “谁是仲修?”女孩再度发现新的研究对象。

    “他是一个你会非常感兴趣的公子爷。”他一手揽着爱侣,一手牵着小姑娘的巧手,慢慢踱出暗巷。“运气好的话,或许你愿意在你的大本子里签名呢!”

    “真的?”好棒哦!她就知道自己没崇拜错人,闻人独傲果然不愧为天下第一名捕,一口气就能带领她认识好多名人。

    长安城!本姑娘来也。

    ※※※

    “皇上,你派出去的探子传回消息了。”尖细的语音发自太监口中。

    刺贴呈到御书房的桌案,当今圣上放下批阅诸臣奏摺的朱砂笔,翻开贴面——

    闻人独傲与柳朝云七日前出现于扬州牛家塘。

    “嗯。”皇上缓缓点头,低头藏匿眼中如释重负的火花。

    他随手提笔写下一张信简,以火漆密封起来,抛给跪在案前的太监。

    “按照信封上的地址,尽速送达目的地。”端严权威的脸容上仍然维持着尊贵神情。

    “遵旨。”太监半弯着身,一步一步的倒退出御书房。

    倘若途中有人胆敢拆开天子的亲笔密函,他们会看见几行简单的字句——

    姓封的小子:

    你伟大的二哥我找到咱们的老大哥了,听说他人和柳朝云在杨州。

    我总算可以不再听见你威胁我生命安全的嚷嚷。

    赶快派人去拦截他吧!再让他失踪,老子可不负责。

    落款处绘上一条吐舌头、扮鬼脸的小龙王。

    闻人大捕头终于有下落了。

    对封致虚而言,大哥足足失踪了近七个月,也难怪那家伙会着急得天天派探子送信来鬼叫:“你再不想法子把闻人独傲找出来,当心我抖出你十一岁那年被我吓得尿裤子的丑事。”

    皇帝叹了口气。

    既然贵为九五之尊,当然必须维护他完美无缺的形象,怎么能让黎民百姓知悉他曾经尿裤子的往事呢?

    他回头提起朱砂笔,继续审阅奏章。

    “哈啾!”批到一半,忽然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喷嚏。他隐隐觉得不太对劲,仿佛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了……

    低头审查章纸,他发现朱砂不小心滴落奏摺的角落。皇上连忙取过一张宣纸,轻轻吸干殷红的墨迹印子,重新将笔尖沾满了艳赤的朱砂——

    然后,他在奏章尾端,挥洒一记苍劲的漂亮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