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风之所向

这样的日子真让人想珍藏在记忆深处。站在高高的丘陵上,俯瞰父母的农场,蒂凡尼·阿奇觉得自己仿佛可以望见世界的尽头。空气如水晶般澄澈,清冷的风中,树抖动着枝条,为明年春天的生长作准备,枯死的秋叶在四周飞舞。

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树生长在这个地方。阿奇奶奶告诉她,高地上有许多古老的小路,早在下面的山谷还是一片沼泽的时候,它们就已经存在了。奶奶说,这就是从前的人把家安在高处的原因——避开沼泽,也避开那些想要抢夺他们牲畜的人。

也许他们在那里发现了古老的环形石阵,觉得很有安全感。也许正是他们建造了石阵?没人能确定它们是怎么来的……不过虽然大家半信半疑,但是每个人都认为,对于这种东西还是敬而远之的好,以防万一。退一步说,就算环形石阵里真的藏有古老的秘密或珍宝,那对养羊又有什么用处呢?再说,虽然许多石块已经倒塌,可要是下面埋葬的人不想被挖掘出来呢?死了可不代表他们不会发脾气,绝对不是。

不过蒂凡尼自己却曾穿过石阵中的魔法拱门,到达了精灵国——一个跟她在《精灵故事童话精选》中读到的完全不同的精灵国。但她知道,她在那里经历的危险都是真实的。

今天,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一定要到丘陵高处的石阵去。她和其他明智的女巫一样,穿着能穿越一切道路的结实的靴子——质量好又实用的靴子。但是靴子并没有妨碍她感受脚下的大地,感知大地带给她的消息。起初只是有点痒,这痒钻进她的脚,想让她听见,催促她越过丘陵到石阵去,就连她把手伸进绵羊的屁股帮它治疗腹绞痛的时候也不肯停息。至于自己为什么要到石阵去,蒂凡尼也不知道,但是任何一位女巫都不会忽略任何感召。何况环形石阵还有守卫的作用。守护她的土地不受闯入者的侵害……

她眉头微蹙,立刻动身前往高地。可不知为什么,在白垩地的高处,一切都平静如常。那里向来如此。今天也是一样。

真的是这样吗?蒂凡尼没想到的是,她并不是这天唯一一个受到感召来到古老石阵的人。她在清新、澄明的空气中转圈,聆听风的声音,树叶在她脚边飞舞。忽然,她瞥见了一撮火红的头发和带有刺青的蓝色皮肤,一簇飞舞的树叶钩在了一顶小头盔的角上——一顶用兔子头骨制成的头盔。就在这时,她听见有人嘟哝了一声:“天啊!”

“凯尔达派我来看守这些石头。”说话的罗伯·无名氏站在他的瞭望台——附近一块凹凸不平的岩石上。他正在观望周围的环境,好像在提防入侵者。看起来,不论入侵者从哪里靠近,罗伯都不会错过。尤其是他们从环形石阵的另一端闯进来的话。

“要是那群浑蛋敢回来找麻烦,我们早就准备好了,你知道。”他信心十足地继续说道,“保证叫他们见识见识我们菲戈人的热情。”他把干瘦的蓝色身子挺得笔直,足有六英寸高,同时挥舞着手里的大剑朝隐形的敌人发起进攻。

他那架势的确很带劲,蒂凡尼不是第一次这样想了。

“那些远古的强盗早就死了。”尽管“第二思维”让她仔细聆听,但她还是脱口而出。如果珍妮——罗伯的妻子、菲戈部落的凯尔达认为要有麻烦了,那么,麻烦很可能就在赶来的路上。

“死了?哦,我们也死了呀。”罗伯说。

“唉。”蒂凡尼叹了口气,“在很久以前,死了就是死了。他们不会像你们一样起死回生。”

“要是他们喝了我们的神奇汤药就可以。”

“那是什么?”蒂凡尼问。

“哦,那是一种粥,里面什么都有。要是可以的话,再加点白兰地或者你奶奶的绵羊专用搽剂,知道吗?”

蒂凡尼笑了,然而她的忧虑却没有解除。她想,我得跟珍妮谈谈,为什么她和我的靴子会有同样的预感。

他们来到附近一座长满青草的大土丘上,那里错综复杂地密布着菲戈部族的洞穴。蒂凡尼和罗伯向遮住主入口的那丛野蔷薇走去,看见珍妮坐在洞口,正在吃三明治。

是羊肉,蒂凡尼有点恼火地想。她很清楚牧羊人与菲戈人的约定,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能获得一只老母羊,作为击退乌鸦的回报。否则乌鸦就会飞扑下来捉小羊羔,而羊羔们往往在做它们最擅长的事情:走失,死掉。白垩地这一带走失的羊羔现在有个新本领——快速穿越丘陵,有时甚至会倒着走。它们被送回羊群时,每只小脚下面都有一个菲戈人。

当凯尔达一定要有个大胃口,因为每个噼啪菲戈部落里只有一个凯尔达,而她要生许许多多的儿子,偶尔还会幸运地蹦出一个女儿。蒂凡尼每次见到珍妮,这位小凯尔达都在变得更圆。想长出这么胖的屁股,可要费上好一番工夫,而珍妮的确正忙着让自己的屁股变得越来越胖——她正在狼吞虎咽的东西好像是夹在两小块面包中间的半条羊腿。这对一个身高只有六英寸的菲戈人来说可不是个小工程。随着珍妮渐渐成为一名充满智慧的老凯尔达,“腰带”的作用不再是为了系住苏格兰裙,而是为了标出她的腰。

年轻的菲戈人有的在放牧蜗牛,有的在摔跤。他们横冲直撞,有时撞到墙壁,有时则摔倒在地。他们十分敬畏蒂凡尼,把她视为另一位凯尔达。当她走近时,他们纷纷停止打斗,紧张地望着她。

“站好队,孩子们,让我们的大块头小巫婆瞧瞧你们是怎么好好学习的。”他们的母亲抹掉嘴唇上的一层羊油,自豪地说。

哦不,蒂凡尼想,他们要给我看什么?我希望这不会跟蜗牛有关……

还好珍妮说:“叫大块头小巫婆听你们背字母表。快点,你来开头,比小乔克稍微小一点的乔克。”

站在排头的小菲戈人挠挠苏格兰裙上的小袋子,里面弹出了一只小甲虫。小菲戈人苏格兰裙的袋子永远在发痒,这似乎是个无法改变的现实。蒂凡尼想:这有可能是因为他们放在袋子里的东西还活着。比小乔克稍微小一点的乔克咽了口唾沫。“A代表……斧子。”他大声说道,“好把你的脑袋砍下来,知道吗?”他自豪地补上一句。

“B代表靴子!”第二个小菲戈人一边高声喊,一边把看起来像是蜗牛黏液的东西从苏格兰裙上抹掉,“好在你脑袋上踩一脚。”

“还有C代表阔刃大剑……喂,要是你再敢用剑戳我,我就狠狠踢你一下。”第三个一边喊,一边转身朝他的一个兄弟扑过去。

就在他们扭打着冲进黑莓灌木丛时,一个发黄的月牙形的东西掉在了地上,罗伯一把捡起来,试图把它藏在自己身后。

蒂凡尼眯起眼睛。那东西看起来有点像……没错,一块旧的脚指甲!

“嗨。”罗伯把脚在地上蹭来蹭去,说,“你常常去探望那位老先生,还总把这些一块块的小东西剪下来。它们从窗户里飞出来,等着被人捡起来。而且它们就像钉子一样坚硬,你知道的。”

“没错,那是因为它们就是指甲……”蒂凡尼刚开口,又停下了。毕竟,像尼姆莱老先生这样的人或许乐意知道,尽管现在他连独自从椅子上站起身都做不到,但他身上的某些部分还能派上用场。

凯尔达把她拉到一旁,说:“嗯,哎,你的名字在土壤里。它对你说话,蒂凡尼——波涛下的大地。你会对它说话吗?”

“会。”蒂凡尼说,“但只是偶尔。但我会倾听,珍妮。”

“不是每天?”凯尔达问。

“不,不是每天。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明白。”凯尔达说,“你知道我一直在留意你。在我脑袋里看着你,可你在我脑袋里总是忙得团团转。你要记住,你已经死了很久。”

蒂凡尼叹了口气,她疲惫极了。到各家各户去走动——如果你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女巫,这就是你要做的事。她和其他的女巫做这些事情来填补世界的空隙,做那些必须有人来做的事:帮老妇人把木头扛进屋或者烧起一锅炖菜做晚餐,给酸痛的腿和烦人的疼痛带去草药,给添了新生儿的贫穷人家送来一篮“多余的”鸡蛋或是几件旧衣服,还要倾听,哦,对,总是要倾听人们的麻烦和烦恼。还有脚指甲……那些脚指甲就像燧石一样坚硬,有时孤苦无依的小老头的脚指甲甚至会长到在靴子里卷起来。

可是这么多工作的回报似乎是更多的工作。就像你要挖更大的坑,他们总能给你一把更大的铁锹……

“今天,珍妮。”她慢慢地说,“我倾听了大地的话。它让我到环形石阵去……”

一个问题悬在空中。

凯尔达叹了口气:“我还没看清楚,但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蒂凡尼。”她说,“我们的世界与精灵世界之间的界限非常薄弱,轻而易举就能被打破,你知道的。石阵竖立不倒,现在大门已经敞开——你把精灵女王赶回精灵国之后,她的力量一直不够强大,所以她不敢急于再次向你挑战,但是……我还是害怕。我现在有种感觉,一团迷雾正向我们飘来。”

蒂凡尼咬住嘴唇。要是凯尔达开始担心,她知道自己也该担心。

“别担心。”珍妮盯着蒂凡尼,轻声说,“要是你需要菲戈人,我们永远在这儿。在你不需要的时候,我们也会替你留意的。”她最后咬了一口三明治,用异样的眼神看了一眼蒂凡尼,转移了话题,“你和那个小伙子——普莱斯顿,我记得你这么叫他。你们经常见面吗?”她的目光突然像斧子一样尖利。

“呃。”蒂凡尼说,“他工作很辛苦,和我一样。他在医院,而我在白垩地。”让她紧张的是,她发现自己开始脸红,是那种从脚指头开始一直红到面庞,让人看上去像西红柿一样的红法。她可不能脸红!不能像个怀春的乡下姑娘一样。她可是个女巫!“我们会写信。”她小声补充道。

“这样就够了吗?写信?”

蒂凡尼咽了一下口水。她曾经想过一次——每个人都想过——她和普莱斯顿很般配。他是个有文化的小伙子,曾经掌管那所位于阿奇家族农场的谷仓的新学校,存够钱之后他又到大城市去学医。直到现在人们还是觉得他们俩很般配,包括蒂凡尼和普莱斯顿自己。除了……难道她必须按照别人的期望去做事吗?“他人好,很会讲笑话,又有文采。”她试着解释,“但是……我们都喜欢自己的工作,我们两个都是,你甚至可以说是工作塑造了我们。他在西比尔夫人慈善医院工作得非常努力。而我常常想起阿奇奶奶,她多么享受她的生活,在高高的丘陵地,只有她和羊还有她的两条狗,雷鸣和闪电,还有……”她的声音越来越轻,珍妮把她深棕色的小手放在她手臂上。

“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吗,我的小姑娘?”

“呃,我的确很喜欢我所做的事情,而且这样可以帮助别人。”

“可是谁来帮你呢?你那把扫帚到处飞,我看早晚有一天它会烧起来。你照顾每个人——可是谁来照顾你呢?普莱斯顿离得远,好吧,那还有你的男爵朋友和他新娶的妻子。他们当然关心他们的子民。既然关心,他们就会帮忙。”

“他们的确关心。”蒂凡尼说着,打了个冷战,想起人们曾经觉得她和罗兰——现在的男爵很般配。他们为什么都这样热切地想给她找个丈夫?要是她想找,丈夫有那么难找吗?

“罗兰虽然还比不上他的父亲,但他是个正派人。而丽迪莎……”

丽迪莎,她心想。她们都知道丽迪莎会施魔法,现在只是在扮演年轻的男爵夫人这个角色而已。丽迪莎十分擅长做这个——以至于蒂凡尼怀疑,到头来她男爵夫人的身份可能会胜过女巫的身份。这个身份跟污垢的关联的确少很多。

“你已经做了很多别人不领情的事。”珍妮继续说。

“唉。”蒂凡尼,“要做的事太多,做事的人却不够。”

凯尔达给了她一个别有意味的笑容。这个小个子女人说:“你让他们尝试过吗?你不必害怕寻求帮助。有自尊心是好事,我的小姑娘,但是长期下去它会害了你。”

蒂凡尼笑了:“珍妮,你说的都有道理。但我从骨子里为女巫感到骄傲。”这让她想起威得韦克斯奶奶——被所有女巫视作她们当中最有智慧、资历最高的一位女巫。威得韦克斯奶奶说话时,从不让人觉得盛气凌人——因为她不需要。气场就在那儿,融进了她的气质。实际上,女巫需要的所有内在特质,威得韦克斯奶奶都多得放不下。蒂凡尼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像她一样强大的女巫。

“好吧,这样也好,就这样。”凯尔达说,“你是我们丘陵地的大块头小巫婆,我们希望我们的巫婆感到自豪,但是我们也希望你有自己的生活。”她的小眼睛严肃地紧盯着蒂凡尼,“你走吧,去风想带你去的地方。”

夏尔斯的风十分猛烈,像发脾气似的四处乱飞,在斯威福勋爵宅邸的烟囱四周号叫,宅邸四周环绕着宽阔的绿地,即使驾车也要好一会儿才能抵达——这就杜绝了那些连匹像样的马都没有的人的拜访。这涵盖了附近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他们几乎都是农民,而且他们反正也没时间做这种事情。他们养的马大都身材高大,腿上长着长毛,你见到它们的时候它们总是被套在马车上。那些骨瘦如柴、神经兮兮的马,拉着马车走在车道上时,运送的一般是另一个阶级的人:这种人有大量的土地和钱财,长着短下巴。有时候他们的妻子也长得有点像这些马。

斯威福勋爵父亲的财产和头衔是从他自己的父亲——一位杰出的建筑大师那里继承的。但他是个酒鬼,几乎把家产挥霍一空。虽然如此,年轻的哈罗德·斯威福通过钻空子和不择手段的经营,竟然将家族的财富恢复如初,还为家族宅邸加盖了两翼的房屋,往里面装满又贵又丑的物件。

斯威福勋爵有三个儿子,他的妻子在“一个继承家业,一个留空补缺”的基础上为他多生了一个儿子,这让他非常得意。斯威福勋爵什么事都要胜人一筹,即便多出来的是个他并不怎么喜欢的儿子。

哈利,他的大儿子,没上过学。因为他忙着照看房产,帮他父亲打下手,学习什么人值得与之交谈,什么人不值得。

二儿子叫休,他曾和父亲说他想加入教会。他父亲说:“只能是欧姆教,别的什么教都不行。我的儿子可不许参与那些邪教活动!”欧姆的沉默很便利,这样它的信徒可以自行决定如何解读它的愿望。奇怪的是,欧姆的愿望很少被翻译成“喂饱穷人”“帮助老人”之类的指示,而往往更接近“你需要一座金碧辉煌的宅子”或者“晚饭吃七道菜怎么样”。所以斯威福勋爵觉得如果家里有个神职人员可能会很有用。

他的三儿子叫乔弗里。谁也说不清楚乔弗里是怎样一个人。但是最说不清楚的还要数乔弗里自己。

斯威福勋爵为儿子们请的家庭教师叫威高先生。乔弗里的哥哥们叫他“扭扭”,有时甚至当面这样叫他。但是对于乔弗里来说,威高先生简直是天赐的良师。这位家庭教师带来了一大箱子的书,因为他很清楚,有些豪宅里往往一本书也没有,除非那些书描写的是过去的战争,而他们的祖辈在战争中展现了惊人而愚蠢的英雄气概。威高先生和他那些引人入胜的书籍教给了乔弗里伟大的哲学家莱·丁·维多、奥林吉格拉底、谢诺和伊彼得,还有著名的发明家金眼·银手·达泰洛斯和奎尔姆的莱纳德,乔弗里也由此开始探索自己的内心。

不读书学习的时候,威高先生就带乔弗里去挖东西——夏尔斯周边的古老遗骨和古代遗址,并向他讲述有关宇宙的知识。乔弗里之前对此一无所知。他学到的越多,就越渴望更多的知识,想要了解有关神龟阿图因的一切,和夏尔斯另一边的世界。

“打扰一下,先生。”有一天他对家庭教师说,“您是怎么当上老师的?”

威高先生笑着说:“有人教给我知识,就是这样。后来他送给我一本书,再后来我就读遍了所有我能找到的书。就像你一样,小少爷。我发现你总是在读书,而不仅仅是在课堂上。”

乔弗里知道父亲十分瞧不起这位教书先生,但他母亲并不这么认为,她说乔弗里手相带星,是块读书的料。

他父亲不以为然:“他手里只有泥巴和死人,谁在乎福莱克斯在什么地方?反正从来没人去!”

母亲看上去有些疲惫,但还是支持乔弗里:“他很擅长读书,而且威高先生已经教给他三种语言。他甚至会说一点儿奥夫勒语!”

他父亲再次讥笑道:“那只有他当牙医时才能派上用场!哈,为什么浪费时间学习外语?反正如今每个人都说安卡·摩波语。”

可是乔弗里的母亲对他说:“你只管读书,我的孩子。读书才能让你进步。知识是一切的答案。”

不久以后,家庭教师被斯威福勋爵解雇了。勋爵说:“胡说八道的东西太多了。反正这孩子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不像他的哥哥们。”

庄园的墙壁把声音传得很远,乔弗里听见了这番话,心想:好吧,无论我最终决定成为什么样的人,都绝不会像我父亲一样!

家庭教师离开后,乔弗里在附近闲逛,学习新的事物,还经常与麦塔维士在一起——这位马童已经非常年老,但不知为什么他依然被人称作马“童”。他知道世界上所有的鸟鸣声,而且还会模仿它们。

乔弗里遇见梅菲斯特的时候,麦塔维士也在场。一只老母山羊生了小羊,除了两个活蹦乱跳的羊羔之外,还有第三只羊羔隐藏在稻草之中,一个被母亲冷落的小不点儿。

“我要尽力救下这只小山羊。”乔弗里说。于是他为了让这个新生儿活下去忙碌了一整夜——从它母亲那里挤了奶,让小家伙从他的手指上舔食,直到它在他身边香甜地睡去。他们还一起躺在一捆散开的干草上保持温暖。

它这么小,乔弗里望着小家伙那方形的眼睛想,我一定要给它一个机会。

小家伙倒也争气,长成了一只健壮的年轻山羊,踢起人来又准又狠。乔弗里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只要它觉得有人威胁到了它的小主人,便低下头准备朝那人冲过去。几乎所有走近的人都不能幸免,许多仆人和访客只要见到山羊低下犄角就赶紧闪到一旁。

“你为什么要管那头要命的山羊叫梅菲斯特?”一天,麦塔维士问。

“我在书里看见的。山羊叫这个名字很合适。”乔弗里答道。

乔弗里长大了。从小男孩长成大男孩,又长成一个小伙子。而且他很识趣,只是偶尔才跟父亲对视。

有一天麦塔维士帮他给马套上鞍子,带他骑马来到斯威福勋爵领地边缘的田地,蹑手蹑脚地靠近树林里的一个狐狸窝。和之前几次一样,他们在那里观察母狐狸跟它的幼崽嬉戏。

“这样看它们还不错。”麦塔维士低声说,“狐狸也得填饱肚子,然后喂养小崽。不过它们总是吃我养的鸡,我可不喜欢它们。它们要杀死对我们有用的动物,我们就得杀它们。这世道就是这么回事。”

“不应该这样。”乔弗里说,他十分同情母狐狸,声音很是悲伤。

“可我们需要母鸡,就得保护它们。所以我们要猎杀狐狸。”麦塔维士说,“我今天带你到这里来,乔弗里,是因为你父亲很快就会让你加入猎团。说不定就是要捉这只母狐狸。”

“我明白。”乔弗里说。他当然知道猎团是怎么回事,因为从他还是婴儿的时候起,就不得不每年观看人们骑着马去打猎。“我们应该保护母鸡,这世道的确冷酷无情。但是把这件事当作游戏可不对。这么做太可怕了!这跟死刑没什么两样。我们必须把所有动物都杀死吗?杀死一个还要喂养幼崽的母亲?我们索取这么多却从不回报。”他站起身回到马旁边,“我不想打猎,麦塔维士。天啊,我不想因为任何事情而痛恨任何人——我甚至连我父亲都不恨——但是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废除打猎这个传统。”

麦塔维士看上去很担忧:“我觉得你应该小心一点儿,小乔弗里。你知道你父亲是什么样的人。他有点老古板。”

“我父亲不是老古板,他根本就是历史糟粕!”乔弗里愤愤地说。

“好吧,如果你试着和他谈谈,或者让你母亲去,或许他能理解你,认为你还没准备好加入猎团?”

“没用的。”乔弗里说,“一旦他作出决定,别人就没法再说动他。我有时候能听见我母亲哭——她不想被人看见自己在哭,但我知道她有时会哭。”

他抬起头,望着一只盘旋的老鹰,心想:这就是自由。我想要的就是自由。

“我想飞,麦塔维士。”他继续说道,“像鸟儿一样。像朗加斯一样。”

几乎是紧接着,他看见一位女巫紧跟在老鹰身后,骑着扫帚从他头顶飞过,他指指天空说:“我想要一把扫帚。我想成为一名女巫。”

但是老头说:“这并不适合你,孩子。所有人都知道男人不能当女巫。”

“为什么不行?”乔弗里问。

老头耸耸肩膀说:“没人知道。”

而乔弗里却说:“我想知道。”

乔弗里第一次打猎的那天,他一路小跑着跟大家一起出发,面色苍白却神情坚定。他想:今天我一定要坚守自己的立场。

没过多久,当地的乡绅们就骑着马在乡间飞驰起来,常有些人激动过了头,从坐骑上摔下来,跌进阴沟,或者摔过树篱或大门。乔弗里小心地徘徊在人群的最后面,想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溜走。他在猎团打猎的那片树林的另一端来回游荡,十分心痛。尤其是当猎犬的狂吠变成欢乐的尖叫,说明猎物被击中的时候。

到了返回庄园的时间。在那里,每个人都为打猎兴高采烈,对第二天充满期待。他们喝的热饮里掺了不少调味剂,味道很像蒂凡尼奶奶的“绵羊专用搽剂”。这是对凯旋英雄的奖赏!他们打猎成功了。好哇!他们开怀痛饮,胖到看不到的下巴上淌满了饮料。

但是斯威福勋爵看见了乔弗里的马——唯一一匹没有被汗水浸透、腿上没有溅满泥巴的动物——他顿时火冒三丈。

乔弗里的哥哥们按住他,他的母亲哀伤地望着他,可这没什么用。斯威福勋爵将母狐狸的血抹在乔弗里脸上的时候,乔弗里的妈妈转开了脸。

勋爵大人怒不可遏:“你到哪里去了?你本该参加宰杀仪式的!”他咆哮道,“你必须参加,小子——而且还要乐在其中!我年轻的时候参加过,我父亲在我之前也参加过,你也一样!这是传统,你明白吗?我们家族的每个男人在你这个年纪都见过血。你有什么资格说这样不对?你真让我丢脸!”

接着,短马鞭呼啸而过,抽在乔弗里背上。

乔弗里望着他的母亲,脸上不断滴下母狐狸的鲜血:“它那么漂亮!为什么要这样把它杀死?只是为了找乐子吗?”

“求求你不要顶撞你父亲。”他母亲恳求道。

“我到树林里去观察它们,而你却把它们杀死。你能吃它们吗?不能。我们这些可怕的生物,捕杀自己不能吃的东西,只为了鲜血。只为了找乐子。”

又是一记鞭子。

打得很疼。但乔弗里心里突然充满了……什么?他突然有一种奇妙的预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告诉自己,我能做到。我知道我可以。他挺直腰杆儿,挣脱了抓住他的两个哥哥。

“我要谢谢你,父亲。”他的态度出乎意料地强硬,“我今天学到了重要的一课。但是我不会再让你打我了——绝对不会——而且除非你改变自己,否则你永远也不会再见到我。你明白吗?”他的语气变得十分正式,像是为了专门映衬这个场合。

哈利和休目瞪口呆地望着乔弗里,等待着大爆发。之前为勋爵腾出地方教训儿子的其他猎团成员,现在也无法继续装作没有偷看了。猎手们的世界里出现了异样的声音,空气凝固了,大家似乎都屏住了呼吸。

在这震慑人心的沉默中,乔弗里牵着马走向马厩,只留下斯威福勋爵像石头一般呆立在原地。

他给马喂了一些干草,取下马鞍和笼头。他正帮这匹健壮的马把身体擦干的时候,麦塔维士走到他身边说:“做得好,乔弗里少爷。”接着,马童压低声音,一反常态地直言,“你坚持了自己的立场,你做得对。不要让那个浑蛋欺压你。”

“要是你这样说话,麦塔维士,我父亲会把你赶走的。”乔弗里警告他,“而你喜欢在这里生活,不是吗?”

“好吧,小伙子,你说得没错。我觉得我年纪太大,已经不能适应生活环境的改变了。”麦塔维士答道,“但是你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没人能做得比这还好。我猜你快要离开我们了吧,乔弗里少爷?”

“唉,是的。”乔弗里说,“不过谢谢你,麦塔维士。希望我父亲不会因为你跟我说话而拿你撒气。”

这位全世界最老的马童说:“他不会那样做,不会的,只要我还有用,他就永远不会那样。话说回来,过了这么多年,我很了解他——他啊,就像那些火山,爆发的时候威力十足,危险极了,烧红的岩块四处喷溅,也不管别人会不会被击中。但他最终总会平息下来。聪明人只要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等风头过去就好了。你对我既友善又客气,乔弗里少爷。我想你是遗传了你母亲的性格。她是位和善的女士,对我一向很好,我家莫莉去世的时候她帮了许多忙。我都记得。而且我也会记住你。”

“谢谢。”乔弗里说,“我也会记住你。”

麦塔维士点起一支巨大的烟斗,喷吐出一股股烟雾:“我猜你打算把你那头讨厌的山羊也一起带走。”

“没错。”乔弗里说,“但是估计我说了不算——梅菲斯特要自己拿主意。它一向如此。”

麦塔维士斜着瞟了他一眼:“有吃的吗,乔弗里少爷?你有钱吗?我猜你再也不想走进那座宅子。不如这样,我借你一些现金,好让你决定你想到哪里去。”

“不!”乔弗里说,“我不能这么做!”

“我把你当朋友,乔弗里少爷。我说过,你母亲对我非常好,我欠她许多人情。记得要回来看望她。等你回来的时候,别忘了来瞧瞧老麦塔维士就好。”

乔弗里牵来梅菲斯特,把它拴在麦塔维士造的小车上。他往小车上装了几样东西,拿起缰绳,咂咂舌头,走出了有马厩的院子。

山羊的小蹄子在车道上嗒嗒作响,麦塔维士暗自嘀咕:“这孩子是怎么做到的?那头要命的山羊把这里所有人的屁股踢了个遍,却从来不踢乔弗里。”

若是乔弗里回头看,他会看见他的母亲一边抽泣、一边恳切地看着他,而他的父亲仍然雕塑似的站在原地,被他的忤逆所震惊。他的哥哥们像是想要追赶他,可是他们一看见父亲盛怒的目光就停了下来。

就这样,乔弗里和他的山羊出发去追寻新的生活了。现在,当他们在百转千回的车道上转过第一个弯、走向未来时,他心想,我无处可去。

然而风儿向他低语:兰克里。

在兰克里,威得韦克斯奶奶这一天过得可不怎么好。一位在兰姆托的山上伐木的年轻伐木工人差点把自己的脚给砍断了。巧的是这天当地的伊果尔不在,不能帮他救治。等威得韦克斯奶奶骑着她那把摇摇晃晃的老扫帚赶到伐木营地的时候,一眼就看出这个小伙子的情况比她预想的还要糟糕。他在伙伴面前竭力表现出勇敢的样子,大家围在他四周努力地安慰他,但她看得出,他脸上写满了痛苦。

她检查伤情的时候,他大声呼唤他的母亲。

“你,小伙子。”奶奶盯着离得最近的一位伙伴,厉声说道,“你知道这孩子的家在哪儿吗?”那名男孩紧张地点点头——女巫的尖顶帽经常让年轻的小伙子突然变得紧张起来——她继续说:“快去。跑着去。告诉女主人我这就把她儿子带回去,让她准备热水和干净的床铺。记住,一定要干净。”男孩撒腿跑开了,奶奶瞪着其他几个怯生生站在一边的小伙子,“你们几个。”她厉声说道,“别光傻站着。用地上散落的木头做个担架,我好把你们的朋友带过去。”

小伙子的脚耷拉着,靴子里积满了血。威得韦克斯奶奶咬紧牙关,把多年积累的知识和本领悉数用上,悄悄地、轻轻地将痛苦从他体内移走,贮存在她自己体内,最后才释放出去。

他脸上有了血色,眼睛也明亮起来,像老朋友似的同女巫聊起天来。她一边清理、缝合,一边用轻快而镇静的语气向小伙子描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最后给他喝了一点儿叫作“酊剂”的东西。等围观者把一个不甚精美的临时担架抬到她面前时,那个男孩几乎已经恢复了正常,正迷迷糊糊地告诉奶奶去他家应该怎么走。

山区的伐木工人住的地方一般比牲口棚好不了多少,这个男孩——一个名叫杰克·艾伯特的小伙子——和他的母亲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这座摇摇晃晃的小屋几乎全是靠泥土粘起来的,当威得韦克斯奶奶骑着扫帚、带着担架赶到时,她不由得皱起眉头,心里想着怎样才能让男孩的伤口在这种环境中保持清洁。那位母亲朝儿子奔过来,跟着忙前忙后。之前跑回来向她通报消息的小伙子则帮助威得韦克斯奶奶把担架抬进屋子,将男孩挪到一张简陋的小床上。男孩的母亲在床上铺了一堆毯子,把它变成了一张病号床。

威得韦克斯奶奶轻声对受伤的男孩说:“你躺好,不要起来。”又转向那位已经慌了神、绞着双手、语无伦次地说着要付钱的母亲说,“不必付钱,太太。收钱不是我们女巫工作的方式,过几天我会回来看他,要是我不能来,你就去找奥格太太。我了解男孩子,你的儿子过不了多久就会张罗着要起来做事,但你要记住我说的话,现在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卧床休息。”

男孩的母亲怔怔地望着奶奶说:“谢谢您,女士……呃……好吧,我以前从没遇到过需要叫女巫来处理的事情,而且我曾听附近的人说女巫会做坏事。但是现在我可以告诉他们,压根儿没有那样的事。”

“真的吗?”奶奶竭力克制自己的怒气,说道,“好吧,我倒是想对那些不好好照顾这些小伙子的监工做点坏事。没有我的允许,绝对不许那个监工让你儿子起床。要是他敢,你就告诉他,他雇用这些连爬树都不会的年轻人,威得韦克斯奶奶本来要找他算账。还好我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巫。不过,要是被我发现你儿子的脚还没有痊愈就去干活,有人可要遭报应了。”

那位母亲挥手送别奶奶时说:“我会为您向欧姆祈福的,威得韦克斯女士。”

“好吧,记得转告我它都说了什么。”奶奶毫不客气地说,“还有,请叫我威得韦克斯女士,谢谢。要是你有旧衣服,我下次来的时候可以带走——那正好能帮上我的忙。我过几天再来看你,还有你的儿子。记得保持伤口清洁。”

威得韦克斯奶奶回到小屋的时候,那谁——奶奶的白猫——正跟几个需要魔药和敷剂的人一起在等她。有一两个人来向她寻求建议,不过人们一般尽量不去询问威得韦克斯奶奶,因为她常常不管别人是不是需要就直接提出建议。比方说不应该把自制的玩具士兵给小约翰尼,得等到他长大一些,明白不应该把它们塞进鼻孔才行。

她又忙活了一小时,把药分发给一个个病人。过了很久她才发现,虽然她已经喂过了猫,但是她自己在天亮之后还滴水未进。于是她热了一些浓汤。算不上什么大餐,但总算填饱了她的肚子。

接着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尽管只有装腔作势的太太们才会在白天睡大觉。正因如此,威得韦克斯奶奶并没睡很长时间,只是打了个盹。毕竟她还有许多人要见,许多事要做。

接着她爬起来,尽管天色已晚,她还是出门去清洁茅房。擦啊洗啊。她使劲地擦洗,直到能在上面看见她的脸……

但不知为什么,在那盈盈的水光中,她的脸也能看见她。于是她叹了口气:“见鬼,明天本该是更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