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最后的谜底

阿中和林涵在大富豪娱乐城二楼的餐厅吃饭。

林涵说:“你这事儿花了不少钱吧?”

阿中摇摇头说:“没多少!”

林涵又说:“还没多少?你逼着人家去自首,安家费一定没少花。”

阿中给林涵的碗里夹了块螃蟹,“来,吃吃这个,咱们这儿厨师的招牌,”夹完菜,他靠在椅子上,点上了一根烟,“那小子也就是抢劫,而且未遂,了不起两年就出来了,叫什么来着,”阿中一拍脑袋,“对了,叫刘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咱也算为民除一害。”

林涵吃了一口菜,“反正不管怎么说,这情算欠你的,钱我也没你多,估摸着是还不上了,我心里记着。”

阿中喝了一口酒,笑了,“这话多见外。也该着那小子倒霉,遇上这事儿忍不住就四处说去了,结果恰好说给我手下的一个马仔听。我一想,有古怪,打了个电话给我公安局的朋友,果不其然,又死人了,还和当年一样,脑袋开了瓢,往里铺了一层虫卵,就是那个孙子干的。我就让刘文去自首,让他别有顾虑,反正那晚上自己干过什么,遇到什么都跟警察说了,别撒谎,希望警察能够找到线索,早日破案。”

林涵摇摇头,说:“世道真的是变了,我们那会儿,小混混人人喊打,没想到小混混长大了,警察干不了的事儿,你全给干了。”可他还是有点担心,问:“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不会,我答应刘文了,等他出来之后,上我这儿上班,也不用成天在外面偷鸡摸狗的,这还不够意思?”

林涵点点头,说:“你公安局的朋友还说什么来着?”

阿中看看他,“其实我觉得你也别太上心这事儿,给刘莎和你老丈人知道了不好,万事有警察呢,你那么起劲干啥,难道还希望像当年扮佐罗,四处找那凶手去?”

林涵苦笑,“我就是问问。”

阿中叹了一口气,“哎,都那么多年了——”他看看四周,探过头来,“公安局露出来的消息,说是这凶手在川杨新苑那一带,再细节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了。他们到底是有纪律的。”

“了解!”林涵把酒杯端了起来。

吃完了饭,阿中把林涵送到停车场,说自己还忙,就不远送了,林涵挥挥手,看着他进了楼,然后开车出来。

出了娱乐城的区域,道路宽阔,天已经黑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林涵把油门踩到底,一路飙到市区。回家的路往左,林涵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下车靠在树边吸烟。

街对面有家超市,行人络绎不绝。林涵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猛吸一口烟,丢了烟蒂,过马路进了超市。

林涵按照指示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中穿行,东西多得不像话,找了半天,他才摸到摆放糖果的位置。

上面五颜六色地堆满了不同品牌的奶糖、咖啡糖、话梅糖,林涵弯着腰一排排搜寻,好不容易在角落才发现冠生园产的大白兔。

他拿了一包,交钱回到车里,拆开一颗送进嘴里,味儿已经变了,但记忆还在。林涵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发生一样。

那时候,苏巧演白雪公主,他演王子,两个人躲在后台,分一颗大白兔奶糖。如果苏巧现在还活着,他的命运轨迹不知道会怎样?自己和她结婚了,还是考上了舞蹈学院,或者现在正在国家舞蹈团?

想着想着林涵就有些难受,眼睛都湿润了,也不知道是怀念苏巧,还是替自己惋惜。他赶紧吸了一下鼻子,打开车窗,然后踩油门往右边驶去。

林涵从川杨新苑进去,沿着整个小区转了一圈,躲在一个黑暗角落里,熄火,关上车灯,安静地坐在驾驶位上。

接下来做什么呢?林涵自己其实也搞不清楚,但他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手机响了起来,林涵拿出来,是刘莎的。林涵没接,等着铃声响完了,然后拿起来,想了一会儿,按了关机键。

林涵看着窗外,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两边的居民楼还没完全完工,只有零星闪着几盏灯光,加之凶杀案的发生,居民们都得到了警告,没有一个人影经过。

可林涵还是这样守着,他觉得只有这样守着,哪怕再漫无目的,起码心里也会好受一点。没准儿真能发现些什么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又过去了,到了半夜,愈发的寒冷。林涵的双手双脚都麻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他准备走,拿出钥匙发动,刚插进钥匙孔,对面的墙上突然翻过来一个黑影。林涵揉揉眼睛,没错,是个人,从外面翻进来,悄无声息地落在墙内。

林涵立即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生怕惊动了他,那个人也在四处张望,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猫腰沿着墙脚往深处移动。

林涵不敢懈怠,赶紧轻声打开车门,下了车,靠在车旁,观察那边的情况。

墙脚根布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那人影“咻”地一下就不见了。林涵赶紧跟了过去。

到了墙脚边,林涵才意识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月影稀松,微弱得只看到一巴掌外的地方,周围只有弱弱的虫鸣声,根本看不清那影子在哪儿。

林涵想起来在网上看到过一条如何适应黑暗的方法,他闭起眼睛,隔了十秒,又张开,可是依然不管用。这是针对从明处一下子到暗处的,林涵在车里待了很久,对黑暗的适应已经到了极限。

他只得摸索着往前走,刚走了两步,“吧嗒”一声,脚下踩到了一个断树枝,发生突出的声响。

林涵赶紧蹲下身来,用耳朵辨别,没有打草惊蛇。他站起身,感觉不对,身后有喘气声,他猛一回头,一张脸几乎和他碰到了一起。那人影就在身后。

与此同时,黑影大喊一声:“你是谁?”

林涵本能地挥拳打了出去,正打在他的面门,对方轻哼了一声,然后踹了过来。

林涵到底是很久没有运动了,一交上手马上就力不从心,这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手臂硬得跟钢筋一样,他抱了过来,死死地箍住林涵,林涵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周围猛地亮起了许多探照灯。

“不许动!”

周围围过来一群人,警笛呜啊呜啊地闪烁起来。

原来除了林涵之外,早就蹲守了警察。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他们。借着光亮,林涵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是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小伙,一脸惊恐。

警察迅速控制了现场,那小伙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顿时腿就软了。警察把他们带出去,一起带出来的还有那小伙随身带的一个麻袋。

麻袋一打开,林涵心凉了半截,里面是建筑用的废弃钢筋,这小伙是来偷钢筋的,被林涵撞个正着。

警察里有人认出了林涵,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涵也不好回答。

那警察对着对讲机讲了几句话,不一会儿,刘从严铁青着脸,赶了过来。

刘从严看见林涵,正要发作,硬生生地又把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他冷冷地对林涵说:“刘莎找了你一晚上,你手机关机,原来你在这儿!”

林涵理亏,低着头不说话。

刘从严转过脸去,和同事交代了几句,然后朝着林涵挥挥手,“赶紧回去,开什么玩笑,把我们的部署全打乱了!”

林涵垂着头,回到车里。

有了这一出,他老实了许多,一路奔了回来。到家开门,客厅的灯灭着,他蹑手蹑脚的不想吵醒刘莎,还没走到卫生间,灯“啪嗒”一下亮了。

刘莎坐在沙发上一直没睡。

林涵有点尴尬,“你,你还没休息?”

刘莎站起身来,却没什么反应,径自走向卧房,说道:“洗洗赶紧睡吧。”

林涵乖乖地洗好澡,小心翼翼地躺到床上,刘莎侧着身,不一会儿,她微微地抖动了起来,林涵吓了一跳,拍拍刘莎,“你怎么了?”

刘莎也不说,抽泣了起来。

林涵赶紧坐起来,打开床头灯,“怎么了?”

刘莎哭得更凶了,她说:“难道我跟孩子,还比不了那个死去的苏巧吗?”

刘从严看着桌子上那份档案,眉头紧锁。

胡宝龙,61岁,医专毕业,原先在A市某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现已退休。除此之外,他还有别的职业,1986年开始,他便利用手上的资源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诊所。A市就是那个叫马路的小子所在城市。胡宝龙是A市本地人,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在A市,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好在刘从严多了个心眼。

本市人未必一直待在原籍,如果因为探亲、病休之类的原因离开过一段时间,户籍本上当然不会有所显示。

他发了一份协助调查的信函给A市公安局,没过多长时间,胡宝龙所在研究所的人事档案科,就把他工作期间的“大事记”发了过来。足足打印了四五页空白纸,还不包括那些琐碎的事情。上面罗列了胡宝龙从工作起,工作过的每一个部门,参加过的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升迁,每一次工作调动和出差。

刘从严戴上老花眼镜,耐着性子看了一遍,在一条重要的信息上,勾了一个圈。

看完后他放下眼镜,闭上眼揉着额头,努力把自己放平静,而不要让自责的情绪蔓延。揉了一会儿,刘从严站起身,他到饮水机边上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回来,在茶香中确定已经平静了,才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胡宝龙的照片。

这是胡宝龙五十多岁时的一张照片,附在户籍档案的背后,国字脸,短发,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照片上胡宝龙的样子,已经略显老态,两鬓冒出了白发,可就算时间久远,刘从严依然无法改变“曾经见过他”的判断!

档案上的信息表明,胡宝龙于1993年4月至7月,因为工作原因,借调到S市对口的一家单位工作四个月。当时他所住的宿舍,是老电厂31栋2单元402,就在那个傻子王小志的楼下。

医专毕业,想必一定有解剖常识和相对应的心理素质,难怪破坏尸体会如此地娴熟。

刘从严不知道因为什么十八年来那么多事儿被凑到了一起,导致了今天的局面。然而1993年胡宝龙所居住的地点,包括现在他下落不明,诸如此类的种种迹象都反映出,胡宝龙绝不可能是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

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个老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马路为什么突然一下子知道凶手是胡宝龙呢?

刘从严站起身来,夜已经很深了,站在公安大楼十一层,整个城市尽收眼底。风很硬,从缝隙里钻进来,刘从严却无动于衷。他正在深深懊恼当初的自己。十八年前,刘从严走访邻居的时候,曾经见过胡宝龙,和他说过话,和真凶擦肩而过,却浑然不知。

门吱呀一声,进来个年轻的民警。

刘从严转过脸来。

警察说:“外面有个女的找你。”

刘莎的眼睛红肿着,单手撑着额头,闭眼坐在沙发上,刘从严过去一看就知道出事了,而且知道出什么事了。

看见刘莎伤心欲绝的样子,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来。他站到边上,拍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几个小时前,刘从严的电话都快被刘莎打疯了,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联系。刘莎说林涵失踪了,电话不接,后来又关机,怕是出了什么事儿。

刘从严正在川杨新苑蹲守,腾不出手来处理这事儿,等到林涵自己冒出来,被一群警察狼狈地逮了个正着,刘从严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第一反应是给刘莎打个电话报平安,电话里一来二去多少也会透露出点信息,刘莎也不傻,在这个节骨眼,而且林涵满身带伤地回家,多少能猜出点端倪。

走廊里风大,刘从严说:“你上我办公室去坐吧,这儿容易感冒。”刘莎摇摇头。

刘从严也不好强求,叹了一口气,他左右望望,然后走到走廊的尽头,把半开的窗户合上,回来又说:“吵架了?”刘莎还是摇摇头。

刘从严说:“我给你倒杯热茶吧!”

刘莎站起来了,说:“不用,我就是出来走走,在家里太憋屈,没地方去,不知不觉就来了。”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问道:“林涵他让你一个人就这么跑出来了?”

“没有,没有。”到这个时候了,刘莎还在帮林涵说话,“我躲在边上的门洞里,他没发现,去别的地儿找了!”

刘从严又叹了一口气,“嗯,坐会儿就早点回去吧,省得林涵担心。”

人家总说女儿受了委屈,最好的倾诉对象就是父母,刘莎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亲人,而自己和她关系又一直不冷不热,也许在她心目中始终没有把刘从严当成过养父。

她一直在记恨着自己!刘从严想,可到底自己是对她有亏欠的,这么多年下来,刘从严一直没有从愧疚中解脱出来。

刘莎转过身子要走。

刘从严问:“你去哪儿?”

“回家。”

刘从严挠挠头,“嗯,你早点回家,抽空我和他谈谈。”

刘莎走后没多久,轮班在川杨新苑的警察小组回来了。专家和王羽慧文都在,因为熬夜,气色显得很差。达子留在川杨新苑继续蹲守,所以没跟来。刘从严回办公室把胡宝龙的资料拿齐,到了会议室,把最新的情况汇总一下。

先是负责这个时间段蹲守的警官,做了简短的介绍。那边没发现,倒是因为“林涵捉贼”的那一出,把警察都给暴露了。凶手躲在哪儿谁也不知道,但不排除就在川杨新苑附近。那么大动静,打草惊蛇了也有可能,然后又担忧,接下去埋伏是不是还有效。

说这茬儿的时候,刘从严挺尴尬,局里面现在是个人都知道他和林涵的关系了。那警官话音未落,刘从严赶紧把话题转了出去。他把从A市传过来的档案信息,放到了桌子中央。

“这么说来,这个胡宝龙真的有重大嫌疑?”听完刘从严的介绍,专家问。他的手里握着一只钢笔,把桌子敲得声声作响,“马路那小子,虽然说出的话来神神叨叨的,但句句都在点子上。”

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林慕的死导致了胡宝龙重新开始杀戮。那么1993年的那么多起案子又是为了什么呢?她开口建议道:“我觉得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去搞清楚,去查查那个林慕,1993年的时候,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会议结束后,刘从严回办公室安排调查林慕。一边走一边跟专家商量在川杨新苑蹲守的计划。

到了办公室门口,两人停了下来。

专家说:“不管是否真的打草惊蛇,埋伏肯定不能撤,我觉得凶手还会出现在那儿,毕竟要熟悉一个区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他不会在不熟悉的地方作案的。”

“那如果他已经发现我们了呢?”刘从严担忧道。

专家叹着气摇摇头,“如果真被他知道了我们的埋伏,是挺麻烦的,实在不行,我们只有用诱饵去引诱他了。”

“诱饵?”刘从严浑身颤了一颤,他明白专家的意思,按凶手的作案模式,找人假扮群众,引诱他再次犯罪。按照凶手之前的思维,接下来需要一对青年男女去演那出戏。

刘从严没说话,他把办公室的门打开,和专家告别,一侧身发现刘莎就站在他的身后。

她没回家,又折回来,刚刚他们谈话的内容,全被刘莎听见了。

刘从严心里有一根刺,折磨了他二十年。

那时候,他还年轻,刚当上刑警队队长没多久。成天琢磨着如何破大案要案。九十年代初期,S市盗窃犯罪猖獗。盗窃团伙经过几次火拼合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铁拐李”集团,最为庞大。

“铁拐李”,顾名思义是个瘸子,年轻的时候,学过几年武术,粗壮的石墩子,一个人扛起来跑二里地不费劲儿。此人争勇好斗,是村里的一霸。十七八岁的时候,晚上到鱼塘偷鱼,被炸药炸断了腿。人无大碍,但从医院出来之后,就瘸了。

“铁拐李”瘸了之后,没在村里待,而是一个人跑到S市谋生。搓过煤,卖过水果,最后在火车站扛货。“铁拐李”讲义气,组织能力很强,在火车站做搬运工的那段时间,笼络了一批外来的流浪儿、乞丐,很快形成了以盗窃为生的小组织。

据传骨干力量有十三个,江湖人称十三太保。除了骨干,手下的小喽啰最多的时候达到了百余名,“铁拐李”自己腿不好,所以特别喜欢招募和他一样的人。团伙中大部分都有残疾,不是断手,就是哑巴,要么就是腿脚不利索,是个很典型的残疾人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在“铁拐李”的经营下很是红火,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而且他们在和别的团伙产生矛盾时,多采取偷袭的方式,且心狠手辣,所以没多久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那一年,全国严打,市局治安大队和刑警队联手要端掉全市的涉黑组织,“铁拐李”名列榜首。

打黑行动,不同于简单的刑事案。这些黑团伙一般都存在了一段时间,牵扯面广,眼线密布,有的甚至还有保护伞,所以取证和抓捕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负责此案的刘从严,经过多日侦查,却还只能游离于团伙的边缘,抓了几个小喽啰,始终摸不到“铁拐李”及其核心成员。所以急需一个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

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得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你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愣了会儿,才说:“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给你养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吗?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儿,”刘莎忧伤地看着刘从严,提高了嗓音,红着眼喊道,“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

刘从严顿时语塞了,“可……可……”

“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得吗?”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地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其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地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成堆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林涵侧着脸用余光扫着那个男人,林涵不敢正对着他,生怕打草惊蛇。

那男人把手伸到风衣里,掏了一会儿,然后摸出一根烟来,用打火机点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又骑车走了。

虚惊一场。可刘莎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开始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怕,那是假的。风衣男把车骑出了两人的视线,刘莎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可是林涵没说。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又开始聊了起来,“阿多明年就要上学了。”

“嗯。”林涵点点头。

“少年宫的老师说,她音乐感很强,随你!”

“老王也这样说。”林涵四处望着,心猿意马地敷衍着刘莎。

“我觉得她数学也挺好的,幼儿园里的数学课测试,总是拿第一。”刘莎紧了紧衣服,“也不知道今晚住在你妈家,会不会着凉。她喜欢踢被子。”

林涵身体又绷了起来,他没回答刘莎。刚刚骑自行车的风衣男,转了一个圈之后,又绕了回来。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刘莎紧紧地靠在林涵的身上,问:“是他吗?”

“不知道!”林涵摇摇头。

风衣男骑到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嘴上还叼着先前的那根烟,他吸了一口,把烟蒂丢在地上,朝他们走了过来。

刘莎的手在发抖,“怎么办?”

“别怕!”林涵安慰着刘莎,继续用余光死死地盯着对方一举一动。

风衣男越走越近,林涵把脸转过去,假装刚刚发现他,上下打量着他,又转向了刘莎。

“是他吗?”刘莎轻声地问。

林涵摇摇头,“看不清!”

风衣男突然蹲下了身子,林涵吓了一跳,本能地拉着刘莎站起来。还没等林涵做出反应呢,草丛里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把那个风衣男夹在中间。

风衣男鞋带系到一半,看着猛然冒出来的陌生壮汉,一脸惊恐,他看上去似乎比刘莎还要紧张。

“干什么的?”草丛里躲着的是警察,看见苗头不对,立即冲了出来。

“找,找人的!”男人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他可能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

“站起来!”

风衣男站了起来。

警察手里拿着手电筒,照照风衣男的脸,警察的怀里都揣着胡宝龙的照片,不是他。

“找谁?”

风衣男报了一个人名,然后说:“他住52号,52号找不着,51过去就变63了!”他颤颤巍巍地老实交代着。

“所以我过来问问。”风衣男又补充道。

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挥挥手让他走,风衣男估计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状况,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自行车边,然后骑着车就离开了。

警察没跟林涵说话,只是示意他们坐下,又重新钻回了草丛里,埋伏起来。

林涵皱了皱眉头,“没准他一直在什么地方看着!”

“什么?”刘莎问。

“这样可不行!”林涵继续说着。

刘莎还是没听明白。

林涵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没准他就在边上看着,那么多人守在这儿,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出来?”

马路想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饭馆里低头吃着面。周围有几个出租车司机,他竖起耳朵努力听着他们的对话。

“早上国道那边的路真堵。”一个人说道。

“就是,就是,我他妈的正好送了个客人去化肥厂,回来的时候,空车在道上堵了两个多小时。”另一个附和道。

“听说是出车祸,一辆油罐车翻了,洒了一地。”

“没错,交警在那儿指挥了半天,原来四道只有一条道在通,能不堵吗?”

司机们说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马路还能接受这些正确的信息。现在自己很清醒,他得出了结论。

马路吃完面,到柜台付了钱,来到大街上。

他还是不放心,嘴里又默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信息全对。

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很强,他赶紧把头又低了下来。边上有个网吧,马路走了进去。他打开电脑,在网上搜有关幻听的信息,按着上面罗列的成因,逐一对照自己。

吸毒酗酒,这个不是;药物过敏,这个也不是;听觉系统中枢神经病变?马路皱皱眉头,似乎之前并没有发现过耳朵有什么不灵光。

他接着往下看,精神紧张,这个是肯定有,马路想着。

可接下来的这一条,连让他现在放松下来都成为了不可能:精神分裂症的初步征兆。

马路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这才是他最担忧的。他怕的就是这个,怕自己经过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儿之后,真的会扛不住,会疯掉。

马路在嘴巴里默念着自己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脑子是清醒的。再看看是不是因为疲惫的缘故,然后决定是否去医院检查,马路想着。

下面的一条信息是:幻听的内容,往往会来自大脑错误处理的记忆信息。

马路抬起头,看着上四十五度角方向的白墙,再一次回忆自己到底听到些什么:有“咕咕声”,还有脑子里老是会出现老头的影子,那是因为到了S市之后,最多接触的是他,还有那只神秘的老鸟。这些都好解释。但是那个小女孩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始终听不见的声音是在说什么呢?还有自己竟然会做一个1993年的梦,把当年的一切都复制了出来,并且以此为线索,锁定了嫌疑人!“你能知道真相吗?”那个叫胡菲的女孩说着。

一连串的问题冒了出来。马路又开始有点激动了,他好不容易克制着自己不去想这些传奇般的事实,可现在一点点地就把这些古怪的事儿给勾出来了。

这简直不可思议!马路摸摸口袋,掏出烟,哆嗦地点了一根,吸了一口。

林慕原来叫胡晓,她还有个妹妹,她们是双头女婴,1993年的时候,胡宝龙为她们动过手术……

马路仔细回忆着当初和林慕交往时的情形,现在想想,林慕始终都穿着半高领的衣服,每次亲热的时候,她总是要求关灯,那就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脖子后面的伤疤啊!

她的色彩恐惧症是因为“父亲是杀人犯”这个事实始终压着她,所以产生的心理性的功能障碍?

马路不敢想下去了,他站了起来,走出网吧。

马路到对面的超市里买了一瓶水,想了一想,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胡菲的声音就是在那儿听见的,趁着现在还清醒,得去看看。

傍晚时分,马路敲开了31栋402的房门。门后面站着一个粗壮的汉子,眨巴眼探究着马路。

马路把事先就准备好的警官证拿了出来,他也没打开,那汉子也没核实,轻而易举地就让马路进了屋。

马路来到客厅,客厅很陈旧,墙灰脱落了大半,像是得了狗皮癣。靠窗的位置是一个桌子,桌上放了一口锅底漆黑的汤锅,边上两个小碗,碗上还停了一只苍蝇。

“警官,什么事儿?”那汉子站到桌边,手一挥,苍蝇嗡嗡地飞走了,飞了一圈,停在了窗户上。

“也没什么,临时居民例行调查,麻烦你身份证出示一下。”马路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

屋子的墙角里堆放着摞起来的新脸盆,看样子是做小生意的,马路想着。他又看看天花板和地面,虽然所有的东西不一样,但他确认这就是他梦里见到的房间。

汉子嘴里嘟哝着马路听不太懂的方言,意思大概是说刚刚才检查过怎么又来,马路也没理他,接过他递过来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又递了回去。

里屋的门关着。

马路走到桌子边,顺手摸了摸窗上的把手,“最近小区里出现个小偷,趁着家里没人,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你们要小心。”

汉子把身份证顺手塞进了屁股口袋,“没事儿,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丢了东西终归不好,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马路指指里屋的门,“打开我看看,里面的窗户有没有漏洞。”

“随便看!”汉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倒省去了马路跟他费嘴皮子,他走过去把门打开,里屋堆满了塑料脸盆。

难道当年,胡宝龙就是在这儿给胡晓、胡菲动手术的?他似乎又看见了梦里出现的场面。

“警官,你怎么了?”汉子看见马路呆呆地站在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马路回答着,他缓过神来,匆忙地离开,留下一脸疑惑的汉子。

马路下了楼,站在楼下仰观整个单元。夕阳斜射过来,没有晚上那么的阴森诡异。他站了一会儿,什么感觉也没有。

出了小区,打了一辆车。车开到老头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马路走进胡同,来到老头家。院子的门居然紧锁着。马路敲敲门,没人应答,他顺着门缝望进去,里面的灯是暗着的。

“老头去哪儿了?”

他正准备走,从屋子里传来了“咕咕咕咕”的声音。那只老鸟还在?

“咕咕咕咕!”

既然鸟还在的话,老头应该不会走远,可能是去买菜了,马路想。他看看左右,对面的小卖部开着,他想去买点吃的,先垫垫饥。刚走出没几步,“咕咕”声响了起来。

这鸟那么老了,居然中气还那么足。

马路又走了两步。

“咕咕咕咕!”

马路停在原地不敢走了,这“咕咕”声,就在自己的耳边。他深呼一口气,“咕咕”声没有离开,反而更响了。马路汗流了出来,那“咕咕”声里夹杂着一个声音,是胡菲的,“你能知道真相吗?”马路嘴里赶紧默念着,我叫马路,我爸叫马顺林,我姐叫胡晓,我住在益江路,我今年十四岁……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脑子还算清醒。其实此刻的马路已经陷入了幻觉却浑然不知。

可一瞬间,一个画面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闪电闪了一下似的。

画面里是一个男人,穿着肥大的风衣,骑着自行车,在黑夜里穿行;紧接着是一栋新楼,楼的一层,有户人家的窗户虚掩着……

林涵站了起来。

刘莎问:“你干吗?”

“我觉得我们傻坐在这儿,不会有人相信的——那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刘莎也站了起来,“可刘从严说过,我们不能离开石凳子。”

林涵没回答,一个劲儿地闷头抽烟。

刘莎知道林涵一根筋的性格,她叹了一口气儿,“我们前面去走走吧。”

“什么?”林涵转过头来,“你不是说,刘从严不让我们离开石凳子吗?”

刘莎也不回答,挽起林涵的手,跟他往前走去,“咱们就在小区里转转,你说得对,这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草丛里的两个警察钻了出来,刘莎松开林涵,走了过去,站在那儿用手机和刘从严通了个电话。刘从严就在不远的车里,两人好像争执了几句,然后声音就轻了下来,像是在商量着什么。林涵听不清,过了一会儿,刘莎走回到他的身边,应该是和刘从严交代好了,她继续挽着林涵的胳膊,走出了绿地。

两人绕着小区,一边散步,一边继续聊天。

刘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涵聊天:“老王最近身体还好吧?”

“还行吧,反正到这个年纪了,终归会有点老年病。”林涵回答道。

“那子女都不在身边,咱们可要多去看看她!”

“嗯。上次阿多过生日的时候,老王还给了阿多钱,”林涵顿了顿,“老王是个好人。”

听到林涵说这话,刘莎多少有点欣慰。这是今晚他第一次想起来,还有别的人在关心他。

两人不知不觉就绕到了最后一栋楼的后面。地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刘莎不小心脚下绊了一下,林涵赶紧把她扶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刘莎回答道,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

可是林涵依然没有说。

耽搁了半分钟,刘莎的手机响了,是刘从严的,他在电话里问:“出什么事儿了?”

“哦,没事,我绊了一下。”刘莎回答道。

“赶紧绕出来,别在里面,那边我们看不见,其他人都埋伏在各自的点上,不能轻易暴露。”

“行,马上出来了!”

两个人刚准备走,林涵突然发现,围墙边的那扇小铁门有点异样。这扇铁门应该锁着的,可现在却虚掩着,上面的锁被人敲坏了。

“你怎么了?”刘莎问。

“不知道。”林涵走了过去,看看锁,然后打开,向着围墙外望去。外面应该是一片麦田,可现在黑压压的什么也看不见。

林涵往外走了一步。

刘莎阻止道:“别出去了,外面没警察的。”

林涵想了想,还是跨了出去,“我就出去看一眼。”

刘莎看林涵走了出去,咬咬牙,也跟了上去。

出了铁门,是一条小路,没有路灯,天上的月亮被云遮了一大半,第二名受害者就是在这儿遇害的。

林涵站在铁门外,刘莎在身后用双手紧紧地握住他的胳膊,林涵的胳膊都被她捏疼了。他转过身,借着月光,看见刘莎一脸害怕的模样,怜悯之心顿然而生。

“咱们现在就回去。”林涵说。

“嗯,到小区里面去,那边有刘从严看着。”

“不是,我是说咱们回家!”

刘莎愣住了,林涵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苦心。刘莎猛点头。可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小路上,骑过来一辆车。

那车骑得悄无声息,因为天黑,到了很近才被他们发现。林涵挡在刘莎的身前,警惕地看着车上的人。那人很瘦,穿着条肥大的风衣,脖子缩在领口里。这不就是前面小区里的风衣男吗?林涵问了一句:“还没找到你要找的人?”

风衣男在自行车上“嗯”了一声。

林涵松了一口气,转身正准备走进铁门,猛然觉得不对,刚刚小区里的那个风衣男骑的自行车,把手前有个车筐,可这辆车没有。这不是前面的那个人。林涵意识到有危险,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听脑后生风,一下子就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林涵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上,四肢动弹不得,边上躺着刘莎,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刘莎侧脸看着林涵,眼里淌着泪水,脸上充满了恐惧的表情。

刘从严快疯了,才巴掌点大的盲区,结果就出事了。那个该死的铁门被人撬开。凶手一直耐心地躲在铁门外,等待着他的猎物。警察等了五分钟,还没看见林涵和刘莎出来,再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两个人的手机都关机,望着黑茫茫的麦田,根本看不到人的踪影。

刘从严赶紧部署痕迹科的人过来查脚印、车印,又调人去阳明水库。前两起案子的尸体都是在那儿发现的。然后他叫嚷着:“快去把那个叫马路的找来!”

马路在老头家的门外等了一晚,一直琢磨刚刚脑子闪过的画面,可琢磨了几个小时,都没琢磨出点名堂,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老头没回来,电话倒是来了。

赶到现场之后,马路才知道原来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就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第三起案子发生了。如果再找不到他们,那么按照以往的惯例,明天只能给林涵、刘莎收尸了。

刘从严现在懊恼得很,他就不应该答应刘莎。而且没想到如此严密的布防,还是给凶手钻了空子。受害者一个是他女儿,一个是他女婿,让刘从严怎么平静得了。所以看到马路一到,他几乎歇斯底里地摇着马路的胳膊,“说,你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胡宝龙的?”

迄今为止,马路都没有向专案组透露过,他的答案怎么来的。可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刘从严必须了解全部情况。马路知道事态的严重,可……可怎么说呢?

“这事儿,有点奇怪。”马路支支吾吾,“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胡宝龙是凶手的!”

“小子,我现在没工夫扯闲淡,你要是再敢涮我,我就把你关监狱去。”刘从严恶狠狠地说。显然,女儿命悬一线已经让他有点丧失理智了。

倒是王羽慧文听出点名堂,她拍拍刘从严的肩膀,示意他冷静,然后走到马路跟前,“做梦?”

马路把经过说了一遍。

王羽慧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你说你听到鸟叫?”

“嗯!”马路回答道,“是咕咕声!”

王羽慧文继续看着他,“是怎么样的咕咕声——咕咕咕咕!”她学着鸟鸣的声音。

“对对对!”

“嗯,除此之外呢?”王羽慧文问。

马路不敢隐瞒,说:“刚刚我去了一个老头家,脑子里面突然闪过一幅画面,一个骑自行车穿着风衣的男人,然后紧接是一栋楼……”

“等等——”王羽慧文打断了马路,“是一栋新楼吗?”她皱起了眉头。

王羽慧文环顾小区,一下子兴奋起来,她找到刘从严,“那两个人没被运出去,还在小区里,就在空置着的居民房间里。”

刘从严迅速调集人手开始搜查楼房。马路脑袋里的画面没出错,胡宝龙敲晕了林涵和刘莎之后,并没有把他们运走,而是从铁门进了小区,就在警察监控那块巴掌大的盲区,撬开一家空置的房间,然后钻了进去。

警察赶到的时候,胡宝龙正好神志不清,但好在还没来得及下手,胡宝龙被押回市局,林涵和刘莎迅速被送往了医院。

马路坐在医院的走廊里,等待着检查。王羽慧文建议他去做一个脑部扫描。可现在天还没亮,神经科的医生还没来。他只能坐在这儿等着。

一部分人守在急诊室门口,另一部分回市局对胡宝龙突击审问去了。毕竟这是个跨度近二十年的案子,抓到凶手大家都很兴奋。

可马路不这样觉得,经过刚刚的惊心动魄,他似乎感觉更累了。“咕咕咕咕”,自从王羽慧文把这个声音“引”出来之后,一直挥之不去地在耳边鸣响。

“咕咕咕咕!”

周围怎么没有人?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马路一个人独自坐在椅子上。他感到很恐惧。“咕咕”声掩盖的那个从来听不清的声音,现在却越来越清晰,好像是一个命令。

马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他爬上楼梯,急诊室的灯关着,紧急抢救已经结束了,林涵和刘莎被送进了病房。“咕咕”声现在越来越小,而那个人声却越来越响,是男人的声音。马路像着了魔似的寻找着林涵他们所住的病房。一间间找过去。

是这里了。马路从房门上的窗户看进去,没有人看护,林涵和刘莎正躺在床上。马路扭扭门把,没锁,他打开门,门吱呀一声。马路走了进去,一点点靠近林涵和刘莎。

男人的声音很洪亮,而且不容置疑。马路四周寻找着工具。病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花瓶,马路走过去,把花瓶敲碎,然后捡起一块碎片。

他站到了林涵的身边,林涵闭着眼睛。马路把碎片的锋利口慢慢地抵住林涵的脖子,只要用力划下去,林涵必死无疑。

那个男人声音更加响了,回荡在房间里,“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林慕就能复活了!”

马路深深吸了一口气,手上用劲,就在碎片即将划破林涵脖子的一瞬间,躲在角落的达子冲了出来,他一把拉过马路,然后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马路像被浇了一盆凉水,顷刻间清醒过来。

“刚刚发生什么事了?”马路看着碎了一地的花瓶碎片,一脸愕然。

女人背着个背包,一看就是外地的游客。她从出租车里下来,然后走进了小区。

下午的风很和煦,吹在脸上很舒服。女人接着往前走,没多久就看见单元门口坐着的那个老头。

女人脚步停了停,把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她看看表,下午一点二十分。

老头身后的树上,挂着一个鸟笼,鸟笼里有只八哥,八哥很老,身上的毛也没几根,露出白色的肉,耷拉着脑袋闭着眼在午睡。

“大爷,你好!”女人走到老头的面前,笑盈盈地叫了一句。

老头瞟了一眼女人。

女人接着问:“大爷,您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老头又瞟了她一眼,嘴一咧,“我呀,住了四十多年了!”

“那我跟您打听个事儿呗。”

老头狡黠地笑笑,“你也是来打听十八年前死人的事儿的?”

女人愣了一愣,“是,也不全是,除了死人,我还打听一个活人!”

“活人?”老头哈哈笑了起来,“我每天都坐在这个门口,还从来没人向我打听过活人,说吧,姑娘你想打听谁?”

“我想打听个姓翟的先生。”

“姓翟的?”老头的表情顿时警觉起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女人。

“嗯,姓翟的,他是个算命先生,二十年前在街面上替人占卜算卦。”

老头从自己的口袋摸索出一根香烟点上,“你找他干什么?”

“哦,我听说他算命算得准,所以来求他算一卦。”

老头吸着烟,眼望前方,不时用余光瞄着女人,过了一会儿说道:“我不认识。”

女人皱了皱眉头,“可我听人说,他天天都会坐在这儿,您见过他吗?”

老头摆摆手,“都说了,我不认识他,就算见过也不知道是他。”

女人笑笑,绕到老头后面,“这鸟是您的?”

老头低着头,“什么意思,瞧不上它啊,它可比你爷爷都大,跟了我二十年了!”

女人不言语,走了出去。她站到单元门口往里看了一会儿,又转了回来,“大爷,这楼里死过一个人你知道吗?”

“你这姑娘说话很有趣,哪个楼里不死人啊!”

“呵呵,是我问错了,十八年前,有个卖艺的,一铡刀把自己女儿铡死了,您听说没?”

老头的警惕稍微放松了一点,“何止是见过,我亲眼看见的,”他指指不远处的一片空地,“就在那儿,血流了一地儿啊,这场面别提有多惨了!”

“听说那女孩尸体到现在还没找到?”

“是啊!”

“还听说当年她父亲一个劲儿地喊着能让女儿复活!”

“是啊!”

女人又问:“你觉得那具尸体哪儿去了?”

“这我哪儿知道。”

女人低着头像是对着老头,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你天天坐在这儿,不是就在等她吧?”

“等谁啊?”

“等那具尸体复活啊!”

老头被这话惊了一惊,向着女人盯去,“姑娘,这大白天的可不能乱说,鬼神要敬着。你怎么突然冒出这样的话?”

“因为我觉得你就是翟先生!”

老头又是一愣,“此话怎讲?”

“就是感觉啊!”

老头眼珠子顺时针转了一圈,脸上堆起了似笑非笑的表情,“姑娘,现在的年轻人可都不信这套玩意儿了,这可是迷信!”

“谁说是迷信了?我不觉得是啊!”

老头眼珠子逆时针转了一圈,嘴角一咧,露出一丝狰狞。但这狰狞很快就消失了,老头笑嘻嘻地说:“我不是翟老头,可对这些命理八卦,也略有耳闻,你要不嫌弃的话,我来给你看看,姑娘想算什么?”

“算前程!”

“前程?”老头的眼睛在女人的脸上扫了一圈,歪着脑袋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前程不好说,但粗略地相了你的面,我想姑娘一定幼年曾遭遇过变故,弄得有亲人不能团聚啊!”

女人脸上的肌肉颤了一颤,这翟老头果然名不虚传,“您老说说!”

“你想听?”

女人点点头。

“那你得先给我说说你自己——”老头幽幽地说着。那只八哥也“咕咕咕咕”地叫了起来。

女人蹲了下来。

“咕咕咕咕!”

“说说你从哪儿来,为啥来吧!”老头又说道,边说边阴森森地微笑起来。

有一种气场围绕着女人,就像要把她托起来一样,托向半空,如同在梦里,这个感觉很舒服,女人都快要陶醉进去了,才猛地惊醒过来。

她眯着眼,心里在想,这老头果然厉害,她已经用意志力在抵制了,可还是差点着了他的道。

女人想了想,说:“我来是因为我相信人死能够复生!”

“人死能够复生?”

“嗯。”女人接着说,“您老信吗?”

老头愣了一愣,他又看看女人,女人长得很好看,扎着马尾辫,左耳有只吊坠耳环,咦,这女人怎么只戴着一只耳环?

耳环是水晶的,太阳光从里面折射出来,很漂亮、很温暖,让老头有种无比的惬意感。不知不觉他就回答着说:“我当然信啊!”

女人笑笑,笑里也带着狡黠。过了一会儿,等老头彻底陶醉进来,她才悠悠地问道:

“多久了?”

“哎——二十多年了?”老头脸上的表情突然悲伤起来。

“是你的谁啊?”

“我女儿!”老头叹了一口气,“死得可惨了!”

“你跟我说说看呗!”

老头两眼无神地看着女人,女人拨弄了一下头发,那只耳环微微地左右摇晃着,从里面折射出来的阳光五颜六色,像彩虹的颜色。

“我带着她回老家,坐着长途车,我跟她说过,别把头伸出窗外,别把头伸出窗外,可她偏偏就是不听,我已经很累了,结果就疏忽了。对面开过来的那辆车啊,一下子就把我女儿的脑袋撞没了!”老头说着说着,居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相信死人能复活一说吗?”

“咋不信呢?我每天做梦都梦见她脑袋又长回去了。”老头哀怨地说着。

“可偏偏有人长了两个脑袋,是吧?”女人引导着问下去。

“是啊,我女儿少一个脑袋,他女儿却多一个脑袋。”老头苦笑,“这真不公平啊!”

“所以你就跟他说,这脑袋安在别人的身上,就能活过来了。”

老头点点头,“嗯,我还跟他说,不信你去试试,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把那些蝴蝶啊,蜜蜂啊,接到人身上也能存活!”

“然后又遇到了一个卖艺的?”女人接着引导。

“都是可怜人啊,他女儿竟然看不了红花,看不了绿草,这样的脑袋要来干吗呢?”

女人现在已经差不多明白整个过程了。“你让杨东去找胡宝龙的?”

“对哩,反正他们都听我的,我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老头说。

“十八年来,你一直守在这儿,看着那个女孩会不会复活是吗?”

“可不是哩,如果她能活过来,那我的女儿岂不是也能活过来。”老头说着,“可是我等了十八年,都没等到她哩,倒是那个姓胡的又回来,我就跟他说呀,你还得再来一次,这样你的女儿就能活过来了。”

女人笑着满意地点点头。她左右看看,看到了那只八哥,“你没看见那个活过来的女孩,可是你的八哥却看见了哩!”女人指指八哥。

八哥突然叫了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他打了个哆嗦,一副很疲惫的样子。刚刚发生什么了?怎么一下子把所有的事儿都说了,他怀疑地看着女人,“你究竟是谁?”

女人笑盈盈地说:“我叫王羽慧文。”

“王羽慧文?”老头从来没听到过这个名字,“你是干什么的?”

“别怕,我不是警察,他们才是。”王羽慧文指了指老头的背后,刘从严一行正走过来。

王羽慧文和刘从严、达子、马路坐在车里。车正往市局开去,翟志彪被押在后面的警车里。

马路心有余悸,跟着周炳国的时候,看见过他给人催眠,不过他没想到这玩意儿那么厉害,还能远程指挥杀人,要不是王羽慧文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王羽慧文喝了口矿泉水。

达子在一边打趣道:“电视里不都是用根线,吊着戒指什么的,在人眼前晃来晃去?”

王羽慧文笑笑,“催眠所用的工具可以有很多,就像那老头,竟然是靠着八哥的‘咕咕’声,这是之前连我都没听说的。”

达子说:“你赶紧把耳环拿下来吧,别一下子再晃着我,我那点秘密全让你知道了。”

“别怕!”王羽慧文把耳环取了下来,笑着说,“催眠这东西说它神是有那么点玄机,但不神,其实也就是个普通的心理现象,而且你如果不想被催眠,是不可能达成的。”

“那他不是就中招了!”达子指指马路,“这老头把这小子催眠之后,给他灌输了那么多信息,把任务灌输进了他的潜意识,难怪这小子跟神样的什么都知道,又跟木偶样的什么都不知道,原来都是那老头搞的鬼。”

“没错,”王羽慧文点点头,“翟老头对一切了如指掌,所有的经过都是他一手操控,远程控制的。”

“可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催眠了呢?我似乎一点知觉都没有。”马路问着。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相信他了!”王羽慧文解释着这个问题,“他通过算命让你一步步进入了他的圈套,就像当年的胡宝龙、杨东一样,他们救女心切,所以很容易被翟老头利用。”

“可翟老头为什么要催眠我呢?”马路问道。

“应该是你在被催眠的时候,透露了警方的信息,翟老头觉得胡宝龙很快就会暴露了,所以干脆通过你让胡宝龙落网,然后由你继续杀人——果不其然,在医院的时候,你差点就动手了!”

马路咽了口唾沫,“难道他真的相信这样做他的女儿能复活?”

王羽慧文往后靠了靠,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其实翟老头也被催眠了,而且不像你,也不像胡宝龙和杨东,只是短暂时间因为催眠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翟老头这一生都没有明白过!”

马路吓了一跳,“什么意思,还有个大BOSS在后面?”

王羽慧文摇摇头,“催眠翟老头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迷信。这个案子的罪魁祸首是迷信。”

自始至终刘从严都一言不发,但他赞同王羽慧文的观点。迷信让翟老头深信死人可以复活,他利用了心理脆弱的胡宝龙、杨东和马路,结果导致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刘从严感慨不已,隔了一会儿,他突然冒出来一句话,权当是对案子的总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吧。”

马路叹了口气,案子的后半段,他基本都处于迷离状态,很多情况不是很了解。胡宝龙在王羽慧文的心理治疗下清醒了过来,加之翟志彪的供述,最后的疑问也得以解释了。

原来胡宝龙早年间开设私人诊所的时候,便开始搜集手术方面的资料了,并利用工作便利,积累大量的医疗器械和手术经验。他在S市的出租房里建立了秘密的手术室。术后,虽然胡菲的脑袋拼接到杨玉兰的尸体上失败了,但胡晓竟然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改名成了后来的林慕。

至于杨东为什么会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那还是翟志彪的功劳。翟志彪无意中认识了杨东,并了解到他迫切想要治好女儿的色彩恐惧症,同时,翟志彪还了解到胡宝龙的双头女婴的事情,于是,借机让他们认识,希望胡宝龙能与杨东达成合作。最终,让杨东在丧女的巨大打击下丧失了理智,误认为把尸体交给胡宝龙,就能够让女儿复活。

以此类推,王小志口口声声的“我看见的不是人”,自然也是拜翟志彪所赐。王小志当年在水塔边的窑洞里,看到了胡宝龙杀害韩露的过程,暂时失去了记忆。这不仅让胡宝龙没有暴露,得以继续杀人,也让翟志彪趁虚而入,在王小志本来就错线的大脑中,用魔鬼的形象替代了胡宝龙,并一度干扰了警方的视线。

按照胡宝龙的说法,他是瞒着自己的妻子干的这些事儿。但王羽慧文并不以为然,这是女人的直觉。作为一个母亲和妻子,她不可能对丈夫的这些行为,毫无察觉。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