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七海旅社

杜里特创办马戏团时,来了一个特殊的成员——金丝雀,叫蓓蓓妮拉。蓓蓓妮拉虽然只是一只小小的金丝雀,可它却有着不同凡响的经历。

蓓蓓妮拉是金丝雀中罕见的一只鸟,它是医生在大街上买回来的。原来听别人说雌金丝雀唱起歌来很不好听,后来才知道,它的歌喉可以与世界女高音相比。蓓蓓妮拉凭借着自己的一双翅膀,到过很多地方。也许亲身经历的缘故,它讲起那段经历来生动有趣,医生很欣赏金丝雀能说会道的本事。为此,还想为它些一本传记。

“蓓蓓妮拉,我认为你的记忆力非常好,这是其他动物所不具备的。我想为你这只小鸟写一本传记,你认为如何?”

“太好了!医生,我真没想到您还会有这种想法,我真是太高兴了!”金丝雀欢呼着说。

“我看你讲故事时特别生动,简直就是一个说书先生。你愿不愿意把你的经历跟我重新讲一遍呢?这会成为这本传记的素材。”

“好啊,我求之不得呢!”蓓蓓妮拉爽快地回答道,“明天马戏团散场后,我就开始跟您讲吧。”

杜里特和金丝雀交流时用的是鸟语。我在前面的几本书里就讲过,约翰·杜里特曾经耗费了较长一段时间学习动物语言,医生计划给蓓蓓妮拉写传记的时候,杜里特家族的其他成员就提出异议了,尤其是拱卜猪、嘎卜鸭子、吉扑狗、吐猫头鹰这几位。它们认为,给一只新来的鸟写传记,太过于重视它了。

第二天晚上,所有成员坐在大棚子里,准备听金丝雀讲它的经历。拱卜猪是猪大心也大,也是最沉不住气的一位。大家刚一坐下,拱卜猪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就不明白了,你们怎么会对一只金丝雀的经历感兴趣呢?”拱卜叽里咕噜地说,“我虽然只是一头猪,可我的经历也算是多姿多彩了!我也去过很多地方,包括非洲、亚洲……对,还有斐济岛!要说吃的,那可是多了去了,我可是一个美食家呀!你们问问这只金丝雀,它吃过什么呢?除了吃点草籽和毛毛虫,它还吃过什么?”

“拱卜,”吐厌恶地说,“除了吃的,你还能不能说点别的?呵呵……要我说,一个数学家的头脑是最聪明的。英格兰的银行里有多少钱,我比谁都清楚,银行账目的尾数,我可以计算到几分几厘。”

“你们看见我脖子上的金项圈了吗?那可是国王颁发的。”吉扑狗说。

“如果没有我,”嘎卜气哼哼地说,“咱这一家子,能过得这么舒服吗?我每天都要给你们洗这洗那,没有我,你们能吃上饭吗?没有我,咱们的家能这么干净吗?”

动物们七嘴八舌地吵吵着,只有小白鼠低头不语。

“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医生问小白鼠。

“我认为自己的经历很平凡,您给金丝雀写传记,我没有任何意见。”

“那好,”医生对蓓蓓妮拉说,“准备好了吗?我们开始吧?”

蓓蓓妮拉低下头,从杯子里啄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开始讲述。

我的第一个主人对我特别好,总是喂给我新鲜的鸟食和水。我身披一件“绿衣”,非常漂亮,爸爸的衣服是柠檬黄,妈妈是出身名门的大小姐,也是身着一身绿衣。刚开始,家里的成员特别多,有三个兄弟两个姐妹,大家住在一起特别温馨,我的童年充满了家的温暖。我喜欢唱歌,嗓音特别好听,比公鸡的声音还要嘹亮,比夜莺的歌声还要婉转,这引起了主人的注意。

通常人们认为雌鸟不会唱,那是因为,在鸟类世界里,雄尊雌卑的现象很普遍。雄鸟不让雌鸟唱歌,它们认为鸟娘儿们只要照顾做饭照顾孩子就行了。后来,主人把我卖给了别人。

新主人是一家旅社的老板,金丝雀详细描述了一下那家店。医生突然打断了金丝雀:“不好意思,我想打断一下,那个店是不是叫‘七海旅社’?”

“对呀,就叫‘七海旅社’。”蓓蓓妮拉答道,“您怎么知道那家店呢?您在那里住过?”

“是的。”杜里特回答,“我们以前经常去那家旅社。”

拱卜猪一听到这里,猛地向前一跳,桌子上的水盘洒出了一片水。

“我也记起那个店来了。”它喊道,“那个旅社里有很多萝卜、芹菜和酱拌在一块,哎呀,想想都流口水呢!”

“对对对,”吉扑说,“我也想起啦,我在那里还埋了好几块骨头呢。后来走得匆忙,都没来得及挖出来。唉,没办法,那个时候,咱们家太穷了,我不得不为以后打算。”

“要不是我把金币给了嘎卜,那段日子真不知道怎么过呢。”小白鼠说。

“金币?”医生问,“什么金币?哪儿来的金币?”

小白鼠慌了神,吓得退到嘎卜身后去了。

嘎卜吓得鸭毛都竖起来了,它结结巴巴地说:“是这样的,医生,那个时候,我们马戏团的钱被那个王八蛋卷跑了,咱们这一大家子的日子很难过。总不能饿着等死吧?咱们走的那一天,小白鼠在地上发现了一枚金币,它偷偷地让我捡了起来。要我说,多亏了那枚金币,不然的话,咱们这一家子只能上街要饭去了。”

医生叹了口气说:“没事就好,事情过去一年多了,那枚金币也算是帮了咱们大忙了。蓓蓓妮拉,请继续讲故事吧?”

旅社里的人特别喜欢我。客人们常常拿着小点心喂我,我吃完就会唱几首歌回报他们。熙熙攘攘的人们在我旁边走来走去,看着他们的脚步,我的创作灵感就像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天气好的时候,主人就会把我挂在旅社大门旁的高墙上。那段日子,我过得特别愉快。

我还结交了好多朋友,有一个车夫,他叫杰克。他每次从我身旁经过时,都会对着我微笑。我还专门为他创作了一首节奏欢快的歌曲,曲名叫《马套叮当谣》。每次他冲我微笑时,我都会唱这首歌给他听。

我还在那里结交了一些动物朋友。旅社门口的马,我差不多都认识。还有一些狗类朋友,有的是守夜狗,有的是游街狗,整天没事就在马厩旁边溜达,个个都是土地爷,没有它们不知道的事。在旅社的阁楼上,住着几只信鸽,它们常常陪我聊天。这么说吧,那段日子,我感到特别充实,特别快乐。

我在那里待了大约有五个月,秋天很快就到了,常常会有几片枯黄的树叶飘落在我的鸟笼上,就像飞倦了的蝴蝶。一天,旅社院子里,人们聚集在一起议论着,我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但我能从他们焦虑的神情上看出来,似乎要发生不祥之事。

四天之后我第一次看见了士兵。他们踢踢踏踏地走进了院子,每个人都背着重重的包,皮靴上沾满了泥土,他们一屁股坐在旅社的后柴房里,开始呼呼大睡,一看就是走了大半夜的路程,累得要命。

士兵们睡醒之后,个个精神抖擞,穿着红色军装,英俊潇洒,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我看到几个女工站在门外,抹着眼泪跟几个士兵挥手告别,街头两旁聚集了许多人。

过了没几天,又来了一拨队伍,可是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军人,个个横眉竖眼,衣衫不整,鞋带也散开着,骂骂咧咧地进了院子。一个人,估计是这拨军队的头头,他站在一个石头上,跟下面的士兵讲话,具体讲了什么我也听不懂。旅社老板站在这个首领的旁边,塞给这个首领一些钱,好像在乞求他把这拨军队带走。他们逗留了半天,终于闹哄哄地走了。

“我的一个鸽子朋友跟我说,好像要打仗了,上个礼拜,它的两个信鸽兄弟被派出去送信了,现在还没有回来,估计信的内容跟战争有关。”一只信鸽说。

“战争,战争是什么呀?”我问它。

“战争,是这个世界上最残忍最邪恶的事情。”鸽子说,“两方的代表一开始先发言,说什么主权呀,领土呀,然后,双方就会派出军队,往死里打。军队往往会把枪口对向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到时候四处硝烟滚滚,民不聊生,唉,我一点也不喜欢战争!”

“既然战争这么可恶,人们干嘛还要打下去呢?”

“我也弄不明白,只要首领们想打,一下令,底下的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打。战争到底有什么好处,估计那些将军也弄不清楚。”

蓓蓓妮拉换了一个姿势,理了理羽毛,接着讲:

那拨散漫的军队走了以后,又来了一拨人。这一次,没有原来那么闹腾了,停在门口的是一辆华丽的马车。车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车把手是用金子做的,闪闪发光!这匹马看起来很威风,脖子上挂了一圈红缨碎头和银质的小铃铛,驾着高头大马的三个侍从跳下车,站在马车旁边。

好久没有见过这种华丽无比的场面了,我以为是要发生什么喜事,高兴地唱起了歌。车里下来一个风度高雅的绅士,我继续若无其事地唱着。旅社老板早已在门口恭迎了,可是,这位绅士走下车后,很快注意到了我。

“我的天!这是一只金丝雀吧?它的歌声真动听。呵呵……这只漂亮的小鸟,我要买下它!巴利,你马上把这只鸟给我打包带走。至于价钱,店老板要多少就给多少,我不怕花钱。”

店老板一听就不高兴了,他看了看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店老板一向很喜欢我,即使出再多价钱,他也舍不得把我卖掉。可是他什么也没说,显然,那位绅士是个大人物,店老板得罪不起。

“好吧,大人。”店老板看了我一眼,跟着绅士进了旅社。

我就这样被卖了。唉,这就是笼中鸟儿的可悲之处,既没有权力决定自己的主人,也没有权力决定自己的住所。

我知道自己被卖以后,倍感伤心,这时,我的一位鸟类朋友告诉我,那个盛气凌人的人是位侯爵。这人特别有钱,周围乡村所有的工厂、矿山、农场,都有他的一半。

“唉,主人把我卖给这位侯爵了,难道我是一块奶酪吗?说打包带走就打包,真是气死我了!”

“你不要生气。”邻居鸟说,“这位侯爵大人势力大得很,他张口要的东西,没人敢说一个‘不’字。不过,事情好像有点变化,很多工人私下里聚集起来,开了一个会议,好像是反对他的。听说前不久,这位侯爵运进厂里不少大型机器,工人们就没活干了。现在,工人们心里都压着怒火呢!”

“活该!不光那些工人反对他,我也不喜欢他,你看看他那张脸,跟驴脸有什么差别。哼!我才不给讨厌的人唱歌呢!”我气咻咻地说。

“他的脸长成什么样,跟你有什么关系。他住在一座豪华的古城堡里,里面有100多个仆人呢。我在他家筑过巢,光花园就好几百亩地呢!你以后肯定是吃喝不愁了。”邻居鸟一副羡慕的口气跟我说。

“哼,我才不稀罕呢。”我说,“他有多少钱我也不稀罕,我还是喜欢这家旅社,这里有我的好朋友,这里才是我的家。我决定了,我绝对不会在侯爵面前唱歌。”

第二天一大早,我的笼子被人用纸包了起来。打包笼子的时候,几个孩子站在笼子旁边抹眼泪,小声地说着“再见!”我就这样被人提走了,等待我的是什么,我一无所知,心里感觉空荡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