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十则圣经故事 第10章 约瑟遭人陷害——后来陷害他的

(波提乏)的妻子从此便对约瑟眉目传情,并对他说:“与我同寝吧!”

不过约瑟不从……

有一天约瑟进屋子里做他分内的事,当时屋中并无他人,于是她就拉住他的衣裳说:“与我同寝吧!”

约瑟金蝉脱壳,任外衣留在她手上,人便往屋外逃去……

此时她手里握有约瑟的衣服,等丈夫回家,对他说:“你带回来的那个希伯来人,竟然来调戏我;我放声呼喊,他连衣服也不要,就跑出去了。”

约瑟的主人听见妻子对他所说的话,说:“你的好仆人竟如此待我。”一时怒火中烧,就抓住约瑟,把他关进牢房,那是国王监禁囚犯的地方。

《创世记》第三十九章第七至二十节

(约瑟为法老王解梦之后,便跃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同时,雅各也派遣众子到埃及寻找食物。

(约瑟)吩咐家宰说:“把粮食装满这些人的口袋,他们能带多少便装多少,并把各人的银子放在各人的口袋里。还有把我的银杯和那少年人的银子一同装在他的口袋里。”

家宰便依照约瑟的吩咐去做。

天一亮,约瑟便打发众人带着驴子上路;众人才出城不远,他便对家宰说:“快,把那些人给我追回来。”

那银杯竟在便雅悯口袋里被搜出来了!

他们就撕裂衣服,每一个人把东西放回驴背上,一起回城里来。

犹大和众兄弟回到约瑟家中,约瑟还在那里,众人便伏倒在地,约瑟对他们说:“看你们竟做出什么好事来!”

犹大回答:“现在求您容仆人留下,代替这童子做我主的奴仆,让童子和他兄长们回去。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回去面对我的父亲?我实在担心年老的父亲会有什么三长两短!”

《创世记》第四十四章第一至三十四节

约瑟在左右站立的人面前,再也无法克制心中的情绪……

约瑟便对他兄弟们说:“我是约瑟,父亲可还健在?”

兄弟们无人能答,因为他们早已惊惶无措。

约瑟对兄弟们说:“请大家近前来罢!”

他们于是走上前去。

他说:“我就是你们的兄弟约瑟,就是被你们卖到埃及的那个。不过现在不必因为把我卖到这里而存惶恐之心。这是上帝遣我先来此地,以保全众人的性命。”

《创世记》第四十五章第一至五节

约瑟最为人所知的,是他的解梦功力和经济天分(犹如那个时代的格林斯潘)既能让埃及免于饥荒,又能让他在埃及与家人团圆。不过约瑟还有一项过人之处,就是他能将自己受害者的地位转化为飞黄腾达的基础。《创世记》里大部分的受害者,如亚伯、撒拉、罗得、以撒、底拿、示剑,不是消失不见,就是在历史中沦为被动角色。但约瑟则不同,他再度出场时已非吴下阿蒙,不但足足捉弄了狡猾的兄长们一番,也成为整个家族的救星(她玛同样可以加人这类反败为胜的受害者行列)

约瑟的故事就像他父亲雅各的故事一样,有一部分要传达的是善恶相称、报应不爽的概念。约瑟遭妒嫉他的兄长们贩卖为奴——他们比该隐弒弟要善良那么一点点——而约瑟的父亲却被蒙在鼓里,以为他最疼爱的儿子是被野兽所吞噬,而约瑟的兄长们欺骗的工具是染有污血的彩衣。接着,约瑟又遭向他求欢不成的女人——主人波提乏的妻子——陷害,而她也有具体的物证在手(手法与莎剧《奥塞罗》中依亚戈栽赃陷害黛丝德摩娜一样)指控他企图强暴。约瑟并不自辩而锒铛入狱。《米大示》中有个篇章认为,波提乏知道约瑟是无辜的,可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子女有个浪荡母亲的丑名,只好让约瑟承担罪名,约瑟所受的刑罚是监禁而非死刑,即可作为这种诠释的佐证。《米大示》另一个篇章则认为,波提乏买约瑟为奴,“是为了逞其邪欲,不过天使加百列对他略施手术,让他不能得逞”

不管怎样,约瑟的下场是身陷囹圄,在那里,他的解梦能力(其实是预言能力)引起法老王的注意。约瑟解释法老王的梦境,预言埃及将有七年丰收,接着会闹七年饥荒,他并为即将来临的灾难提出解决方案,而获任埃及的宰相。《米大示》有个篇章声称“上帝绝不会让虔诚的人受苦超过三天!”但要真是如此就好了。

多年后,约瑟挨饿的弟兄们来到他跟前求粮,然而这位宰相对待他们的态度,就好像他父亲雅各当年对待挨饿的兄长以扫向他讨一碗汤时的态度。约瑟决定捉弄他的弟兄,以作为更大的报复计划的一部分。他要求他们把小弟弟便雅悯带到埃及来(当时便雅悯还待在家中父亲跟前)并承诺不会加害那位少年。等便雅悯到了埃及,约瑟便用计陷小弟弟于窃盗之罪。他把一只银杯栽赃在便雅悯的袋子里,犹如波提乏的妻子握有约瑟非礼的证据一般。《米大示》中有个篇章把约瑟藏杯,与他母亲拉结隐藏外祖父拉班的神像,以及他兄长卖他为奴等诸事,关联在一起:

约瑟搜查所有人的袋子,为了不让大家疑心他早就知道杯子在哪里,因此他从老大吕便的袋子开始搜起,最后才搜到便雅悯的行李,而杯子果然是在他的袋子里。众兄弟一阵盛怒,对便雅悯大骂:“你这臭贼,果然是贼人所生的儿子!你生母因为偷了东西让父亲蒙羞,你现在也同样让我们蒙羞。”不过便雅悯不甘受辱,便回答:“比起有人把亲兄弟卖做奴隶,只怕这还算不上坏事!”

约瑟这场惊心动魄的玩笑已然生效;众弟兄,包括无辜的便雅悯,都吓得魂飞魄散,以为命在旦夕。这时候约瑟才放下身段,以他们失散多年的兄弟身份相待。《米大示》有个篇章甚至夸张地描述,“约瑟露出下体”以证明他受过割礼。不管约瑟用什么方法表明身世,兄弟们总算松了一口气,知道这不过是约瑟整他们一顿,当做报一箭之仇罢了。从那时开始,故事就往圆满的结局发展,雅各被接到埃及与失散多年的儿子团聚。

雅各此时若归天,虽还不至于含恨,不过要等给自己的儿孙祝福之后,才算了无遗憾。雅各把最丰厚的祝福留给了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与玛拿西,并命令后代,以色列人要用“愿上帝让你如同以法莲与玛拿西”这样的话语作为祝福。然而,雅各为什么要把这样特殊的祝福,赐给约瑟与埃及祭司的女儿所生、具有以色列与埃及混血的两个孙子?难道雅各生性势利,偏爱众孙当中家财最丰、社会地位髙的两位?难道雅各要厚待与法老王关系最亲近的人,好巩固法老王对他们全家的保护?严格说来,约瑟的儿子并不算犹太人;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依据当时犹太教的口述律令来看,以法莲与玛拿西根本不是犹太人,他们的母亲崇拜偶像,而且他们从小到大所受的都是埃及的贵族教育。

有些辩护律师型的解经家认为,以法莲与玛拿西的母亲必然已改信丈夫约瑟所信的宗教,并依据上帝与亚伯拉罕及雅各所立下的约来教养儿子。不过,经文上并没有证据可以支持这样的理论,或是显示约瑟在埃及所过的是以色列人的生活方式。更别提在《创世记》的尾声,描述约瑟去世之后,并非采用以色列人的葬礼(仅裹尸衣,埋于简单的坟墓里)而是以埃及人的方式埋葬(死者要以香料做防腐处理,并置于棺椁之中)甚至他的父亲雅各,也经巫医防腐处理,不过他的遗体被带回祖先的埋葬地迦南。而约瑟的遗体则一直留在埃及,直到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他的“遗骨”才由摩西带走,以便重新埋葬在犹太人的故土。

由于约瑟的遗体经过防腐处理,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约瑟遗体的其他部分怎么了?为什么摩西只把骨头的部分带走?也许其象征意义是,虽然约瑟死时是用埃及人的方式处理遗体,不过最后还是以犹太人的方式埋葬(未做防腐处理,于是只有骨头存留)《米大示》有个篇章便批评约瑟竟然用埃及人的方式来处理父亲的遗体:

约瑟命巫医给雅各的遗体进行防腐处理。这点他应该节制,因为上帝并不喜欢这种做法,他说:“难道我没有能力保存诚虔人的遗体吗?难道忘了我所做的保证,无须惧怕蛆,哦!雅各,你这个亡故的以色列人!”约瑟因这多此一举而受到天谴:他是雅各诸多儿子里最早去世的一个。

也许这些故事谈的是犹太人在埃及生活,他们吸收了某些当地的习俗,但并未全盘接受。这些故事所要传达的正是“选择”的观念。以法莲与玛拿西,以及雅各其他的孙子,可以选择遵守祖先所留下的约定,或是同化于他们出生地的异国文化。雅各的祝福——“愿上帝让你如同以法莲与玛拿西”——是这位族长以他的方式,认清了犹太人在各个时代里都会碰到的类似抉择。尽管以法莲与玛拿西有其他的选择,而且这些选择将带来更多实质上的利益,但是他们还是如亚伯拉罕与雅各一般,选择了与上帝所订的契约。以法莲与玛拿西是自愿做犹太人而非生为犹太人,因此雅各认为这值得特别嘉奖。

《米大示》中有个篇章,异想天开地无视圣经上白纸黑字的记载,硬要把约瑟的妻子变成犹太人。文中声称约瑟的妻子,也就是他姊姊底拿与被杀的示剑所生下的女儿有位天使把婴儿带到埃及,波提乏由于妻子不孕因而领养了她。“约瑟”得知她的血统便娶她为妻,因为她不是埃及人,而且与雅各家族有关联,《米大示》为了让圣经能符合后来如母系家族等犹太人的习俗,便无所不用其极,这是其中一个例子。

雅各与约瑟“选择”把遗骸迁出埃及,带回犹太人的故土,这个抉择也获上帝赞许。《米大示》有个篇章说,雅各不愿埋葬在埃及,因为他知道埃及将遭瘟疫之灾,“他一想到自己的遗体将暴露在这样的污秽之下,就令他厌恶”但是约瑟的部分又要怎么说呢?瘟疫在埃及横行时,他的遗体还在那里。《米大示》中有些创意十足的篇章提供了答案,那就是约瑟是殓于“铅棺”下葬。由此可知,“选择”所受到的奖赏高于选择者的身份地位,因为前者经过细心权衡各种情况,以及与上帝续约。其实,这也是一种经神人双方选择与同意后的安排。因此可以将雅各的祝福视为走向提升契约层次的一步,也就是把选择置于个人无法控制的身份地位之上。

而欺骗与诬告,则在雅各与约瑟的故事里反复出现,有助于《创世记》里正义公理的发展。那些遭到诬告的人,在面对指控时均保持沉默,因为他们无论如何辩驳,都无法洗清具体物证所带给他们的罪名。波提乏的妻子指控约瑟时,这位无辜的犹太青年并没有怪罪她,后来约瑟栽赃给便雅悯时,众兄长也没有为自己辩护。犹大哀求约瑟:“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我们怎么可能洗脱罪名?”当预先栽赃的银杯被发现时,他们无可奈何的心情显而易见。犹大一行人若要为自己辩解,势必就要指控这位身兼检察官与法官二职的埃及宰相。最后犹大请求开恩,并提出一项认罪协议:他要代替小弟弟留下来做奴隶。

讽刺的是,出来争取正义公理的人是犹大,自愿留做人质的也是他。毕竟当年正是犹大为了自己的罪过,差一点把媳妇她玛处死。她玛保留了犹大的证据,救了自己一命。犹大显然从她玛那里学到许多关于争取正义公理的心得,既有手腕方面的,也有道德方面的。关于手腕方面的心得,便是不要与权威正面冲突:她玛只是提出物证,并不指控犹大,让犹大明白自己草率判刑所造成的冤屈。如今犹大自己也受到冤屈。尽管犹大必然也怀疑银杯是约瑟所栽赃的,但是他并不当面提出,反而承认约瑟对他们有绝对的权威,而这个权威与他自己加诸她玛的权威,恰可作为对照,此外犹大还请求约瑟网开一面。其实,不管兄长所请求的内容是什么,约瑟自然不会加害他们,只不过他得先让他们尝尝被权势强于自己的人所迫害,是什么样的滋味。

有篇《米大示》认为,便雅悯其实看出了约瑟的身份,只有出卖约瑟的诸兄长才被瞒住了。这种说法,显然是要强调约瑟绝不会让没有参与犯罪的无辜者受罪,只惩罚罪有应得的人:

约瑟命人取出他的星象盘,透过星象盘可以看出一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便对便雅悯说:“我听说希伯来人无所不通,你没见过这个吗?”便雅悯回答奴仆略通一二,是家父所授。”于是他便看看星象盘,赫然发现座上大人就是他失散多年的兄长约瑟。约瑟看到他脸上的表情,便问他你看到什么,为何脸上有惊慌之色?”便雅悯回答“我透过星象盘,可以看到我兄长约瑟就端坐面前,在您的宝座之上。”于是约瑟就说:“我正是你的兄长约瑟!不要向其他人泄露此事。我会让你跟他们一道回去,然后半路上把你们追回来,要求留下你。假如他们肯舍身救你,我便知道他们已经后悔对我所做的罪行,我就会表明身世。不过,要是他们弃你不顾,我就会留下你,你也最好留在我身边,然后让他们离去,但是不让他们知道我的身份。”

有罪过的兄长并未放弃自己无辜的手足,约瑟看对他兄长的报复也够了,便表明身份,解开谜团。如今旧恨一笔勾销,兄弟总算和好团聚。然而,过错虽已原谅,却未遗忘,他们父亲临终的祝福提醒了他们这一点。

在约瑟的故事当中,正义公理最终得以伸张,不过却不是靠法律。约瑟的故事和她玛的故事一样,正义公理的伸张全靠凡人的一时奇想、命运的多舛难料以及上帝的奇迹。

诬告的恐怖在犹太人的历史中一再地出现。例如,谎报的血案(诬告犹太人用仪式里所杀害的基督徒儿童的血来烤制无酵饼)就在中世纪里惩死了无数犹太人。圣经里的法典,特别是《出埃及记》与《申命记》所呈现的法律程序,便反映出约瑟与后来他的兄弟所感受到的挫折感。做伪证,包括栽赃,在十诫里都明文列为重大罪恶与罪行。而做知证的惩罚则与其罪行相称:你可以“以他用来陷害兄弟的方式对待他”这套法律程序还内含其他防止诬告的保障机制,如波提乏的妻子或者飞黄腾达以后的约瑟等掌握权力的人,能够轻易地栽赃给弱势的族群,而弱势者面对铁证如山的物证,根本百口莫辩。

这些伪证的故事,是世人初次感觉到必须在实体法之上,再加上与执行程序相关的法条,也就是司法程序的必要性。“不可杀人”的律法(十诫当中的一条诫命)并不能防止无辜的人被诬告杀人。《创世记》早期的罪行都由上帝亲自审查定夺,在所多玛城的故事中,亚伯拉罕担心无辜的人会跟着有罪的人一起遭殃,并非因为证据不实(程序问题)而是因为上帝曾经让全世界一起承担罪责,而现在又要全城的人一起承担罪责(实体问题)上帝如此的反应,是间接认定人类在先天上难以分辨清白者与有罪者,因此需要公正的程序。往后到了《出埃及记》上帝甚至将这样的概念诉诸明文必须远离虚假的事,不可滥杀无辜或有义的人……”

约瑟的故事让我们警觉到故意误用证据以陷害无辜等最原始的举证问题。这个主题当然还有许多种不同的形式,例如,栽赃有时是为了更加确定能将有罪的人绳之以法。在现今的社会当中,有许多这类不当的行为,最为大家所知的是,有些纽约州州警为了将难以逮捕归案的毒枭绳之以法,竟用他们的指纹来假造罪行,结果被判有罪。此外,误认与不完整的记忆,都可能无意间陷良民于牢狱中。现代的DNA比对让这种事情比较不容易发生,但却无法完全杜绝。而法官的偏见也可能曲解证据,对被告不利,在某些极端的例子里,法官甚至对于显而易见的证据视而不见。

虽然没有任何一个法律制度,能够保证完全不会出现误判(不管是别有用心或是出于无意)但是法律制度可以透过把关的机制,让冤屈的事件不会那么容易发生。人们必须为这些把关机制付出昂贵的代价,不只是因为它们将耗费实际资源,而是因为这样的机制有时不得不让有罪的人获得开释。对于有信仰的人而言,上帝自然会还世人一个公道“我不会饶过有罪的人。”但是,对于上帝的正义公理没那么有信心的人而言,则必须体认有时让有罪的人开释,是任何公平的制度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法律制度若呈现出这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性质,也就是允许有时会有一些有罪的人开释,以确保冤狱误判尽可能不会发生,这便是司法程序成熟的开始。

约瑟的故事构成了法律形成之前的司法保障制度的雏形,而到了圣经往后的经文,才逐渐发展出复杂而有创新精神的司法保障制度,例如,指控犯罪需要两位目击证人、防止无辜者自白认罪、禁止一罪两罚、增加死刑定谳的难度,以及强烈谴责将刑罚加诸无辜者等等。约瑟的故事就像大半《创世记》先前的情节,让我们看到活在没有法律制度的世界里是什么光景:身份地位高的人可以诬告身份地位低的人,而且免于受罚。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法律制度有其必要,并且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此外,被起诉、被控有罪的人,有公平的机会查证对他们不利的证据,以检验是否被栽赃、证据是否不实或错误。这样的观念势不可挡地发展成晚期圣经的法规,无论对待贫富都毫不偏袒。

任何曾经遭到诬陷的人都会欣然同意,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让被告有权与原告站在平等的地位来进行抗辩。约瑟的故事让我们第10輋约瑟遭人陷害——后来陷害他的兄长看到,遭到诬陷的人是经历了何等苦难,并为后来法典里实事求是甚至是反直觉式的检验制度建立了发展的基础。当我们运用这些检验制度时,仿佛可以听到犹大绝望的疑问在耳畔响起:“我们怎么可能洗脱罪名?”这个问题的解答在于一个公平的制度,这个制度加诸原告适当的举证责任,并提供被告足够的把关机制,让他们能用它来对抗约瑟的故事里所运用到的诬告证据。

《创世记》的尾声引出圣经中伟大的法典《出埃及记》《创世记》最初只有一对处于全无规则或法律的自然状态下的男女,在一个由情感冲动所统治的世界当中生活。接着的许多故事,叙述的是世上的男男女女为了或善或恶的目的,凭借着他们的本能不断地奋斗、挣扎。而在《创世记》的尾声上演的是一出道德剧,当中有人遭到诬告,无法为冤屈辩解,最后虽然得以洗刷冤屈,但并不是通过法律的途径,而是经由人类的裁决与上帝的仁慈。

在《出埃及记》里,立法者摩西从西奈山上不只带回了十诫,还带回巨细靡遗的法典与司法程序制度,而这套律法的目的正是为了规范所有人的行为。若要能完全体会为什么我们需要一套同时兼具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完备法律制度,我们就必须先明白,人类在没有法律的世界里有什么样的行为举止。而《创世记》所展现出来的就是这样的世界。

《米大示》有个篇章支持这样的诠释。有位传述《犹太法典》的拉比提出这个问题:“为什么律法书要传给以色列人?”答案是,以色列人之所以需要律法书,是因为他们在接受法典之前是一个“野蛮”的民族。有篇拉比传述的故事把这个主题加以发挥。天使们要求十诫应该传给天使而非犹太人。上帝准许摩西为犹太人争取。摩西便问天使们是否有杀人、抢劫、奸淫的冲动。天使们回答我们是天使,当然没有。”于是摩西转向上帝这就对了,天使不需要律法。只有人类才需要,因为人类一受诱惑就想做坏事。”

《创世记》也谈到,在没有法律的状态下,人类的冲动与诱惑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创世记》里显然已经有太多的失控、冲动以及无法无天的行为,证明一套正式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有其必要的。我们看到该隐杀人并未受到重罚,后来还得到上天赏赐他建城者的地位;我们看到罗得被女儿强暴;底拿受辱之后对方才爱上她;示剑与他整族的族人都遭到设计杀害,可是那对行凶的兄弟后来却成为以色列人民的领袖。

一点也没错,《米大示》有个篇章就说“雅各的儿子们就像一群野兽。”我们看到雅各行骗也受骗;约瑟被人诬陷,后来也栽赃给曾经将他卖为奴隶的兄弟,好让他们也尝尝蒙受不白之冤的痛苦。这些行为并没有明文法令来加以规范,仅有的少数几条通则,并且任由立下规则的人因一时好恶而加以更改。简直看不到任何正面的法律行动。

最后,我们可以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创世记》的故事。尽管《创世记》所展现的是一个缺乏法规制度的世界,但那也是一个在摸索这类法规,正朝向拥有正式司法制度而持续演化的世界。在正式的司法制度之下,复杂的司法程序会先将法条公诸天下,之后再公平地进行运作。我们不仅在《创世记》当中看到一个追求正义公理的世界(正如《申命记》里所要求的)同时,也在《创世记》的诸多冤屈里,看到正义公理正逐渐地萌芽苗壮。接着,我们便要广泛地来谈论这个课题。