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德魏·克林登公园占了两条街,一边从五十二街到五十四街,另一边从十一大道到十二大道。一个环绕着十二英尺防风篱笆的棒球场就占了一半面积。剩下的场地主要是给儿童玩耍的,同样也围了起来。我到的时候,棒球场里一个人也没有,但另一边有很多小孩在玩耍,有的荡秋千,溜滑梯,在杠子上爬上爬下,也有的在专门留下来的一块大石头上尽情攀爬。

公园东南的角落有个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纪念雕像。那是一个比真人尺寸还大的步兵塑像,一身铜绿,肩上挂着一支来复枪。雕像底座刻着几行字:

摘自《在法兰德斯的旷野里》

如果你有负那些逝去的人,

我们将不能安眠,

纵然罂粟花仍旧开于,

法兰德斯的旷野。

我记得在高中的英文课上念过这首诗。作者是那种专门写战争诗的人,但我不记得是谁了,鲁珀特·布鲁克或威尔弗雷德·欧文或是其他人。雕像底座并没有刻出作者名字。想来这些诗句也可能出自于一个不知名的士兵之手。

雕像的右边,有两个比我年轻很多的男子互相站得很近地在交谈。一个是黑人,穿着一件芝加哥公牛队的运动夹克,另一个是西班牙裔,穿一件漂白牛仔衣。说不定他们在讨论是谁写了这首诗,不过我看不是。让他们有兴趣的罂粟不会长在法兰德斯的旷野。

我前几次去十一大道时并没有注意到有毒贩子,但我也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个公园,当时一个人影也没有。现在已近傍晚,不过它仍旧远远不如布赖恩特公园或华盛顿广场那种毒品超市。年轻男子散落在各处,或落单或成群,有的坐在长条椅上,有的靠着篱笆,总共大概有八个人。还有两个坐在空荡荡的棒球场本垒位置上。当我经过的时候,他们大都眼睁睁地看着我,有些人小心翼翼,有些人看生意来了,其中几个轻声地招徕,“抽烟吗?有好烟。”

我从公园的西端看着十二大道交通繁忙的状况,现在已经开始堵车了,下班的人朝着大桥及北边的郊区赶去。车流之外就是哈德孙码头。我试着想象穿着件破军用夹克的乔治·萨德斯基,他闪过车流以便赶到码头去把枪丟入河里。当然他也可以等到半夜再做这档子傻事,那时候要躲的车就少多了。

我转过身看几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男人在打墙壁手球。他们脱下夹克及运动裤,一股脑儿堆在球场边,身上只剩短裤球鞋及头上绑的毛巾带。他们有一般中年男子那股专注的劲头,拼命地击球,好像想把墙壁砸个洞。几年前简和我也看过一次相似的较劲,一场在格林尼治村举行的非正式篮球赛。简故意装出一副深呼吸的模样。“男性荷尔蒙,”她说,“我可以闻到男性荷尔蒙。”

给我一把枪,她说。我的脑子里出现一幅图景,她双手拿枪,深深地吸一口那钢条发出的油味。我可以想象一声枪响,她脱离躯壳的声音盖过枪声。火药味,她会说,我可以闻到火药味。

我从公园的西北角离开,见到的第一个公共电话就在十二大道与五十四街之间。我听到可以拨号的声音,但没有丢硬币,有人把那部电话的号码牌给撕了,所以你可以打出去,但别人不能打进来。

五十四街与十一大道上有部电话有号码,但它不收我的两毛五分钱。我试了四个不同的硬币,它都不接受,立刻吐了出来。我一一取出再朝北走去,结果我所用的电话就是格伦·霍尔茨曼生前最后用的电话。上面有号码,你可以拨,而且它也收了我的钱。只要没人想杀我,我就没问题。

我拨了号,铃声响起时,我键入了我正在用的这部电话的号码,然后挂断电话,一面把听筒凑在耳边,另一只手却暗暗扣下电话,所以路人看来我是在打电话,而不是在等电话。我并没有等多久。我接了电话,有个声音说:“谁找TJ?”

“三大州的警察,”我答,“还能有谁。”

“嘿,大哥啊,你人在哪里?马修,有事找我吗?”

“说不定,”我说,“你今天下午有没有空?”

“没有,不过我最讲道理了,你在哪儿?”

“我在离德魏·克林登公园一条街的地方。”我说,“我不知道你认不认识这个地方。”

“我当然知道,那是个公园不是学校,对不对?我跟你在那个指挥官的雕像旁见面。”

“你是指那个士兵?”

“我知道他是一个兵,但我不知道他的名字,所以我就叫他指挥官法兰德斯。”

“我想你把他的官阶搞错了,”我说,“他的制服像是个小兵。”

“是吗?他是白人,所以我想他一定是军官。二十分钟之内见。”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那你为什么打来?你刚才说——”

“我只是不觉得我们应该在公园见面。”我四处张望想找个地方,但在这条街上不像有合适的地点。“第十大道跟五十七街,”我说,“角落里有个咖啡馆。阿姆斯特朗在其中一个角落,斜对角有座公寓大楼,另一个角落就是那个希腊馆子。”

“那是三个角落,”他说,“第四个角落有什么?”

“我一时想不起来。有关系吗?”

“跟我没关系,大哥,但你既然已经告诉我另两个无关的地方,索性全说了。你要跟我在咖啡馆见面,你只需要告诉我哪个咖啡馆,我一定找得到,不需要告诉我所有的路标。”

“二十分钟?”

“二十分钟。”

我不疾不慢地走过去,边走边看五十七街上的橱窗。我走了十五分钟才到那家咖啡馆,TJ已经到了。他坐在一个靠前面的雅座,正在猛吃一个奶酪汉堡和一盘炸透的薯条。TJ是一个在街上混的黑人小孩,从表面看来,他跟其他在布赖恩特和港务局公共汽车站间西四十二街上的小孩差不多。过去有一个案件把我引到了那个颓败的区域,我在那里遇见了TJ。

我们是老友,现在又在共事,是好伙伴,但我对他的了解少得惊人。我只知道他叫TJ,但不知道这几个字母代表什么,或它们是否真代表什么。我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如果非猜不可,我估计他十六岁。我也不知道任何他家里的事。从他的口音及用语,我猜他在哈莱姆长大,但有时他一下子转变了口音,不止一次我听他说话像那种身穿布克兄弟名牌衣服的上流子弟。

他醒的时候多半混迹于时代广场,在那里练习必备的求生技能。我不知道他在哪里睡觉。他坚称他不是无家可归,说他有一个地方可住,但关于这个话题他一直不清不楚,非常神秘。刚开始时我没办法找到他,他打电话来,但我没法回电话。后来他拿我付给他做了一夜工的钱去买了一个寻呼机,声称这是项投资。他对拥有这寻呼机非常骄傲,而且一直保持每月付费。他觉得我也应该有一个,他不明白为什么我没有。

不论他别的赚钱方法是什么,只要我给他一件事做,他好像总愿意立刻丢下别的事赶来。如果我不找他,他就会找我,坚持我一定可以找到能给他做的事,声称他精力十足,点子最多。天知道,我并没有给他多少钱,而且我确定如果他在街上替人做点小差,帮着赌纸牌骗钱一定能赚得更多。但他坚持说侦探这行是他自己选择的事业,而且期待有朝一日我们两人能合伙办案。不过目前他似乎很满意只扮演一个次要角色。

他一边吃,我一边告诉他有关格伦·霍尔茨曼及乔治·萨德斯基的事。他已经听说了——在这附近,恐怕很少人会没听说过——但比起一些较安定的区域,TJ常出入的杜斯已对暴力司空见惯。一个哥们儿杀了另一个哥们儿,我可以了解在街上混的那些小子会这样一笔带过,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这种事天天发生。

不过现在他有理由得注意这两个哥们儿,我跟他解释时,他听得非常仔细。我讲完后招来服务员,给自己再要杯咖啡,又给TJ点了巧克力蛋奶。

他的蛋奶来了,他喝了一口点点头,好像一个老品酒师在表示那瓶波马特酒还不错。请注意,佳酿谈不上,但还可以。他说:“在那个公园和街上,总有人买这个卖那个。”

“白天没什么,”我说,“但晚上有。”

“那件案子是晩上发生的,所以你想也许有人会看到什么。不过他们只要看你一眼就知道你大概是警察,所以你没法跟们谈。”

“我压根儿就没试。”

“没有人会把我当警察。”

“我也这么想。”

“如果他们看到我跟你一起,他们想想就明白了。所以我们不去公园,在这里见面。”

“想得真周到。”

“嗯,这并不需要一个火箭科学家才想得到。”他低下头吃蛋奶,半晌他抬头来喘口气说,“我去比较合适。没问题。说不定还会碰到我认识的哥们儿。不太可能就是了,克林登公园不是我的势力范围。”

“只差几条街而已,你以前一定去过,你记得那个法兰德斯指挥官。”

“哦,指挥官跟我是老朋友了,这里是我的城市,我是想认识每条街,但这不表示不论我去哪里,我一定认得在街上走动的哥们儿。你想问的人大都不怎么走动。如果有新人出现,他会被细细看过,说不定他是竞争者,说不定他肚子里另有算计,说不定他是警察,也说不定他是给警察办事的。他问得越多,他看起来越像是个麻烦。”

“如果可能有危险,”我说,“那就算了。”

“过街有危险,”他说,“不过街也有危险。不能一辈子站在街角。你怎么办?还不是向两头张望,然后过街。”

“你的意思是?”

“可能得花好几天工夫,没法一上去就问人问题。得慢慢来,这样才自然。”

“你就慢慢来,”我说,“不过这案子没多少钱。汤姆·萨德斯基没给我多少订金,恐怕也不会再有。事实上,我有种感觉,最后我可能会把全部或部分的钱还给他。”

“我不喜欢听你这样说。把钱还回去。”

“那的确令人不舒服,”我说,“但有时我别无选择。”

“这样的话,”他说,一边把账单向我推过来,“我最好让你付账,趁你还有钱的时候。”

等他朝公园走去之后,我站在咖啡馆前的人行道上看着格伦·霍尔茨曼的公寓。我告诉自己,应该另外选一个咖啡馆跟TJ见面的。这样的地方多得是。在曼哈顿,这样的咖啡馆就跟在阿斯托里纳的希腊馆子一样多,都有相似的菜单,相似的气氛,你也可说同样地没有气氛。为什么我偏要选上这个角落,面对我最不想做的事?

凶杀案的侦查得从被害人开始。从我站的地方,我可以上数二十八层楼看见被害人家里的窗户,在窗后我很可能找到被害人的妻子。无疑,莉萨·霍尔茨曼是第一个我应该去访谈的人,是最有可能提供我想要的资料的人。

但她是我最不想见的人。她失掉胎儿时,我没有打电话去。她丈夫被杀后,我没有打电话去。自从四月我们四个人消磨了一晚之后,我就没有跟她说过话,而且我对她丈夫想和我做个朋友的表示不予理会,虽然谈不上有罪恶感,我总觉得很不舒服。想到现在要去打搅她,在她最悲痛的时候,问她我非问不可的那些唐突的问题,我的不安就急速地增加了起来。

我数着窗户往上看。我知道他们的公寓——她的公寓——在第二十八层,但我不能确定要数几个窗户,因为我以前没有注意到他们有没有十三层。大部分纽约的大厦都跳过这个号码,但也有几个建筑商拒绝向迷信低头。(哈蒙·鲁滕斯坦,一个星期前从自己家的阳台跳楼自杀的大亨,在这点上特别直言不讳。有好几个专题报道都说他表示生命太短,不必信这个邪。有一个写讣闻的特别指出,他住的是他自己的地产之一,这幢六十二大厦是真的有六十二层,如果是其他类似的建筑,则会只有六十一层。)

我告诉埃莱娜,不论是哪一层,都是那最后的半英寸会要你的命。

就我所知,霍尔茨曼所住的就是一座哈蒙·鲁滕斯坦的大楼,但我不能完全确定,所以不知道到底哪扇窗户是他们的。当然至多只有两种可能。此时西沉的太阳反射在大楼朝西的那一面,所以无论如何,我看不出来他们可能住的公寓是否开着灯。

我想,天哪,为什么不去打个电话。

角落里有两部公用电话,一部坏了,另一部不收硬币,只收电信公司的电话卡。电信公司每个月寄账单来时都要给我一张电话卡,但我懒得再多带一张卡,所以直到目前一概拒收,不过如果投币电话再不断消失的话,我就非得搞一张不可了。然后就像其他人一样,我会开始奇怪怎么可以没有它。

我过街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了电话。以前我几乎就像住在阿姆斯特朗一样,所以当我刚开始戒酒时,我总刻意避开这个地方。我没去光顾的时候,吉米失去了他的租约,他的店从五十八街和第九大道交汇的东南侧搬到现在的地址。我同样避开他的新店。不仅如此,我也绝不踏进在原处新开的店,那是一家毫不相干的中国餐馆。(有一次吉姆·费伯建议星期天晚上去那里吃饭,我告诉他那不成。“在那家餐馆没开之前,我常去那里喝酒。”我解释给他听。他并没有对我的句子或逻辑多加追问。只有另一个曾经酗酒的人懂得我的意思。)

之后的一天,另一个朋友,也是一个终于戒了酒的酒鬼,建议去阿姆斯特朗吃晚饭,自此之后如有需要我就去。现在我有理由去,但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挑战我的选择。难道附近没有其他电话?难道不能用那个咖啡馆里的电话?为什么我找借口在酒吧外面流连?

浪费心智可能是件可怕的事,但听从它是更糟糕的选择。我告诉我的心,多谢费神,走进去打了电话,先打一一四,再打我抄下的号码。莉萨·霍尔茨曼的电话响了四声,接下来我听到她丈夫录下来的声音,他告诉我现在没人在家,要我在听到哔一声后留话。“现在请稍待。”他说。不错,我是等到了那一声“哔”,但我接着挂了电话。

这不是我第一次听一个已经死去的人的声音。多年以前一个叫波尔蒂亚·卡尔的英国应召女郎被一个顾客杀死——她的顾客,不是我的——有一天我喝得大醉,醉得打电话给她,但一听到她的声音,我就立刻惊醒过来。当然这是她的应答机,等我一明白怎么回事,我又不省人事了。

应答机当时还不多。现在除了我之外,每人都有一个,而我们也习惯听到死者的声音。不久之前我打电话给一个朋友,是汉弗莱·鲍嘉的声音接的电话。一个星期之后我再打给他,换成是塔卢拉·班克黑德。你可以买一种录音带,通过现代神妙的科技,让早已仙逝的名人为你接电话。“亲爱的,我的伙伴杰里·帕尔米耶里现在不能来接电话,不过如果你留下电话号码,等我们捉到了那批一直在名单上的嫌疑犯,他会立刻给你回电话。”

格伦·霍尔茨曼的声音不比波尔蒂亚·卡尔的更吓人,也不比塔卢拉的令人惊奇。但我一开始就有点不平衡,在一个我不想去的地方打一个我讨厌打的电话,而我只要有一点儿借口就想溜走。在这种情形下,就算是约翰·韦恩接的,我也会立刻把电话挂了。

回到旅馆后我又试了一次,再次听到他声音时,我还是决定不要留话。跟她说话是一回事,要她打电话给我是另一回事。我再一次静听那一声“哔”,再一次,我没有回答。

我打电话给埃莱娜,告诉她我不记得我们晚上有没有计划。她说没有。“但我想要看到你,”她说,“只是我不想离开家。”

“我也是。”

“那我们想要在一起就难了,”她说,“除非我们打一个晚上电话,把时间用个精光。”

我们找到了解决办法。“离开我的地方没问题,”我说,“我只是不想离开你的地方。”

“哦,你永远不需要走,”她说,“你随时来嘛,我会烧饭,或我们叫点菜。在家静静过一个晚上。”

“在甜蜜的家。”

“嗯,是呀。我要看点书及处理一些文件,但不会花多少时间。嘿,你来的时候带盘录像带过来。”

“有没有你特别想看的?”

“没有,给我一个惊奇,但我不想看有妖魔鬼怪的,别的都可以。”

“在真实生活里,妖魔鬼怪已经够多了。”

“那你什么时候来?”

“我要赶一个聚会,八点左右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那真是——”她说,“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