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后记

四卷本《加缪全集》出版后,曾于2003年获得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现在,开始获得再版重印的机会,现对有关的问题作一简要的说明。

1999年,我所主编的二十卷《雨果文集》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后,获得了第四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由于有此成功的合作,该年,河北教育出版社又正式聘请我为《加缪全集》的主编,主持全集的编选、翻译、校订与编辑加工的全部工作。我选用了伽利玛的七星丛书本作为文本依据,约邀了法国文学翻译界一些有经验、有业绩的精英参加翻译,基本上以我几十年前在北大西语系的同窗学友为主,如吕永桢、丁世中、李玉民等。在参加者都早已进入古稀之年的今天,特别是因为其中的好友吕永桢已经不幸作古,过去的这次学术文化合作就成为人生机缘际遇中的一次“绝唱”。

在主编工作中,撰写总序是甚为重要的一大项目。因为学术文化研究一直是我所从事的本职,我长期在译介编选工作中自然形成了自己必须写序,也尽最大可能认真写序的“惯性”。写序者也,首先要吃透客观对象的整个内容,而后作出梳理,进行论析,指出意义与价值。一般的译介工作,不论是引进一种理论、一个作家、一部作品,如果要使之普及化、本土化,作序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特别是对于加缪这样一位思想内涵深邃、代表着一种新锐思潮、又与其时代社会进程紧密互动的哲人作家,更是如此。我很是认真地对待了这件事,花了不少时间与精力,总算完成了它,总算日后也得到文化学术界朋友的首肯与赞赏。如果说,在成功地完成一件事之后,做事者往往不免会有自得其乐、自我欣赏,甚至自鸣得意之处的话,那么在整个为《加缪全集》工作的过程中,最使我难忘、最使我体验到创造性精神劳动愉悦的,就是为它写作总序,虽然我为校订工作、编务工作以及部分翻译工作也都付出了不少心力。

真正使人深感麻烦,也特别令人感到耗神的事倒是学术文化以外的“商务”。当时,一个学者要做成像《加缪全集》这样一件事,就不得不承当部分这类事务,具体来说,就是涉外版权事务。一方面,外国出版社对如此显要的一部书所要求的版税是相当高的,法国伽利玛出版社在这方面可从来都很不含糊,另一方面,中国出版社则希望尽可能少付版税甚至免付版税以减少出版这样一部非营利性质作品的成本费用。学者、译者夹在中间就很费神费力了。办法倒也有,那便是争取法国外交部一个出版项目传统的资助,由法国外交部替中国出版社向伽利玛代付版权费用。这种资助由来已久,是法国政府为扩大其在国外的文化影响而实行的一项传统的政策。要争取到这一待遇,对中国出版社与承当这项译介任务的班底来说,完全是有资格、够条件的,但要完成这一个程序与好几道手续、事务,却多少有些费事,特别是因为北京与巴黎之间毕竟有一定的空间距离。为了省事,我请在巴黎的友人沈志明帮助做联系工作,志明君原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法语教师,出国攻读学位,早已定居巴黎,在法国的文化出版界与商界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还正好与伽利玛出版社特别熟,深得其信任,请他来办理这一项文化商务,算是找到了最为方便的人选。果然,他以外交家与商务家兼有的办事能力与就近住在巴黎的优势条件,行走于法国外交部与伽利玛之间,居中协调,很快就把事情搞定了。最后,伽里玛直接从法国外交部得到一笔优厚补偿,河北教育出版社则省免了一笔版权费用,只需在《加缪全集》的版权页上声明该书为法国外交部的资助项目。为了答谢志明君的友情相助,我觉得仅仅从主编费中分出一部分作为“劳务费”给他还不够意思,便坚决要求出版社在《加缪全集》上破例署名为双主编,即加署沈志明为另一主编,志明君虽力辞亦未能拧过我的坚持。

时至2016年,加缪逝世已经半个多世纪,伽利玛不再拥有加缪作品的版权,这些经典成为全世界出版界可以自由译介出版的公共的精神资源,中文版的《加缪全集》也就无需尽任何涉外义务而得以再版重印,我等也省去了好些涉外商务上的麻烦。在此情况下,虽然我没有理由再要求出版社破例采取非常规的双主编署名,但当年志明君在巴黎的协调与奔走是永远值得我感念的。

柳鸣九

于加缪逝世五十六周年之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