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两个死去的女孩 1

这一切发生在一九三二年,当时州立监狱还在冷山。当然了,还有电椅。

狱中囚犯常拿电椅开玩笑,对令人恐惧却又摆脱不掉的东西,大家总喜欢如此地取笑一番。他们管它叫“电伙计”,或者叫“大榨汁机”。大伙谈论电费单,谈论那年秋天监狱长穆尔斯不得不自己做感恩节晚餐,因为他妻子梅琳达病得没法做饭了。

不过,对于那些真的要坐到电椅上的人,这些玩笑很快就不合时宜了。我在冷山那会儿,曾负责过七十八次电刑(这数字我从来不会弄错,我到死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觉得,对大部分受刑的人来说,当脚脖子被钳在“电伙计”结实的橡木腿上时,他们就觉得真的完蛋了。接着,他们就意识到(你会看到,他们的眼睛里涌上一种冰凉的惶恐),自己的大腿玩完了。血液还在体内奔流,肌肉也依然强健,大腿却完了,再也不能行走于乡间,不能与大伙一起在建谷仓的庆典上和姑娘跳舞了。从脚踝往上,“电伙计”的主顾明白死亡在即。胡言乱语、支离破碎的临终叨咕结束后,一只黑色的丝绸袋子罩上他们的脑袋。这袋子说是给他们用的,可我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为我们备着的,为的是不让我们看到他们屈着膝,知道死亡临近时,眼神里所涌现的畏惧。

在冷山,并没有死囚区,只有一个与其他四幢房子隔开的E号楼,仅其他楼房的四分之一大,不是木结构,而是砖砌的,房顶的金属皮裸露着,在夏日的阳光下,就像一只神色谵妄的眼球,令人胆战。房子里面有六个单间,每边三间,中间隔着一个宽阔的走廊,每个房间几乎都有其他四幢房子里单间的两倍大。它们也是单人使用的,就监狱来说,这样的住宿条件算是很不错了(尤其是在三十年代)。不过,住客宁愿拿它来换其他四幢楼里的任何房间。相信我,要真能换就好了。

谢天谢地,我在那里当看守的几年里,从来没有一次是六个房间都住满的。为这样的小小恩惠,真要感谢上帝。里面最多时住四个人,有白人也有黑人(在冷山,死囚之间是不实行种族隔离的),那里就像是个小型的地狱。其中一个是名叫贝弗莉·麦考尔的女人,她黑得像黑桃A,却漂亮得要命。她忍受丈夫殴打六年了,可要是他在外偷鸡摸狗,那她一天都受不了。有一天夜里,她得知丈夫又在偷情,就站在楼梯口,那是通往他理发店楼上公寓的必经之路,等着那个倒霉的莱斯特·麦考尔,他的老友们(也许还有那个他刚开始交往的情妇)都管他叫“剃刀”。她一直等他把大衣脱到一半,就用“剃刀”自己的一把剃刀,把他偷情的内脏挖出来丢到鞋子上。离坐“电伙计”还有两晚的时候,她把我叫到那个单间,说梦见非洲的灵父来见她,让她放弃奴隶姓,死时用自由身的姓氏玛图奥米。这就是她的遗愿,即死亡执行令上要用贝弗莉·玛图奥米这个姓名。我想她的灵父并没有给她任何名字,或是任何她可以说得出的名字。于是,我就说,可以,行,好的。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狱卒的那几年里,我明白,除非我迫不得已,决不能拒绝死刑犯的要求,贝弗莉·玛图奥米这件事也不例外。次日下午三点左右,州长来了,将她减刑为在格拉西山谷女子监狱终身监禁(我们事后常用“睡牢狱不睡老公”来形容它)。实话说,看到贝弗莉朝值班桌走去,丰满的屁股朝左边而不是右边转去时,我很开心。

大概三十五年(至少是三十五年)以后,我在报纸的讣告栏里看到这个名字,上面的照片里是一张黑人女性瘦削的脸,满头白发,架着一副莱茵水晶石的眼镜。正是贝弗莉。讣告上说,她死前的十年是自由身,还差不多单枪匹马拯救了莱因弗尔斯小镇上的一家图书馆。她还在主日学校里教过书,并在这个小小的穷乡僻壤广受爱戴。报纸上的标题是图书馆馆长死于心脏病,下面的文字更小些,算是一段补充:曾因谋杀罪服刑二十余年。只有莱茵水晶石镜架底下的那双大大的、热情的眼睛还是老样子。这双眼睛属于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到了七十岁,在万不得已的时刻,她也会毫不迟疑地从装消毒剂的蓝色瓶子里拔出安全剃刀。杀人犯,哪怕他们老年时成了乏味小镇的图书馆女馆长,你还是能一眼看出。如果你像我一样花了那么多时间来留意杀人犯,你一定会了解的。我一生中只有一次怀疑过自己这份工作的性质。我想,正因为如此,我才写下这些东西。

通往E区中心的宽阔走廊铺着油毡,颜色就像陈旧的石灰,因此这条在其他监狱里被称为“最后一英里”的路,在冷山就被叫成“绿里”。我估摸着,那条道由南向北、从一头到另一头有六十步路。底端是禁闭室,另一头是个T形的路口。向左走就是活路,如果这指的就是在院子里、在太阳暴晒下操练的话,大部分人都走这条路;很多人这样生活了好几年,也没有落下什么大病。小偷、纵火犯、强奸犯们就是这么各行其是地应付着过下去的。

不过,朝右走就不同了。你首先是进我的办公室(那里的地毯也是绿色的,我一直想换掉它,可总是没空),接着从我的书桌前经过,桌子左边摆着美国国旗,右边是州旗。房间另一侧是两扇门,一扇通往一间小小的厕所,那是我和E区的看守(有时甚至是监狱长穆尔斯)专用的;另一扇门通向一个像储藏室似的房间,你从那里就走上了绿里的尽头。

门很小,走过去时得低下头,而约翰·柯菲就得用坐姿钻过去。穿过门,你会走上一个小小的楼梯平台,接着走下三级水泥阶梯,然后站上木板地。房间没有暖气,很不舒服,屋顶是金属的,就像楼顶的那块,而这块正是那里的一部分。冬天,那里冷得能让你看到自己呼出的气,而夏天又令人觉得憋闷。没错,一九三〇年七月还是八月处决埃尔默·曼弗雷德时,有九个见证人当场昏了过去。

储藏间左边还是生命之路。尽是些工具(都锁在框子里,绑上了链子,好像它们不是铁锹、铁镐,而是卡宾枪)、衣物、一包包春天要在牢房花园里种的种子、几箱卫生纸,储物架上叠放着监狱制板厂要用的纸板……甚至还有几包熟石灰,是用来划棒球和足球场地的。犯人是在被称作“草场”的地方玩球的,在冷山,大家都喜欢秋天的下午。

在右边,又是死亡之路。储藏间的东南角上,“电伙计”安坐在厚木地板的平台上,粗壮的橡木腿,宽阔的橡木扶手,这对扶手可把几十个人临死前最后几分钟吓出的汗都吸收了,还有铁罩子,它一般都得意洋洋地悬在椅背上,就像巴克·罗杰斯连环画里机器人小孩的无檐小帽。有一根绳索通过垫着垫片圈的小洞,从椅子后面的煤渣砖墙上穿过。电椅一侧是电镀的锡皮桶,朝里望,就会看见一卷海绵,大小正好垫进铁罩子里。处决前,得把它浸在盐水里,这样就能让直流电更好地通过电线,通过海绵,进入倒霉鬼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