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春去秋来,四个寒暑很快就过去了。

    「我们明天就要回家了。」于菁薇走过来,抛给她柳橙汁。「感觉怎么样?」

    「很棒。」晴艳看看收拾得一尘不染的宿舍,几卡大皮箱放在门边,预告了明天的行程。「每件事都很棒,在这里念书很棒,如期把书念完也很棒,交到-这个朋友更棒。」

    她们互拥了一下。「想当初,我们在飞机上发现对方的身影,后来又发现彼此住在同一间宿舍的时候,差点把对方杀了。」

    「我没有想过,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晴艳补充道:「而且在一年之内。」

    只身前往国外念书,已经是件不容易的事了,刚到美国的前三个月,对她而言,更是恐怖。

    她没有煮过饭--虽然她应大家请求,跟随留学生的传统,扛了个大同电锅飘洋过海,但不会使用,有什么用?她没洗过衣服,不知道深色、浅色衣服不能放在一起洗,因此刚来的那几个月,每天都穿着惨不忍睹的衣服出门。

    琐琐碎碎的事让她挫折不已,她想打电话回台湾诉苦,却无法容忍自己变得软弱;想向大姊的人脉求助,偏又不容许自己做出示弱的行为。

    她咬着牙撑过来,每天看于菁薇悠游自得的模样。她有一手好厨艺,她会包水饺、熬粥、在她面前揉面团做小笼包,她会炖正港台湾味的牛肉汤,那香味简直是一种骚扰,但她就是统统不请她吃一口。

    她气得牙痒痒,发誓有一天,自己一定要比她强!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公用的小厨房好几天没传出香喷喷的正港台湾味,才发现她的室友躺在床上不起来,整个人都快发霉了。

    「怎么了?」她主动关心。

    她别过脸。

    「到底怎么了?」

    她还是不理她。

    晴艳火气大了,「说啊!如果-不说的话,我发誓我以后都不再客气,-煮什么东西,我都要抢来吃,而且吃光光,碗全部留给-洗!」

    很微弱的声音,从枕头里传了出来。「他变心了。」

    「谁?」

    「我男朋友。我们说好,我拿公费留学,他在台湾考托福,等他申请到学校,就到美国来找我。我们说好要相爱一辈子,只要忍耐短短的一年,我们就可以再重聚。结果我出国不到一百天,他就变心了……」

    一听到这种鸟事,她就一肚子火。

    晴艳把她拉起来。「-在这里哭什么?这种男人不要也罢。」

    「可是我爱他……」

    「爱个屁!这种烂男人,-爱他哪一点?就算-跟他结婚,只要-转个身,他也会马上去勾搭别的女人。」她握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起来!」

    「干嘛?-让我哭死在这里算了。」

    「想都别想!」晴艳心里有了主意。「如果-省吃俭用,还剩多少零用钱?」

    「我不想算。」

    「-一定要算。」她硬把纸笔塞给她。

    然后,自己也坐下来计算。「算好的单子给我,我还要换算一下。」

    「换算什么?」于菁薇被她弄得一头雾水,眼泪也忘了流了。

    晴艳念念有辞,然后抓起室内电话。「我们共有的钱可以打三小时国际电话,打电话去骂他!骂完以后,就当没这回事。」

    于菁薇在她的强迫下,打了电话,刚开始,她哀求男朋友回心转意,当男友开始不耐烦时,她也火了,把所知的脏话都骂过去,声嘶力竭地骂他负心汉、一辈子秃头歪嘴烂耳朵,骂得超级顺口、超级畅快,只要他一挂电话,她又拨过去骂。

    她的怨气不是只有三个小时可以解决的,这一挂一拨、一挂一拨,足足骂了六个小时,她才觉得纡了一口怨气。

    下一个星期,晴艳拖着她去咖啡店当女侍、到中国餐馆去洗碗,打工打得她们腰酸背痛,才终于赚回那些电话钱。

    「说起来真应该感谢那个烂男人,如果不是他,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

    于菁薇或许已从伤痛中平复,但晴艳仍义愤填膺。

    「以后别再被那些烂男人骗了!」

    四年之中,她们没回过台湾一趟,每天都念厚厚的书,徘徊在图书馆,跟外交人员一起研究国际情势,看大量报纸书刊,增加专业知识。每到假期,她们还必须到新闻中心去实习。

    那种忙,是很忙很忙,忙到让人透不过气的那一种。

    她没有多余的时间与体力去想远在台湾的人,包括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

    他们从来没有交换过电话,她也就理所当然地没打过电话给他。值得欣慰的是,当初毅然参加公费留学的目标,她已经达成了,她学会了以静制动,每天她都可以感觉到自己在进步,眼光变得宽广、心胸变得宽大,脾气因为挫折而磨得圆润。

    来到美国的第三个情人节,于菁薇忽然问:

    「难道-不想见卫展翼吗?」

    「卫什么?」那时,她正在追踪毒品走私的新闻,话都没听清楚。

    「卫展翼。」

    飞越在键盘上的指尖突然震颤一下。

    「喔,卫展翼。」她悄然低语,心里一阵疼。

    于菁薇这一问,就像把思念从她脑海深处,硬生生地拔了出来。

    「你们不会也分手了吧?」她怪怪地问。

    「我跟他?分手?」她转过身,「-怎么会把我跟卫展翼串在一起?」

    「因为当初-是他提名的啊!他用一系列专访,交换让-参加考试的资格。」

    她呆了一下。「-是说,这个公费留学的机会是他弄出来的?」

    「不不不,他是提名让-来考试,但他无权影响结果。事实上,-笔试拿到第一名,口试的时候,据说-看起来太凶而落到第四名。最后-到这里来,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慢慢转身回桌面,听到这消息,心情竟是平静无波,只是有点讶然。

    推算时间,他提出提名的时候,她甚至还没觉醒,还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与他一同展翅,但那时他就已洞悉她要的一切,悄悄布下棋子。

    在他想用霸道的手段,将她护在羽翼下的同时,他也认清,他不可能将她强留在身边,所以他做了这个安排。

    用他的专访,去换取她考试的机会。为了她,他情愿出卖自己……

    「怎么了吗?」于菁薇见她怔然,不禁慌慌地问。

    「没有。」她笑了。最懂她的人,毕竟还是卫展翼!「如果我到美国的第一年,-告诉我这件事,我一定杀回去跟他理论,大声告诉他,我不要他的施舍。」

    第一年最难熬,生活上种种的挫败几乎压垮了她,把她的棱角一举压碎。

    「如果-在我到美国的第二年,告诉我这件事,我虽然不至于会立刻飞回去抗议,但我一定记恨他一辈子。」

    于菁薇紧张地问:「那现在呢?」

    「不生气,也不记恨,在这里,我找到事业上的理想。」

    「但我从来没听到你们在联络。」

    「那是因为我们根本没联络!我爱他,他也爱我,但我们没在谈恋爱。」

    于菁薇惊讶极了。「要放手让心爱的人离开,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像卫展翼这种会紧紧守护宝贝的男人。」

    「是啊!」她最了解他的霸道,要他放手让她出国,想必他会很难受。

    但他是真的爱她,才愿意让她乘着梦想的翅膀远去吧!

    这份暖暖的感觉一直陪着她,度过在美国的第四年。当初一起公费留学的男女,有的早已决定留驻在美国,她却一天比一天心急,一天比一天用功,希望能早一点、更早一点拍着丰硕的羽翅,回到他身边。

    喝着柳橙汁,看着返家的大皮箱,于菁薇问:

    「如果卫展翼到机场来接机,-有什么感想?」

    她弯起浅浅的笑。「没有感想。」

    「-还爱着他吗?」

    「要等到我见到他,我才能肯定。」思念这种东西,在她忙碌的生活中只曾在梦里徘徊过,她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要说爱不爱,她现在没把握。

    但,这段期间中,并没有任何男人闯入她心中。她会忍不住把身旁示好的男人,拿来跟卫展翼做比较,一比之下,任何男人都溃不成军。

    「唉,像我当初约好,一天一封E-mail,还要用MSN联络,一个星期打一次国际电话,搞得日夜颠倒,结果却败给你们毫无联络的默契。」

    晴艳觉得她还是好梦幻。「别把我跟他想得太美妙。也许等我见到他,他已经开始秃头,有啤酒肚,正妻一名,小老婆八个,娃娃兵一列了。」

    于菁薇哈哈笑。「-别忘了台湾有八卦杂志。放心!卫展翼安分得很,他是Gay的传闻已经甚嚣尘上,还有人说,他因为年少时受刺激过深,兄弟又相互扶持,所以跟卫征海发展出不伦兄弟恋呢!」

    「搞不好哦!」她也笑笑。

    明天,明天她就要启程,回到可爱的家了。

    她一直忙到上周,才开始打包行李,采买送给家人的礼物,一切都已经准备就绪了,直到今晚,她才有空闲,细细去想卫展翼的模样。

    亲爱的他,还像从前一样……欠扁吗?

    她看着窗外好风光,忍不住噗嗤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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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风宴在家里举办,热热闹闹吃完一摊之后,丁老爹冲上楼去,捻香告诉亲爱的老婆,他们钟爱的小女儿终于学成归国了。

    一干男人们在楼下,喝茶闲嗑牙。

    晴艳四年没回来,家里已经多了好几号人物,霓华生了对龙凤胎,最内向的二姊云柔,也已经有了对象。

    「叫小阿姨。」丁霓华拉着宝宝的手,朝她挥舞着。

    「小阿姨。」宝宝的声音软软嫩嫩。

    「天哪!」晴艳像是受到惊吓似的,伸出食指,轻触宝宝们的脸颊。「我真不敢相信,外表叱咤风云、实际上有感情障碍的大姊,现在居然有小孩了。」

    「-讨打啊?」霓华凶巴巴地说道。「-亲姊姊在产台上痛得死去活来,-还在美国念大头书,一点没想到要奔回来,为我分忧解劳。」

    「我又不是始作俑者,应该不用到产台边,接受热切的招待吧?」

    云柔泡了壶樱桃果酱茶,为姊妹们一一斟上。「在美国一切好吗?」

    「一言难尽。」事过境迁,她已经云淡风轻。「刚开始,我以为我会因为水土不服、忧郁症强烈发作而死掉。」

    「-?」两个姊姊都不信任地看着她,一脸怀疑。

    晴艳可是丁家最剽悍的人呢!想当初她要出国,她们还曾为美国人感到忧心,就怕那些不长脑袋的美国男人以为东方俏妞好欺负,反被教训得唉唉叫。

    「没错,一个人在异地生存,油腻腻的炸鸡吃不惯,也不会自己煮东西,每天就念书念书,想念到忘记肚子饿,还因为手头拮据,必须抽出时间去打工……」

    霓华又气又心疼。「为什么不说呢?我可以汇款去给-用。」

    「晚餐吃得还满意吗?要不要我再去给-下碗炸酱面?」云柔也同样不舍。

    「我就是去学吃苦的啊!」晴艳拍拍手,表示大功告成。「总之我都熬过来了。」

    「我们的小妹终于长大了。」霓华笑咪咪地说。

    瞧瞧她,眉目之间蕴满自信,举手投足如此优雅。当她说起工作的时候,企图心依然强烈,但已经不复以往火爆冲动的模样。她的冲劲已经转化为眉目之间的深沉与凝思,在动手动脚以前,她已经学会先动脑子。

    「那……那个男人呢?」云柔首先打破沉默问。

    「谁?」

    「卫展翼。」

    她笑了笑。「喔,我过两天会去拜会他。」

    「只是拜会?」两个姊妹起哄。

    「只是拜会,其他的再说-!」她故作神秘。

    「这么无情,出国的前一晚,你们在饭店里销魂忘我,差一点忘了要赶飞机,记得吗?」霓华故意坏坏地提起。

    她泛起一个笑容。「记得,那一夜很疯狂呢!不过,首先,我要确认我是不是还爱他,他是不是还爱我,然后才决定我们要不要发展一段感情。」

    「-想急死老爹吗?」云柔骇问。

    晴艳微微一笑,一针见血道:

    「反正老爹有被虐狂,难道-们不觉得,他很爱庸人自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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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海集团目前已经是两岸三地最大的娱乐资讯业龙头,总裁卫展翼的一举一动,更是所有媒体瞩目的焦点。

    尤其是他买下太阳电视百分之四十九的股权,成为最大的股东,消息一传开,媒体都追着他跑。

    「卫先生,请问您这一次拿下百分之四十九的股权,是有什么含义吗?」

    「港星梁珊珊对外宣称,您买下太阳电视是为了她,请问此举是为了讨好美人心,还是单纯想破除卫家不伦兄弟恋的传闻?」

    「玉女明星洪玫瑰说,梁珊珊都在放屁,您下半年度的重心放在虎威经纪公司,只为了捧红她,请问此言是真是假?」

    四年来,新闻界的生态已经大幅改变,八卦媒体当道,玉女明星与影坛新秀的隔空交火,让大批媒体的追问像蝗虫过境般可怕。

    「我不回答这类的问题。」

    卫展翼与太阳电视开完记者会,随即由秘密通道离席。

    所有的记者都往前冲,突然,一个菜鸟女记者被一把椅子绊倒,所有的记者统统摔成一团,在会场上,你挤我呀我推你,打得不亦乐乎。

    卫展翼往贵宾专用电梯走去,两个助理兼保镳随侍在侧。

    「请问,卫先生愿意接受超级日报的专访吗?」一道温柔的女声,伴随着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的响声,朝他缓慢靠近。

    他僵了一下。那个声音,他日思夜念,如今终于回到他耳边。

    「小姐,我们总裁的记者会已经结束,现在不接受采访,谢谢。」

    他的助理转过身来挡。

    「好吧!那你们问问他,什么时候才肯接受我的采访?」晴艳继续踏着优雅的步伐,顿也不顿地走向他。

    听到后头会场里一片吵闹的声响,她会心一笑。

    她穿着无肩黑缎小礼服,简单的剪裁反而突显她姣美的身材,她带着灵俏的笑容偎近他,直到卫展翼充满渴望的眼眸里,只剩下她的倒影。

    他撤开两位助理兼保镳。「你们先到车里去等我。」

    「总裁?」

    「叫你们去就去。」

    「是。」呜呜……不是传说总裁爱男人吗?怎么一个美女刚出现,他们就被赶走了?难道他们的姿色比不过那个美女?

    卫展翼张开手臂,晴艳像小雀儿般,跳进他怀里。

    深深吸一口气,呵……没有变,这是她爱的男人的味道。

    「-回来了。」他把脸埋在她的发间,忘情吸嗅她的香气。

    「我回来了。」她把他抱得好紧好紧。

    他比记忆中更为英挺,事业成功使他的自信又增加不少。她毫不怀疑记者会提到的洪玫瑰与梁珊珊都对他爱慕不已。一个有着雍容气度的男人,除非女人瞎了眼,才会对他无动于衷。

    她比他记忆更漂亮,更有自信,她有一种迷人的光彩,是璞玉经过琢磨之后,才会显现的光华。

    然而,她的眼中依然闪动狩猎光芒,那种每次他照镜子,都会在自己眼中发现的光芒。

    他天生是鹰,而她也脱胎换骨,变成小母鹰,飞回来找他了。

    「-是回来投入我怀抱的吗?」他自傲地问。

    她用手肘,顶顶他的肋骨。「先生,女人没那么唾手可得,你必须追求我,我才会考虑要不要跟你在一起。」她眉飞色舞地道。「再说,我有个条件,我永远都不要躲在你的羽翼之下,我要跟你比翼双飞,你要是能接受,才来追我。」

    她眼中促狭的目光,让他感到万分熟悉、万分可爱。

    四年前,同时把心封存在寒窖,情不动、意不生,全心全意去追求眼前的事业目标,把对方当作是心灵后盾的人,不只有他,他们同时都这样做啊!

    这四年来,他无法不渴望她的消息。他常跑老爹家,陪他打拳喝老人茶,只为了更亲近她一点点。他知道她的事,熟习她的生活,该死的,他就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想要跑到她的宿舍外去偷窥、去站岗、去递早餐、去送消夜。

    即使那栋宿舍远在美国!

    「亲爱的小姐,我们要恋爱了,请问我们要从哪件事先开始?」

    「先从交换电话开始吧!」她退出他的怀抱,弹了弹指、吹一吹指甲。「每天晚上你来接我吃饭,固定送我回家,在我家门口十八相送,偶尔打个啵儿,回家以后,再打电话跟我情话绵绵。」

    一个小时后,他们已经在他为她准备好的新房里缠绵。

    「不公平!」欢爱一回后,她踢腿嚷道:「明明说好要先追求我的,结果过没几秒,我就被你拐上床!」

    他懒懒地覆住了她。「就当作是熬过四年空虚寂寞的奖赏吧!就算要追求,也等明天再说。」

    这一刻,他们两心相属,恋爱才正要开始。

    她以为,这辈子除了工作以外,她不要任何阻挡她迈向成功之路的男人。

    他以为,他这辈子会娶个事事听话的小妻子,留在他的羽翼之下,让他疼、让他宠……

    但是他们遇见了彼此。

    在理智开始运作之前,灵魂就已经先爱上对方。

    他们会恋爱、结婚、生子,会长相厮守,一直一直走下去--

    直到……永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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