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从一介凡庸“脱胎换骨”成栋梁之材 第二节 “脱胎换骨”的操作过程

三十岁是曾国藩一生最重要的分水岭。

曾国藩之于后人的最大意义是,他以自己的实践证明,一个中人,通过“陶冶变化”,可以成为超人。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诚地投入自我完善,他的本领可以增长十倍,见识可以高明十倍,心胸可以扩展十倍,气质可以纯净十倍。愚钝之人,通过自我磨砺,也可以看得透,立得定,说得出,办得来。浮嚣之人,也可以变得清风朗月般从容澄静。偏执之人,亦可以做到心胸开阔,不矜不伐。

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作为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聚集了当时最顶级的人才,而翰林院更是精英之渊薮。一入翰苑,曾国藩见到的多是气质不俗之士,往来揖让,每每领略到清风逸气。

曾国藩发现,这些人的精神气质与以前的朋友们大有不同。他们都是理学信徒,有着清教徒般的道德热情。他们自我要求严厉峻烈,对待他人真诚严肃,面对滚滚红尘内心坚定。

这些朋友给了他极大的影响:

近日交得了一两个良友,才知道学问有所谓经学者、经济者,有所谓躬行实践者。才始知范仲淹和韩琦这样的名臣可学而至也,司马迁、韩愈这样的大学者亦可学而至也,程、朱这样的理学圣贤亦可学而至也。

三十岁前的曾国藩人生目标只是功名富贵、光宗耀祖。结识了这些良友之后,检讨自己,不觉自惭形秽,因毅然立志自新:

慨然思尽涤前日之污,以为更生之人,以为父母之肖子,以为诸弟之先导。

正是在三十年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学作圣人”之志。

“圣人”是儒学信徒的最高生命目标。

人类最基本的一种心理倾向就是使自己变得完美。中国儒、释、道三家,对生命目标的设计都是极其超绝完美的。道家以为,人通过修炼,可以不食五谷,吸风饮露,逍遥无恃,长生久视,与天地同,成为“至人”、“真人”、“神人”。佛教则以为人皆有佛性,通过自修,都可以达到不生不灭断尽欲望的佛的境界。儒家自然也不例外。儒家的圣人理想,其完美与超绝不下于神仙或者佛陀。儒家经典说,所谓“圣人”,就是达到了完美境界的人。圣人通过自己的勤学苦修体悟了天理,掌握了天下万物运行的规律。因此可以“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明并日月,化行若神”。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合宜,对内可以问心无愧、不逾规矩,对外可以经邦治国,造福于民。这就是所谓“内圣外王”。

超自然的夸张固然过于虚幻,不过,除去这些缥缈的因素,儒家的“圣人”理论毕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具可操作性的人格理想,其中有着符合人类基本心理经验的合理内核。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第一层是食色性也,第二层次是安全的生存环境,第三层次是人际交往的需要,第四个层次是功名荣耀、出人头地,最后一个层次是自我实现。所谓自我实现,就是将自身的生命能量燃烧到最充分,把自己变成一个大写的人。

儒学的圣人理想,基本上可以类比为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确实,儒家的“圣人状态”与马斯洛所说的自我实现后的“高峰体验”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所谓“庸人”,就是昏睡了一生的人,因为欲望缠绕,意志软弱,智慧不明,普通人一生只能动用上天赋予的很少一部分潜能。而英雄伟人则是醒过来的人,他们天性刚强,头脑有力,可以把自身潜能发挥得比较充分。而“圣人”,或者说达到“自我实现”状态的人,则是通过刻苦努力,穿透重重欲望缠绕,战胜种种困难,将自身潜能调动发挥到近乎极致。

儒家说,一个人修炼到了圣人状态,就会“无物,无我”,“与天地相感通”。就会“光明澄澈”,“从容中道”,达到一种极为自信、极为愉快的情感状态。而马斯洛也说,当一个人充分自我实现时,也会体验到一种难言的愉悦,欣喜若狂、如醉如痴。人在这时最有信心,最能把握自己、支配世界,最能发挥全部智能。在高峰体验中主客体合一,这是人的存在的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

应该说,儒家的圣人理想远比马斯洛的“自我实现”高远和超越。马斯洛给人实现自己的自然本能以充分的空间,而儒学要求以抽象的由“天理”构成的人,取代具有庸常情感的自然人。因此,儒家的圣人理想有着非理性的、反人性的一面。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圣人学说”也不失为一个强大的心理武器。所谓“取法乎上”,它确实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一个可以调动起全部潜能的奋斗目标。只不过,儒家学说所设定的自我完善目标如此高远和超越,几乎不可操作。由于目标的高远难及,手段便非同寻常。

从曾国藩身上,我们可以悟出自我完善的必经途径。

首先是立坚定不拔之志。

立志对一个人人格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

人的巨大潜力往往是人类所不自知的。

心理学家费约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他要求三群学生举起重物,看谁坚持的时间长。他对第一群人什么都没有说。对第二群人说的是,想看看你们谁最有耐力。对第三群人,他则说,你们举起的这些东西关系重大,因为上面的导线连着一个电网。如果你们一放下手,这个城市就要断电。为了朋友和家人们,你们一定要多举一会儿。

结果,第一群人平均举了十分钟,第二群人竭尽全力,平均坚持了十五分钟。第三群人,却平均坚持了二十分钟。

可见,人的能力发挥多少,与对自己的要求是密切相关的。或者说,精神力量直接决定着身体潜能的发挥程度。

因此,“立志”或者说确立一个终身的奋斗目标,对一个人的精神成长是至关重要的。曾国藩对这一点体认极深。他曾说过,立志譬如打地基,“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如居室然,宏大则所宅者广,托庇者众。诚信则置址甚固,结构甚牢。”只有基础广阔、结实,才能在上面盖起宏伟壮大的生命之殿。曾国藩人生第一个成功之处,就在于立了最高远的志向。

马斯洛将自我实现列为人的最后一重追求。越过从食色性也到出人头地这些层次,才能达到自我实现。

而曾国藩直接把目标锁定在了自我实现,也就是做“完人”。他认为,这一目标实现了,其他目标就自然而然地能达到。他在给诸弟的信中说,不必占小便宜:“做个光明磊落、神钦鬼服之人,名声既出,信义既著,随便答言,无事不成,不必爱此小便宜也。”也就是说,如果做成了光明磊落的伟人,人生日用、建功立业自然也就不在话下。

道光二十二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他已经立定了终身之志。他说: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生,不愧于为天地之完人。

这就是他为自己立定的“终身大规模”。

以“完人”为人生目标,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取法乎上”了。曾国藩一生成功的第一个要诀,就是立志高远。这一志向,驱动他一生不在小诱惑、小目标面前止步。促使他在多大的困难面前都不苟且,不退缩。促使他“洗除旧日昧卑污之见,矫然直趋广大光明之域,视人世之浮荣微利,若蝇蚋之触于目而不留”。

有了志向,接下来需要的就是实行力。

古往今来,立志之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实行的人,却是凤毛麟角。曾国藩的真正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脚踏实地地实践了自己的志向。

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对自己全方位的改造。他的办法是“日课”。他每天从起床到睡觉,吃喝拉撒睡,都进行自我监督。以圣人标准要求自己,时时刻刻监督检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每天都要用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回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要甄别出来,记载下来,深刻反省。

这个方法当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理学家们常用的修身之方。比如当时京师著名的理学家蒙古人倭仁就以日课认真严肃闻名。曾国藩曾这样描述倭仁的日课:“每日有日课册,一日之中,一念之差,一事之失,一言一默,皆笔之于书。书皆楷字,三月则订一本,自乙未起,今三十本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起,曾国藩学着倭仁开始日课。他在给弟弟们的信中介绍说:

余自十月初一日起,亦照艮峰样,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亦写楷书……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

上一节我们提到,青年曾国藩身上有三大缺点:性情浮躁,坐不住;傲慢自大,修养不佳;与人交往虚伪不实,容易言不由衷。他的自我改造,当然首先就从这三端入手。

既然自我完善,首先当然就要抓紧时间,不能再“闲游荒业”,“闲谈荒功”,“溺情于弈”。从十月二日起,曾国藩给自己规定了以下基本学习日程:每日楷书写日记,每日读史十页,每日记茶余偶谈一则。这是必须完成的课程下限,除此之外,他还每日读《易》,练习作文,整个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

但是,一个人想一下子改变久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的。曾国藩为人交游广阔,又十分享受社交生活,因此虽然立下志向,也难免有因为交游影响学习的事发生。比如当年十月十七日,曾国藩早起读完《易经》,出门拜客,又到杜兰溪家参加了他儿子的婚礼。参加完婚礼后,下午本想回家用功,但想到今天是朋友何子敬的生日,于是又顺便到何家庆生,饭后又在何子敬的热情挽留下听了昆曲,到了“初更时分”才拖着疲倦的身躯回到家中。当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对自己下午没能回家用功而浪费了这么多时间进行了如下反省:何子敬的生日其实可以不去,但还是去了。这就说明自己立志不坚,行动不能斩钉截铁。“明知(何子敬生日)尽可不去,而心一散漫,便有世俗周旋的意思,又有姑且随流的意思。总是立志不坚,不能斩断葛根,截然由义,故一引便放逸了”,决心“戒之”。

及至十一月初九日,他上午到陈岱云处给陈母拜寿。饭后本打算回家学习,结果在朋友的劝说下一起到何子贞家去玩,在那里和人下了一局围棋,接着又旁观了一局。在看别人下棋时,他内心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一方面是想放纵自己一次,痛痛快快玩一天算了,另一方面却是不断想起自己对自己许下的种种诺言。终于,一盘观战未了,他战胜了自己,“急抽身回家,仍读兑卦”。

曾国藩在日记曾经深入分析过自己为什么如此热衷于交游往来。他发现,有一些社交活动当然是必需的,但是另一些,则是可去可不去。问题就出在这些可去可不去的活动他多半都参加了。这里面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想建立“为人周到”、“好交好为”的名声,也就是“好名”,“希别人说自己好”。另一个,则是自己性好热闹,在家里坐不住。

分析之后,他下决心缩小社交圈子,改变在朋友中的形象,以节约社交时间用于学习和自修。但因为以前交游太广,不可能一下子切断许多社会关系,所以必须采取渐进方式:“凡往日游戏随和之处,不能遽立崖岸,唯当往还渐稀,相见必敬,渐改征逐之习。”

征逐之习可渐改,意气之过则须立克。曾国藩修身之始,另一个着力点是改掉自己的暴脾气。

和大多数初入社会的青年一样,刚到北京的曾国藩待人天真,一片直拙。一旦成为朋友,就掏心输肝,同时也要求对方对他毫无保留,缺乏人我相交必需的距离感和分寸感。曾国藩既然以“圣人”自期,也不自觉地以圣人标准要求朋友,经常说话过于直接,不留余地,不分你我,因此很容易与朋友发生冲突。这个缺点,他的一些朋友知之甚深。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日记:“岱云……言予于朋友,每相持过深,不知量而后入,随处不留分寸,卒至小者龃龉,大者凶隙,不可不慎。”

陈岱云的这番话,显然是针对他与郑小珊打架一事而发。郑小珊是曾氏的湖南老乡,同为京官,年长曾国藩近十岁。他精通医术,常为曾国藩家人诊病,因此与曾国藩往来十分密切,因为一件小事,郑小珊对曾国藩口出“慢言”。曾国藩与这样一个同乡而兼前辈口角起来,破口大骂,并且用语极脏,这无论如何都有应反省之处。

儒学要求一个人在与他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从自己身上找根源。十月初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条分缕析地自省:

小珊前与予有隙,细思皆我之不是。苟我素以忠信待人,何至人不见信?苟我素能礼人以敬,何至人有慢言?且即令人有不是,何至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若此!此事余有三大过:平日不信不敬,相恃太深,一也;此时一语不合,忿恨无礼,二也;龃龉之后,人反平易,我反悍然不近人情,三也。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此之不知,遑问其他?谨记于此,以为切戒。

儒家说改过要勇,更要速。反省到了这一点,曾国藩马上上门认错。在给弟弟的信中他说:

余自十月一日起记日课,念念欲改过自新。思从前与小珊有隙,实是一朝之忿,不近人情,即欲登门谢罪。恰好初九日小珊来拜寿,是夜余即至小珊家久谈。十三日与岱云合伙请小珊吃饭,从此欢笑如故,前嫌尽释矣!

对于自己最爱犯的“言不由衷”、“虚伪”、“浮夸”,他也是高度警惕,时时自我监督,一犯就自我痛责,绝不轻轻放过。

有一次他到陈岱云处,“与之谈诗,倾筐倒箧,言无不尽,至子初方归”。当天晚上他这样批评自己:“比时自谓与人甚忠,殊不知已认贼做子矣。日日耽著诗文,不从戒惧谨独上切实用功,已自误矣,更以之误人乎?”

另一次,他在日记中这样反省:“客来,示以时艺,赞叹语不由衷。予此病甚深。孔子之所谓巧令,孟子之所谓,其我之谓乎?一为人情好誉,非是不足以悦其心,试思此求悦于人之念,君子乎?女子小人乎?”结论是:“我诚能言必忠信,不欺人,不妄语,积久人自知之。不赞,人亦不怪……苟有试而誉人,人且引以为重。若日日誉人,人必不重我言矣!欺人自欺,灭忠信,丧廉耻,皆在于此。切戒!切戒!”

日记中关于这样的反省实在比比皆是。

至于戒“色”,他也确实动用了大量心理能量。一旦自己动了色心,多看了哪个美妇人一眼,他回家就立刻记下来,痛切自责一番。对于夫妻恩爱,他也要求自己能省则省,能免就免。他下定决心“日日自苦”,通过每日勤学苦思,把精力耗尽,“如种树,斧斤纵寻之后,牛羊无从而牧之;如燃灯,膏油欲尽之时,无使微风乘之”,以求“不至佚而生淫”。

圣人标准实在是太超绝了。它要求人每一分钟都展开对自然本性的搏杀,那真是针针见血,刀刀剜心。作为一个禁欲主义者,他损失了许多做人的乐趣。

读曾国藩的这些日记,想必读者都会觉得过于苛刻、琐碎、拘泥。一天二十四小时中每分每秒都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处于战斗状态,未免活得太“事儿”了,太板了,太累了吧!这种自我完善之法,确实有点可怕。

然而,除掉那“过犹不及”的部分,这种修身方式,也自有其合理之处。康熙皇帝说,学贵初有决定不移之志,中有勇猛精进之心,未有坚贞永固之力。朱熹也说:“为学譬如熬肉,先须用猛火煮,然后用慢火温。”

做事也是这样。做至大至艰之事,开头一定要提起全力,有股冲劲,“猛火”痛烧一段,否则绝难成功。

古往今来,许多人的一生都处于昏睡或者赖床状态。有的人,一生被物欲所禁锢,如同被困在圈中的猪,终生没能清醒。有的人,意识到了醒来的必要,但终生处于一种“勤奋地懒惰着”的状态,一生想用力力不足,想振刷刷不清,在关键处突破不了。其原因固然有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对自己下不了狠心,不能毅然横起,扫绝一切罗网。

人从昏怠状态中挣扎出来,就如同青年人赖床一样,开头最容易反复。最好的办法不是在一边轻声催促,而是上去直接扯开被子,在他脸上泼上一盆凉水。

朱熹对这点体会极深。他对弟子说:

须是策励此心,勇猛奋发,拔出心肝与他去做!如两边擂起战鼓,莫问前头如何,只认卷将去!如此,方做得工夫。若半上落下,半沉半浮,济得甚事!

曾国藩对朱熹这句话极为赞同。人要成长,必须有一个吃大苦的过程,忽忽悠悠、舒舒服服是永远完不成脱胎换骨的。写日课修身,就是曾国藩一生的“猛火煮”阶段。

通过写日课,曾国藩练就了过人的“研几”功夫,并受用终身。

几,就是“细节”,研几,就是严肃郑重地对待细节。“知”与“行”孰重孰轻,历来争论不断。事实上,问题的根本在于这个“行”是否真的到位,也就是说,一个人的行动力是否真的能担当起他的认识。只有从细节抓起,在细节中贯彻自己的认识,才叫“实行”。“从小事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我们耳朵都听出茧子的话,其实很少有人能真正做到。事实上,只有从细节抓起,才叫真正的“实行”。大部分人的一生正是因为从太多细节上轻松愉快地滑过去,到了大节之处,也就没有了斩钉截铁的力量。

而曾国藩正是通过这种自修方式,逐一检出自己身上近乎所有的缺点毛病,在几乎所有细节中贯彻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此他的进德修业,才迅速而有力。

在曾国藩的修身经验中,还有一条值得后人借鉴的是借助外力来监督自己。

归根结底,人是被决定物。所以从根本上说,外力远远大于内力。连如此信奉内心力量的曾国藩都屡屡说,事必有所激有所逼才能有成。

一个人,自制力再强,也肯定有被自己打败的时候。但是,如果有人监督着自己,战斗力可能就大不相同。这正如一个基因不佳的竹子,生长在根根笔直的竹林中,为了与它们争夺阳光,自然也会长得笔直。这就是“夹持”的功效。

所以,曾国藩的第二个入手处是“师友夹持”。

进京之初,曾国藩住在城外,他的朋友“竹如(吴廷栋)必要予搬进城住”,曾国藩欣然同意。一个重要原因是城内有许多益友,可以“夹持”他成长。“盖城内镜海先生可以师事,倭艮峰先生、窦兰泉可以友事。师友夹持,虽懦夫亦有立志。”“盖明师益友,重重夹持,能进不能退也。”

为了得到夹持,曾国藩还将自己的日记送给朋友们阅读评点,以此交流修身的心得体会。“余向来有无恒之弊,自此次写日课本子起,可保终身有恒矣。盖明师益友,重重挟持,能进不能退也。”现存的曾国藩日记上,还赫然有当时朋友们的批语。这些话当然大多是鼓励、劝谏之言。比如倭仁的批语:

我辈既知此学,便须努力向前,完养精神,将一切闲思维、闲应酬、闲言语扫除净尽,专心一意,钻进里面,安身立命,务要另换一个人出来,方是功夫进步。愿共勉之。

曾国藩看到批复后,为之悚然汗出,感叹“安得此药石之言”。

在此后的漫长一生里,写日记并公之于亲人朋友,一直是曾国藩最重要的自修方式。即使戎马倥偬中,他仍日记不辍,并且抄成副本,定期寄回家中,让自己的兄弟、儿子们阅看。

曾国藩在学做圣人的道路上,取得的第一项成功是戒烟。

曾国藩的烟龄很长。湘中草烟的味道既呛又辣,劲头十足。曾国藩读书之时,曾经是成天烟筒不离手的。三十岁以前他也曾试着戒过两次烟,不过都没有成功。

在立志自新,开始写日课之后的第二十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发誓戒烟:“客去后,念每日昏锢,由于多吃烟,因立毁折烟袋,誓永不再吃烟,如再食烟,明神殛之!”

戒除多年的烟瘾,对任何人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戒烟第二天,曾国藩就开始彷徨无主,寝食不安。

即宜守规敬事,乃闲谈荒功,溺情于弈。归后数时,不一振刷,读书悠忽,自弃至矣。乃以初戒吃烟,如失乳彷徨,存一番自恕的意思。此一恕,天下无可为之事矣。急宜猛省。

把戒烟喻为婴儿断乳,可谓相当准确。

但是就像曾国藩一生中的其他事一样,一旦下定决心,他就没有退让过一步。不论多么痛苦难熬,他就是不再碰烟具。到快一个月头上,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他在日记中记道:“吾自戒吃烟,将一月矣。今定差矣!”

戒烟过程给了他很大启发,他领悟到,破除旧习,必须有悍然之力。“遏欲之难,类如此矣!不挟破釜沉舟之势,诺有济哉!”如果没有一点“截断众流”的悍然,一个人不可能走得实、走得远。

对于自己戒烟成功,曾国藩终生引以为自豪,并且以此为例,教育子弟。他在给弟弟的信中说:“十月二十一日立誓永戒吃水烟,洎今已两月不吃烟,已习惯成自然矣。”

多年之后,他还对弟弟提到此事,作为“无事不可变”的例证:“即经余平生言之,三十岁以前,最好吃烟,片刻不离。至道光壬寅十一月二十一日立志戒烟,至今不再吃。四十六岁以前做事无恒,近五年深以为戒,现在大小事均尚有恒,即此二端,可见无事不可变也。”

曾宝慈说:

看来文正这一生的学问事业,与此日戒水烟有莫大关系,因为戒水烟表示了莫大的决心……要在紧要关头撑得住,挺得起……文正的毅力与决心,在戒烟上表现出来,证明在咸丰元年上恭陈圣德疏的冒不测之威,在靖港失败与在湖口要以死殉职,在祁门坚持不动……在金陵克复前夕……每觉有整个崩溃之感,最后终能渡过难关,遂成大功。其后天津教案处理困难……毅然忍受……

这个推论相当有道理。

曾国藩在立志自新之始,是相当急于求成的。戒烟成功,极大增强了他“学做圣人”的信心。他自以为通过记日课,可以迅速改掉所有缺点,成为焕然一新的圣贤之徒。但过了数月之后,他发现,戒烟乃是“脱胎换骨”事业中最容易做的事情。要改掉其他缺点,则远不如戒烟那么容易。

虽然立誓“夜不出门”,曾国藩还是经常仆仆于道。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四、二十五两天,京城刮起大风,曾国藩仍然“无事出门”,回来后在日记中痛彻反省自己“如此大风,不能安坐,何浮躁至是!”当年十二月十六日,菜市口要杀人,别人邀他去看热闹,他“欣然乐从”。走在路上,曾国藩觉得连这样的热闹都要看,实在是“仁心丧尽”,还谈什么做圣人?但当着众多朋友的面又不好断然折返,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徘徊良久”,他还是最终停下了脚步,自己一个人回家了。

他立誓不再与人吵架。然而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初三,他却又与人爆发了一场大冲突。对象是同乡兼同年金藻。曾国藩与此人气质不合,素来就对他心存厌恶,正月初三,金氏和几个朋友来曾国藩家拜年,如前一章所述,因为一言参差,勾起曾国藩心中的前仇旧怨,两人又大吵一架。过后曾国藩又自省道:“本年立志重新换一个人,才过两天,便决裂至此,虽痛哭而悔,岂有及乎!真所谓与禽兽奚择者矣。”

至于妄言、名心,更是几乎每天都犯。日记中这样的记载不绝于笔。比如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二日:“午正,金竹虔来长谈。平日游言、巧言,一一未改,自新之意安在?”

初八日:“果然据德依仁,即使游心于诗字杂艺,亦无在不可静心养气。无奈我作诗之时,只是要压倒他人,要取名誉,此岂复有为己之志?未正诗成。何丹溪来,久谈,语多不诚。午正,会客一次,语失之佞。酉正客散。是日,与人办公送礼,俗冗琐杂可厌,心亦逐之纷乱,尤可耻也。灯后,何子贞来,急欲谈诗,闻誉,心忡忡,几不自持,何可鄙一至于是!”

十一月初九日:“今早,名心大动,忽思构一巨篇以震炫举世之耳目,盗贼心术,可丑!”

二十七日:“……又说话太多,且议人短。细思日日过恶,总是多言,都从毁誉心起。欲另换一个人,怕人说我假道学,此好名之根株也。”

二十九日:“予内有矜气,而语复浮,仍尔自是器小,可鄙。”

……

经过不断的失败,曾国藩领悟到,这些性格深处的缺陷,并不像戒除一项单纯的嗜好,或者割去一个良性肿瘤那么简单。吸烟有形有迹,戒烟只需要做到一条,手不碰烟具即可。而更多的性格弱点是深植于人的本性之中的。它是多年形成的,与人的其他部分血肉交融成一个整体,远比烟瘾复杂、坚韧和隐蔽,并非可以用解剖刀单独挑出来割掉的。

因此,自我完善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自我完善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会经受无数次的反复、失败、挫折甚至倒退。曾国藩体悟到,所有人都是在失败挫折中不断修正、不断成长的,圣人也不例外:“从古圣贤未有不由勉强以几自然,由阅历悔悟以几成熟者也。”

领悟了这些道理,曾国藩不再急于求成,也渐渐修正了自己的圣人观。他体悟到,天下没有毫无瑕疵、绝不犯错的超人。孔子自己都说:“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也可。”也就是说,大节不错就很好了,小节谁也难免会有出入的。孔子高徒颜回也被尊为圣人,因为他是孔门子弟中唯一一个做到了“三个月不违仁”的人。也就是说,连续三个月,坚持了高度自制,不犯错误。他说:圣人和普通人一样,也会有缺点。“‘忿’、‘欲’二字,圣贤亦有之,特能少忍须臾,便不伤生,可谓名言至论。”

曾国藩知道了,“学做圣人”是终生的事业。许多根深叶茂的缺点毛病,通过一时半会儿的“猛火熬”,不会彻底改掉,只有用一生的时间去“温火煮”,才有可能慢慢化解。同样,许多优点,也不是通过一句誓言,一段苦练,就能在自己身上扎根,只有长时间的坚持,才能溶入自己的血肉之中。在修身起始阶段,重要的是猛。在进行阶段,更重要的是韧。

曾国藩后来曾以培养“恕”德,来说明如何通过坚韧不屈的努力,将一项外在的美德变成自己内在的品性。他说,人的本性是争强好胜,不愿意宽恕体谅别人:“凡有血气,必有争心,人之好胜,谁不如我。”但是只有善于恕人,才能为自己创造一个顺遂的人际环境。所以即使不愿意,也要耐着性子强迫自己这样做。“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强恕之事也。”

“一日强恕,日日强恕;一事强恕,事事强恕。久之,则渐近自然。以之修身,则顺而安;以之涉世,则诸而详。”一开始是勉强自己去做,天长日久,就变成了自己性格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不能勉强自己,则一事无成。“若不能勉强而听其自至,以顽钝之质而希生安之效,见人之气类与己不合,则隔膜弃置,甚或加之以不能堪,不复能勉强自抑,舍己从人,傲惰彰于身,乖戾著于外,鲜不及矣。”

普通人自我完善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是停顿和倒退。我们往往努力一段时间,就精疲力竭,废然放弃。过了许久,始能积起心理能量重新开始。如此反复多次,进步始终不多。而曾国藩则终生坚持毫不退步。他一生最推崇的品质是就“有恒”。曾国藩一生不断强调恒之重要性,他说:“有恒为作圣之基。”他在写给几位弟弟的信中说:

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往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曾国藩终生对“恒”最为用力。举读书一例,他推崇“读书不二”:“一书未读完,断不看他书,东翻西阅,都是徇外为人。”

他读书有愚公精神,强调“耐”字诀,“读经有一耐字诀。一句不通,不看下句;今日不通,明日再读;今年不精,明年再读。此所谓耐也”。不弄明白绝不罢休,一点一滴的积累,不可速求。“求速效必助长,非徒无益,而又害之。只要日积月累,如愚公之移山,终久必有豁然贯通之候。”

其实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看,曾国藩的这种学习方式是很不科学的。人的本性是好逸恶劳,见异思迁。这是因为本我是受“快乐原则”支配的。逃避痛苦、紧张,不断追求新的刺激,是人类最根深蒂固的本能。如果对这种本能因势利导,则可以事倍功半。英国著名作家毛姆说:“一个人不可能每一天都具有不变的心情,即使在一天内,也不见得对一本书具有同样的热情。”因此,他读书是随自己的兴趣,不一定读完一本再读另一本。马克思也是这样。他钻研哲学或政治经济学久而疲劳时,便演算起数学题,或躺在沙发上读小说、诗歌,而且间或两三本小说同时打开,轮流阅读。由于各种不同信息刺激的是大脑皮层的不同部位,读这一类书使这一部位的大脑皮层劳累了,而换读另一本书时,这一部分大脑皮层就获得了休息。这样轮换使用大脑皮层的不同部位,就减少了大脑的劳累。

曾国藩却不懂这个道理。正如同打仗以“结硬寨,打呆仗”闻名,他读书行事,也以呆而硬闻名。翻开他的日记,经常会看到他数月只读一种书,而且每天读的数量都一样。他这样做自有他的道理:“譬若掘井。以其多掘数井而皆不及泉,何若老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乎?”

不仅读书如此,做其他事,他也以“恒”字为最高准则。他要求自己每天都坚持固定的日程,在家书中说:

学问之道无穷,而总以有恒为主。兄往年极无恒,近年略好而犹未纯熟。自七月初一起,至今则无一日间断,每日临帖百字,抄书百字。看书,少亦须满二十页,多则不论。虽极忙,亦须了本日功课,不以昨日耽误而今日补做,不以明日有事而今日预做。

这样求恒,当然是极为痛苦的。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不可能熬下去。熬不下去,怎么办?

曾国藩的办法,一如他一生处理所有事物的办法一样简单而高妙:熬不下去,也要熬,以强悍的蛮劲打通此关。他以练习书法为喻,说明人在困难、倦怠、麻木面前应该如何做:“手愈拙,字愈丑,意兴愈低,所谓困也。困时切莫间断,熬过此关,便可小进。再进再困,再熬再奋,自有亨通精进之日。不特习字,凡事皆有极困极难之时,打的通的,便是好汉。”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每当极倦怠疲乏之时,曾国藩都要调动起“刚猛”精神与自己的本我“血战”:“因作字,思用功所以无恒者,皆助长之念害之也。本日因闻竹如言,知此事万非疲软人所能胜,须是刚猛,用血战功夫,断不可弱。二者,不易之理也。时时谨记,《朱子语类》‘鸡伏卵’及‘猛火煮’二条,刻刻莫忘。”

这样当然极苦。然而曾国藩说:“极耐得苦,方得为一代之伟人。”事实上,曾国藩一生就是这样苦过来的。做事从无恒到有恒,他经历了无数心灵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