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着滔滔流年。

  “以后别再让天佑去接我了。”上楼的时候,飘云对隋洋说。

  “为什么?”隋洋一头雾水。

  “我自己有胳膊有腿,为什么一定要麻烦别人?”

  “天佑又不是外人,他是我表哥,从小我们俩关系最好,他什么都护着我。”

  “那你也不能把人家当佣人使唤,再说他那辆跑车太扎眼,闪闪发亮的停在我们学校门口,整个就是一深水炸弹,不知道惹得多少人眼热,我可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

  隋洋乐了,捏了捏飘云的脸:“纠正你两点:第一,我没拿天佑哥当佣人使唤,我爸是对他有恩,但那是他们之间的事儿。他是我最崇拜的人,如果不是为了你,我也不好意思麻烦他。第二,一向不怕天不怕地的童飘云,还在乎那点流言蜚语?”

  飘云皱皱鼻子:“我当然在乎,这可是我的饭碗,你要是不要我了,下半辈子我可就靠它了。”

  “我怎么会不要你,你非要我把心挖出来给你看是不是?你这个狠心的女人。”隋洋长臂一伸,笑着用胳膊勒飘云的脖子。

  “跟你说真的,你别不当回事儿。”飘云好不容易才喘过一口气,心想,这人看着挺瘦,力气还真大。

  “我知道了,以后我亲自去,我的驾照就快下来了。老爷子答应送我一辆车,你喜欢什么牌子?奔驰?宝马?还是保时捷?”飘云一叹,跟他就像是赤道和北极,正经事儿永远说不到一快去。

  “我喜欢飞鸽。”飘云没好气的说。

  “飞鸽?有这个牌子的车吗?我怎么没听说。”小少爷满脸疑惑的看着女友。

  飘云斜他一眼:“当然有。二八款,带横梁的那种。小时候,同学的父母都是用它带着孩子逛商店,我特羡慕。”想起这个,飘云的心里隐隐做疼。

  “哦。”隋洋恍然大悟,“原来是自行车啊,我说怎么没听过,压根就没见过。”

  飘云无言,彻底败给他了。

  饭局在二楼雅间,青云阁,名字很高雅。衣着光鲜、面容姣好的服务小姐恭恭敬敬的候立在门口。房间装修得华丽精致,舒适宽敞。透过落地的玻璃窗,能看见蜿蜒逶迤的江水,在夜幕下像条游动的黑龙。

  飘云进去一看,都是熟人,文帅,江唯,许诺,夏明威,城里有名的“纨绔”该来的一个不少。

  天南海北,你来我往,酒过三巡,菜基本没动,红酒喝掉了十几瓶。大家觉得不过瘾,又叫了几瓶茅台。飘云早早退出战局,坐在一边乘凉。

  男人在拼酒,酒成了他们此时唯一的爱人。飘云只有吃菜,反正也没人理她,她也乐得不用再装淑女,满桌精致的菜肴成了她此时唯一的乐趣。鲍鱼、鱼翅、西洋参炖燕窝,都是平头百姓吃不到的奢侈品,浪费可惜了。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千万别让食物寂寞,食物寂寞了,以后就不再来了。所以,为了以后还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飘云现在就要很努力很努力的,吃掉它们。

  “哥儿几个一会儿找点乐子去吧。”江唯兴致勃勃的说。每当这样的话题开始的时候,就表明他们拼得差不多了。

  “好啊,听说东边新开了一家夜总会,晚上有艳舞表演,有个小妞舞跳的特棒,很多人专门去捧她的场,咱们瞧瞧去?”夏明威是这伙人里的猎艳高手,对城里的风月场所门儿清。

  “你说那妞我知道,她不是每天都跳,看她跳舞要等到周末,周末她才出场,就一个小时,还不一定什么时候出来,你得耐心点等。”江唯一拍桌子:“操,这么拽。那脱不脱啊,不脱光了老子看个鸟啊。”飘云喝汤的手一颤,表情有些不自然。他们谈论这些从不避讳她,因为她向来爽朗大方,乖巧懂事,知道什么时候该装聋作哑,什么时候该闭目塞听。

  文帅眼尖,发现飘云今天有些反常,赶紧出来打圆场:“哎哎,没看见有女士在场呢吗?都斯文点啊。平时装得人模狗样的,别几杯猫尿下肚,就开始走板。”

  “你丫的,别装了。人家飘云还不了解你,你们不是大学同学吗?听说你还追过人家呢,是不是,飘云?”江唯这人向来活泛,今天更是惟恐天下不乱。

  “文帅,怎么没听你说过?”隋洋眉毛一挑,还真有点生气了。

  “哪有的事啊,人家文帅追的是我同寝一女生,我不过是个传话筒。”飘云发现苗头不对,赶紧解释。

  “呵呵,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江唯有点喝高了,也看不出眉眼高低。飘云恨得直咬牙,隋洋什么玩笑都能开,就是这样的玩笑说不得,小气着呢。

  “文帅,到底有没有这事?”隋洋的口气有点冲,叫上真了。一双桃花眼睨人的时候,越发秀长明亮。“隋哥,真没有。”文帅苦笑,就差指天立誓了,“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动她呀。你不知道,她大学的时候厉害着呢,中文系第一快嘴。一场辩论会把工大那几个小子斗得体无完肤,就剩下一口气了,只差没让人家爬着出去,真给我们师大长脸了。”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挑的。”隋洋一脸得意相,手一伸,仗着几分酒劲把飘云搂进怀里。

  飘云干脆应景,扮起小鸟伊人,一脸媚人的娇憨。男人嘛,该给的面子就要给足了。你在人前给他长了脸,他才会更疼你。躲在隋洋怀里,笑得一脸沉静,大树底下好乘凉,万事自有他来扛。管他红尘多纷扰,及时行乐就是了。

  飘云知道,这帮公子哥都是吃喝玩乐享受人生的行家。他们不是随便的人,可随便起来不是人。

  隋洋向来能玩,玩疯了是个顾前不顾后的主儿。飘云索性让他玩,对这种从小被人捧大的骄子,你得顺着他的性子来。如果像个狗皮膏药似的成天粘着,他早晚烦你。

  男人这种事,该是你的,别人拿不走。不是你的,强留也没用。干脆无为而治,以不变应万变,自己也落个清净。

  “说真格的,我们一会去哪儿?”江唯还惦记着玩。

  “我今天请假,你们去吧。”隋洋说。这群少爷立马抗议。

  “喂,太不够意思了吧。该不会是怕回来之后,飘云给你穿小鞋吧?”

  “呵呵,咱们飘云可不是一般女人。她大方着呢,是不是,隋洋。”江唯神秘兮兮的推了隋洋一把。

  “去,别说的好象我犯过什么事似的,我对我们家飘云可是一心一意。今天真是有事,放兄弟一马成不?”

  “什么事啊,有没有需要哥儿几个效劳的地方?”江唯虽然口无遮拦,但就是这点好,讲义气。

  飘云笑了:“今天这事儿,只怕你们帮不了。”

  “切,就没有我们办不了的事儿,说吧,你们到底要去哪儿?”一个个都是人尖儿,嚣张惯了,口气横得能吞下一头牛。

  飘云将他们挨个扫了一圈,轻轻的说了两个字:“宾馆。”此话一出,全场哑然。

  过了一会儿,江唯嘿嘿一笑,尴尬的挠挠头:“这事儿,是帮不了。”

  隋洋在洗澡,飘云一个人站在窗前望着远处奔腾不息的江水。那夜幕下黑压压的江面,谈不上意境,却勾起了她的思古幽情。不知夜泊秦淮该是什么样的光景?是不是像书上说的,分不清哪是天上的星月,哪是水里的灯火。曾经纸醉金迷的秦淮河如今只怕也萧瑟了吧,退却了往昔糜烂的萧声和酒香,只留下沉寂。突然想起这样一段话:这是一个堕落的年代,有人被桃花迷了眼,有人在江边湿了鞋,但总有栽草的人,用文字和韵律在红尘岸边筑堤守望,守望滔滔流年。

  很好的一段文字,只是不知道在这个物质化的年代,还有多少人能体会这种守望者的孤独。

  从本质上来说,飘云是个孤独的人。只是她把自己的孤独隐藏的很好,城市的寂寞如同深海,她是一条漆黑的鲶鱼,手一滑,就没了踪影。总是觉得,没有人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我们尚且不了解自己,何况是别人。所谓的感同身受,不过是拿来好听的。就像她和隋洋,多么甜蜜温馨、严丝合缝的一对,走在街上,不知引来多少艳羡的目光。可当中有多少讳莫如深,有多少守口如瓶,外人哪里晓得?

  他们是同一原点的两条射线,始终在走不同的方向,在思想的领域没有交集。想问题用不同的方式,看问题有不同的角度。即使被他抱得再紧,心里依旧荒凉,已经成了不可言说的隐疾。呵呵,终究是贪心吧。要了手表,还想要自行车啊?多么好的男友,城里龙头企业老总的独生子,黑道风云人物龙天佑最疼的弟弟。有钱、有势、有型、有款,出门有名车接送,吃个早餐都在高级酒楼,黑白两道全都照应着,多少女人梦寐以求的奢华尊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飘云捏捏自己的脸,笑容就越扩越大,笑得脸颊发酸。回头看看,这个房间真是奢华浪漫。玫瑰色的大床,典雅的床幔,暧昧情调的壁灯,带着新鲜露珠的玫瑰,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暗黄色的灯光打在造型艺术的酒瓶上,说不出的高雅贵气。房间里的每一个摆设无不散发着蛊惑人心的情欲味道,却偏偏欲迎还拒,欲说还羞。将一切掩藏得恰到好处。钱是王八蛋,但它能买来最可爱的东西。童飘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吃到这么好的饭菜,住这么好的宾馆,有这么好的男人。比起那段孤冷凄清的日子,现在的生活简直是老天眷顾,堪称奇迹了。

  张开双臂,快乐的转个圆圈,整个世界成了巨大的游乐场,烟花绽放,缤纷绚丽。

  飘云对自己说,可以了,就这样吧,这就够了。我很快乐,我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