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卓

王卓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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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辽宁大连

职业:酒吧老板

王卓,作曲家,1939年参加八路军,成为宣传队员,在西北战地服务团工作。194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5年王卓从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毕业后,到华东音乐学院选修班深造(上海音乐学院前身)。解放战争时期,王卓先后任松江军区文工团指导员、团长、作曲兼指挥;东北民主联军前方第三文工团总团长兼松江战地服务团团长等职。建国后王卓于1956年被中央文化部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后任辽宁省歌舞团团长兼党委书记。  主要作品有:《出征歌》、《练兵歌》、《迎接反攻》、《做双军鞋送前方》;大合唱《东北好地方》、《友谊之歌》;歌剧《雷锋的童年》;歌舞剧《人参娃娃》;歌曲《放风筝》、《一朵光荣花》、《梦故乡》、《我要做合格的小公民》、《“八荣八耻”小唱》、《永远的丰碑》、《我是小牛》;民族管弦乐交响诗《望儿山》以及故事片、电视剧、广播剧、学校剧、话剧和新闻片专题音乐多部。其中不少作品50年代已出版或制成唱片,并在评比中荣获过“五个一工程”奖、金钟奖、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征歌专题曲等多项奖励。  王卓为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辽宁儿童音乐学会会长、辽宁省老年文艺协会主席兼省直老年艺术团团长、辽宁延安文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下一代》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等职,曾多次荣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委老干部局及省关工委先进个人奖,并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金质奖章、抗日战争二战反法西斯胜利奖章证书、全国从事革命文艺工作50年奖牌、民族音乐终身成就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