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A

中国政治经济科的测验没有什么难度,阿夜在完成后心情很好,路过超级市场时,钻进去买了盒蘑菇和两份牛排,昨晚大声呼喝过天宙,她想在今晚对他好一点。

阿夜喜欢烹任,也喜欢一切家庭作业,从小已没什么大志,只想做某一个男人的妻子。所以啊,在十四、五岁的时候便学会了烧菜,每天跟着母亲煎煎炒炒的,不亦乐乎。那时候大家都说,那个单眼皮头发长长的女孩子将来定必是好妻子、好妈妈,阿夜每次听见总会很快乐,当其他女同学研究男孩子和化妆的时候,她研究烹饪。

她记得,Marc也爱吃她煮的东西,砂窝狮子头啦、醉蟹啦、上海炒年糕啦、煎羊排啦,每次他也吃很多,说很少的话但吃很多。

最初与Marc一起的时候,阿夜很不习惯,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约会她的男人那么少说话,他令她惊怕。但是后来她便想,各人性格不一样,男人少点说话也是好的,于是便由得他好了,只要他喜欢。

阿夜很喜欢Marc,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总有些初恋情意结吧,第一个。她第一次与他见面是在他的律师楼,那天阿夜的父母签离婚书。父亲母亲都很爽快,也拉扯了这么多年,互相尽情伤害对方过后才正式分开,也没有什么话好说了。阿夜也不特别疼爱哪一方,父亲风流是事实,但他疼爱她,母亲受委屈也是事实,但整天喝骂嘶叫也令阿夜不好过,总之他们两人都不是好父母,阿夜很小的时候已对自已说,将来挑丈夫一定要挑一个沉实的,而自己亦需要无时无刻表现温柔,对着他们两人这么多年,认识到那些反面教材,总算不枉过。

Marc对阿夜的父母说:“现在你们已经不再是正式夫妻了。”房间内四人怔了怔,是Marc先咧嘴微笑,然后其余三人都面露笑容,气氛和平自在。基于友善,Marc向捧着法律书本的阿夜问道:“念法律?”

阿夜点头,告诉他:“是的,但来年想转系,法律不适合我。”

“为什么?”

“不喜欢竞争。”阿夜耸耸肩。

然后大家边说边离开Marc的房间,阿夜与他并不是即时有下文。

甚至不是一见钟情,顷刻触电的那种。只觉他如其他年轻律师那样,做事沉实有效率,外型冷冷的,算是颇讨好。

其实阿夜一直没想过会喜欢何种类型的男人,中学时代念女校,环境单纯,所有对恋爱的幻想均来自小说和电影,她获得的概念是,只要爱她对她好,便是理想男朋友了。后来念预科转了男女校,忙于应付大学入学试,也无心理会身旁的男孩子,是在入了大学之后,她才有足够心理准备交个男朋友。

顺其自然好了,哪一个有感觉便与他走在一起好了。听上去像毫无原则似的,然而阿夜知道,无论与谁一起,只要成为她的男朋友,她都会鞠躬尽瘁,尽力做一个一百分的女朋友,尽力对他好。因着父母的坏榜样,阿夜明白努力维系关系的重要,凡事有因果,要有开花结果的感情,便应首先尽力而为。

没想到Marc就是开始她新生的那个,原本他只是协助她父母分开的法律执行者。是后来有一次,她与一个女同学看电影,在散场的时候再次碰上他,他问她们两人要了电话号码,说他日有机会出来喝一杯诸如此类。

她笑,好哇,她说。也没把事情放在心内。

是在考试过后,六月的初夏,他来了电话,约会她看电影,然后大家便正式开始了。

好像很自然很顺畅,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然而阿夜不知道,在这仿佛无忧无虑的开始,潜藏着一些不吉利的巧合。

这是她的初恋。他与她在暑假开始,他们在艺术中心约会。然后他告诉她他喜欢她,然后他牵着她的手与她在湾仔海旁走着。

她不会知道的了,这些正是八年前Marc与雅慧开始时的细节。Marc不是故意,却通通重复了一次。

现在Marc已去世九个月,阿夜却始终忘记不了他,不只是忘不了,说得贴切一点,是依然活在他的阴影之下,他依然存在,而她依然探索。

生活失却了快乐,读书考试起床上床,行尸走肉。有人劝解过她,说什么她的生命里头本来就不曾存在Marc的部分,既然他来了又走,便把他的存在抹煞,返回他未出现的段落好了。

阿夜伏在枕头上,一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不起床,甚至不转身。若有人可以提供帮助她返回Marc未曾出现的段落的方法,她愿意牺牲所有来换取。

他们不会理解,哀伤和找寻答案成为阿夜的唯一生存目标,他死了,却令她更渴望接近他,更渴望了解他,更深地爱他。

为什么要去死啊?为什么?她知道她一定要了解清楚,她不会让她对他的回忆消失得不明不白。

所以,对天宙,她从来没有抱歉,她知道他爱她,他照顾她、包容她。但是他愈对她好,她便愈嫌弃他。

根本不是时候。

一盒蘑菇两份牛排,阿夜肯定,天宙已乐得飞起。她但愿,Marc也有这种容易感动的性格。

牛排煎好之后,天宙燃上玫瑰味的香薰,阿夜取笑他:“要这么浪漫干吗?”

天宙只是笑,却不敢回答,他知道倘若说得太浪漫,阿夜可能会发脾气,但若说得太普通,又失去燃上玫瑰香薰的意义,不如不说好了。

天宙很珍惜这份牛排,是故吃得特别慢,他不知道何时再有下次,阿夜从不持续对他好,基本上,阿夜对他不好的时候比较多,若可以的话,他希望这份牛排一世也吃不完,好让阿夜的温柔继续下去。

阿夜拨了拨长发,带点俏皮地向他说:“我有个女同学很喜欢你。”

“嗯,是吗?”他抬眼问她。

“很漂亮的,很高,短头发,样子像中山美穗。”阿夜双眼一溜,然后站了起来,伸手在空中比画。“足有五尺八寸高。”

天宙抓了抓鼻子。“是吗?”

“不喜欢高的女孩子吗?”

他喝了口啤酒。“也不是。”他说。

“上次她来借功课时见过你,之后向我问起。你不知道啊,为了力证我与你没关系,废了多少唇舌。”阿夜状其轻松地说。

“我不准备拍拖。”天宙告诉阿夜。

阿夜望了他一眼,把牛排放进嘴里,耸了耸肩:“你很快便会改变主意。”

天宙没有回答。

放在房间的传呼机响起,阿夜放下刀叉走进去。回到饭桌旁时脸上挂了个笑容,“有客。”她说。

天宙没说什么,他只知道他今晚的心情一定不会好过,每逢阿夜接客的晚上,天宙的心情总会变得很差。

他诅咒那个叫Marc的男人,他毁掉了阿夜的生命。

微微补了点妆,穿上明艳的裙子,阿夜干她的活去。

第二十四人,不知道将会是谁,也不要紧吧,还不是男人一个。

到达酒店的咖啡室,和男人轻松地说了一阵子,然后双双走到楼上的房间,她燃上催情的香薰,开始脱下衣服。

那乳香混和茉莉花的气味,不是为了她的客人而设,而是为了她自己,她要自己放松,她要自己感受,她要接近Marc的世界。

Marc从前经常对她说:“阿夜,控制自己,不要爱上我。”

第一次听见这句话,她很不开心,拉长了脸问:“为什么?”

“因为我永远不会爱上你。”是他的答案。

“为什么啊!”那时侯她哭着说,他的答案听得她很不甘心。

“我不能爱上别人。我对爱这个字没有反应。”他再说。

阿夜咬咬牙,心想,不要紧啊,慢慢便能学会。而她下了决心,一定要教晓他去爱的方法,要他爱上自己。

也差不多在每一次见面时,Marc也会向阿夜重复叫她不要爱上他这番话。虽然教她难过,但听得太多之后,她反而没有反应,就当是他的口头禅好了,爱他便得忍下去,始终有一天他会软化,她想。

没当是怎么一回事,只觉他性格刁钻。是在他死后,她才意识到那番话的严重性。

第二章

究竟他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事?究竟他的世界内存在些什么?她不明白,她很不甘心。她清楚,每次他抱着她、亲吻她的时候,他总显得那样真心真意,当赤裸相对时,他的眼神又是那样的软弱无助,像个迷路的孩子。为什么不能爱呢?那彻夜的厮磨,那温柔细心,那种恒久的美,难道不是爱吗?

他替她补习,伴她买参考书,教她用电脑,为她做晚饭,手牵手往外地旅行,两人共用一个旅行袋。这通通不是爱吗?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都否认了。她讨厌遥不可及的东西,她要问个究竟。

是在Marc死后的三个月,她才开始有点头绪。

——那夜是她的生日,原本Marc说过要和她一起庆祝的。她哭着哭着走到一所酒吧,叫了很多不同的酒,喝了一杯又一杯,一边喝一边掉眼泪,后来一个男人走过来,那男人有很强壮的上身,笑起来时很性感。男人问她:“我请你喝一杯可好?”

阿夜半伏在吧台上,迷迷糊糊地说:“若你的名字是Marc,我便什么都依你。”

男人笑,笑得眯缝着眼。“好吧,我的名字是Marc。”

阿夜掩脸,害怕起来。根本不须要遇上仿似Marc的男人,根本只要男人与Marc有一些雷同,就算只是一个名字,也叫她不能自持。

“是吗?你真是Marc吗?”她把手臂围在他的脖子上,哀伤地说。

男人把脸孔凑近,说:“是的,我就是你心中的那个。”

阿夜凝视男人的眼睛,刹那间流下了泪。Marc他把酒递到她手里,一杯又一杯,喝得不省人事。她悄悄地落泪,倒在一个自称是Marc的男人怀内,想念真正的Marc。多么想念他的胸膛他的臂膀,多么想被他拥在怀里,想着想着,当男人把唇凑上来时,她没有反抗,顺着他,万事依他,就如她一向对待Marc那样。

后来,也就忘了,是欢天喜地还是身不由己,她与他到了酒店,干了那回事。

依稀记得只是不断地哭,不断呢喃着Marc的名字。然后在泪水中睡去,早上天刚亮,男人离开,临行前把一千块塞进她的手里。

她望着那一千块,在那半梦半醒头痛欲裂的一刹,没有嬲怒也不觉得难过,只感到根奇怪。怎么,他会给自己钱。

后来她明白,他把她当成妓女。但为什么要把她当成妓女?就把她视作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不好吗?别人说的一夜情也不错吧,为何那样偏激,当成妓女?

然而货真价实,那一千块是握在手里。

她想了很久,真的想了很久!恐怕有一整天一整夜。她想,一男一女碰上,有那肉体上的渴望,然而肉体便止于肉体,再没有其他感情。若那男人把她当作萍水相逢的女人,充塞着某种巧合性,你遇上我我遇上你,可能会因着浪漫化了的假象,因而产生不必要的感情,从而惹上不必要的后果。所以,在这个层面来说,彻彻底底把自己看成一个妓女,更是干净便利整齐。

忽然的,她找到了接近Marc的世界的渠道,她要把自己变成不会动情的人,麻木地生活,然后才有资格了解他——

第二十四个男人,她知道她快要成功了。她不喜欢她的每一个客人,她做不到敬业乐业,然而不喜欢也逼着自己去做,为求了解那深爱的人的麻木。

——为什么明明是手牵手笑着的,明明见他欢天喜地开开心心,他却由始至终否认他有爱过,而且还把生命了结?

为什么?

完事后,这名客人怪责阿夜心不在焉,不给她小费。她才不介意,只想看回家之后手握Marc留给她的遗物,然后把感受记在日记簿内,好好与他倾诉一番。

他不爱她也不要紧,他从没爱过她不要紧,她依然爱他便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