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之九

幸福是一种上天似乎并没为世人安排的永久的状态。在人世间,一切都在不停地流动,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具有不变的形式。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变化。我们自己也在变化,谁也不敢说他今天所爱的东西明天还继续爱。因此,我们今生争取至上幸福的一切盘算都是空想。还是让我们在我们心满意足时就尽情享受,竭力避免由于我们的差错而把这份满足的心情驱走;千万别打算把它拴住,因为这样的打算纯属痴心妄想。我很少见过幸福的人,这样的人甚至根本就没有;不过我时常看到心满意足的人,而在所有曾使我产生强烈印象的东西中,这满足的心情是最使我满意的东西了。我想这是我的感觉对我的内心情感的支配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幸福并没有挂上一块招牌,要认识它,就得到幸福的人的内心中去寻求;但心满意足的情绪是可以在眼神、举止、口吻、步伐中看得出来的,它仿佛还能感染到这种情绪的人。当你看到一大群人在节日尽情欢乐,所有的人都心花怒放,流露出那穿透生活阴霾的喜悦时,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甘美的享受吗?

三天前,P先生来看我,以异常的殷勤让我看达朗贝先生的《乔弗朗夫人颂》。还没有读,他就说这篇文章里充满滑稽可笑的新词,是篇逗乐的文字游戏,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他在朗读时,还是一个劲地笑个不停。我一本正经地听着,他见我并不学他的样,终于不再笑了。文章里最长,也最下功夫的那一段讲的是乔弗朗夫人在见到孩子,逗他们谈话时的那份乐趣。作者正确地把这种心情说成是心地善良的一种表现。然而他并不以此为满足,却斩钉截铁地把所有没有这种兴趣的人都横加指责,说他们心地邪恶,甚至声称,如果我们问一问被送上绞刑架或受磔刑的人,他们全都会承认他们从没有爱过孩子。这样的说法,放在这样的地方,就产生了奇特的效果。就算这说法言之有理,难道该在这种场合提出来吗?难道必须用酷刑和歹徒的形象来玷污对一个可敬的妇女的颂词吗?我不难看出这种别有用心的装模作样的动机所在。等到P先生把文章念完,我就指出颂词中哪些地方是我认为写得好的,然后补充道,作者在写这篇文章时,他心里是仇恨多于友情的。

第二天虽然寒冷,但天气相当好,我就出去散步,一直走到军官学校,想到那里看看长得正茂盛的苔藓。在路上走着时,我就琢磨前一天的那次来访和达朗贝先生的作品,心想硬塞进去的那段插曲决非无缘无故,而他们什么都瞒着我,却装模作样地把这小册子送给我看,这就足以暴露他们的目的所在。我把我的几个孩子送进育婴堂,单凭这点就足以把我说成是个不近人情的父亲,再推而广之,他们就一步一步地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说我仇视孩子;当我一步一步地追踪他们的推理时,我不禁赞叹人的头脑居然能以如此高明的手段来混淆黑白,颠倒是非。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比我更爱看娃娃们在一起嬉笑玩耍的了;我时常在街上或在散步时停下来看他们游戏打闹,那兴致之高是谁也不能比拟的。就在P先生那天来访前的一小时,我的房东苏斯瓦家两个最小的孩子就到过我那里,大的那个大概只有七岁。他们真心实意地前来和我拥抱,我对他们的亲热是如此满怀深情,以至于我们的年龄虽然如此悬殊,他们却都心甘情愿地和我待在一起;而当我看到他们并不讨厌我那满是皱纹的老脸时,我也是欣喜异常。小的那个看来是如此乐意到我身边,以至于我比他显得更孩子气,对他更为偏爱,看到他回家时我就更加恋恋不舍,仿佛他是我亲生的孩子一样。

我也理解,把我将孩子送进育婴堂这个指责稍加变化,就很容易演化成指责我是不近人情的父亲,指责我仇视孩子。然而不容分辩的是,我之所以采取这一步骤,主要是怕他们不如此就会有一种几乎不可避免的坏上千百倍的命运。我无法亲自教养他们,而如果我对他们的前途不那么关心的话,在我当时的处境,就只好让他们的母亲去教养他们,那她就会把他们宠坏,或是把他们交给他们的舅家人,那他们就会把孩子们培养成为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想到这里,现在我都不禁不寒而栗。穆罕默德对赛伊德的所作所为与他们可能在我孩子们身上做出的事相比,显然是微不足道的了。他们后来为我设下的种种陷阱充分证实他们当初是有这样的打算的。说实话,我当时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恶毒的阴谋诡计,但是我知道,育婴堂的教育对他们的危险性最小,因此我把他们送去了。如果今天还出现这种情况,我还要这样处理,而且疑虑会更少些;我清楚地知道,只要我稍微养成那么点习惯来发展我的天性,那么,哪个当父亲的也不会比我对我的孩子们更加慈祥体贴。

我对人心的认识之所以能有进展,那是得之于我在观察孩子时的那份乐趣。这同一乐趣在我年轻时却阻碍我对人心的认识,因为我那时和孩子们玩得那么开心,那么舒畅,就不大想到去研究他们了。而当我日益衰老,眼看我这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会叫他们害怕时,我就避免去打扰他们:我宁可剥夺我自己的乐趣,也不愿破坏他们的欢乐;我就仅仅以看着他们游戏和玩耍而感到满足,可是我也从我的牺牲中得到补偿,从这样的观察中取得了关于人性的最初和最真实的活动的知识,而这是我们的学者们根本不懂的。我进行这项研究下了这么大的功夫,在进行时不可能不兴趣盎然,这从我的作品中可以得到证明。要说《爱洛伊丝》和《爱弥儿》出于一个不爱孩子的人之手,那未免是世上最荒唐的事情了。

我从来都是既乏机智,又无口才;而自从遭到不幸以来,我的舌头和脑子就越来越不灵活了。思想迟钝,也找不到确切的词语来表达,而在和孩子们谈话时,却最需要对自己所用的词语斟酌选择。对我来说,这种为难还多了一层,那就是听众的注意,以及他们对我所说的一切所加的解释和给予的分量。我既然专门为儿童写了几部书,对他们讲的每句话自然就被认为是神谕了。这种极度的困惑,加上我的无能,使得我局促不安,张皇失措,我在随便哪个亚洲帝王面前也会比在逗娃娃说话时自在得多。

还有另外一个不利条件使我现在同他们更加疏远。自从遭到不幸以来,我在看见他们时,兴趣虽然依然如故,但是跟他们在一起就不是那么亲切了。孩子们是不喜欢老人的。在他们眼里,龙钟老态是丑恶的。他们那种厌恶之情使我心中难过,我宁可不去抚爱他们,也不愿让他们感到拘束或产生反感。我这样的动机只能在真正富有深情的心上才能得到反应,我们那些男女学者们是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的。乔弗朗夫人对孩子们在她身边是否感到乐趣是根本不去操心的,只要她自己跟他们在一起感到乐趣就行。而我呢,我认为那样的乐趣比没有还坏;当这乐趣不是为双方共享时,它就是个负数;我已不处在往日那种能见到孩子的心跟我的心一起怒放的境遇中了,也不是那种年纪了。如果这种情况还能恢复,那么,这一变得更为难得的乐趣对我来说,也只会变得更为强烈;那天上午当我抚摸苏斯瓦家的孩子时,我就感到了这一点,这不仅是因为领着那两个孩子的保姆对我不太厉害,而也是因为那两个孩子自始至终都是笑容满面,跟我在一起没有流露出不悦或者厌烦的情绪。

啊!要是我还能享受发自内心的纯洁的温情的机会,哪怕是来自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要是我还能在别人眼中看到和我在一起时愉快和满意的心情,那么我那虽短而甘美的感情的流露将是对我多少苦难和不幸的报偿!啊!那时我就不必到动物身上去寻求人们拒绝向我投来的善意的目光。这样的目光,我很少有机会看到,不过它们在我的记忆中总是弥足珍贵的。这里就是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如果我处在任何其他一种处境中,那就早该忘了,而在这里它在我心中产生的印象却很好地描绘出我景况的可悲。两年以前,我在新法兰西咖啡馆附近散步后,继续往前走,然后向左拐,为了绕过蒙马特尔高地,我就穿过格利尼盎古村。我心不在焉地直往前走,一面胡思乱想,两眼也不朝左右观望。忽然觉得有人把我的膝盖抱住了,原来是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他使劲抱着我的膝盖,以如此亲切,如此温柔的眼光看着我,使我的脏腑都为之感动了。我心想,要是我的孩子在我身边的话,他们也会这样待我的。我就把孩子抱了起来,欣喜若狂地吻了几下,然后继续前进。我在路上总感到像是少了点什么东西似的。一种越来越增长的需要促使我折回去。我责备自己不该就这样突然离开这孩子;心想他的行动虽没有什么明显的动机,从中却可看出一种不该等闲视之的灵感。最后我还是屈服于这个诱惑,折了回去。我向孩子跟前跑去,再次跟他亲吻,给他一点钱买几块糕饼(小贩恰好从我们身边走过),然后就逗他聊天。我问他爸爸是谁,他指给我看,原来是个箍桶匠。我正要离开孩子去跟他父亲说话,忽然发现有个面目可憎的人已经抢在我的前面了,看来是别人派来盯我梢的密探。当这家伙跟他附耳说话时,只见那箍桶匠死死地盯着我,那眼神显然毫不友好,这个景象使我为之心寒,我赶紧离开这对父子,步子比刚才跑来时还要快些,心里却不免嘀咕,原来的情绪也被破坏无余了。

然而从此以后,这样的感情却也时常油然而生,我也曾多次从格利尼盎古村经过,一心希望再看到这个孩子;然而却再也没见到这父子俩了,那次相逢就只留下一个强烈的回忆,它就像所有偶尔还打动我心的感情一样,也是交织着甘美和苦涩的。

凡事有所失必有所得。这样的乐趣虽然既难得又短暂,但当它们出现时,我却更加尽情欢享,比经常有机会享受时还要欢畅。我把这种乐趣经常回忆,反复咀嚼;不管这种乐趣是如何难得,只要它是纯洁无瑕,那我就比自己飞黄腾达还要幸福。赤贫的人稍有所得就成了富翁。穷光蛋捡着一块银元比财主捡着一袋金子还要高兴。我避开迫害者的监视而偷得的这样一种乐趣留在我心底的印象,人们如果能看到,是不禁会失笑的。这样的乐趣,其中最甘美的一次是在四五年前得到的,现在每加回忆,都不免为当时得到如此充分的享受而欣喜异常。

有一个星期日,我和我的妻子到马约门去吃饭。饭后,我们穿过布洛涅树林,直到拉米埃特花园;到了那里,我们就在草地上的树荫下坐了下来,等待太阳下山,好从帕西从从容容地回家。二十来个小姑娘由一个修女模样的人领着来了。她们有的就地坐下,有的就在我们身边转悠。正在她们玩耍时,来了一个卖糕饼的人,带着他的小鼓和转盘,想做点买卖。我看小姑娘们都挺想尝尝糕饼的,她们当中有两三个,显然身上有几文钱,就请求那修女准许她们碰碰运气。当修女还在犹豫,跟孩子们讲道理时,我对卖糕饼的说:让这些小姐每人都转一回,钱统统由我出。这话一出口,那群小姑娘个个面有喜色。单凭这一点,即使把我钱包里的钱统统花光,我也已经得到充分的补偿了。

我看她们个个争先恐后,秩序有点乱,于是就征得修女的同意,让她们排成一行,依次去试,然后排到另一边去。为了让每个人至少能得到一块糕饼,免得有人一无所得而大失所望,我悄悄地对卖糕饼的说,让他把平常使顾客尽量少中彩的窍门反其道而行之,让姑娘们尽量多得彩,由我出钱。这么一来,虽然二十来个小姑娘每人只转了一次,却一共得了一百多块糕饼;我一向反对纵容坏毛病,反对制造不和的偏心,在这一点上是从不动摇的。我的妻子暗示那些得彩多的小姑娘分一点给她们的小伙伴,这么一来,每人分的也就大致差不多,大家也就都高兴了。

我请那修女也来转一次,心里却生怕碰她一个钉子,不料她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也跟孩子们一样转了一下,取了她应得的一份。我对她表示无限的谢意,并且感到她这一行动体现了一种深合我心的礼貌,比装腔作势要好多了。在整个活动期间,孩子们之间不断有些争吵,告到我跟前,当她们纷纷到我跟前诉说时,我发现她们虽然没有哪一个说得上漂亮,可有几个还挺可爱,足以掩盖她们的丑陋。

我们最后分手了,双方都对对方感到满意,而这个下午就成了我一生中回忆起来最满意的时刻。这次欢聚并没有费我多少钱,至多三十个苏就换来了一百个埃居也难买到的满足;的确,乐趣是不可用花销来衡量的;欢乐更乐于跟铜子交朋友,但不愿跟金币结交。后来我多次在同一时刻到同一地点去,希望再次见到这群小姑娘,可是始终未能如愿。

这次遭遇使我想起另外一次类似的娱乐活动,但这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是在我混迹于富豪和文人之间,有时不得不共享他们乏味的乐趣的不幸的年代。当我在舍佛莱特时,正赶上居停主人的生日;他们全家团聚,来庆祝这个节日,吹吹打打,好不热闹。演戏、筵席、烟火,样样不缺。人们忙得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与其说是欢乐,倒不如说是给搞得头昏脑涨。吃过饭以后,大家到大路上去换换空气,当时正逢集市。人们正在跳舞,绅土老爷们不惜屈尊跟农家姑娘跳将起来,夫人们却不肯降低自己的身份。集市上正在出售黑麦甜饼。有位青年绅士异想天开,买了一些扔到人群中去,只见老百姓纷纷来抢,你推我搡,拳打脚踢,滚成一团。别人见到这一情景是如此兴高采烈,也就都来效尤。霎时间甜饼满天飞,姑娘们和小伙子们就跑呀跑呀,挤成了堆,连胳膊都要累折了。大伙看了也都心花怒放。我也不好意思不从俗,然而心里却不像他们那么欢快。不大一会儿,我感到掏腰包让别人挤成一团,实在不是什么乐趣,就离开他们,独自到集市上去闲逛。集市上各色商品琳琅满目,使我赏心悦目。有个小姑娘摊子上还有那么十来个干瘪苹果,很想早点脱手。她身边有五六个萨瓦小伙子也很想让她早点收摊,可身上总共不过两三个铜子儿,买不了几个苹果。对他们来说,这个摊子就是赫斯珀里得斯的果园,那小姑娘就是看守这园子的那条龙。这一喜剧场面叫我乐了好大一阵子,最后我把小姑娘的那些苹果全都买了下来,叫她分给那几个小伙子,这才收了场。这时我看到了使人心欢畅的最甘美的场面,看到了愉快的心情跟青年的纯真出现在我周围的几个小伙子的脸上。在场的人看到这情景,也都共享这一愉快,而我呢,花这么小的代价就享到这一欢乐,更因它出之我手而感到高兴。

当我把我得到的乐趣跟前面所说的那种乐趣加以比较时,我满意地感到自然而健康的乐趣与由摆阔心理产生的乐趣之间的不同,后者几乎就是捉弄人的乐趣,是纯粹出之于鄙视别人的乐趣。当你看到由于贫困而失去身份的人,为了抢夺几块扔到他们脚下、沾满烂泥的甜饼而挤成一团,滚成一堆,拳打脚踢时,又能得到什么乐趣呢?

至于我,当我仔细思考我在这样的场合所感到的满足到底是哪一种时,我发现这种满足并不是出自做了什么好事的感觉,而更多地是看到流露喜色的笑脸时的那种乐趣。这样一种表情虽然深入我心,但我总觉得它的魅力纯粹是感官方面的魅力。如果我不能亲眼目睹别人由于我做了什么事而产生的满意心情,尽管我确信他有那种心情,我也觉得只是得到了不充分的享受。我这种乐趣甚至是一种忘我的乐趣,与我自己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无关系。在群众节日娱乐的场合中,看到他们满面笑容的这种乐趣向来都对我有强烈的吸引力,然而这样的期待在法国却时常落空。法兰西民族虽然自诩是欢快的民族,在它的游乐活动中却很少流露出欢快之情。从前我常到巴黎郊区的小酒店里去看普通老百姓跳舞,可是他们的舞蹈是如此乏味,舞姿又是如此沉闷笨拙,我在离去时,心中怀着的不是喜悦而是难受。而在日内瓦和瑞士,笑声并不是不断地化为无聊的恶意和捉弄的,群众节日活动中到处都洋溢着满意和欢快的心情。在这样的活动中,贫困并没有显示出它可憎的形象,豪华也并不那么咄咄逼人。幸福、友爱、融洽之感促使人们心花怒放,而在这纯洁的欢快气氛中,各不相识的人时常相互攀谈,相互拥抱,相互邀请对方来共同欢享节日的欢乐。我自己用不着亲自参加这样的活动,就能享受这节日的欢乐。我只消从旁观看,就能和别人一起同享,而在这么多欢快的面孔中,我确信没有哪一个人的心能比我的更加欢畅。

这虽只是一种感官的乐趣,其中却含有一定的伦理道德。何以见得?因为当我明白坏人脸上的得意欢快的表情只不过表明他们的坏心肠已经得到满足时,这同样的面容不但不能使我愉悦高兴,反而只使我痛苦悲愤得心如刀割。只有纯洁的愉快的表情才能使我的心感到欣悦。残酷的、嘲弄人的愉快的表情使我悲痛伤心,尽管这种愉快之情与我毫无干系。这样两种愉快的表情,由于它们发自如此不同的内心,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然而它们毕竟都是愉快的表情,它们之间的差异显然不像它们在我心底激起的反应的差异那样悬殊。

我对痛苦和悲伤的表情更加敏感,当我看到这样的表情时,内心总是异常激动,比这些表情本身所体现的感情还要强烈。想象力起着加强感觉的作用,使我把自己就看成是个受苦的人,也时常使自己比这个人还要难过。我也看不得人家流露出愠色的脸,特别是当我有理由认为这种不快是与我有关的时候。我从前曾经傻得让人拽到有些人的家里去住,那里的仆役总让我为他们的主人的接待付出高昂的代价,我也不知为他们在无可奈何地侍候我时的那副阴沉不快的嘴脸付过多少埃居。我这个人对能触动人的感情的景象,特别是对那些带有欢乐或痛苦、亲切或憎恶之情的脸,总是特别容易动容,见到这样的表情,感情就为之所动,除了一走了之以外,从来无法逃脱。陌生人的一个脸色、一个手势、一个眼神都足以扰乱我的欢乐或稍减我的痛苦。只有当我只身独处时我才完全属于我自己,除此以外,我就是周围所有人的玩物。

我曾在上流社会里生活过,当我在所有的人眼里只看到一片善意,或在不认识我的人的眼中看到既非善意也非恶意的眼光时,我是生活得快乐的。可是今天,有人一个劲儿让更多的人认识我,却不让他们知道我的人品,我一上街就免不了要看到叫我伤心的景象;我赶紧迈开大步向田野奔去;只要一见一片翠绿,我就能透过气来。我爱孤寂的生活,这又何足为奇呢?我在人们脸上看到的只是敌意,而大自然则永远向我露出笑脸。

应该承认,只要人们不认识我这张脸,我生活在他们之中还是感到乐趣的。然而人们却不大肯把这种乐趣赐给我。几年以前,我还喜欢串村走乡,在大清早观看农民修理连枷,观看妇女在门口看管孩子。这种景象里有着震动我心的无以名之的东西。有时我不知不觉地停下步来,看着这些善良的人的一举一动,莫名其妙地暗自赞叹。我也不知是否有人见我为这小小的乐趣动了感情,是否有人一心要剥夺我这种乐趣,反正从人们在我走过时面部表情的变化,从人们见到我时的神色,我不能不知道有人是竭力要剥夺我这种隐姓埋名的乐趣的。在残废军人院附近,这种事情表现得就更加突出。我对这个优良的机构向来是很感兴趣的。当我看到那些老人时,总是满怀深情和敬意,他们可以像斯巴达的老人那样说:

当年我们也曾经

年轻、勇敢、有胆量。

我最喜爱的散步场所之一就是军官学校附近,我在那里高兴地碰到几位残废军人,他们还保持着往日军人的善良,在经过我身边时跟我打个招呼。这个招呼使我非常高兴,加强了我在见到他们时的乐趣,我的心也对他们给以百倍的回报。我这人从来不会掩饰我所受到的感动,所以那时就时常讲起残废军人,讲起我在看到他们时是如何受到感动。这就错了。没有多久,我发现我在他们心目中不再是个陌生人了,或者说得更正确些,我在他们眼里变得更陌生了,因为他们用跟公众同样的眼光来看我了。往日的善良消失了,招呼也不打了。令人厌恶的神气和凶狠的目光代替了他们最初的礼貌。军人所习惯的坦率使得他们不像别人那样用轻蔑和奸诈的面具来掩盖他们的敌意,他们公开对我表示最强烈的仇恨;最惨的是,有些人竟然把他们的愤怒发泄得无以复加。

从此以后,我到残废军人院附近散步的兴致就没有那么浓了。然而,我对他们的感情却并不取决于他们对我的感情,当我看到这些保卫过祖国的老战士时,总是满怀敬意和兴趣的;不过,我对他们是如此公正,而他们却如此回报,总不免为之感到难受。当我偶尔碰到个别残废军人不听别人的教唆,或者不识我的面貌,没有对我表示任何反感时,他跟我打的招呼也就补偿了别人那可憎的神气。我就把别人统统忘了,一心只想着这一个,同时设想他的心也跟我的心一样,是不让仇恨进入的。去年有一天,当我过河到天鹅岛上去散步时,就还曾得到过这样的乐趣。一个可怜的老残废军人正坐在船上等候别人上船一起过河。我上了船,让船夫马上开船。当时正是涨水季节,过河的时间得长些。我几乎不敢跟这位军人搭讪,唯恐跟平常一样碰一鼻子灰,然而他那善良的神态终于使我放下了心。我们就攀谈起来。我觉得他挺通情达理,也很有德行。我对他那爽直亲切的口吻感到意外和高兴。我已经很久没有领受过这样的好意了。当我听说他刚从外省来到巴黎,我的意外之感也立即消失了。我明白这是因为人家还没有把我的面貌特征告诉他,也没有教唆他应该如何行事。我利用这个隐姓埋名的身份,和一个“人”谈了一阵,从我得到的甘美当中,我感到,即使是最普通的乐趣,如果难得尝到,也足以提高这乐趣的价值。在下船时,他掏出两个子儿。我把渡资付了,请他把钱放回衣兜,心里却还怕他会勃然大怒呢。幸而事实不是如此,恰恰相反,他对我的好意看来是颇为感动的,特别是当我见他比我岁数还大而扶他下船时,这份感动就更加明显。我当时竟是那么孩子气,居然纵情大哭,这又谁能料到呢?我真想给他一个二十四个苏的银币去买点烟草,可我不敢。同样的胆怯心情也时常阻碍我去做一些原可使我不胜愉快的好事,所以我只好徒然哀叹我的笨拙。

这一次,在跟这位老残废军人分手时,我心想,如果我做了好事,又用金钱来贬低它的价值,玷污它的无私,岂不违背了我自己的原则吗?这样一想,我也就心安理得了。对那些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应该毫不迟疑地提供援助;而在日常生活的交往中,就该凭天然的善心和礼貌行事,别让任何带有铜臭的东西来败坏或玷污这如此纯洁的源泉。据说在荷兰,连问人钟点或请人指路都要付钱。把人情之常的这点最微不足道的义务都要当成买卖来做,这样的人也未免太可鄙了。

我注意到,只有在欧洲,在家留宿客人也要收钱。而在整个亚洲,留宿客人是根本不取分文的。我也知道,那里并没有那么多的奢侈品。但是当你能说“我是人,受到人的接待;是纯洁的人情给了我这顿饭餐”时,难道这是微不足道的事吗?当你的心比你的身体受到更好的款待时,物质上小小的匮乏是算不了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