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那时花开-2

死亡定时器

文/金子棋

已是三月,腐朽的天气开始复苏,天空的末端涂抹着晶莹的色泽,微红的暖光爬上人们的头顶。每一寸画面都是清新而又淡雅的,可是我的心情却如同跌进汪洋的断尾鱼,跟不上鱼群的带领,在最深的海域迷失自己。

我现在想起来,那个下午几乎是一场梦境。被风吹干的,渐渐起皮的,干燥的梦境。在梦里,死亡的光焰灼烧掉我的尾巴。我没有仓皇逃脱,也没有惊慌失措。我像是一具无感无情的行尸走肉,任凭灼热的火舌舔噬我的身体。

我听到耳边不断扩展的轰鸣,用同一种频率反复播送着死亡的扑告,他们说奶奶死了。

在我写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手都是颤抖的。在眼里盘旋已久的泪滴,终于脱力下坠。从此以后,我将会变成世上最孤寂的旅人,我最最亲爱的人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离我而去。而我又将成为这世上最事故的孩子,因为我只在她面前暴露天真。

我知道这场劫难在所难免,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死亡就像一只缓慢倒数的定时器挂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只是爱恶作剧的死神总是把承载死亡的器皿制作成精致的形状,有时我们笑笑闹闹的,就忘记了,真的把它当作一件装饰品。

而笑笑闹闹的我,成天烦恼着换发型和买名牌的我,有很多朋友可以结帮拉伙出去胡闹的我,不断祈求上天赐给我一个美少年男朋友的我,浅薄的我,虚荣的我,心里怀着千分感慨和万分惦念却很少感慨和惦念渐渐苍老的奶奶的我,被定时器结束时爆炸般的声响击中心脏。

爸爸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不知是在忙活着古文翻译还是化学配平。我从包里翻出拼命震动的手机,轻快地按下接听键,以为接下来爸爸又要说些没营养的话,好比“我忘带钥匙了,你放学早点回来。”或者“我的钱包放在哪了,我找来找去找不到。”再或者“我的蓝色衬衣被你收到哪里去了?”神经大条的爸爸总能找出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在我认真上课的时候打偷袭电话。我以为这次也会和平时一样稀松平常,可是这只是我以为罢了。死亡来袭,没有一丝征兆。

爸爸在电话里轻微地叹息,他说:“你奶奶走了。”我脸上的笑容逐渐松动。我仿佛一个弄不清主谓语的小学生,揣摩了很久也不敢相信这句话所要传达的含义。他说她走了,不是别的,而是走了。那么是走去哪里,为什么要去,她腿脚不方便有没有人陪她去?她比我还怕孤独。她一个人去不会迷路吗?

我按断通话键,手足无措地哭了起来。

我向老师请了假。我从这个城市的西面乘坐巴士,再换地铁。整整花了两个小时才抵达奶奶居住的东面,然而奶奶还居住在东面吗?我抬起头,望向遥不可测的蓝天。

奶奶居住的小区里玉兰花已经繁茂盛开。纯白和粉红的花树紧密排列。我用我逐渐退化的视力发现这些美,闻嗅它们的香味。脸上还残留着泪痕的我,却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我想到奶奶,她和任何一个寻常女子一样,是非常喜欢花的。只是日渐苍老的她,并不希求情人的玫瑰,也不盼望赞美的花朵。她喜欢拉着我的手,在熟悉的街道上走走停停,看到路边盛开的任何一朵小花,她都会高兴。她用软糯的上海话喊我的小名,她说“晶晶,你看呀,你看呀。”然后指给我看不远处一株开到鼎盛的花树。她不善言辞,也不喜多言。她总是说些最为简单的句子,却足以温暖人心。

她也是喜欢漂亮的,她爱穿旗袍,那些细腻的绸缎上总是绣满大而明艳的花盘。我总是笑她俗气,她也不予以反驳,任由我说。她有一条暗绿的袍子,上面用金线密密地绣了极为传神的牡丹花。这件旗袍是在苏州玩的时候,我给奶奶挑的。我一直认定这是传说中的苏绣。我极喜欢它,总是缠着奶奶叫她穿。我搂着她的脖子,摇头晃脑地无理取闹。

我说:“奶奶,等下出去你穿那条旗袍,好不好?”奶奶拍拍我圈住她的手,叫我别闹了,老太婆还穿这样的袍子。我还是执意要她穿。奶奶对我无计可施,只好“哎唷哎唷”地允诺我。其实所谓的“等下出去”也只不过是去菜场买半斤三黄鸡,再附带一包糖炒栗子。都是我爱吃的。奶奶有糖尿病吃不得糖炒栗子。

每次想起奶奶羞红着脸,穿着那件露出大半条胳膊,花里胡哨的旗袍,我总是忍不住要微笑起来。那时候的奶奶多美啊,她是全天下最美的老太太,谁也比不上她。我挽着她的胳膊,在阳光下开心地蹦蹦跳跳。只有在奶奶身边我才像个孩子。也只有面对奶奶我才能无所顾忌做一个最真实的我。

家里人似乎都来了。进门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他叫我进去,自己却往外走。我看见房间里进进出出都是些我不认识的人。他们手里攥着厚厚一封素白的信封。他们看见我就一脸悲伤地摇摇头,那种神情好像他们比我还心痛。我觉得他们可以去拿奖了,即使拿不了奥斯卡也能捧一座金球回来。

有攥信封的也有送东西的。我觉得很奇怪,奶奶在的时候你们不来,现在都跑来了。这些东西奶奶根本就用不着。我看见房间的角落里堆了一些花篮还有水果。红色的塑料袋里装着本不该在这个季节出现的绿色纹路的西瓜。

我突然就想起小的时候,那时奶奶还算年轻。似乎还没有六十岁,至多五六七十。夏天的夜晚我和奶奶一人捧着半只西瓜,坐在阳台上一边乘凉一边吃。我其实根本吃不了这么多,可是为了让奶奶高兴(她看我吃东西总是特别高兴),硬生生把半只西瓜统统吃了下去。

我们不说话,看着寂寥的星辰,吹着舒适的风,捧着凉丝丝的西瓜。水珠从瓜皮上渗出来,弄湿了手心。如同最柔软的锦缎铺展在心里。我的童年虽然并没有什么相好的玩伴,可是却可以一直和奶奶在一起。这样就好,这样就已足够。

在吃东西上,奶奶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她总是希望我能多吃一些。因为她那不争气的儿子不懂得照顾我。我很小的时候,被逼无奈,就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冰棍当早餐吃。但是如果是和奶奶在一起,那她便会一大早就爬起来,为我买可可牛奶和小笼包子。我只喜欢吃这两样,也只有她会记得。她总会在它们还热气腾腾的时候给我端过来。如果我赖着不起床,那是要挨骂的。不过她一开始总要讲些我更小的时候的糗事来糊弄我。她说我小时候也不让她睡觉。七早八早就爬起来站在床上唱歌,台词大体是什么“大公鸡,真美丽。小花猫,真调皮。”我当即羞红了脸,我说奶奶,我怕了你了,我起床还不行吗?

奶奶起得很早,一般吃完早饭也不过是七八点的光景。我便陪她一起给阳台上飞来的小鸟喂食。奶奶很喜欢小动物,还养过金鱼和小乌龟。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以前养过一只扁脸白毛的北京西施犬。虽然这狗的气质是较高贵优雅的,可是奶奶根本不管这些,照样给它取了顶顶俗气的名字,叫来福。因为奶奶觉得这样叫着家里也会有福气的。跟招财猫一个道理。这种时候我总要笑她迷信。一开始我总不想这么叫它,可是后来叫习惯了也就有了感情。来福是只小公狗,它小的时候还很乖,总是蜷缩在奶奶脚底下,有的时候我就会特别嫉妒它。当然嫉妒一只狗太上不了台面了,所以我就在心里暗暗不爽。趁奶奶还有来福不注意的时候,就把来福的狗碗往沙发底下一踢。可是我忘了来福是一只狗,它的鼻子比谁都灵。它一下子就能拆穿我的小计量,然后汪汪乱叫把奶奶给喊过来。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来福这小子可不是台省油的灯啊,以后得堤防着点。结果没过两年,它便开始浑浑噩噩,把小区里的小母狗都追了个遍,绝对是块当花花公子的好材料。所以奶奶就把它送给了楼上那家小母狗最漂亮的人家。倒是成全了那小子,也成全了奶奶逐渐老去的年华。

姑姑看见了我,她说:“你愣在哪儿干吗呢?快过来吃点饭吧。”我看见她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化着很深的眼线,殷红的口红,穿着黑色的套装。一副精致干练的模样。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想大人实在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怎么可以都如此无动于衷呢?他们的心像是从天而降的陨石,既不知来路更坚不可摧。我望着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她却先开口了,她说:“你快点过来吃吧,这是奶奶淹的酱瓜,她还说你喜欢吃,叫我们留着给你吃……”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我想陨石也并不是坚不可摧,只是被地球的保护层磨砺了意志。

后来吃完饭,我独自一个人跑了出去。我重新去温习那些和奶奶走过的街道,逛过的公园。它们依旧是我假期里来的时候的样子,只是有些微细小的变动。已经是夜晚,街道铺满璀璨的光点,我走过曾经奶奶给我买冷饮吃的冷饮店,小店的台阶已经磨损,可是它贩卖的三色杯和绿豆棒冰依然特别好吃。它们清澈的味道绝对比得上爱茜茜里和DairyQueen。我走过支着小雨棚的福利彩票贩卖点,它局促的小空间里藏匿着许多人不切实际的美梦。那里面也有奶奶的,她每天都要买上几块钱,说是要是中大奖了就留着给我当嫁妆。我走过立交桥下的公车站,每次我来奶奶她总是生怕我不认识似的,早早就在公车站等。我走过小时候上的幼儿园,它的面貌早就翻了新,变得硬朗而又时尚,完全没了小时候充满童趣的可爱样子。以前它的门上都是彩色的小动物,奶奶就一直站在草绿色的小兔子前面等我放学。我走过枝干横生的街心公园,有精神抖擞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伴着录音机里粗糙但却悠扬的音乐跳起华尔兹,以前每次遇见这样的场景奶奶总是不言不语地看着,奶奶腿脚不方便,她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曼妙轻舞。而她艳羡眼光却生生揉痛了我的心。我多希望奶奶也能随风摇曳一曲,只要一支舞就好。那么善良而又温柔的你,那么天真而又透明的你,那么爱我疼我的你。我的存在因为你才变得有意义。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亲爱的人。我不知道我还能用什么回报你对我的好,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个亲吻我都给不了你。那么就在这个虚幻的瞬间,我希望用我唯一引以为傲的文字来帮你实现这个近乎梦境的心愿。

在你最爱的西湖河畔,在你最爱的碧空净影的春天,在你最爱的男人怀中。你最爱的男人是我的爷爷,我并未见过他,他比你更早离开了人间。我见过爷爷年轻时的照片,他有一张坚毅面孔,眼睛像是璀璨的星辰,有最完美的薄薄的嘴唇。在这样一个男子的怀里,你变回50年前那个天真的少女。穿着水红色的裙衫,笑容比西湖的水波更潋滟。你带着那样令人心驰神往的笑容,缓慢地荡开脚步,你轻轻用脚尖划了个圈。动情的乐声便响起,是班德瑞的《夏日华尔兹》。你翩翩起舞,脚步像是轻盈纷飞的蝴蝶。最美的时光都在你旋转飞扬的裙摆里开出明丽的花朵。你最爱的男人再一次对你深情微笑。

西湖边的步道逐渐被围的水泄不通,所有的围观者都在赞叹这一对碧玉妆成的恋人轻曼的舞步。音乐不绝如缕,而我的心也逐渐变得平静。

我低下头,摇了摇我胸前的死亡定时器。它还在不眠不休地转动,嘀嗒嘀嗒地倒数。到底要到哪一天它也会到期。那个时候我不想听见爆裂的声响,只要一声轻弱的叹息就好。

那个叹息就像你多年前的夏夜轻摇着我哄我睡着,你有些担心地想如果自己不在了,那么还有谁可以给她细密的宠爱呢?你摇着蒲扇,轻轻“哎……”了一声。

再说一遍我爱你

文/周悟拿

谨以此作,献给亲爱的0501班。

这个夏天,我沉浸在孤独里面。朋友们都在外面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隐匿在这城市的楼群中。我习惯在上午上网,在这大好时光,好友名单里那些熟悉的头像只会是灰暗。

期末考试。领成绩单。学农。在这些程序运行时,我们一直在笑,一直在闹,真的不是强作欢颜。

关于离别,我们心照不宣。

在接近期考的那一段时间里,老师发下来许多试卷给我们做练习。我每次一拿到试卷总习惯性地在左上角写下姓名班级,然后惆怅地想,以后便不能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写下这个班次了。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后面黑板上的期考倒计时变成了10天。小轻对我说,还有10天,我们就不再属于这个集体了。

我无言以对,然后看到暮色中,教室桌椅的轮廓变凝重起来。

后路已经封死,前路满目荒凉。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一直记得,发文科意向表的时候,穗穗紧紧握着我的手,很紧很紧。我的手指隐隐作痛,但还是坚持对她微笑。

可是现在,我的右手旁边,已找不到你的左手。空荡荡的掌心,已找不回当初十指相扣的温暖。曾经,霸道的我一定要和你争夺靠窗的位置;大大咧咧的我弄翻了你的牛奶。我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我的确不是一个好同桌啊。

我在家里翻巷倒柜地找春游回忆录,找到后放到电脑里反复地看。一遍又一遍,直到眼泪湿了脸。汹涌的往事潮水一般在心里翻腾,留下黯然的痕迹。

那些光辉熠熠的日子。那些绵长细致的爱。那些熟悉的眼角眉梢。

你们是否,会和我一样一直铭记。

篮球赛在最后一秒进球获胜的喜悦,曾经像一把火一样点燃我们的快乐。

要求班主任组织补课的同学签名书,昭示着我们立志要迎头赶上的决心。

记得我们的春游,那么快乐。我深深地知道,那是我在0501班的第一次春游,也是最后一次。

早上刚下了一场雨,山路上空气很清新。我和霏霏一直很快地爬山,耳边只有喘息声,还有山道上呼呼的风声。其实我早就爬不动了,可我们都没有说泄气的话,仍旧一直斗志昂扬地前进。后来哑铃和小皮喊着口号赶上来,一二一,一二一。我们四个人不服输地开始了拉锯战,其实大家都已经使不上力气,但还是坚持着。

过了南天门,我们停下来,一起痛快地淋了一场松树雨。山间雾气弥漫,宛若仙境一般美好。我们把手放到嘴边,一起向着群山大叫:“0501最强——”

这几个音节,在耳边反反复复地响着,随着浮云上升下沉。

然后,从略高处传来另外一拨属于0501的声音:“是0501的就快点赶上我们!”

那一刻的感动,无可比拟。现在想起来,心扉仍旧温暖,仿佛所谓时间的辗转,从来不曾存在。那种亲切的感觉,是“0501”这四个数字带来的。虽然你们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但是,我仍旧知道你们在那里,未曾远离。

冬天,我在学校的厕所里晕倒,把下颌磕出一道大口子。被忆砣扶回教室的时候,仍旧昏昏沉沉,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然后看到你们围上来,惊恐关切的样子。你们准备把我送到校医务室,到了一楼才发现外面下着不大不小的雨,舒畅还把校服脱下来给我挡雨。到了校医务室,医生说伤口深,要送大医院去缝针。我忽然开始害怕,下颌的疼痛开始肆无忌惮地蔓延。我“哇”地一声哭出来,茫然不知所措地。霏霏、忆砣和舒畅都围在我旁边,你们亲切叫我的外号,“超级塞亚人”。舒畅甚至还配上那非常有趣的动作。忆砣说,超级塞亚人是最坚强勇敢的呢!立竿见影的是,眼泪马上就停止流了。当时觉得,有你们在身边,真的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缝完针回家,整个晚上手机都未曾安静。源源不断的短信向我涌来,几乎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我受伤的事情,一条条载着问候载着担心的短信,让我感动到要流泪。

我想,我会一直记得,我曾经那么幸福地在台灯下一条一条收短信。我甚至感谢那一次意外,让我明白,原来我手握那么多的关怀和友情。

这是个很冗长的暑假。每一天都那么炎热,百无聊赖。我曾经花大把的时间在坐公车上,随意坐上一辆,坐到头脑发昏,再随意找个站下。如此循环,最后又坐回家。穿行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你们。望着窗外的小区或者车站,我会想,玮玮家住这附近的,班花家要从这里坐车的。一想到开学后便不能和你们在一个教室里学习,心里便有一种空荡荡的失落。

我还记得学农的最后一天,大家都回到浏阳市一中。在校门口下车后,我一直在用眼神寻找同学们的身影。当终于找到0501的大队伍,我和穗穗欢快地奔跑过去也加入其中。当时的感觉,如同回家了一般温馨。我想,分班以后,我也仍旧被贴着标签,我曾是0501的光荣一员,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临近开学,很久没有联系的小强同学打来电话,像往常一样询问语文作业有关事宜。几乎高一的每个周日晚上,他都会发来一条极度不负责任的短信:“明天交啥作业?拜托写具体点,谢了。”一直扮演着“老好人”角色的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打短信告诉他各科作业。

回答完他的问题后,我说:“其实,语文作业下学期就不归我收了呢……”

然后,只剩沉默。耳边只有电流的沙沙声。

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然后用没心没肺的笑容搪塞:“哎呀,你要快点做作业!没我这样的大好人罩你了啦!”

挂了电话以后,仍旧出神地坐着。关于0501班的种种琐碎,其实都已成为习惯,只有时间能粗暴地篡改。而我,会尽力和时间搏斗,拼尽全力,狠狠地记得,那些回忆。

记得在临近期末的时候,我、燕子、穗穗坐得很近,总是一起唱《写一首歌》。现在我多想对你们唱——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写这篇文,只为你,只为你。

分离不舍的情绪,曾经说过很多次。再说一遍,我爱你。亲爱的0501班。陪伴我一年的你们。

只要爱在,回忆在,0501班就永远都在。

清的手机号码

文/曹兮

给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能否记住那个人……

——题记

当什么都不再属于自己,只有身体这具空壳是自己的。

抬头望向天空,被我们称为誓言的星星,静静地闪烁着,仿佛在持续着多年前许下的心愿。

昏暗的路灯下,破碎的啤酒瓶散发着异样的色彩,鲜血落在翠绿色的玻璃上像是绽放着的玫瑰,我触摸着那血,贪恋它离开身体后残存的温度。

小心翼翼地将沾在手中温暖贴近脸庞,但它却顺着泪痕蔓延开来。

我安静地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切,取名为“冷艳”。选择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号码,大拇指颤颤巍巍的按下“发送”。

酒精在血液里翻腾,它麻痹了神经,只让我晓得摇摇晃晃的走向远方。

远方……是一片曾开满玲兰花的地方。

如今,那里只剩荒草遍野。

铃兰花的根是永远不分的,每一对铃兰都是分不开的。清那曼妙旋律般的声音仍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懒懒地躺在草丛中,青草香掺合着泥土的腥味驱去了三分酒意,摊开满是鲜血的手机,等待着回复。

但我知道,我永远也只能是等待回复。

每一次想起清的时候都是这样,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犹如丧家之犬,明明知道她不会再给我任何回复,却又一遍遍的重复这无意义的举动,像是等断了线的风筝,明知它会迷失在风里,却还傻傻的在原地奢望着它会逆风回来,却不知它早已在风中离自己越来越远。

什么弱智的誓言,什么不变的承诺,都不是真的……

为什么……还叫我这样想她。

泪,涌出眼眶,无节制得像是长长的思念。

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放了几年的手机号码到现在都不舍得删去,生怕它一旦从电话本中消失,清也会彻底从生命中消失一般,哪怕对方一直是关机,还是会不断的发短信过去。

不知为何,竟觉得这可笑的行为像是一场痛苦的单相思。

手机铃声在空旷的草地上响了许久,酒精使身体感觉不到力气,只好让它在那里孤独的响着。

因为知道永远都不会她的来电,索性连接都不接。

已感到倦了,无论是这样的怀念,还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抄起手机,踉跄着离开,朝着相反的方向,踏上回家的路。

醒来时,意识昏沉,昨日的种种也已记不起,身上的血迹干透后粘在身上,我拿起毛巾擦拭着满是鲜血的手机,用OK绷将伤口覆盖,洗去脸上的泪痕,盯着镜中的自己,仿佛昨天的颓废不复存在。

路过那片玲兰花海,突然觉得对于她的思念我要记下来,就算她看不见,我也会发到她手机上,哪怕每次都是关机,哪怕没有回复。

我一直都有种错觉,我们不过是分手,她一直都存在。

某月某日,下了很大的雨,和你离开时的那场雨一样。

我仰躺在床上,和朋友发着无聊的短信,当不知还要和朋友说些什么时,忽然想起,家里没有酒了。

外面的雨不是太大,没有拿伞就进了雨里,还没走出多久,就看到举着花伞的萱,她是清的妹妹,也是我的秘书,我明白她是打电话找不到我才来的。

“经理……”

“抱歉,我现在没心情谈公务。”我疯狂地奔跑在远去的路上,将她甩在身后,看她不再追来后,我便停了下来,浑身都已湿透又不想再回去,环顾四周才发现走岔了路,来到了那片铃兰花海。

还记得清曾告诉我的铃兰花语是永远相守。啊……对了……当时我还笑着骂她白痴,她没有还嘴只是甜甜地笑了。这里铃兰还都没有开,我想它是永远都不会开了吧。

昨日的悲伤原以为它已成过去,却没想到它会在心里扎根发芽,我莫名地笑了,凄凉且僵硬,我为什么这么傻?明知她已不会再回来了……

脑海里关于她的记忆模糊的只剩下一片铃兰,曾那么想要记住,曾那样告诫过自己不能忘记,但我却未能敌的过时间的冲洗,越想要记住的,忘记得越快。

“干吗要林雨?”萱还是赶了过来,将伞移到我头上,“你这样会感冒的。”

“习惯了……”我离开她的伞下,继续走远。

“别这样,姐姐知道会伤心。”

伤心?若真是这样她也不会就此轻易地离开了。

但……如果……如果有一天,患病的人是我而不是清,她会像现在的我一样,还是会忘记我?我情愿她忘记我,就像不曾存在过,因为相思一个人,太苦了……

今天的雨很大,可能会下好几天……

银河中有一个淡蓝色的星星,你为它起名叫做誓言。

某年的七夕,天上的星星多的令人难以想象。

清拉着我到郊外的河边去看星星,我虽不听得骂她是笨蛋,却还是跟着她坐在草地上望向天空。

我不懂得她为何要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光亮点,不一会她突然拽住我指着银河里一颗淡蓝色的星星,她说那叫誓言星。

“岚,我们许个愿好不好。”

“不要。”

“哦。”请低着头不说话。

“生气了?”

“没有。”她歪着头天真的笑着。

我最后还是屈服了,她那唯美的笑容,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的。

“好了好了!我输了!我许,我许还不行吗?”

“嗯。”她依旧笑如春花。“我先许!我说……嗯……要永远幸福……”清说这话时,看了看我。

“白痴!许这种愿干什么!”

那个夜晚,她许下要幸福的誓言,而我却什么也说,直至现在我也不知该许些什么,或许我也该和她许同样的愿,因为从我们分手那天,我认定了真实,从认定真实的那瞬间起,平凡的幸福就不复存在了,我挺羡慕清的,永远活在梦里,永远的笑着,永远的翻开手机看着我的手机号码,她或许已经得到幸福了,或在梦里的人是幸福的,因为真实要比梦幻残忍且脆弱,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崩溃。

隔年的七夕,清离开了,那天没有星星,下了场极大的雨,将盛开着的铃兰都一个个的打掉,雨停后,草地上白花花的都是铃兰的尸体。

今年七夕,我和萱一起去墓地看她。

她的墓周围都是铃兰,我放了一束玫瑰在墓上,它在雪白中显得很尴尬,是一种刺眼的不融于周围的存在。

“为什么要送玫瑰?”萱蹲下身子,恭敬地擦掉墓碑上的尘土。

“不为什么……”我不想再多待一刻,转身坐上了车。

其实,我在等待那束玫瑰枯萎,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她离开后的多少个情人节我已经不清了,虽然总会收到萱给的巧克力,但最后总是会因为放的时间太久而被当作垃圾丢掉。

没有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有巧克力的身影,清和普通女孩子一样很喜欢巧克力的味道。

脚步,在看到一家熟悉的店面后停留,那是清常来的巧克力店。

轻盈的铃声响起,一句温柔的“欢迎光临”,货架上摆着五颜六色的巧克力盒。

“你好,是准备买巧克力送人吗?”

“啊?算……算是吧……”

“那您看中哪一款了?”我随手指了一个褐色的带有白色花边的巧克力,服务生拿了起来进了工作间,问我要在巧克力上写些什么。

我想了想翻开手机给他看了那个手机号码,他皱皱眉但还是写在了上面。

“谢谢惠顾……”

手中紫色的礼盒中放着不知该送给谁的巧克力,看了看街上的街上的似乎多了很多情侣,也许本就那么多,只是我注意到罢了。

“萱,你在家吗?”黑色的情人节,我不知该去向哪里,只好打电话给萱。

“在。”

“我想去你家。”

“好,我等你……”她等我先挂了电话,她才挂断,和清的习惯一样。

当我到达她家门前,她正疑惑的盯着我手中的盒子。

“送给你的。”我侧着身进了屋,缩在沙发上换电视看。萱小心翼翼的拆开盒子,当她看到巧克力上的号码时,明亮的双眼挂着泪花。

“姐姐好幸福。”她又将盖子放回,按原样将盒子包装好。

“为什么这么讲?”

“她都已离开这么久,你却还能记得她。”

我没有告诉她我早已忘记清的模样……

“我们……结婚吧……”

“你……”她奇怪地看着我,然后笑着摇摇头,“但是……”

“放心,我从未把你当作她的代替品。”

萱没有回答,只是像清一样,微微地笑着。

今年的我过的依旧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萱打电话过来说她将那盒巧克力埋在了那片铃兰花地里。

那个巧克力上写着的,是清的手机号码……

海边,我悄悄地走向海的中心,只为能体会你所讲的幸福

“清,来海边干什么?”

“看海。”她脱了凉鞋,奔向海浪,像是一朵飘在风里的花。

天气一热,连海风都是热的,我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汗珠挂满全身。

“岚,你说海的颜色漂亮吗?”

“反正我不喜欢。”我看见清迷茫的盯着远方,白皙的脸上不待有丝毫的血色。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

“黑色……”

“好单调呀……”她起身走向海。“要是海能变成紫色就好了……”

她继续向前走着,我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只能坐在沙滩上看着她,海浪轻轻的打着她的裙边,清的长发肆无忌惮的飘散。

她一直平静的走着,我不知道这海有多深。海水漫过清的肩膀,她抬起头凝视远方,我如梦方醒般,却见到她转过头,淡淡的微笑。

“岚,你看……”

“清!快回来!”我快速的跑了过去,生怕她会从我眼前消失

“海变成紫色的了……”她在水中摇摇晃晃,那一刻,双眼模糊。

那一次,差一点就失去她,但清却跟我讲她只是为了看到紫色的海。

我问她,你看到了吗?

她说,没有。

我知道她要找的不是什么紫色的海而是幸福。

我一直都无法给她幸福,她却说跟我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

可我早已忘记……什么叫做幸福……

如果爱有天意……

久远的事全部都发生在昨天,直到现在我还没醒,我不愿意清醒,总害怕一旦醒来,我便要把过去抛弃,总想着我的现在永远也不要来,就像被封印在了那个手机号码上,永远沉睡,不会解开。

铃兰花,在五月的不安与骚动中一串串地开了。

我站在其中,想象着清还会回来,我不想忘记,她曾是我的唯一。

“花……很美……”萱站在身旁,抚摸着手中的花朵。

“你说……清希望我忘记她吗……”

“是呀,姐姐会希望你忘记她,希望你幸福。”我清楚地知道清的占有欲,她如此贪婪地从我身上得到幸福自然也不会想让我轻易忘记她。

“你骗我……”

萱毫无掩饰地笑了,和清很像。

“你呀,又不是小孩子了,这种事还是别问我的好。”

“她说过会记得我……你记得吗?”

她停止微笑,转过头,“我……忘了……”

“真的吗?”

“嗯……我忘记了……”她不安地离开我身边,奔跑向远处。

她还不知道……自己就是清……病死了的不是清而是萱……

清视萱如己身,萱死去的那天,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言一行都和萱分毫不差……我知道她太爱萱了,她受不了妹妹的离开,就这样,一人扮着两种角色。

“岚,快过来。”她蹲在花丛里,指着地面,“我把你给清的巧克力埋在这儿了……”

“白痴……”

她又那样笑了,美丽,妖异,只绽放给我的笑。

我深吸一口气,伸了伸懒腰,今天阳光很好……

“清,我们结婚吧……”

她愣了,蹲在那里半天不说话。

“默认啦?”

她一下子扑进怀里,放声大哭,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不停地拍打着我的胸。

“明年……我们去看萱……好吗……”

清没有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